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MEN XMXYG JINXIANG HOLDINGS GROUP CO.,LTD
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XIAMEN XMXYG JINXIANG HOLDINGS GROUP CO.,LTD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xxx)xxxx 0 x
X x 00 x 00)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 30 亿元 |
本期发行金额 | 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 |
增信情况 | 由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 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 AAA |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 AAA |
信用评级机构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合计分别为 54,716.19 万元、87,081.44 万元、109,953.79 万元和 25,728.88 万元;期间费用率(即期间费用合计数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6.43%、43.72%、47.87%和 49.78%,由于发行人主要业务为类金融业务,财务费用等较大。若期间费用持续上升,可能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 1,073,741.80 万元、1,225,735.82 万元、1,431,275.12 万元和 1,470,346.46 万元,其中有息负债本金余额分别为 952,411.77万元、1,064,431.26 万元、1,277,114.69 万元和 1,312,247.59 万元,增长较快,随着发行人各业务板块的发展和投资力度的加强,发行人负债规模总体呈上升趋势,且主要为银行借款、股东借款和应付债券,虽然相对而言股东借款的偿还时间较为灵活,但是发行人仍存在债务规模上升过快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的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 153,543.06 万元、229,896.95万元、315,092.70 万元和 322,487.48 万元,占发行人同期末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 20.70%、24.50%、29.34%和 30.35%,占比相对较高。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增加 85,195.75 万元,增幅 37.06%;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增加 7,394.78 万元,增幅 2.35%,主要原因系配合资产管理业务的权益性融资增加所致。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占比较高且变动较大,对公司权益结构的稳定性产生一定影响。
最近三年及一期, 发行人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6,698.62 万元、9,908.50 万元、
2,649.97 万元和 4,028.02 万元, 占发行人利润总额的 9.76% 、10.48% 、2.56% 和
15.95%,主要由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和处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构成。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收益波动较大。未来,若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会导致投资收益降低,从而对发行人的收益稳定性产生一定影响。
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发行人负债合计为 1,470,346.46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合计
995,567.93 万元,非流动负债合计 474,778.53 万元,占比分别为 67.71%及 32.29%,债务结构偏短期化,其中,流动负债中其他应付款占比较高,主要为发行人从事资产包、融资租赁等业务而向客户收取客户保证金以及应付股东象屿集团的资金拆借款。此外,发行人有息负债中,短期债务占比较高,发行人为象屿集团旗下金融服务平台及象屿资产系主要载体,象屿集团通过资金拆借等对发行人资金给予较大支持,但短期债务较高可能使得发行人存在一定的债务结构短期化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 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金额分别为-81,270.62 万元、- 93,730.93 万元、-176,324.24 万元和 611.16 万元。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性净现金流持续为负,表明发行人需要依靠外部资金来满足资金需求,对外融资依赖程度较大,存在发行人未来经营和发展可能因自身现金流不足而受限的风险。发行人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业务回款,经营活动流出主要为业务投放。近三年的经营性现金流为净流出,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净增加所致。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7,357.64 万元、- 133,092.65 万元、-195,995.71 万元和 28,026.55 万元。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由于对外投资增加,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持续增加,将对发行人现金流稳定性造成一定的压力,进而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
发行人为投资控股型企业,2021-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3 月,发行人母公司本部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36,919.20 万元、49,112.72 万元、43,442.54 万元和 9,245.72 万元,占合并口径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58%、24.66%、18.91%和 17.89%,发行人经营成果主要来自于重要子公司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厦门象屿金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深圳象屿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鑫金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虽然目前发行人对下属子公司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但如果未来发行人内部治理结构发生变化,或下属子公司出现盈利状况大幅下降的情形,将会对发行人盈利情况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对发行人的偿付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二、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本期债券由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二年。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厦门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是经厦门市政府授权的资产经营一体化公司, 报告期内, 象屿集团营业收入分别为 4,843.83 亿元、5,626.22 亿元、4,904.98 亿元和 1,107.52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58.08 亿元、48.41 亿元、9.95 亿元和 0.24 亿元,近三年营业收入有所波动,且净利润回报率
(净利润/营业收入)较低,分别为 1.20%、0.86%、0.20%和 0.02%。若其经营状况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因素或自身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担保人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及资信情况出现不利变化,上述情况都将可能影响到担保人对本期债券履行其应承担的担保责任。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保护机制设置“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承诺”和“救济措施”: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货币资金和可用银行授信额度。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每次付息、兑付日(含赎回)前 20 个交易日货币资金余额和可用银行授信额度总和不低于每次应偿付金额的 100%;在本期债券每次回售资金发放日前 5 个交易日货币资金余额和可用银行授信额度总和不低于每次应偿付金额的
100%。同时,投资者保护机制中针对发行人违反偿债资金来源稳定性承诺设置了相关 “救济措施”。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保护机制,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鉴于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xxx已卸任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构成关联关系。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遵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发行人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发行人聘任了兴业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凡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方式合法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 AAA。AAA 信用等级代表的涵义为受评对象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AAA 债项评级代表的涵义为债券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信用风险极低。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对公司主体的信用评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预计本期债券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封卷募集说明书中本次债券名称为“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五期发行,本期债券的债券名称为“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本期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
封卷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发行总额为“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
(含30.00亿元),采用一次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由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确定”。在此范围内,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5.00亿元(含5.00亿元)。”
封卷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债券期限为“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发行期限由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确定”。在此范围内,本期债券的债券期限为“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调整偿还负债的具体金额或明细。
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债券的注册及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xx。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目录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情况 99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99
