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天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与水天集团签署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与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