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GHGYZC2018007 )
xx区更合镇“原香山兵工厂土地、养生园”民宿招租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GHGYZC2018007 )
采 购 人:佛山市xx区更合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佛山 二○一八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 标 公 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xx区更合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对xx区更合镇“原香山兵工厂土地”民宿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HGYZC2018007
二、 项目名称:xx区更合镇“原香山兵工厂土地、养生园”民宿招租项目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四、采购数量:1 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 招标采购内容 | 数量 | 租赁期 |
01 | xx区更合镇“原香山兵工厂土地、养生园” 民宿招租项目 | 1 项 | 20 年 |
1)超过项目包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投标人应对包内的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供应商资格: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运营单位;
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负责人代表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 6 月 28 日 至 2018 年 7 月 4 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xx区城南科技园 2 座 306(0757-83160061),联系人:冯小姐或xxxxxxxxxxxxxxxxx 0 x(xxxxxxx)(0757-88231555),联系人:罗小姐)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
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注册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运营范围,则还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在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 xxx.xxxxxxxxxxx.xxx.xx )“ 信 用 信 息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
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备 注 : 1 、 在 x 项 目 开 标 结 束 后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通 过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3、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投标单位可自行前往勘察。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7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xx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开标室(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 年 7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至 2018
年 7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18 年 7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xx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开标室(xxxxxxxxxxxxxxxxxxxxx)。
十二、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自 2018 年 6 月 28 日 至 2018 年 7 月 4 日止。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佛山市xx区更合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xx区更合镇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000- 00000000
传真:0757- 88269778 邮编:528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xx区城南
科技园 2 座 306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757-88231555 邮编:5285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罗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罗小姐、严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二 0 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一、项目服务要求
1、项目范围:
更合镇“原香山兵工厂土地、养生园”位于xx区更合镇合水香山,总占地面积约 35787.70 ㎡
)
)
(其中养生园面积 33008.20 ㎡,战备楼面积 2476.50 ㎡ ,战备楼总建筑面积为 709.54 ㎡(包括原 兵工厂战备楼二栋,其中战备楼一建筑面积 324.74 平方米,战备楼二建筑面积 384.80 平方米,详见红线图 。
2、项目目标:
本项目以香山乡村闲置资源为依托,面向城市居民日渐增长的乡村度假需求,深度演绎xx区乡村的乡土文化元素,围绕xx区民宿产品,通过专业化的发展研判、体系化建设标准制定、策划营销推广、规划设计、建设营造及后期运营,推动xx区民宿发展平台的逐步建设。本项目的主要客源为珠三角 1.5 小时生活圈内的高端民宿生活,集休闲度假、特色餐饮、养生项目、高端会议于一体,尽可能体现乡村的婵文化。
3、租赁费用支付方式:
,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中标人按投标书中承诺的方式支付前 5 年的租金 否则即属违约 租金每 5 年递增 5%,每 5 年收款一次,实行先付款后使用原则。
4、项目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中标后 10 天内以转账的形式向本项目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20 万元整;租赁期满投标人将本项目完好交还采购人后 30 天内,采购人向投标人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不计利息)。
5、项目需求:
为逐步构建xx区民宿发展平台,需要完成包括发展研判、运营组织架构、事件引爆、标准把控及专题借鉴在内的多项内容,落到具体实施阶段表现为制定民宿体系化建设标准把控民宿整体品质,依托合理的运营方案,构建多方合作运营平台进行后期运营,利用多元融资渠道,达到政府、村民、投资者共赢的局面,最终打造出创新有效的xx区民宿发展平台。
)
本项目出让年限为 20 年(包括建设期 1 年在内 ,项目建设到正式运营要求在签订合同后 15 个 月内完成。为保持绿色生态环境,中标方不能新建建筑物,只能在原有建筑物的基础上进行修建、装饰,须保证建筑物主体结构的安全,并在项目环保、消防、卫生方面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取得相应的合格证。
6、项目其他要求:
6.1 租赁期间水电费、通讯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2 土地、房屋及xx道路按现状出租,中标后中标人须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格的单位进行装修改造设计,设计方案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其所需费用均由中标人自理。
6.3 中标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转租、转借他人;中标人若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借、转租给他人的,采购人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并终止协议,定金不予退还。租赁期满后 30 天内,中标人须无条件完好退还本项目,其投资的动产自行处理,固定性装潢及设备不得拆卸,采购人不承担作价补偿义务。
6.4 租赁期间中标人应自行做好安全保卫及消防设施配备安装,并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因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毁损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6.5 租赁期间中标人必须自行办妥工商、税务登记等合法运营手续,依法运营,照章纳税,承担运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6 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或中标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项目投资:
项目前期投资不小于 400 万元,总投资不小于 800 万元。 8、报价要求:
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 元/年 ,不设上限。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低于项目报价要求的投标报价 将被拒绝。
★9、xx区更合镇“原香山兵工厂土地、养生园”民宿招租项目的户外园林绿化施工时须报备采购人,并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才能对范围内的绿化进行迁移或整理。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红线图: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资金来源
1.1 财政性资金。 2.采购人
2.1 采购人是指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人特指“佛山市xx区更合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简称采购人或用户(业主)或采购人。
采购人:佛山市xx区更合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x x:xxxxxxxxx
x x:(0000)88269778
联系人:x先生 3.采购代理机构
3.1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资格、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xx区城南科技园 2 座 306电 话: (0000)00000000、88231555
传 真: (0000)00000000
联 系 人:xxx、x小姐 4.合格的投标人
4.1 除本文另有规定的,凡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为合格的投标人。
4.2 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4.3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4.4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5.合格的关服务
5.1“服务”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 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五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项目服务内容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8.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应于二十四小时内,在修改文件盖章页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给予确认,并将该文件传真回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传真电话:0000-00000000)。该确认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传真答复的,将视为已收到和确认该澄清(答疑)文件。
文件的编制
10.投标的语言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翻译本为准。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第一部分 自查表
第二部分 符合性证明文件第三部分 商务文件
第四部分 技术文件
第六部分 其他文件说明
11.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要求及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及页码。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函”、“投标一览表”等附件,以及供唱标使用的、单独密封的投标一览表。
12.2 投标人不得将同一服务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3.投标报价和货币
13.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中规定的报价方式报价。
13.2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 采购项目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单价。投标单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3.3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 14.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中规定的资格标准。 15.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对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服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xx与服务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5.3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 15.2(1)时需实质上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