二、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主要财务指标 108
三、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115
第六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169
一、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169
二、发行人其他信用情况 169
第七节 增信情况 173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173
二、担保函主要内容 178
三、发行人承诺事项 180
四、债券持有人及受托管理对担保事项的持续监督安排 181
第八节 税项 182
一、增值税 182
二、所得税 182
三、印花税 182
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184
一、信息披露承诺 184
二、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184
三、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安排 189
四、本期债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 189
五、本期债券还本付息信息披露 189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190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承诺 190
二、救济措施 191
三、偿债基础 191
四、偿债保障措施 192
第十一节 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197
一、违约情形及认定 197
二、违约责任及免除 197
三、纠纷解决机制 198
第十二节 持有人会议规则 199
一、总则 199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200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筹备 202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及决议 206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后事项与决议落实 211
六、特别约定 213
七、附则 215
第十三节 受托管理人 217
一、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217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217
第十四节 发行有关机构 235
一、发行人 235
二、牵头承销机构、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235
三、联席承销机构 235
四、律师事务所 237
五、会计师事务所 237
六、信用评级机构 238
七、担保机构 238
八、公司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238
九、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 239
十、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239
第十五节 发行人、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241
第十六节 备查文件 267
一、本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如下: 267
二、查阅地点和网站 267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象屿 金象、象屿金控 | 指 | 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担保人、象屿集团 | 指 |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厦门市国资委 | 指 |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次债券 | 指 | 注册金额不超过 30 亿元的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本期债券 | 指 | 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本期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 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投资人、债券持有人 | 指 | 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期债券的投 资者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 | 指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主承销商 | 指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福建天衡 | 指 |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构、中 诚信国际 | 指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 |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3 月 |
工作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 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人民币 |
注 1:本募集说明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注 2:本募集说明书中,如部分财务数据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则该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期间费用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合计分别为 54,716.19 万元、87,081.44 万元、109,953.79 万元和 25,728.88 万元;期间费用率(即期间费用合计数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6.43%、43.72%、47.87%和 49.78%,由于发行人主要业务为类金融业务,财务费用等较大。若期间费用持续上升,可能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2、持续融资风险
发行人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将对其资金规模提出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司发展迅速,资信状况良好、融资渠道畅通,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发行人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总额
167.48 亿元,已使用额度为 58.84 亿元,尚未使用额度为 108.64 亿元。但是如果发行人未来的筹资能力不能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则会对发行人业务发展造成较大的影响。
3、负债规模上升较快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 1,073,741.80 万元、1,225,735.82 万元、1,431,275.12 万元和 1,470,346.46 万元,其中有息负债本金余额分别为 952,411.77万元、1,064,431.26 万元、1,277,114.69 万元和 1,312,247.59 万元,增长较快,随着发行人各业务板块的发展和投资力度的加强,发行人负债规模总体呈上升趋势,且主要为银行借款、股东借款和应付债券,虽然相对而言股东借款的偿还时间较为灵活,但是发行人仍存在债务规模上升过快风险。
4、少数股东权益占比较高且变动较大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的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 153,543.06 万元、229,896.95万元、315,092.70 万元和 322,487.48 万元,占发行人同期末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 20.70%、24.50%、29.34%和 30.35%,占比相对较高。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增加 85,195.75 万元,增幅 37.06%;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增加 7,394.78 万元,增幅 2.35%,主要原因系配合资产管理业务的权益性融资增加所致。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占比较高且变动较大,对公司权益结构的稳定性产生一定影响。
5、投资收益波动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 发行人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6,698.62 万元、9,908.50 万元、
2,649.97 万元和 4,028.02 万元, 占发行人利润总额的 9.76% 、10.48% 、2.56% 和
15.95%,主要由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和处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构成。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收益波动较大。未来,若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会导致投资收益降低,从而对发行人的收益稳定性产生一定影响。
6、债务结构短期化风险
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发行人负债合计为 1,470,346.46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合计
995,567.93 万元,非流动负债合计 474,778.53 万元,占比分别为 67.71%及 32.29%,债务结构偏短期化,其中,流动负债中其他应付款占比较高,主要为发行人从事资产包、融资租赁等业务而向客户收取客户保证金以及应付股东象屿集团的资金拆借款。此外,发行人有息负债中,短期债务占比较高,发行人为象屿集团旗下金融服务平台及象屿资产系主要载体,象屿集团通过资金拆借等对发行人资金给予较大支持,但短期债务较高可能使得发行人存在一定的债务结构短期化风险。
7、经营性净现金流持续为负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 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金额分别为-81,270.62 万元、- 93,730.93 万元、-176,324.24 万元和 611.16 万元。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性净现金流持续为负,表明发行人需要依靠外部资金来满足资金需求,对外融资依赖程度较大,存在发行人未来经营和发展可能因自身现金流不足而受限的风险。发行人的经营活动现金流
入主要为业务回款,经营活动流出主要为业务投放。近三年的经营性现金流为净流出,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净增加所致。
8、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大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7,357.64 万元、- 133,092.65 万元、-195,995.71 万元和 28,026.55 万元。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由于对外投资增加,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持续增加,将对发行人现金流稳定性造成一定的压力,进而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
9、发行人投资控股型架构依赖子公司的风险
发行人为投资控股型企业,2021-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3 月,发行人母公司本部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36,919.20 万元、49,112.72 万元、43,442.54 万元和 9,245.72 万元,占合并口径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58%、24.66%、18.91%和 17.89%,发行人经营成果主要来自于重要子公司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厦门象屿金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深圳象屿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鑫金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虽然目前发行人对下属子公司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但如果未来发行人内部治理结构发生变化,或下属子公司出现盈利状况大幅下降的情形,将会对发行人盈利情况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对发行人的偿付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从事的不良资产行业与宏观经济周期、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利率、汇率、行业发展状况、投资心理以及国际金融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周期性。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会随着市场的波动而呈现周期性的变化。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或者不愿意按时履行偿债义务,或者其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动而使公司的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发行人信用风险主要涉及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借款的回收。如果未来客户违约率增加以及相关资产
