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定向就业协议书
协议方:甲方(接受培养单位): 江苏师范大学 乙方(定向培养单位): 丙方(拟录取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甲方在 2014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中,为乙方定向就业培养硕士研究生,丙方自愿申请作为甲方
(学部\学院) 专业为乙方定向就业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学制 年。经甲、乙、丙三方商定,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如下:
一、管理
1. 本协议甲、乙、丙三方一经签订,丙方由甲方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即为乙方工作人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
2. 丙方学习期间,不享受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享受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可享受学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生活待遇由xx和丙方协商解决。
3. 定向就业硕士生学制为 年。丙方在学期间由甲方负责管理,丙方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刻苦攻读,完成学习任务。
4. 丙方因病休学,本协议有效期延长一年,休学期间甲方则中止其所有待遇,丙方病愈返校后恢复正常待遇。丙方因故退学,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与甲、乙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由甲方进行处理。
5. 丙方作为定向就业研究生,培养费由乙方与丙方协商解决。二、培养
1. 丙方的学习按甲方硕士生专业培养方案进行。
2. 培养期间,甲、乙双方定期对丙方的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等有关方面交换意见。
3. 丙方的毕业论文题目由甲方审定,但应尽可能结合乙方的科研或其他工作需要,以利于毕业后在乙方工作中较好发挥作用。
三、毕业分配
丙方毕业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到乙方工作。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丙方。丙方毕业时,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及学籍档案由甲方直接转入乙方。
四、其他
1.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
2.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省考试院各持一份,协议书在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江苏师范大学(章) 乙方 (章) 丙方
甲方代表签字: xxxx签字: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乙方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单位主管人事的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