15.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服务的合格性的文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将做废标处理。
15.5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5.6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在 2018 年 7 月 16 日 24 时 00 分前提交 01 包 80000.00 元人民币到账的投标保证金,
16.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 16.7 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6.3 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①银行转帐;
②银行汇款;
以上形式的保证金须在在 2018 年 7 月 16 日 24 时 00 分前到帐,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保证金声明函》。
投标保证金请按以下帐号提供:
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账号:757901123110733
开户行:招行佛山分行营业部
16.4 凡没有按照本须知第 16.1 和 16.3 条的规定随附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按本须知第 26 条的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6.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速并不晚于按照本须知第 31.1 条规定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原额不计息退还投标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及投标一览表密封袋中同时提交《保证金声明函》。
16.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 32 条规定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16.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项须知第 30 条规定签订合同;
4)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项须知第 31 条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5) 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 根据本须知第 20 条规定,投标应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后(90)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 16 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四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 “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封面见附件格式。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 ,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
(投标一览表密封袋封面格式见附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装在密封袋中密封,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文件密封封口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密封袋封面格式见附件)。
19.2 密封袋上均应:
1) 清楚标明递交至: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 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和“ 2018 年 7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等,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9.3 如果密封袋未按本须知策 19.2 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4 投标人投标时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外,还需额外递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形式采用光盘或 U 盘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递交后不退回。该电子文档可以与纸质投标文件一并密封递交,也可以单独密封递交。
19.519.5 参加投标的代表是法人代表的须随身携带《法人代表/负责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投标的代表是授权代表的须随身携带《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书》、《法人代表/负责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未按上述要求出示有效证明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20.投标截止期
20.1 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须知第 19.2 条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的时间不迟于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
20.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 9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0.3 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 20 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第 20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9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2.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2.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6.7 条的规定被没收。
23.评标委员会
23.1 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开标与评标
24.开标
24.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间于开标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投标的代表是法人代表的须当场出示《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投标的代表是授权代表的须当场出示《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未按上述要求出示有效证明的,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
24.2 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或监督机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当场宣布密封结果,投标人代表须签署投标文件密封确认表。
24.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 21 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24.4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 22.2 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4.5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由投标代表签名确认其开标记录情况。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6.投标文件的初审
26.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6.2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投标文件等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6.3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6.4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6.5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次序排先者优先):
1) 若投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为准;
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以上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6.6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6.7 评标委员会将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6.8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人未提交有效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2) 超出运营范围投标的;
3)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4) 投标文件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公章的,或签字人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5)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函,或投标函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内容有明显不一致的;
6) 无投标报价表或分项报价表的(如果有要求);
7)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的;
8)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9)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上限价的;
10) 不满足项目服务要求中主要要求的;
11) 不满足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的条款的;
12)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作出响应的;
13) 招标文件当中已列明的其他导致废标的因素。 27.评标
27.1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定标原则
(1) 评标工作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比照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综合评议三部分。通过评审,评出综合评议最优的投标人。
(2) 评标委员会只就投标文件中所载明的情况进行评审,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
(3) 评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办法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进入评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检查。
(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检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包括商务、技术、价格三部分,评比因素见下表:
综合评审指标表
1)价格评分(20 分)
序号 | 评分内容及分值 | 分值 | |
1 | 报价部分 |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进行了政策性价格扣除 后,以评审价格的最高价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基准价=有效最高投标报价=满20分; 投标报价得分=(有效投标报价÷投标基准价) ×20;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 2位。 | 20 |
2)商务技术部分(80%)
评审内容 | 评审子项 | 满分值 | |
商务部分 (16 分) | 同类业绩经验 | 2015 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投标 人名义独立承接或完成过同类的项目的,每项得 2 分, 最高得 6 分; 投标文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提供或者评委会认定无法业绩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6 |
供应商综合实力及履约能力 | 根据供应商的企业概况、内部管理制度、履约能力等进行横向比较: 优:5 分;良:3 分;可:2 分,差:1 分,未提供得 0 分。 | 5 |