减值损失增加,发行人将面临信用风险,从而对业务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保理业务前五大客户占比分别为 35.19%和 34.44%,委托贷款前五大客户占比分别为 64.58%和 65.43%。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客户集中度较高,未来若主要客户发生违约或其他不良情况,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发行人保理业务和委托贷款业务的客户集中度虽然较高,但发行人近年来通过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客户集中度已持续下降。
4、行业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 发行人黑色金属行业业务开展金额分别为 645,724.44 万元、
825,193.10 万元、713,984.27 万元和 193,918.43 万元,占当期业务开展金额的比例为
42.94%、48.29%、37.48%和 50.32%,占比较高,存在行业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同时,黑色金属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受经济周期、经济发展速度等影响较大,从而使得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会随着市场的波动而呈现周期性的变化。
5、发行人涉诉及逾期项目存在的风险
发行人聚焦发展产业金融、消费金融和资产管理三大核心业务,发行人产业金融、消费金融业务中涉及诉讼或逾期项目,发行人已通过调解或诉讼等方式积极收回,同时已计提了足额的准备金,后续如果案件处置及本金回收达不到预期,可能会对企业的经营带来一定影响,进而对发行人的偿付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6、商业保理业务不良率波动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保理业务不良率分别为 7.90%、10.15%、3.21%和 2.86%, 2023 年末,发行人保理业务不良率波动,主要系发行人当期期末保理业务余额波动所
致。截至 2024 年 3 月末,保理业务累计逾期金额为 14,000.68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商业保理业务的不良资产主要为对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和广东华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应收保理款。虽然相关业务已经追加足额抵质押物,且计提足额风险准备金,若后续商业保理业务新增不良资产,将对发行人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
7、单个客户小额贷款金额较大风险
2023 年及 2024 年 1-3 月,发行人小贷业务贷款发生额分别为 127,317.87 万元、
23,340.00 万元,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共发放小额贷款余额分别为 7,923.00 万元、
6,248.00 万元。单个客户小额贷款金额较大,且小贷业务以个人客户为主。若未来小额贷款主要客户出现违约或者不良情况,将对发行人的小贷业务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8、发行人商业保理业务客户履约风险
2021-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3 月,发行人商业保理业务实现业务开展金额分别为
1,112,093.93 万元、1,215,313.39 万元、1,627,175.08 万元和 302,688.54 万元,实现营业
收入分别为 24,091.68 万元、25,761.84 万元、43,895.90 万元和 9,857.42 万元,业务开展金额及营业收入整体呈上升趋势,但发行人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前五大客户以民营企业为主,履约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9、发行人委托贷款业务客户履约风险
2021-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3 月,发行人委托贷款业务实现业务开展金额分别为
333,121.56 万元、347,038.00 万元、232,520.03 万元和 82,657.09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46,267.08 万元、66,841.91 万元、69,062.52 万元和 12,542.70 万元,近三年业务开展金额及营业收入整体呈上升趋势,但发行人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前五大客户以民营企业为主,履约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1、制度风险
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经营范围的不断扩大,业务品种也不断丰富,这对发行人的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公司的风险管理、关联交易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及时跟上业务经营发展的速度,将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有效控制相应的管理风险,进而使得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受到影响。
2、人力储备风险
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的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需要根据环境的变
化而不断调整,因而对发行人的管理人员素质及人才引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行人如不能通过保持和引进专业人才,进一步有效改善和优化公司管理结构,可能对未来的经营造成一定风险。
3、下属公司管控风险
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发行人旗下企业共 115 家,其中全资企业 19 家,控股企业
10 家,参股企业 14 家,作为管理人管理企业 1 家,合伙企业 60 家,分公司 11 家。虽然过去几年尚未因管理因素导致公司产生损失,但由于资产规模的继续扩张,加之不同子公司的业务差异,将为发行人的管理带来一定的挑战。
1、监管政策变化的风险
消费金融和资产管理等行业现阶段处于快速发展期,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发展环境将进一步优化,消费金融和资产管理行业受监督政策及法律变动影响也较大,伴随着监管政策趋于严格,行业未来发展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
2、货币政策变动风险
货币政策变动风险是指货币政策及调控方式的调整将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而引起的风险。近几年来,人民银行在实施稳健货币政策、从紧货币政策或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过程中,对货币政策调控方式进行了全方位改革,但由于货币政策的调控作用是双向的,如果发行人的经营不能根据货币政策变动趋势进行适当调整,货币政策变动将对发行人运作和经营效益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二、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环境、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由于本期债券申请上市事宜需要在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和持续满足上市条件。因此,投资者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发行人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公司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虽然发行人已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多项偿债保障措施,但是在债券存续期间,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无法得到有效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本期债券由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人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其雄厚的资产规模、稳定的现金流和良好的资信信用可以为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及支付能力发生负面变化,可能影响到其为本期债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能力。
本期债券由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象屿集团为控股平台型公司,除下属上市公司象屿股份外,担保人通过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厦门国际邮轮母港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地产、类金融和港口航运板块,受地产政策收紧影响及类金融业务可能遭受的不良及逾
期的影响,投资回报率不及预期可能会对象屿集团的经营状况产生影响。此外,象屿集团母公司报告期内负债总额呈上升趋势,流动负债占比较高,尽管象屿集团间接融资渠道通畅,如后续发生负面变化可能会对担保人偿付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最近三年及一期,在与其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发行人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因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不利影响。
第二节 发行条款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全称: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三)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3 年 2 月 2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关于同意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8 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30 亿元。
(四)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含 5.00 亿元)。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
(六)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八)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九)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十)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十一)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20 日。
(十二)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十三)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十四)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5 年至 2029 年间每年的 6 月 20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五)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六)兑付金额: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
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七)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相应本金及利息。
