Contract
xx协议书
甲方(全称):昆明滇池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全称):
为加强租赁过程中的廉政规范,保证租赁房屋正常使用,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出租方昆明滇池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称甲方)与承租方 (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的有关廉政规定。
(二)严格执行房屋租赁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各项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的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高消费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租赁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乙方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x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
第六条 x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租赁项目终止。
第七条 x合同作为合同附件,份数随主合同。
甲方:昆明滇池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经办人:
乙方: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经办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