投入本项目团队 | 根据各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团队人数进行横向比较: 优:5 分;良:3 分;可:2 分;差: 1 分。 (须提供相关人员在投标截止日前 3 个月购买社会保险或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材料) | 5 | |
技术部分 (64 分) | 项目理解程度 | 项目理解到位、深刻,全面:10 分; 项目理解比较到位、深刻,比较全面:8 分;项目理解一般:5 分; 项目理解不到位、不深刻,不够全面:2 分; | 10 |
财务方案 | 资金使用计划合理,且可操作性强,资金保障措施可靠,10 分; 资金使用计划基本合理,资金保障措施基本可行,6分; 资金使用计划不合理,资金保障措施不到位,2 分。 | 10 | |
建设方案 | 建设进度计划科学、可行,关键路线清晰、准确,工程建设进度满足清晰明确,工期管控措施全面细致,可操作性强,7 分; 建设进度计划基本满足要求,管控措施基本合理,4分; 建设进度计划及管控措施不合理,0 分。 | 7 | |
项目移交方案 | 1、移交范围:包括与项目有关的动产、不动产、技术 资料等,优 6 分;良 3 分;差 0 分。 | 6 | |
项目设计方案(尤其环境保护方面) | 对各投标人的项目设计方案的全面、合理、条理清晰、易于理解、及对项目的重点、难点的认识准确度等进行横向比较评审:优:17 分,良:12 分,可:7 分, 差:2 分。 | 17 | |
施工进度表及保证措施 | 施工进度表描述细致,详尽、措施得当,得 5 分;施 工进度表描述一般,基本满足要求,得 2 分;施工进 度表描述较差,不满足要求,得 0 分。 | 5 | |
运营及维护方案 | 运营及维护方案详细、合理,可行性高,9 分; 运营及维护方案比较详细、合理,可行性一般,6 分;运营及维护方案不够详细、合理,可行性较差,3 分。 | 9 |
评分级别 | 泛指定义 |
优 | 无任何负偏离/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程度同比水平最优/完整/详细/准确/高/程度深等。 |
良 | 基本上没有负偏离/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程度同比水平相对较优/较完整/较详细/较准确/较高/程度较深等。 |
可 | 略有负偏离/部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程度同比水平一般/尚可/某部分欠完整/程度一般等。 |
差 | 负偏离严重/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程度同比水平最低/不完善/不详细/不准确/未按要求提供方案/说明/演示等。 |
计算汇总:
①.商务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进行评审,并进行独立打分。商务得分=各评委评分总和÷评委人数
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并进行独立打分。技术得分=各评委评分总和÷评委人数
③.综合评标得分:计算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将各评委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技术独立打分结果的平均值再加报价得分,即为该投标人的综合评标得分。
④.计算公式:投标人的综合评标得分=各评委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及技术独立打分结果之和/评委人数+报价得分。
⑤.最终评标得分最高者为第一预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6)最终评标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最终评标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28.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28.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评委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8.2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8.3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委人员之外。
28.4 评委会不向投标人退还投标文件。
29.1 评 标 结 束 后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和 采 购 人 将 在 中 国 招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x x 分 中 心
(xxxx://xxx.xxxxxxx.xxx.xx)和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网(xxxx://xxx.xxxxxx.xxx)公示评标结果。
授予合同
30.授标时更改服务内容量的权力
30.1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允许幅度内对“采购项目内容”中规定服务要求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31.中标通知书
31.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1.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签订合同
32.1 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2.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33.中标服务费
33.1 中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和规定的金额在收到中标通知3 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33.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 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人民币¥23000.00 元。中标服务费请汇入以下账号:
银行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
帐号:718557748571
3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4.1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5、出现重新采购的排斥情形
投标人在本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参加采购人对本项目重新组织的采购活动:
①弄虚作假或有其他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②中标后放弃中标的;
③中标后不按招标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被采购人取消中标资格的;
④合同授予后违约单方解除合同或因其违约行为被采购人解除合同的。 36、质疑与投诉
36.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当面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6.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6.3.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格式详见质疑函范本:
(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 事实依据;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36.4.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36.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其证据来源必须合法。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6.6.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招标代理委托授权范围的,招标代理将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36.7.采购人、招标代理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中标供应商提出质疑时,质疑函及相关质疑内容的举证材料将转递予被质疑者,被质疑者对举证材料须给予书面澄清回复和接受质询,其投标文件可公开的内容须接受任何形式的审查核实。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函xx
1. 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2. 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3. 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4.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接收方式说明:
1.供应商应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范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当面递交,其它形式无效)。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2.联系部门:(1)佛山市xx区更合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3.联系电话:(1)0000- 00000000;
(2)0757-88231555
4.通讯地址:(1)xxxxxxxxxxxxx
(0)xxxxxxxxxxxxxxxxx 0 x(xxxxxxx)
第四章 合同格式
(参考范本)
合 同 书
(服务类)
采购编号:GHGYZC2018007
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xx区更合镇“原香山兵工厂土地、养生园”
民宿招租项目
甲方:佛山市xx区更合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乙方:
xx区更合镇“原香山兵工厂土地、养生园”民宿招租项目协议
xxxxxxxxxxxxxxxxxx (xx)于 年 月至 年 月对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经过 公开招标方式 程序 ,确定由(乙方)为本项目的中标人。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设在更合镇“原香山兵工厂土地、养生园”位于xx区更合镇合水香山,总占地面积约 35787.70 ㎡(其中养生园面积 33008.20 ㎡,战备楼面积 2476.50 ㎡ ,战备楼总建筑面积为 709.54
)
㎡(包括原兵工厂战备楼二栋,其中战备楼一建筑面积 324.74 平方米,战备楼二建筑面积 384.80 平 方米,详见红线图 。
)
本项目采用租赁运营模式,政府授予乙方 20 年租赁期(其中建设期约 15 个月 ,由乙方负责项目的 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等。在本协议规定的租赁期满后,乙方将项目及其全部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机构。
二、中标价格与运营
x项目为运营性项目,建设及运营成本(含合理利润)主要依靠乙方或其成立的项目公司的运营收入予以xx。
1.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即: (a)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如果有);
(b)本租赁协议书;
(c)承继合同及合同附件;
(d)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过程中发出的补遗、澄清文件);
(e) 本项目投标文件(含评标期间经确认的澄清文件); (f)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标准、规范等;
(g)构成本协议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在租赁协议合同履行过程中签署的与本协议有关的文件均构成本协议文件组成部分。三、合同主体、项目公司、投资
3.1 甲方主体资格
甲方是镇政府依法授权的实施机构,相关信息如下:名称:佛山市xx区更合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2 乙方主体资格
乙方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xx区更合镇“原香山兵工厂土地、养生园”民宿招租项目的投资人,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人民币元运营范围: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3 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xx区更合镇“原香山兵工厂土地、养生园”民宿招租项目的投资人依法全资组建的特许运营项目公司。
3.4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xx区全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本协议的承继合同,由项目公司承继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乙方作为项目公司股东对本协议项下项目公司承继的权利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5 设立项目公司的具体要求:
3.5.1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 (¥5,000,000.00),后续实缴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安排。实缴资金到位后应将银行账户的相关资金数额信息资料提交给甲方备案。
注册资本实缴计划:
期数 | 实缴金额 | 时间 |
3.5.2 运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策划与承办,具体运营范围经甲方同意并经当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为准。
3.5.3 项目公司运营期内工商注册地须在佛山市xx区且在xx区依法纳税。
3.5.4 项目公司由乙方全资成立。
3.6 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费用均由项目公司承担,盈亏自负,与甲方无关。
3.7 乙方承诺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x元(¥ ),投资总额为特许运营期间累计投入本项目资金的总和,超出注册资本范围的资金由乙方和项目公司自行投入,与甲方无关。
3.8 工程资金链的保证