(十八)本金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9 年 6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十九)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二十)增信措施:本期债券设定保证担保,由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增信安排详见“第七节 增信情况”。
(二十一)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具体信用评级情况详见“第六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二十二)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详见“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二十三)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
(二十四)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二、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1、发行公告日:2024 年 6 月 17 日。
2、发行首日:2024 年 6 月 19 日。
3、发行期限:2024 年 6 月 19 日至 2024 年 6 月 20 日。
本期公司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并按照规则要求开展相关登记结算安排。
1、上市交易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3、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公司债券的交易、质押。
(四)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缴款等安排详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股东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
﹝2023﹞238 号),本次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 30.00 亿元(含 30.00 亿元),采取分期
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五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 5.00 亿
元(含 5.00 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根据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发行人未来可能调整用于偿还公司债务的具体金额或调整偿还债务的明细。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调整偿还负债的具体金额或明细。
本期债券拟偿还债务明细如下:
发行人拟偿还债务明细
单位:万元、%
序 号 | 债务人 | 债权人 | 借款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当前余额 | 本期债券拟 偿还金额 |
1 | 厦门象屿金 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xx国际 信托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023-06-27 | 2024-06-27 | 100,000.00 | 50,000.00 |
合计 | 100,000.00 | 100,000.00 | 50,000.00 |
在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 12 个
月)。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不超过5.00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截至 2024年3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本金余额为1,312,247.59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有息债务本金余额为727,905.25万元,占有息负债本金余额的55.47%。本期债券发行规模未超过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到期的债务规模。
发行人作为象屿集团旗下负责类金融板块的主体,展业项目较多,日常经营对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储备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近年来公司业务持续扩张,营业收入保持增长态势,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50,196.63万元、 199,183.62 万元、 229,685.13 万元和 51,681.23 万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
2,821,921.81万元、3,066,617.77万元、3,279,094.28万元和652,373.10万元;同时随着公
司规模迅速扩大,公司借款规模逐年增长,本期债券发行将对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充足资金保障。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经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发行人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应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说明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是否符合相关规则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为了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将在监管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和专项偿债账户。根据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进行监督。
发行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及划转活动,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投向,确保专款专用。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至少每季度一次频率查询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但募集资金已按约定使用完毕的除外。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包括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以 2024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不会发生变化,发行人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重将由 67.71%下降至 64.31%,这将一定程度上改善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发行人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以 2024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将由 1.55 上升至 1.64。发行人流动比率将得以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增
强。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发行是发行人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募集资金,加强资产负债结构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使发行人的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得以优化,短期偿债能力得以提升,为发行人的业务发展以及盈利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不直接或间接用于购置土地,不直接或间接用于住宅地产业务。
发行人承诺,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子公司,不转借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子公司。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违规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并声明地方政府对本期债券不承担任何偿债责任。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会将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转借他人使用,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和私募证券类投资基金等非生产性用途。
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八、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9 月 21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2292 号”文同意,发
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
2023 年 2 月 2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3﹞238 号”文同意,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上述批文项下累计发行 8 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人 | 债券简称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亿元) | 起息日 |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 | 募集资金实际用途 | 募集资金已使用规模 (亿元) |
1 | 厦门象屿金 | 21象金01 | 3(2+1)年 | 4.00 | 2021-03-05 | 募集资金扣除 | 募集资金已 | 4.00 |
序号 | 发行人 | 债券简称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亿元) | 起息日 |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 | 募集资金实际用途 | 募集资金已使用规模 (亿元) |
2 | 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1象金02 | 3(2+1)年 | 10.00 | 2021-08-27 | 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 按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 | 10.00 |
3 | 21象金03 | 3年 | 3.00 | 2021-12-10 | 3.00 | |||
4 | 22象金01 | 3 年 | 3.00 | 2022-03-01 | 3.00 | |||
5 | 23象金01 | 2 年 | 5.00 | 2023-03-13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 募集资金已按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 | 5.00 | |
6 | 23象金02 | 2 年 | 5.00 | 2023-04-13 | 5.00 | |||
7 | 23象金03 | 3 年 | 10.00 | 2023-07-25 | 10.00 | |||
8 | 24象金01 | 3 年 | 5.00 | 2024-01-18 | 5.00 |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注册名称: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AMEN XMXYG JINXIANG HOLDINGS GROUP CO., LTD
法定代表人:廖世泽
注册资金:肆拾叁亿捌仟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肆拾叁亿捌仟万元人民币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2015 年 05 月 18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47MRP0A
住所(注册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区)屿南四路 3
号 C 栋 10 层 01
邮政编码:361000
所属行业:J69-其他金融业
经营范围: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供应链管理;黄金现货销售;白银现货销售。
联系电话:0592-5603363
