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艘 76K 融资租赁船舶转经营性租赁约定
公告编号:2015-017证券代码:833171 证券简称:福建国航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合同签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合同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国电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电”)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租赁”)签订 了 《 福 建 国 航 系 项 目 重 组 协 议 》( 合 同 编 号 : [ XXXX-0000-0000-C-ZZ-2015-CZXY ]),三方就四艘融资租赁船舶改经营性租赁及融资租赁船舶项下的债务重组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合同内容如下:
(一)四艘 76K 融资租赁船舶转经营性租赁约定
1、“国远 8”、“国远 10”、“国远 12”、“国远 16”轮融资租赁合同终止。
2、四艘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终止后,公司需支付民生租赁四艘船舶的船价损失为人民币 72,907,564.18 元。
3、民生租赁在取回“国远 8”、“国远 10”、“国远 12”、“国远 16”轮后将该等船舶全部交由福建国航或指定的全资子公司经营,光船租赁存续期为 5 年,起租日从 2015 年 10 月 15 日始。
(二)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重组 1、债务转让
民生租赁同意公司提出的债务转让方案,即上海国电将承租的
“国电 3”、“国远 10”、“国远 12”、“国远 16”船舶的部分债务合计人民币 86,464,446.36 元全部转让给公司。
2、债转股安排
根据协议约定,民生租赁将拥有的公司人民币 84,137,195.75 元的债权予以转股,即转为民生租赁对公司持有的股份。转股价格参照做市商价格,双方确认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3.6 元。
二、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将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通过项目重组,公司将进一步降低船舶运营成本,减少债务并增强现金流,从而改善公司盈利情况。
(1) 终止融资租赁合同重新签订光船租赁合同,此项业务将直接减少公司长期应付款人民币 848,238,977.02 元。经综合测算,在 2016年经营中将合计减少财务费用等成本费用人民币 7,428 万元,为实现公司扭亏为赢目标提供重要保障。
(2) 我司应付末付民生租赁租金中人民币 84,137,195.75 元部分,由民生租赁认购公司定向增发的股份,此部分将直接减少公司债务
84,137,195.75 元。
(3)项目重组协议合计减少公司债务 932,376,172.77 元,增加资
本金 84,137,195.75 元,预计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 7 个百分点 ,改善了公司财务结构,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上述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合同签订的审议
上述协议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协议中债转股事项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协议中约定的债转股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涉及的债转股事项须另行签订《债转股增资扩股协议书》。债转股增资方案需另行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述
《债转股增资扩股协议书》在债转股增资扩股申报材料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备案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福建国航系项目重组协议》。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