项目资本金及其建设资金应按计划分期足额到位,乙方/项目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金筹措不力,造成项目建设资金链中断。上述情况发生后 60 天内,乙方/项目公司应积极采取行动予以纠正。
3.9 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
3.9.1 乙方/项目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运营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依法缴纳税费,并接受有关机关的检查监督。
3.9.2 乙方/项目公司应在其运营场所保存所有账簿及其他与项目运营、养护和维修有关的财务记录,并可在上述地点提供给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查阅。
3.9.3 乙方/项目公司应对自己的运营活动负责,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3.9.4 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有权向乙方/项目公司调取查阅如下文件资料,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时给予相应合理合法情况说明:
(1)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财务决算等财务报告。
(2)项目公司现金收支季度总结报表。
(3)上一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会计报表附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四、双方基本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的承诺
4.1.1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已获得了签署并履行本协议的授权,并具有完全法律权利、能力、权力以及需要的批准以达成、签署和递交本协议,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4.1.2 在项目合作期内,甲方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协调乙方与相关政府部门及项目所在地的街道、村居委工作关系,保障项目顺利建设实施和运营维护。
4.1.3 甲方保证乙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使用项目用地的权利。
4.1.4 甲方承诺严格履行招标文件、本协议及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法律文件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4.1.5 甲方已经获得本协议附件列出的应在生效日期前获得的所有批准;
4.1.6 甲方应严格遵守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及其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并敦促、确保项目公司严格遵守上述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1.7 如果甲方在此所作的声明被证实在作出时存在实质方面的不属实,并且该等不属实声明严重影响本协议项下运营项目的顺利进行,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2 乙方的承诺
5.2.1 乙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资格和能力,设立项目公司的唯一目的为从事本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并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所有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项目公司不得从事其他业务,不得变更公司名称,不得将公司注册地址迁出广东省佛山市xx区。
4.2.2 乙方应确保本项目建设资金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以及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的要求,足额、及时到位。
4.2.3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乙方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营运能力、人力资源、技术支持和经验运营维护本项目,并具备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每一项义务的能力。
4.2.4 乙方承诺严格履行投标文件、本协议及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法律文件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4.2.5 乙方应严格遵守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及其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并敦促、确保项目公司严格遵守上述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2.6 乙方已经获得本协议附件列出的应在生效日期前获得的所有批准;
4.2.7 如果乙方在此所作的声明被证实在作出时存在实质方面的不属实,并且该等不属实声明严重影响本协议项下的特许运营项目的顺利进行,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且不作任何赔偿。
4.2.8 乙方应为本项目施工、运营、养护及管理的需要向保险公司投保各种必须的保险(如水灾、风
灾、火灾、意外事故、第三者责任等的保险等),保证相关保险投保期限与合同约定的建设期、运营期一致,并自行承担保险费。上述保险的保险单副本应报甲方备案。未办理保险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3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3.1 甲方在合作期内的基本权利
(1)授予乙方运营权。
(2)项目公司合作期内投资建设、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投资形成的资产,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均归甲方所有,项目公司在特许运营期可运营及使用。
(3)按本协议约定提取履约保函项下款项的权利。
(4)对乙方/项目公司的设计、建设、完工、验收、运营维护和整体移交全过程进行监管,包括本项目的资金到位与使用、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的选择、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工程的质量、进度、施工安全及现场移交、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运营维护、恢复性大修等方面;如发现与本协议存在不相符合的,有权责成其限期予以纠正。
(5)组织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公司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安全、质量、服务状况等进行定期评估,并有权定期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6)甲方在建设期内有对项目公司的建设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在建设期内甲方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检查和建设施工检查,相应的费用由甲方负担,检查周期由甲方合理确定,审计检查范围主要包括对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度情况、项目质量情况、项目实施与本协议执行情况等方面,乙方/项目公司有义务对审计检查工作给予充分配合,提供必要的、完整的所需查看的各种文件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建设施工检查范围主要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的选择、工程的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等方面。
有权通过聘请专业的工程监理单位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本项目的所有工程进行监管和造价控制;工程造价检查范围主要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乙方/项目公司的投资状况等进行评估,确保项目资金合理支出与流向。
(7)对项目公司是否遵守本协议的监督检查权及对建设、运营维护的介入权,有权监督乙方/项目公司工程质量达到竣工验收标准,运营期内定期开展绩效考核,并根据得分确定项目公司的惩罚金额。
(8)甲方在事先书面通知乙方/项目公司的情况下,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授权给甲方指定机构行使,亦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委托甲方指定机构代为履行。甲方对甲方指定机构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9)本协议不限制甲方作为政府部门依据适用法律行使的法定权力。
(10)合作期内甲方对项目建设与运营进行监督,当涉及影响公共利益的事项以及公司借款、抵押、对外担保、设立子公司以及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时,乙方/项目公司应事先征求甲方书面同意。
(11)遇紧急情况,在可能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情况下,可依法对乙方进行临时接管。
(12)甲方本着尊重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鼓励公众参与监督的原则,有权及时将项目建设情况、评估
结果、运营状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并受理公众对乙方的投诉,进行核实处理。
(13)如果乙方破产或者发生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事件导致本合同被提前终止,甲方有权通过竞争方式重新确定替代主体代替乙方。一旦这种替代获得批准,甲方有权在合理时间内实现这种替代,并将相关情况通知乙方,乙方应给予充分配合并移交与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有关的所有资料,协助甲方处理好相应的项目移交问题,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14)行使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4.3.2 甲方在合作期内的基本义务
(1)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权,且在本项目运营期限内,不得自行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
(2)甲方不得干预乙方内部管理事务及与特许运营项目有关的运营管理事务,除非本协议条款的执行受到影响。
(3)负责协调政府部门审批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等相关文件,确保本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维护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4)负责协调将本项目所需水、电、通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通至指定地点,但相关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
(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协助项目公司协调与项目场地xx所涉及的有关单位的关系。
(6)甲方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本项目建设临时性用水、用电的需求,但相关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
(7)为项目公司的建设提供必要的协助,依法依规协助其争取政策性扶持优惠。
(8)在特许运营期内,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的各种与本项目有关的批准和保持批准有效,依法需缴纳或支付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运营的项目,达到国家、地方或行业的提升资质等级标准的情况下,甲方协助乙方申报资质升级的工作。
(10)甲方协助取得项目用地相关的测绘图纸,用于乙方制作项目设计图纸。
(11)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4.4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4.1 乙方在运营期内享有的基本权利
(1)在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本项目合同约定的前提下,选择分包人、设备材料供应商等单位;
(2)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享有行使安全生产管理权;
(3)项目公司可以根据本项目合同约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授权其关联单位行使或履行本项目合同规定的项目公司的职责和义务;
(4)按照本项目合同的相关约定,使用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工程的建设用地;
(5)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4.4.2 乙方在运营期内的基本义务
(1)负责协助项目公司本项目合作期内的设计、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移交等的一系列工作,承担相应风险,并按照国家、广东省及佛山市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
(2)项目公司对项目设施报废等消灭所有权之处分权的行使,以不影响本项目的正常运营及本协议规定的移交之要求为前提,且项目公司对项目设施原价值达到人民币 10 万元以上的报废等消灭所有权的处分应事先报甲方同意后方可行使。未经甲方提前书面同意,项目公司不得对项目资产行使出售、转让、出租、抵押等转移所有权或可能转移所有权之处分权,亦不得在项目资产上设定其它权利限制。
(3)在运营期内严格按法律及本协议规定进行运营,持续、安全、稳定地提供服务,并确保项目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