传真号码:/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廖世泽信息披露事务职位:董事长 信息披露事务联络人:董昕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方式:0592-5603363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根据厦门象屿保税区管委会《关于象屿集团组建设立象屿金控集团的批复》(厦保税委综﹝2015﹞28 号)于 2015 年 5 月 5 日批准组建的国有企业集团。发行人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总体定位为立足产融结合,实现从传统单一的类金融业务向综合金融服务、投行业务转型,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质量发展的产业基础,围绕实体经济、消费服务业、国家战略性产业、集团产业及上下游客户,聚焦发展产业金融、消费金融和资产管理三大核心业务,以金融科技为支撑保障,提高业务运作效率,建立集团产融结合发展平台,成为具有产业背景、象屿特色的金融服务商。
发行人历史沿革事件主要如下:
序号 | 发生时间 | 事件类型 | 基本情况 |
1 | 2015 年 5 月 18 日 | 公司设立 | 发行人根据厦门象屿保税区管委会《关于象屿集团组建设立象屿金控集团的批复》(厦保税委综﹝2015﹞ 28 号)组建成立,初始注册资本为 138,000.00 万元。 |
2 | 2015 年 7 月 9 日 | 实缴出资 | 经厦中兴会验字﹝2015﹞第 033 号验资报告审验,象 屿集团对发行人进行出资 119,029.54 万元,其中,以 货币出资 1,738.00 万元, 以股权出资 117,291.54 万 元。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138,000.00 万元,实 收资本 119,029.54 万元。 |
3 | 2015 年 7 月 24 日 | 公司名称变更 | 公司名称由“厦门象屿金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变更 为“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 | 2016 年 5 月 31 日 | 实缴出资 | 经福中浩内验字﹝2016﹞YC062 号验资报告审验,象屿集团对发行人进行出资 18,970.46 万元,均为股权出 资。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138,000.00 万元,实 收资本 138,000.00 万元。 |
5 | 2016 年 6 月 16 日 | 经营范围变更 | 经营范围由“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供应链管理。”变更为“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供应链管理;黄金现货销 售;白银现货销售。” |
序号 | 发生时间 | 事件类型 | 基本情况 |
6 | 2017 年 9 月 21 日 | 公司名称变更 | 公司名称由“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 为“厦门象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 | 2018 年 1 月 8 日 | 增资 | 根据《关于同意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资 5 亿元的批复》(厦自贸委﹝2018﹞3 号),发行人注 册资本从 138,000.00 万元增至 188,000.00 万元。经厦 中兴会验字﹝2018﹞第 002 号验资报告审验,象屿集团对发行人进行出资。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188,000.00 万元,实收资本 188,000.00 万元。 |
8 | 2018 年 12 月 25 日 | 增资 | 根据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决议(厦象集董﹝2018﹞45 号),发行人注册资本从 188,000.00 万 元增至 438,000.00 万元。 |
9 | 2018 年 12 月 28 日 | 实缴出资 | 经厦中兴会验字(2019)第 002 号验资报告审验,象 屿集团对发行人进行出资,本次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438,000.00 万元,实收资本 238,000.00 万元。 |
10 | 2019 年 3 月 18-19 日 | 实缴出资 | 发行人收到股东象屿集团投资款合计 5.00 亿元,本次 出资后, 公司注册资本 438,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88,000.00 万元。 |
11 | 2019 年 8 月 29 日 | 公司名称变更 | 公司名称由“厦门象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 为“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2 | 2022 年 5 月 13 日 | 实缴出资 | 发行人收到股东象屿集团投资款合计 8.00 亿元,本次 出资后, 公司注册资本 438,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68,000.00 万元。 |
13 | 2023 年 4 月 14 日 | 实缴出资 |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实缴资本 438,000.00 万元。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 43.80 亿元,实收资本 43.80 亿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厦门市国资委”),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00%。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系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厦府〔1995〕综 230 号)于 1995 年 11 月 8 日批准组建的国有企业集
团,截至目前,注册资本 177,590.83 万元。象屿集团为厦门市首家实行资产经营一体化试点的国有企业集团,是厦门国有集团之一,是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的龙头企业,是厦门象屿保税区、厦门现代物流园区、厦门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的开发运营服务商。多年来因势而变,顺势而行,在坚持服务企业成长、服务社会发展的同时,发展成为以供应链全产业链、房地产、类金融服务及其他业务等为核心产业的国有企业集团。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象屿集团合并报表口径资产总额为 3,315.88 亿元,负债
总额 2,440.98 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874.90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295.75 亿元。2023 年度,象屿集团实现合并报表口径营业总收入 4,904.98 亿元,利润总额 13.44 亿元,净利润为 9.95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03 亿元。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象屿集团合并报表口径资产总额为 3,470.91 亿元,负债
总额 2,531.00 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939.91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318.81 亿元。2024 年 1-3 月,象屿集团实现合并报表口径营业总收入 1,107.52 亿元,利润总额 0.20 亿元,净利润为 0.24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9 亿元。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象屿集团持有的发行人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
冻结或发生诉讼仲裁等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市国资委作为履行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与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除控制象屿集团之外,主要还控制了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各个企业主业突出,相互之间分工明确,在厦门市乃至福建省具有很高的市场地位。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厦门市国资委持有的发行人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仲裁等事项。
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有 4 家,情况如下:
主要子公司具体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营业收入 版块 | 持股比例(截至 2023 年末) |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收入 | 净利润 | 是否存在重大增减变 动 |
1 | 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 有限公司 | 资产管理 | 100.00% | 96.56 | 53.29 | 43.27 | 7.23 | 3.35 | 是 |
2 | 厦门象屿金 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 | 100.00% | 29.61 | 11.36 | 18.25 | 5.77 | 2.12 | 是 |
3 | 深圳象屿商业保理有限 责任公司 | 商业保理 | 100.00% | 19.89 | 14.97 | 4.92 | 3.14 | 0.54 | 是 |
4 | 厦门鑫金牛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投资咨询 | 100.00% | 87.02 | 25.06 | 61.96 | 3.94 | 4.36 | 是 |
注 1 : 截至 2024 年 3 月末, 发行人对厦门象屿金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
75.00%,通过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对厦门象屿金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
25.00%。
注 2: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发行人通过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深圳象屿商
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00%股权。
1、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资产”)
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8 月 11 日,注册资本为 288,00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发行人对象屿资产的持股比例为 100.00%。象屿资产自
2003 年开始涉足金融类不良债权业务,实现了从企业托管业务为主到不良债权为主的经营结构转型,是福建省最早开展不良资产处置业务的国有企业之一。
截至 2023 年末,象屿资产总资产 965,601.96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146,632.23 万
元,增幅 17.90%;象屿资产总负债 532,917.98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124,366.60 万元,增幅 30.44%, 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 配合融资增加所致; 象屿资产净资产 432,683.98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22,265.63 万元,增幅 5.43%;2023 年度,象屿资产实
现营业收入 72,291.94 万元,较上年度增加 3,399.57 万元,增幅 4.93%;象屿资产实现
净利润 33,489.41 万元,较上年度增加 5,152.61 万元,增幅 18.18%。
2、厦门象屿金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融资租赁”)
厦门象屿金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注册资本 138,00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发行人对象屿融资租赁的持股比例为 100.00%。象屿融资租赁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截至 2023 年末,象屿融资租赁总资产 296,127.89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34,737.38
万元,降幅 10.50%;象屿融资租赁总负债 113,582.98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53,541.99万元,降幅 32.04%,主要系公司资产支持证券到期兑付所致;象屿融资租赁净资产 182,544.91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18,804.61 万元,增幅 11.48%;2023 年度,象屿融资
