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擬於(i) 其與中國華電簽訂之現有煤炭、設備及服務採購(供應)框架協議期限屆滿時訂立建議燃料、設備及服務採購(供應)框架協議,以續訂現有協議項下的有關持 續關連交易,續期一年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ii) 其與華電財務簽訂之現有金融服務協議期限屆滿時續訂該協議,續期三年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iii) 其與陝西煤炭運銷簽訂之現有煤炭採購框架協議期限屆滿時續訂該協議,續期三年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