(4)按本协议约定或依法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合同明确约定由甲乙双方承担之外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
(5)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交履约保函。
(6)项目公司应尽最大努力申请并及时获得从事建设工程所需要的政府部门的各种批准。
(7)在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等极端环境下,积极配合甲方做好项目范围内及相关范围的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不得以本项目对抗关乎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的事项。
(8)如未来甲方利用本项目申请国家专项资金的,项目公司应尽最大努力提供协助。
(9)接受政府部门的行业监管;服从社会公共利益,履行对社会公益性事业所应尽的义务和服务。合作期内接受甲方对项目建设与运营进行监督,项目公司日常运营由乙方主导,但涉及影响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国资安全的事项以及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修改公司章程、公司融资、抵押、对外担保、设立分子公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应事先征求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必须将该权利在项目公司的章程中明确表述,并无条件服从及配合。
(10)乙方应确保项目公司应按照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缴纳有关税费,如有关税收的适用法律发生变化,应按照变更后的适用法律缴纳各项税费。
(11)在合作期内,对其承包商、分包商、供货商和雇员的受托行为、职务行为所导致对本项目的损失、损害、索赔和其它赔偿责任负责。
(12)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谨慎运营惯例,自费购买和持有本行业适用法律要求的任何强制性保险。
(13)xxx在其章程及股权证明上具有适当的文字说明,使预期的购买人和政府有关部门了解这些权益的转让存在限制性条件,且使政府有关部门对那些不符合上述限制的股权转让不予受理和登记,项目公司章程的修改应经甲方书面认可。
(14)乙方应确保项目公司接受政府审计部门或政府审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按照政府审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审计,配合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的预算审核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工程结算审计单位、财务决算审计单位的工作。
(15)项目公司在项目中采用的工艺技术及设备,若属专利技术,应为项目公司拥有的专利技术或被授权使用的专利技术,若由此产生的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者其他类似纠纷,均由项目公司负责解决和承担责任。
(16)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档案管理。乙方应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行政。
(17)如果乙方破产或者发生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事件导致本协议被提前终止,甲方有权通过竞争方式选取一个替代主体代替乙方。一旦这种替代获得批准,甲方有权在合理时间内实现这种替代,并将相关情况通知乙方,乙方应给予充分配合并移交与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有关的所有资料。
(18)乙方/项目公司应协助防汛抗旱抢险相关主管部门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19)接受甲方另外聘请专业的工程监理单位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本项目的所有工程依照规范进行监管和造价监控,甲方聘请监理单位和工程造价咨询机所产生的监理费用、造价咨询费用由甲方承担。
(20)履行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4.5 甲方和乙方共同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及依据本协议向对方提交的相关文件均负有保密责任,除甲方为充分满足政府和公共监督要求的情况及事先得到其他方的书面同意,本协议各方不得向非本协议签署方披露本协议涉及事项以及与本协议涉及事项有关的任何文件、资料或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因下列原因披露保密信息,不受前款的限制:
(1)依法律、法规的规定;
(2)依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依司法机关的要求;
(4)协议各方事先达成书面认可。
甲乙任何一方及其雇员应为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其他方的商业秘密保密,直至该秘密被合法公开。任何一方未履行保密义务的,其他方有权要求其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影响,并赔偿其他方因此所受到的一切损失。
甲乙双方应相互合作以达到本协议的目的,并应善意地行使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在此前提下,甲乙双方同意:
一方应当根据适用法律,为另一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给予必要的协助;
当一方合理要求取得另一方的同意或批准时,被要求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该等同意或批准;如果任何一方合理地预计某事件或情形将对另一方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实施项目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并且合理地预计另一方不能获悉该事件或情形时,该方应合理可行地尽快将该事件或情形通知另一方。
4.6 项目安全保障
4.6.1 项目公司应遵守法律、本协议技术规范和要求及国家规定的所有健康和安全标准,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运行保障体系,确保项目设施安全运行,防止责任事故的发生。在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应对其自身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应当在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一(1)小时内按照有关规定向xx区更合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4.6.2 项目公司应针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情况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设立相应的组织、提供相应的指挥和设备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重大意外事件时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其中,应急预案应同时考虑随附的地下地上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下各类管线爆管等),
当发生重大或紧急事故时,能随时启动响应机制,配合相关责任或实施主体,完成相应抢修、抢险责任等。
4.6.3 乙方/项目公司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征得甲方的同意。
4.7 批准
乙方/项目公司应尽最大努力自费取得和保持项目建设、运营维护所要求的所有批准,并应促使每一建设承包商和运营维护承包商(如适用)取得并保持需要的一切此类批准。甲方应组织各政府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议,以尽最大可能简化审批手续。
五、项目的收入及运营维护
5.1 项目收入
5.1.1 乙方运营本项目的收入组成:
(1)场地租赁;
(2)装备租赁;
(3)配套服务;
(4)企业机构赞助;
(5)广告牌;
(6)其他收入。
5.2 运营与维护
5.2.1 建设运营期限
x项目建设运营期,共二十(20)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至项目移交日止。
5.2.2 开始运营的条件
5.2.2.1 一般条件
x协议有关本项目开始运营条件包括:
(1)项目的建设已经基本完工(除一些不影响运营的部分)并且已经达到满足项目目的的水平,达到甲方认可的可投入使用的建设程度;
(2)项目运营所需的审批手续已经完成;
(3)其他需要满足项目开始运营条件的测试和要求已经完成或具备。
5.2.3 因项目公司原因导致无法按期开始运营的后果
如果项目公司因自身原因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开始运营,将可能承担如下后果:
(1)运营期缩短。
在没有正当理由可以展期的情况下,合同约定的运营截止时间不变,即延迟开始运营意味着项目公司的实际运营期(也会随之缩短。)
(2) 支付逾期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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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项目公司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始运营 须尽快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快项目的建设 并项目公司 需按每延迟一天支付违约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 。
5.2.4 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按期开始运营的后果
因甲方违约导致无法按期开始运营的,将可能承担如下后果:
(1)延长工期和赔偿费用。
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公司无法按期开始运营的,项目公司有权主张延迟开始运营日并向甲方索赔额外费用。
(2)视为已开始运营。
因发生甲方违约而导致项目在约定的开始运营日前无法完工或无法进行验收的,除了可以延迟开始运营日之外,还应“视为已开始运营”。
5.2.5 因中性原因导致无法按期开始运营的后果
此处的中性原因是指不可抗力及其他双方约定由双方共同承担风险的原因。
因中性原因导致甲方或项目公司不能按期开始运营的,对该原因导致的损失双方均可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例如违约金、赔偿等),也可以根据该中性原因的影响期间申请延迟开始运营日。
5.3 运营期间的权利与义务
5.3.1 项目运维的内容、标准和要求
5.3.1.1 项目运维的内容包括:各功能区。
5.3.1.2 项目运维的标准:按照国家的建筑工程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执行,,涉及河道、堤围的部分应满足水利部门的相关要求,所有设备设施均可正常使用。
5.3.1.3 项目运维的要求:
(1)乙方/项目公司在服务期内优先按甲方的要求免费提供场地承办活动,甲、乙双方应做好提前协商工作。
(2)乙方/项目公司对xx区更合镇“原香山兵工厂土地、养生园”民宿招租项目的户外园林绿化维护管养应不低于三级标准。
(3)运营管理期间,乙方/项目公司应对xx区更合镇“原香山兵工厂土地、养生园”民宿内所有自建、租赁或甲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道路、体育设施设备等进行维护,排除使用故障或隐患,按国家规范标准或惯例对基地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设施进行检修、保养、实施操作,以保证xx区更合镇“原香山兵工厂土地、养生园”民宿项目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在运营期间的安全性及功能使用的完好性;乙方/项目公司在xx区更合镇“原香山兵工厂土地、养生园”民宿项目内的其它运营性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省、市、区等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的有关运动基地或其它运营管理活动的政策要求。
5.3.1.4 项目公司的运维管理工作其他要求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规定,项目公司应制订关于本项目项目工程的运营维护管理方案及运营维护手册,经甲方审定后作为运营维护管理工作的实施依据。在项目运维期间,项目公司可根据项目运行的实际情况对运营维护管理方案及运营维护手册进行修改和完善,但修改完善后应经甲方同意。
(2)在运维期内,项目公司应根据本协议约定提供相应运营维护管理服务。
(3)乙方应服从政府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养护和维修统一管理的其他要求。
5.3.2 运营责任划分
合作期内,项目的运营维护管理由项目公司负责。
5.3.3 暂停服务
x项目暂停服务是指以下这两类:
5.3.3.1 计划内的暂停服务。
因对项目设施进行定期的重大维护或者修复,导致项目定期暂停运营。对于这种合理的、可预期的计划内暂停服务,项目公司应在报送运营维护计划时提前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在暂停服务开始之前给予
书面答复或批准,项目公司应尽最大努力将暂停服务的影响降到最低。发生计划内的暂停服务,项目公司不承担不履约的违约责任。 5.3.3.2.计划外的暂停服务。
若发生突发的计划外暂停服务,项目公司应立即通知甲方,解释其原因,尽最大可能降低暂停服务的影响并尽快恢复正常服务。对于计划外的暂停服务,责任的划分按照一般的风险分担原则处理,即:
(1)如因项目公司原因造成,由项目公司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担责任,项目公司有权向甲方索赔因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并申请延展项目期限;
(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双方共同分担该风险,均不承担对对方的任何违约责任。
5.4 甲方对项目运营的监督和介入
甲方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对于项目运营享有一定的监督和介入权,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
(1)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入场检查;