租赁实现营业收入 57,725.08 万元,较上年度增加 6,478.33 万元,增幅 12.64%,实现
净利润 21,194.63 万元,较上年度增加 5,584.41 万元,增幅 35.77%,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系公司业务稳步发展所致。
3、深圳象屿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保理公司”)
深圳象屿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0 日在深圳前海注册,注册资本为 40,000.0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3 月末, 发行人对深圳保理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100.00%。深圳保理公司主要从事非银行融资类保理业务,通过融通境内外资金,与主
要商业银行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已为以央企、上市公司等为核心的产业客户提供商业保理业务。
截至 2023 年末,深圳保理公司总资产 198,850.97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74,193.57
万元,增幅 59.52%,主要系公司业务投放增加所致;深圳保理公司总负债 149,658.07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68,795.22 万元,增幅 85.08%,主要系公司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深圳保理公司净资产 49,192.90 万元, 较上年末增加 5,398.36 万元, 增幅 12.33%; 2023 年度, 深圳保理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1,357.27 万元, 较上年度增加
5,671.50 万元,增幅 22.08%;深圳保理公司实现净利润 5,398.36 万元,较上年度增加
4,168.06 万元,增幅 338.79%,主要系上年度对未决诉讼新增计提影响所致。
4、厦门鑫金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金牛投资”)
厦门鑫金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
元,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发行人对鑫金牛投资的持股比例为 100.00%。鑫金牛投资主要从事投资咨询业务。
截至 2023 年末,鑫金牛投资总资产 870,190.15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275,174.44 万元,增幅 46.25%,主要系其他应收款及长期股权投资增加所致;鑫金牛投资总负债 250,570.12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178,061.06 万元,增幅 245.57%,主要系公司其他应付
款增加所致;鑫金牛投资净资产 619,620.03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97,113.38 万元,增幅
18.59% ; 2023 年度, 鑫金牛投资实现营业收入 39,388.54 万元, 较上年度增加
14,261.57 万元,增幅 56.76%,主要系资产管理业务处置收入增加所致;鑫金牛投资实
现净利润 43,604.94 万元,较上年度增加 17,242.00 万元,增幅 65.40%,主要系资产管理业务处置收入增加所致。
截至 2023 年末,发行人重要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有 2 家,情况如下:
重要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具体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营业收入版块 | 持股比例(截至 2023 年末) |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收入 | 净利润 | 是否存在重大增减变 动 |
1 |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 货币银行服务、保险兼业代 理业务 | 9.31% | 1,339.78 | 1,227.38 | 112.41 | 23.17 | 1.30 | 否 |
2 | 厦门金融租赁有限 公司 | 金融租赁服务 | 25.32% | 56.73 | 47.61 | 9.12 | 2.30 | 0.08 | 是 |
1、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农商”)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2 年 6 月,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银监复
〔2012〕271 号),厦农商以 2012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整体改制为厦门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 6 月 28 日,依法取得了由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3,432.05 万元。
截至 2023 年末,厦农商总资产 13,397,843.95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0.61%;厦农商
总负债 12,273,775.99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0.48%;厦农商净资产 1,124,067.95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2.09%,2023 年度厦农商实现营业收入 231,682.32 万元,较上年度降低 12.58%;实现净利润 13,020.78 万元,较上年度增长 26.63%。
2、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金租”)
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9,000.00万元,主要从事金融租赁服务(1 融资租赁业务;2 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3 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4 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险金;5 吸收非银行股东 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6 同业拆借;7 向金融机构借款;8 境外借款;9 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10 经济咨询;11 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 2023 年末,厦金租总资产 567,323.40 万元,净资产 91,183.24 万元,2023 年
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3,043.60 万元,同比增长 19.64%,净利润 769.31 万元,净利润较上年度降幅 68.79%,主要系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发行人属于投资控股型企业,报告期内,母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6,919.20 万元、
49,112.72 万元、43,442.54 万元和 9,245.72 万元,占合并口径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58%、24.66%、18.91%和 17.89%,发行人经营成果主要来自于重要子公司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厦门象屿金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深圳象屿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鑫金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控股型架构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影响分析如下:
受限资产方面,截至 2024 年 3 月末,母公司总资产为 1,961,353.00 万元,流动资
产为 1,072,917.67 万元,货币资金为 22,340.34 万元,母公司层面无受限资产。母公司资产规模较大,且具有较强的资产变现能力,自身偿债能力较强。
资金拆借方面,截至 2024 年 3 月末,母公司层面不存在非经营性往来款。报告期内,母公司未发生违规资金拆借行为。
有息负债方面。截至 2024 年 3 月末,母公司有息债务本金余额为 103.96 亿元,主要为 28.21 亿元银行借款、31.00 亿元公司债券、10.00 亿元中期票据、10.00 亿元短期融资券、21.44 亿元信托贷款和 3.31 亿元股东借款。首先,母公司间接融资能力较强,发行人可以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金融机构稳固的合作关系,实现新增借款或银行续贷。再者,母公司直接融资渠道通畅,近年来已公开发行多期公司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续债券可在直接融资市场上借款还旧滚动发行。综上,母公司层面有息债务偿付压力相对可控。
对核心子公司的控制力方面,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发行人旗下企业共 115 家,其
中全资企业 19 家,控股企业 10 家,参股企业 14 家,作为管理人管理企业 1 家,合伙
企业 60 家,分公司 11 家。发行人对各类主营业务实施主体均拥有绝对控股权,发行人通过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子公司的资金收支、人员任免及业务经营进行运营管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能力较强。截至 2024 年 3 月末,母公司层面无股权质押事项。
子公司分红方面,发行人直接控股的子公司不涉及上市公司等情况,不涉及强制现金分红事项,分红政策主要参照各子公司章程的约定。报告期内,发行人未要求重要子公司对其进行分红,主要是为支持子公司更好地将资金用于业务扩张及项目经营。
综上,发行人对下属子公司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单体资产质量、有息债务均处于合理范围,且不存在子公司股权被质押的情况。发行人虽为投资控股型架构,但信用良好,偿债来源可靠稳定,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总体来看,发行人投资控股型架构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与募集资金用途较为合理。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等情况
(一)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发行人主要部门的职责情况如下:
1、党委办公室
(1)承担公司党建、工会、群团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党建、工会、团总支会议的组织,会议报告或讲话稿起草、会议记录及纪要整理;会议议定事项及工作要求的部署、落实、反馈;党建、工会、团总支、工作计划、请示、报告、通知及规章制度等文字材料的起草;承担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发展新党员、党建品牌创建等工作;承担工会组织建设,落实工会工作职能;承担团的组织建设、团员教育、管理;承担上级对口单位会议及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承担党、工、团文档材料的整理。
(2)负责公司精神文明(国资系统)创建工作,主要包括创建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材料的起草,创建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及文档材料的整理;落实上级文明创建工作要求,做好部署、推动、反馈。
(3)负责公司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包括根据集团党委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检查考核机制,明确金控党建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运用,同时落实、指导、推动各项工作,并及时向集团党委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4)负责公司党群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支持金控企业文化建设活动;负责金控参加上级党、工、团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
(5)负责公司参评集团党群先进评选及表彰活动的跟踪、落实。
(6)根据集团“五个一工程”、“春雨基金”、“志愿者服务队”、职工俱乐部等工作要求开展符合金控实际情况的工作。
(7)承担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总经理办公室
(1)负责公司文件、会议纪要、汇报材料的起草、制作,负责经营工作会议、总经理办公会和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办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2)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含合同管理)、印章管理、权证管理、文电管理。负责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做好分类、归档、保管和保密工作;严格印章、证照使用程序和手续;负责公司内外文件的收发、签约、办理和归档。
