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9-90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框架性协议,代表双方的合作意愿,是双方合作目标及合作内容的初步洽谈结果。未约定双方具体合作项目及进度,相关约定能否付诸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在开展具体业务合作时,另行商洽签订相关协议。公司将根据进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上海大界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界机器人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出于长远发展战略上的考虑,决定强强联合,在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机器人、建筑工厂机器人示范项目以及
公路隧道施工智能设备等领域开展合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对手方介绍
名称:上海大界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1GKUCB04法定代表人:xx
注册资本:784.3137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08 月 31 日
住所:xxxxxxxxxx 000 xxx 000 x
经营范围:从事机器人科技、自动化科技、电子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建筑装饰工程;室内外装饰设计;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精密机械设备、自动化设备设计、研发、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公司与大界机器人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发生购销往来。大界机器人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上海大界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1.合作目标
通过本次战略合作,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生产技术实力、降低劳动力成本以及扩大业务范围,实现双方未来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市场份额,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2.合作内容
(1)乙方确定甲方为其设备制造、公路、桥梁、隧道领域内优先合作单位,甲方确定乙方为其建筑机器人领域内优先合作单位。
(2)双方自 2019 年第四季度开始开展密切合作,在广泛调研基
础上,结合甲方生产需求确定项目命题,甲方提供场地和资金,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并对示范性项目和相关产品制定专项合作计划。
(3)乙方为甲方提供路桥施工领域的建筑机器人技术开发服务和相关智能建造项目的技术支持。
(4)甲方为乙方提供智能建造和建筑机器人领域的产学研以及
项目合作,提供产品试验场景和相关技术咨询。
(5)未来双方拟以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形式,开展更进一步的深度合作。
(6)双方共同享有本协议项下联合研发合作所取得的相应研发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及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使用或允许其他方使用研发成果或将其泄露、转让其他任何第三方。双方的背景知识产权、各自独立开发的知识产权仍归属双方各自所有。合作过程中涉及的仅为一方向对方销售自身原有产品的合作,产品相关知识产权仍归属于原权利人。
3.合作期限
双方约定本协议项下合作期限为两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合作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续。
4.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将配合乙方,就路桥施工领域的建筑机器人研发需求开展调研;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研发施工机器人所需的必要的技术资料、数据;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产品试用环境,指派工程师作工艺指导,对研发系统提出改进建议;甲方各子公司均有权就本协议项下合作事宜享受与甲方同等权利。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结合甲方生产实际,就路桥施工领域
的建筑机器人研发需求开展调研;充分运用其行业影响力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促进双方的合作;协助甲方制定“建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发展规划及人才技术引进,并指导甲方发展规划的实施;为甲方提供路桥施工领域的建筑机器人技术开发服务和相关智能建造项目的技术支持。
5.其他
(1)本协议为双方为开展合作签订的框架性协议,双方后续根据具体项目另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如双方签订的具体合作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具体的项目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2)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向济南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3)本合作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公司与大界机器人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旨在进一步提升生 产技术实力,降低劳动力成本,扩大业务范围,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协议涉及的合作目标、合作内容等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方向及战略定位。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框架性协议,代表双方的合作意愿,是双方合作目标及合作内容的初步洽谈结果。未约定双方具体合作项目及进度,相关约定能否付诸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因履行合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公司将在开展具体业务合作时,另行商洽签订相关协议。
公司将根据进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1)2017 年 9 月 14 日,公司披露《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双方在国内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机械设备采购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目前双方合作仍在进行中,自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来,采购对手方压路机、履带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多功能摊铺机等 20 余套。
(2)2019 年 2 月 1 日,公司披露《关于签订关联交易系列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续签《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工程施工服务框架协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期限三年。目前双方合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发生的采购原材料、提供工程施工服务等关联交易均按照框架协议的约定执行,并按年度对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2. 本框架协议签订前 3 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或股份减持的计划。
六、备查文件
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