(2)定期获得有关项目运营情况的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例如运营维护计划、经第三方出具审计报告、事故报告等);
(3)审阅项目公司拟定的运营方案并提出意见;
(4)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中期评估和后评价;
(5)在特定情形下,介入项目的其他运营工作。
5.5 公众监督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公司有依法公开披露相关信息的义务。
关于信息披露和公开的范围,一般的原则是,除法律明文规定可以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如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国家秘密),其他项目公司在运营期间需要公开披露的信息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产出标准、运营绩效等。
六、临时接管预案
6.1 临时接管的情形
6.1.1 如果甲方在行使监督权时发现项目公司出现以下违约行为,甲方应向佛山市xx区更合镇人民政府汇报,经佛山市xx区更合镇人民政府批准甲方有权实施临时接管:
(1)在允许条件外转让、出租维护管理权的;
(2)将项目设施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或未经佛山市xx区更合镇人民政府允许将运维权予以质押的; (3)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4)擅自停业、歇业,或不履行公共服务义务,或者产品、服务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情形,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改变项目的土地使用性质,将运营项目的设施及相关土地用于运营项目之外,擅自改变项目设施的功能和用途的;
(6)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等情况下,不服从政府的统一指挥、调度的;
(7)乙方无法继续运营的,经项目公司股东会表决同意,终止本特许运营协议继续履行的;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6.2.2 甲方认为有可能需要介入的,应提前三十(30)天以书面形式发送通知给项目公司,该通知应给予项目公司十五(15)天自行补救;如果项目公司在约定的期限内仍无法补救,甲方才有权行使其介入权。临时接管期间,项目公司须无条件服从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接收或接管本项目的所有指令、命令,项目公司应当在政府方接管前善意履行看守职责,并继续履行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甲方在项目公司违约情形下介入的法律后果如下:
(1)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人将代项目公司履行其违约所涉及的部分义务;
(2)临时接管期间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均由项目公司承担,任何因甲方介入产生的额外费用均由项目公司承担,该部分费用项目公司应向甲方支付接管费(或者可从履约保函中扣减);
(3)如果甲方的介入仍然无法补救项目公司的违约,甲方仍有权根据提前终止机制终止项目合同。七、项目设施的移交
项目公司必须确保项目符合政府回收项目的基本要求,在项目合作期与项目设施相关的设备、机器、装置、零部件、备品备件、动产限届满或项目合同提前终止后,政府需要对项目进行重新采购或自行运营,因此,项目公司必须尽可能减少移交对公共产品或服务供给的影响,确保项目可持续运营。
7.1 移交范围
移交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建设完成后标定为社会资本方权属的设施;
(2)以及其他无形资产;
(3)运营管理项目设施所要求的技术和技术信息;
(4)与项目设施有关的手册、图纸、文件和资料(书面文件和电子文档);
(5)移交项目所需的其他文件。
7.2 移交的条件和标准
7.2.1 权利方面的条件和标准:项目软硬件设施及所涉及的任何资产不存在权利瑕疵,其上未设置任何担保及其他第三人的权利。但在提前终止导致移交的情形下,如移交时尚有未清偿的项目贷款,就该未清偿贷款所设置的担保除外。
7.2.2 技术方面的条件和标准:项目设施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技术、安全和环保标准,并处于良好的运营状况。
7.3 移交委员会
7.3.1 本运营期届满前的十二(12)个月作为过渡期,甲方委托的独立专家或者由甲方和项目公司成立移交委员会,移交委员会负责人由甲方委派。若本协议提前终止的,移交委员会应在本协议提前终止后五(5)个工作日内成立。
7.3.2 移交委员会成立后一(1)个月内应举行会谈并确定下列事宜的具体实施方案,项目公司应提供移交必要的文件、记录、报告等数据,作为移交委员会制定方案的参考:
(1)项目设施移交的详尽程序;
(2)最终恢复性大修计划;
(3)商定移交项目设施清单(包括备品备件的详细清单);
(4)就移交向第三方进行公告的方式;
(5)移交仪式的准备。
7.3.3 无论本协议是否已经终止,在完成本项目设施移交程序前,项目公司应本着最大善意继续谨慎运营维护项目,甲方应给予配合和协助。
7.4 移交验收
7.4.1 在移交日期之前,甲方应在接收人和项目公司代表在场时对本项目进行移交验收。项目公司应确保项目设施完好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此为项目公司通过移交验收的标准。如发现存在缺陷的,未能达到本款所述移交标准的,则项目公司应及时修复。如任一方对是否达到移交标准有异议的,则由移交委员会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定。
7.5 移走项目公司相关的物品
除非甲方和项目公司双方另有合同,项目公司应于移交日之后六十(60)日内,自费从场地移走项目公司雇员的个人用品以及与项目运营和维护无关的物品,如果项目公司在上述时间内没有移走这些物品,在甲方已尽通知义务之后,可以视为项目公司放弃物品的所有权,并有权清走。在此情形下,甲方搬移、运输的合理费用均由项目公司承担,甲方有权从履约保函中扣除上述费用。
7.6 缺陷责任期
7.6.1 项目公司保证在移交日后十二(12)个月内,修复由材料、工艺、施工、设计、技术缺陷或运营期内项目公司的任何违约造成的项目及其设施和设备任何部分出现的任何缺陷或损坏(正常磨损除外)。
7.7 提前终止移交的特殊约定
7.7.1 移交的特殊程序
(1)建设期内,若发生本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事由,项目公司应自发出或收到提前终止通知之日起十五(15)日内制作项目设施清单报送甲方。运营期内,若发生本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事由,项目公司应自发出或收到提前终止通知之日起二十(20)日内制作项目设施清单报送甲方。
(2)甲方应于收到项目公司报送的项目设施清单之日起二十(20)日内与乙方共同确定移交日,如甲方与项目公司双方无法就移交日达成一致的,则依据本协议的争议解决条款处理。
7.7.2 若在建设期内本协议提前终止,项目公司所有的供建设运营本项目之用的,且为继续建设运营本项目所必需的资产及在建工程均应当列入移交范围。
7.7.3 若在运营期内本协议提前终止,项目运营所需的项目设施均应列入移交范围。若非属于项目运营必要的资产,但可以辅助或加强运营效能的,接收人可向项目公司协商购买。
八、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
8.1.1“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特殊事件或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飓风、台风、火山爆发或水灾等;
(2)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骚乱、罢工、恐怖行为等。
(3)化学或放射性污染:如项目所在地范围内化学或放射性污染等紧急事件。
(4)核辐射:如项目所在地范围内受到核辐射等紧急事件。
(5)考古文物:如建设期间发现项目所在地出现考古文物等。
8.1.2 甲方不应将下列情况视为不可抗力:
(1)国家对本协议项目重大政策的变化、计划的调整导致不能履行本协议。
(2)政府对项目的征用、征收、没收或国有化。
(3)法律变动。
(4)政府的封锁、禁运、进口限制、配额或配给。
8.1.3 乙方不应将下列情况视为不可抗力:
(1)由于乙方的过失而引起的对任何批复的撤销。
(2)委托的建设、运营管理单位、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的疏忽、违约或责任。
(3)材料、设备、机械或部件的任何潜在的缺陷、故障或正常损坏,或由于其交付的延误。
(4)纯属乙方或工程承包人的人员骚乱或罢工。
8.2 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和评估
8.2.1 不可抗力事件由本协议各方根据本协议第 8.1 条约定共同认定,并作出相关的书面记录。
8.2.2 根据实际发生或极有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本协议各方应尽快组织评估小组,对不可抗力事件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估,确定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原因、严重性、损失程度、未来发展的预测、应急措施、解决方案等。
8.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期间各方权利和义务
8.3.1 声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24 小时内,或已经意识到发生不可抗力的时候,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该通知应详细说明不可抗力的性质、开始的日期、预计持续时问,以及对受影响方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所造成的影响。
8.3.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缓解不可抗力的影响,并承担采取这种措施时可能发生的费用。各方应协商决定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对各方造成的损失。各方应对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承担各自的费用,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
8.3.3 如果声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已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发出了通知,并且符合本协议的要求,则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需的期限可进行适当的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等同于不可抗力对该义务所造成的影响的期限。
8.4 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
8.4.1 不可抗力引起的履约中止
(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有权中止其履约行为,并且不应被视为违约,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2)声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只有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这种情况,或尽管采取了一切
努力,仍无法避免或克服这种情况时,才可按本款(1)中的约定中止履行本协议。
(3)不可抗力一经结束,或意识到不可抗力即将结束时,声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立即恢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8.4.2 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终止
(1)如果任何不可抗力自开始之日起造成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时间超过 6 个月,各方应通过协商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本协议,还是终止本协议。
(2)在上述情况下,如果各方在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 12 个月内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则一方可以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的任何时候向对方发出终止本协议的通知。
(3)本协议一旦终止,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将终止,除非本协议中对终止后的义务有明确的约定。
(4)如果本协议由于不可抗力而终止,乙方应自行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九、履约担保
9.1 为了保证项目顺利进行,乙方须提供建设期履约保证金和运营期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按甲方指定方式缴纳进行,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承担。。
9.2 履约保证金约定
12.2.1 时间与金额要求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 10 天内以转账的形式向甲方提交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的履约 保证金。
9.3.2 退还条件
特许运营期届满,乙方/项目公司按本协议约定完成项目移交后,乙方向甲方提出退还运营期履约保证金申请,甲方 30 天内无息退回。
9.3 触发机制
乙方/项目公司违反本合同约定情形且未获得甲方豁免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提取保函项下金额。十、违约处理
10.1 违约情形认定和责任承担方式
10.1.1 甲方违约情形与责任
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致使项目建设停工的,建设工期顺延;造成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获取收益的,甲方应赔偿损失。
10.1.2 乙方违约情形与责任
10.1.2.1 投资违约
乙方未按投资计划按期投入项目资金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限期整改;由此导致项目资金断链进而出现拖欠工程款或材料款引起投诉或合同纠纷的;由此导致工程停工超过 7 天的;情节严重且运营者拒不改正或无能力改正的,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协议,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1.2.2 前期工作违约