(3)负责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及贯彻执行,对与本部门岗位模块相关的内控手册做好编制、修订及完善。对公司所有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及贯彻执行情况履行督查职责。
(4)负责行政中心负责的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活动执行;组织协调公司参加内外部各上级机构组织的各项会议、活动。
(5)负责指导并督查各投资公司制定行政类基础管理工作标准及操作流程。
(6)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人力资源部
(1)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与年度经营计划,制定及实施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
(2)根据公司发展与现实需要,编制、完善各类人力资源规章制度,人力资源工作相关的报告、通知、文件的起草、发文。
(3)按照组织架构及岗位配置需求,开拓并维护招聘渠道,组织开展招聘与录用管理工作。
(4)建立公司培训体系,制定并实施公司培训计划,追踪落实培训效果,维护公司内外部讲师团队及培训资源。
(5)建立并完善公司绩效指标体系、绩效过程辅导、绩效考评及面谈、绩效结果运用、绩效申述等绩效管理体系、
(6)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与市场薪酬现状相结合,调整完善公司薪酬福利管理体系,完成每月工资的核算工作。
(7)建立公司各岗位任职资格体系,开展人才盘点工作,构建完善的人才发展梯队及培养计划,建立干部任用管理体系。
(8)人员调配、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缴纳、人力资源相关办公系统维护、劳动关系维护等日常人力资源工作。
(9)参与公司组织架构、部门职责制定,完善岗位说明书,并为下属公司、投资企业提供指导与建议。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投资管理部
(1)承担公司板块各级公司董事会(含下设专业委员会,下同)组织、日常工作和相关问题的沟通协调,并对董事会议定的事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并及时向董事会、经营班子反馈。
(2)对公司旗下投资企业董事会事务规范管理和投资事务人员的培训负有责任。
(3)负责组织对出资企业的设立及清算工作。负责公司对外投资(含托管企
业)、资产重组项目的实施和对外投资股权事务的管理。
(4)负责公司对外的信息披露。
(5)部门团队建设及人才培养。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风控部
(1)根据公司经营工作计划,负责业务全流程风险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2)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协助风险总监执行落实董事会对内控体系建设、重大项目决策的各项决策议定。
(3)根据公司年度风险管理工作计划,监督指导各投资企业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及各项风险管理工作事项的执行情况。
(4)负责内控体系建设、评价与完善。
(5)负责完善公司业务管理制度体系,修订完善各类业务制度流程与表单。
(6)对公司员工进行业务风险管理及操作的培训。
(7)负责业务全流程数据管理体系和风控模型体系建设与完善。
(8)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建立并完善风控专业人才团队建设。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6、审计部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实施审计稽核工作。
(2)对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控和预警,向公司领导提供经营管理建议。
(3)应对各类外部合规监管事项,及时传达新出台的外部监管法规,统筹各部门完成监管法规的解读,提出业务完善建议,推动落实执行。
(4)根据审计发现问题和外部合规监管要求,推动公司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制
度建设及人员管理的不断完善。
(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7、放款部
(1)参与项目评审及其放款意见的出具、项目放款条件确定与放款审核。
(2)负责完善业务放款审查体系,修订及优化放款流程。
(3)组织实施相关人员放款流程培训。
(4)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优化部门人员及区域放款人员的分工与统筹,定期对区域放款人员的日常工作、适岗情况进行评估;阶段性对部门人员进行成长性评估。
(5)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8、法律一部
(1)项目评审及其法律意见的出具。
(2)日常法律文书及合同的起草与审核,并不断完善合同版本。
(3)协助出险项目处置以及诉讼信息报送等。
(4)协助推动并购重组项目。
(5)进一步完善资产包业务风险管控。
(6)实时跟进行业监管政策与法律法规,并研究及解读,提前做好业务应对措施。
(7)普法职能方面,及时就业务及公司运营管理过程中碰到的问题以及法律基础概念组织法律基础知识的培训。
(8)外部交流及部门联动。
9、同业金融事业部
(1)根据公司战略,研究和运用金融政策和金融产品,理顺与金融机构及非银机构关系,拓宽筹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及优化报表结构;合理安排融资结构(长短、
直融和间融等)。
(2)根据公司战略,负责组织、实施及维护公司的评级工作。
(3)根据公司战略,统筹管理、实施公司体系内的直接融资渠道。
(4)根据公司战略,负责票据平台业务的搭建及拓展,建立健全票据业务运营管理制度;对接及维护同业金融机构及产业客户。
(5)协同制定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与风险管控机制。
(6)负责部门人员考核评价、培训及团队建设。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财务管理部
(1)拟定和完善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流程、操作指引,落实财务管理内控建设、执行与稽核,规范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工作;
(2)完善预算管理体系,组织指导各责任中心开展年度预算编报、审核、汇总工作,协同开展高管绩效管理;
(3)做好公司财务经营分析,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有效建议;
(4)统筹业务项目尽调及评审的财务服务、监督工作,协同集合外部专业机构资源,借助外脑力量,提供项目尽调、项目评审决策支持;
(5)组织人员对子公司、事业部的财务管理规范及内控进行监督、稽核;
(6)统筹公司财务体系人才梯队建设,组织人员招聘、培养、考核。
11、品牌管理部
(1)组织制定公司品牌建设、宣传推广等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品牌管理规范并对平台公司品牌建设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执行。
(2)承担公司新闻报道、产品宣传任务,负责公司微信、网站及象屿集团自媒体
(含 OA 内网、微社区、晨帆报等)平台的内容规划、日常运营及推广工作。
(3)公司对外介绍材料的撰写及制作,包括公司简介(含印刷版、PPT 版等)、
重点项目介绍等。
(4)公司企业文化工作开展规划及具体实施。策划、组织公司企业文化活动,推动企业文化的宣导落地。
(5)结合党建促经营的思路,宣传公司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取向,采集优秀员工事迹、建立维护党员专题、发挥党员的榜样力量,做好宣传工作。
(6)持续关注外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公司危机事件的公关处理,及时提出公司危机事件的解决方案,负责经批准的危机解决方案执行工作。
(7)指导公司内各平台公司策划部门的工作,组织、参与、指导平台公司的活动策划及市场推广方案的制定。
(8)监督公司各平台公司的活动策划、项目推广,包括项目前期的市场调研、信息搜集和调整指导。
(9)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明确部门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优化部门人员的分工与统筹,建立和完善本部门职能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设计和优化。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2、信息技术部
(1)负责公司数字化战略下 IT 总体规划的制定与执行。
(2)负责建设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的 IT 软硬件系统。
(3)负责公司 IT 软硬件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4)负责建立完善的 IT 管理模式与统一的 IT 管理规范。
(5)负责公司 IT 事务的管理、监督与评价。
13、产业金融事业部
(1)综合管理:对外搭建产业联动平台,统筹公司内外资源开展联动机会挖掘、综合营销、风险联控等工作;对内统筹整合公司资源,组织进行战略、运营、人力资源及风控体系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对各产融团队年度重点任务执行情况持续做好跟
踪、督办、反馈,提升产融业务管理效率,推动产融经营目标达成。
(2)决策支持:组织产融专委会开展各项工作,推动提升专委会领导力、决策专业力、统驭力和运作能力;组织对公司产融团队经营和梯队建设进行跟踪评价,对公司各平台、各业态的资源配置提供分析和决策支持,把控财务、人力资源等,及时发现反馈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3)服务保障:协调组织集团及金控资源,为产融团队提供全面的指导、支持,并根据具体业务情况进行必要的补位。
(4)创新发展:牵头组织开发新行业、新模式、新场景(每年 3 个以上),持续优化产融业务结构;通过管理创新解决制约产融业务发展的问题;围绕数字化场景,探索业务和管理创新机会。
(5)事业部团队建设及人员培养;为产融业务发展储备中高端及关键岗位人才。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消费金融事业部
(1)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和房产金融事业部年度预算,制定实现业绩指标的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完成年度业绩指标及各项要求。
(2)准确掌握市场及行业动态,收集和解读各监管层新发布政策,并宣导应对举措,指导各区域业务任务目标制定及执行。
(3)渠道的拓展及维护,制定核心渠道判定口径,对合作渠道实行分层级管理;制定拟新拓展区域的标准,负责新拓展区域业务推进。
(4)风险管理,合规管控,监督业务实际操作风险控制措施实施到位,督办各区域业务合规操作,并督办风险清单梳理和流程优化。
(5)负责外部金融机构的拓展与粘性建设。
(6)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明确事业部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优化部门人员的分工与统筹,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设计和优化,实现业务管理规范化。
(7)企业文化宣导及团队建设,推动部门内部绩效管理,统筹、优化各团队的管
理,帮助团队人员及骨干人员成长,建立部门人员的传帮带工作。
(8)产品创新,结合市场需求及客户的痛点,以应用场景为基础,不断优化和创新金融产品,提升市场竞争力。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5、产业基金事业部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集团相应的产业基金投资战略并进行相关具体产业基金投资业务事项的规划。
(2)制定公司投资战略方向下产业基金投资管理的整套体制,包括前期调研、内部立项、尽调阶段、预审会、投决阶段、交易管理、投后管理以及项目结束。
(3)根据公司产业投资战略,确保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的产业基金投资方向,投资项目结合短期、中期、长期项目匹配公司发展和资金安排。
(4)制定公司产业基金投资管理制度,提高投资管理效率,有效防范和降低投资风险。
(5)服务于公司战略,组织编制公司产业基金投资方案,协同公司内部各专业部门、各层级之间对项目的参与和专业性支持,对接外部各机构的谈判和投资事项跟踪推进,高效促进整体最佳投资方案的实施。
(6)负责现场前期调研,项目现场尽调,编制投资尽调报告,对产业基金投资报告的质量负责。
(7)对已投资项目的投资管理,根据基金投资管理制度进行跟踪管理。
(8)负责公司产业基金的内外部资金运作等投融资事项工作。
(9)参与产业基金人力资源的培养发展等事项。
16、产业研究中心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相应产业研究的规划,以达到服务产业,推动公司相应产业金融业务开展的目的。
(2)以研究报告的形式对相应行业发展现状、存在的机会等方面进行研判,并形成展业建议。
(3)设计指标对行业重要数据及动向信息收集整理,形成对行业位置、动态、方向、风险点的持续跟踪。
(4)负责与内外部相应行业的业务部门、企业对接,获取相应产业内企业动向及数据,沟通开展业务的机会及方案并推动相应业务的开展及落地。
(5)负责与内外部研究部门、研究机构对接,获取行业数据、交流研究观点。