(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按期完成前期工作的,承担工期违约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约定支付应由其承担的前期工作费的,限期 30 天改正;超过 30
天的,乙方应按 1 万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十一、争议的解决
11.1 争议的解决
11.1.1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选择第 1 项为本项目的友好协商方式:
11.1.1.1 协商前置。即发生争议后,双方必须在 1 个月内进行协商,在该期限届满前双方均不能提起进一步的法律程序。
11.1.1.2 选择协商。即将协商作为一个可以选择的争议解决程序,无论是否已进入协商程序,各方均可在任何时候启动诉讼或仲裁等其他程序。
11.1.1.3 协商委员会。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甲方和项目公司的代表组成协商委员会,双方一旦发生争议应当首先提交协商委员会协商解决。如果在约定时间内协商委员会无法就有关争议达成一致,则会进入下一阶段的争议解决程序。
11.2 诉讼
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3 争议期间的合同履行
各方对于合同无争议部分应当继续履行,除法律规定或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以发生争议为由,停止项目建设、运营、维护。
十二、其它
12.1 合同的修改
x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可根据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或法规的规定,对本协议的某一部分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甲乙双方确认的对本协议的有效的修改、补充或变更的书面文件,均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其内容与本协议存在冲突或矛盾的部分,以修改、补充或变更的内容为准。
本协议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12.2 保密
12.2.1 保密信息包括本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或合同各方约定的其他信息。
12.2.2 合同各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和项目的所有信息及文件保密。未经对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人或单位披露或者泄露本协议和本项目所包含或涉及的任何内容,但以下情形除外:
(1)对合同各方负有保密义务的职员、法律顾问的披露;
(2)根据法律规定有权了解本协议内容的司法、行政机关的披露;
(3)为满足本协议的生效条件而向有关部门或人员所作的披露;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相关信息。
12.3 乙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对项目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
12.4.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单位章后,并报佛山市xx区更合镇人
民政府备案留档生效。双方履行完毕合同约定的义务且乙方将本项目全部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12.5 税费
12.5.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
12.5.2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卖方负担。
12.6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副本一式肆份。甲方执正本壹份、副本叁份,乙方执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7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广东省佛山市xx区。甲方:(单位全称) 乙方:(单位全称)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职务: 职务:
签字: 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 同 附 件 清 单
附件 1、各项管理制度
附注:
1、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在签订合同时编制,确定合同内容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承包人的投标文件及相关确认文件;
2、项目重要内容(如:双方权利义务、功能要求说明等)可作为附件。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自查表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内容要求 | 数量 | 文件属性 |
1 | 投标承诺函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 1 份 | 原件 |
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运营者资格证明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 1 份 | 原件 |
3 | 投标授权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 1 份 | 原件 |
4 | 资格性证明材料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 1 套 | 原件/复印件 |
5 | 保证金声明函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 1 份 | 原件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致:佛山市xx区更合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通过委任的全权代表,向贵方递交密封册装的全套投标文件参与下列项目的投标,现为我方的一切投标行为作xxxx及声明如下:
1. 项目名称:xx区更合镇“原香山兵工厂土地”民宿招租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2. 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完全清楚理解其内容要求及规约,对文件的合理性、公正性和程序安排均没有任何异议、质疑和误解之处。
3. 我方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均已经过认真、严格的审核,其内容已充分表达了我方的真实意愿,没有任何遗漏、虚假、侵权之处,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商业道德之行为,愿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我方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 我方没有为本项目或其整体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或进行管理服务等。
6. 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起至确定正式中标供应商止 90 天,若我方获中标资格,投标有效期则顺延至项目完成验收之日,不论在任何时候,定将按贵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一切补充材料。
7. 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审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仅凭单一竞争优势并非是决定中标资格的唯一重要依据。
8. 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中标供应商应尽的义务,若我方行为不当而损害了采购方的合法权益,我方愿在任何时候无条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和经济赔偿。
9. 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近三个月内的相关缴费证明,以便核查。
10. 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11. 本承诺函效力及范围均涵盖我方整套投标文件和一切补充文件。
供应商名称:(全称)(供应商公章)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本承诺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致:佛山市xx区更合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运营者。
有效期限:与本单位投标文件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全称)(供应商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运营者”,须与供应商的“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
2、本证明书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注:
1、此项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运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若不能附全可增加页。
4、 供应商附上复印件或扫描件时可覆盖边框。
致:佛山市xx区更合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特授权委任:以下之现职员工,作为我方唯一全权代表,亲自出席参与贵方承办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对该代表人所提供、签署的一切文书均视为符合我方的合法利益和真实意愿,我方愿为其投标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项目名称:xx区更合镇“原香山兵工厂土地”民宿招租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全权代表:(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
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递交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全程;按照采购方和评标委员会的要求现场处理投标相关事宜;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有效期限:与本单位投标文件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特此授权证明。
授权机构名称:(全称)(加盖供应商公章)说明:1、本授权书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2、本授权书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再单独递交一份。
注:
1、此项附全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若不能附全可增加页。
4、 供应商附上复印件或扫描件时可覆盖边框。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xx区更合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关于贵方xx区更合镇“原香山兵工厂土地、养生园”民宿招租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一)、我方承诺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其他相关要求:
1. 我方(填“具有”/“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我方(填“具有”/“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我方(填“具有”/“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我方(填“有”/“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运营活动中(填“有”或“无”)重大违法记录;
6. 我方(填“没有”/“有”)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经查询的截图资料。
7、我方(填“符合”/“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方按下表要求在本表后附所需资格证明资料,并承诺以下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或打印件是准确和真实的。
投标人须在对应的□打“√”(或把对应的“□”改成“√”),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或打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序号 | 资格性审查资料 | 自查结论 | 资料所 在页码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没有显示具体运营范围,则还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 询打印结果。) | □通过 □不通过 | |
2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提供但不限于以下举例的证明材料(如运营场所、所拥有的设备、资源等 图片描述或材料复印件) | □通过 □不通过 | |
3 |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 | □通过 □不通过 | |
(1)经审计的 2017 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 | |||
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 | |||
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状况报; | |||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 6 个月内 |
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 6 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3)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须提供缴纳税收和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4)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4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复印件(如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按《关于我省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通告》规定,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则无需提供。) 2017 年至 2018 年内任 1 月份或任 1 季度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通过 □不通过 | |
5 | 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中查询结果页面的打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 资格审查期间查询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查询采取保留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的方式进行留存,经查询发现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 拒绝其投标。 | □通过 □不通过 | -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运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 □通过 □不通过 | |
7 | 满足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如是否登记报名、是否 非联合体、资格审查是否按本文要求盖章签字等)。 | □通过 □不通过 |
注:提供的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请附后;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xx区更合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1.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以 □电汇/□银行转账/□网银 方式,为 (项目名 称) (招标编号 )项目递交了保证金人民币 元,并划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账户。详见下方保证金支付凭证:
□银行出具的汇款单复印件;或
□转账凭证复印件;或
□网银支付凭证。
2. 我方在此声明: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必须与保证金凭证上所载 的账户信息一致)。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或开户人和账号与划款时所用的开户人和账号不一致而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银行信息 (必须与保证金凭证上所载的账户信息一致) |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 | |
开户账号: | |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粘贴保证金凭证电子扫描件,如果此页空间不足可以后附粘贴;为确保准确退还保证金请尽量保证保证金凭证上的银行名称和账号信息清晰)
注:1、投标人必须详细准确地填写本声明函,并按要求粘贴凭证电子扫描件。
2、本保证金声明函另需单独密封于投标一览表内提交。
第二部分 符合性审查文件
2.1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序号 | 内 容 | 资料所在页码范围(必填项) |
一、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要求:提交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的资料) | ||
1 | 商务条款响应表 | |
2 | 采购项目内容响应表 | |
3 | 项目服务要求 | |
4 | 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
二、其它辅助性证明材料: (以下文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依据) | ||
5 |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
特别提示与要求!
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符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
第三部分 商务文件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
投标人名称 | ||||||
地址 | ||||||
投标人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 | ||||||
投标人单位优势及特长 | ||||||
投标人单位概况 | 注册资本 | x元 | 占地面积 | M2 | ||
职工总数 | 人 | 建筑面积 | M2 | |||
资产情况 | 净资产 | x元 | 固定资产原值 x元 | |||
负债 | x元 | 固定资产净值 x元 | ||||
财务状况 | 年度 | 主营收入 (万元) | 收入总额 (万元) | 利润总额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注: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运营规模及资质状况及技术力量等。
2.投标人填报此表的数据不得有虚假。否则,一经查实,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相关后果。投标人代表签字:
(盖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xx区更合镇“原香山兵工厂土地、养生园”民宿招租项目 招标编号: /包号
一、项目服务要求条款情况 | ||
序号 | 主要条款 | 是否响应 |
1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的服务要求 | |
2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 |
3 |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 |
4 |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 |
5 | 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服务要求条款均能完全响应 | |
6 | 同意接受采购方发布的补充通知中各项技术商务要求(如有) | |
7 |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提供的技术商务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和 有效性进行公开审查验证 | |
二、项目服务要求条款偏离情况说明(如有): | ||
8 | 不同意公开的服务条款部分内容(如有): | |
9 | ||
10 |
注:1、响应栏内空白及打“√”表示完全响应;打“×”视为偏离,请在“项目服务要求条款偏离情况说明”栏中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若上述主要条款内容与“采购项目项目服务要求”列述不一致时,均以“采购项目项目服务要求”详细内容为准。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盖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xx区更合镇“原香山兵工厂土地、养生园”民宿招租项目 招标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项目实施年份 | 项目联系人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注:1.根据综合评审指标表内容填写。
2.如本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盖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xx区更合镇“原香山兵工厂土地、养生园”民宿招租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条款 | 投标文件条款 | 偏离情况 | 说明 |
注:1、本表必须对应招标文件《项目服务要求》条目号逐项填写,不得有任何遗漏,否则视为 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针对与招标文件《项目服务要求》条目号上有偏离款项填写相应的填写,并注明除填写的款项有偏离以外,其他款项均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2、如有偏离,应在“偏离情况”栏内注明“有”,并在“说明”栏内予以说明;如无偏离,应在“偏离情况”栏内注明“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亲笔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法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xx区更合镇“原香山兵工厂土地、养生园”民宿招租项目招标编号:
一、技术条款响应情况 | ||
序号 | 招标技术要求 | 是否响应 |
1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服务要求 | |
2 | 完全理解并接受技术条款要求,全部技术条款均能完全响应 | |
3 | 同意接受采购方发布的补充通知中各项技术要求(如有) | |
4 |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内容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 |
二、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说明(如有): | ||
三、不同意公开的 技术 部分内容(如有): | ||
注:1、响应栏内打“√”表示完全响应;打“×”视为偏离,请在“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说明”栏中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若上述服务条款内容与“项目需求”列述不一致时,均以“项目需求”详细内容为准。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投标人代表姓名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xx区更合镇“原香山兵工厂土地、养生园”民宿招租项目 招标编号:
[说明]:(投标人可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提出更优化的方案给评标时使用)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以下格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的内容:
一、项目理解程度二、财务方案
三、建设方案
四、项目移交方案
五、筹措资金方案的风险应对方案六、施工进度表及保证措施
七、运营及维护方案
说明:方案设计必须科学合理、真实可行,能充分体现出自身技术和专业优势。方案必须对应评审方法中评审子项的顺序逐一进行描述,格式自拟。
投标人代表签字:
(盖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报价部分
投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xx区更合镇“原香山兵工厂土地、养生园”民宿招租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采购内容 | 租赁期 | 租金报价(元/年) |
xx区更合镇“原香山兵工厂 土地”民宿招租 | 20 年 | 大写:小写: |
注:
1.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本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还应将本表复制一份按“投标须知”的规定单独密封并标记提交,作为唱标之用。本表的内容应与唱标的内容相一致,若有不一致时,以唱标的内容为准。
投标人代表姓名(打印): 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其他文件说明
其他文件说明
主要内容应包括:
1)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2)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盖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投标文件封面和密封袋封面
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xx区更合镇“原香山兵工厂土地、养生园民宿招租项目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正本/(副本)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传真: 投标人联系人:
二〇一八年 月 日
2、投标文件密封袋正/副本封面: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xx区更合镇“原香山兵工厂土地、养生
园”民宿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GHGYZC2018007
投
标
文 件
正本 壹 份
副本 肆 份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联系电话:投标人传真:
在 2018 年 7 月 18 日 上午 10 :00 之前不得启封
开标地点:佛山市xx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开标室
3、投标一览表信封封面: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xx区更合镇“原香山兵工厂土地、养生园”民宿招租项目招标编号:GHGYZC2018007
投标人名称: 在 2018 年 7 月 18 日 上午 10 :00 之前不得启封
开标地点:佛山市xx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开标室
注:1、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
2、投标一览表必须单独封装,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