(6)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明确部门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优化部门人员的分工与统筹,建立和完善本部门职能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设计和优化。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资产事业部
(1)负责资产包收购及处置,开展不良债权配资、不良资产以及并购重组等业务。
(2)承担平台公司及托管企业的诉讼事务,协助平台公司部门进行代偿、追偿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按照公司战略发展,完善团队建设、人才梯度建设等事项。
(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8、投资发展部
(1)建立投行业务管理体系,制定、修订相关投行制度、流程、准入标准等;
(2)负责以投行的手段,开展集团产业链上下游公司的投融资业务对接,并搜寻适合公司投资的其他项目信息;对项目定期进行市场分析、财务分析,把握项目盈利逻辑和运营模式;
(3)负责执行项目投融资,包括撰写项目立项报告和投资建议书;
(4)协调与维护投、融资者关系,整合与项目相关的外部资源,推进投行业务发
展;
(5)参与公司产业布局投资、并购和重组分析、论证与项目执行,协调公司及下属企业的资本运作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进行运作。根据《公司章程》,对公司的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东、董事和董事会、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明确规定。
1、党委会
公司党委会设立公司党委会领导班子,其中设书记 1 人,为党组织机构负责人,其他党组织领导班子如党组织副书记等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公司党委会根据《党章》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和各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在公司贯彻执行;
(2)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3)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配合上级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4)加强企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注重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事业;
(5)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公司文化建设和群团工作;
(6)研究其他应由公司党委会决定的事项。
2、股东
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委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委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10)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11)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
3、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 5 人,设董事长 1 名,其中 4 名董事会成员由股东按任期委派,1 名董事会成员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定;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抵押质押、对外担保、委托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固定资产购置与处置等事项;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4、监事
公司设监事 2 人,监事由公司股东委派产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向股东提出提案;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5、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发行人治理结构运行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会、监事及管理层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运作。
董事及董事会方面,公司董事会制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成员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监事方面,公司监事能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管理层方面,公司管理层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能够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管理层每年制定年度经营目标,能够较好的完成各自的任务。公司管理层不存在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董事会与监事能对公司管理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为了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提高内部管理效率,防范企业运营风险,公司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包括《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投资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制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业务风险准备金计提办法》及《业务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理制度》等制度。
1、预算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成立了预算管理委员会,采用“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每年末根据公司五年规划及对未来一年经济政策、经营环境的预测,结合公司以往的经营状况和主要财务指标,坚持效益优先、积极稳健、权责对等原则,在全系统编制全面预算指标。发行人控制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预算指标报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报董事会审批。公司预算主要通过金额管理、项目管理、数量管理三方面进行控制,通过对预算执行效果的考核发
挥预算约束与激励作用,检验各部门、各环节的执行力。通过对预算差异的分析,查找不利原因,明确责任归属,寻找改进措施,实现对业务的巩固和推进。
2、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审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对组织机构和人员管理进行设定,发行人设财务中心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公司及下属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规定了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印章管理、税务管理、财务监督和档案管理制定相应条款明细;在筹融资方面,实行集中财务管理,在贷款资金方面除银行限制其定向使用和特殊行业资金无法动用外,其自有资金及股东借款等融资资金均由发行人统一管理,根据业务实际需要进行调配。
3、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专门设置内部审计部门,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还对公司的审计职责、审计权限、审计工作程序等进行了规定。象屿集团风险中心根据对公司风险管理情况的评估,不定期派出内部审计人员驻现场开展审计工作。
4、对外融资与资金管理
在对外融资与资金管理方面,发行人本部设立统一的资金池,对下属子公司的资金进行统一管理,由发行人本部统一对外融资授信,并集中分配使用,规范了资金运作,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了资金的支付安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的财务管理体制、资金筹集制度、资产营运制度、成本控制制度、收益分配制度以及财务监督制度等。
5、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办法》并贯彻执行。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资本运营为依托、以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为手段的投资原则,致力于做大做强公司的主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投资决策按照分层决策、统一管理的原则进行。各级决策部门在对投资项目的方向定位、内外部环境、投资运营方案、经济可行性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对具体投资方案做出决策。公司投资管理部为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协调机构,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开展前期调研、编制可研报告、项目评审意见落实等的责任主体,公司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其职能参与、协助和支持公司的投资工作,
并履行相应的管理与服务职能。
6、风险控制制度
公司制定了《业务风险预警与应急制度》,公司管理层负责对风险管理评价的实施要求、奖惩实施进行决策,合规部负责对公司各项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按季度进行考核,对于相关暴露问题进行妥善处理优化。对于风险预警方面,公司建立了风险预警体系,分为一般预警和重大预警两个级别,公司还成立了由董事长任组长的应急工作小组,指导监督各重大预警及出险业务项目的具体处置方法和进度;此外,该制度还对风险预警和出险项目处理机制进行相关规定。
7、关联交易制度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并签订合同或协议。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方法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公司关联交易金额较大,或是事项影响较大的,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8、对子公司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投资管理办法》,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主要包括下列控制活动:公司对派往各级子公司的高管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对子公司高管人员的聘任、薪酬、绩效考核评价等工作按象屿集团有限公司高管人员管理办法和公司投资企业经营者工作规则执行;对子公司财务管理活动实施管理控制,公司财务部根据权限设置对新设公司实施财务活动管控并提供必要支持;对子公司的风控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统一执行总部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等。对照监管部门要求,公司对下设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不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发生。
9、信息披露制度
为规范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制定了《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发行人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将所有能对公司债券价格、债券投资者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10、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公司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反应迅速、依法规范的应急处置体系,全面提高公司及其投资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和国有资产的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信访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厦门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该应急预案适用于象屿金象及投资企业范围内发生的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可能影响公司商誉的公共关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书记、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指挥部,由公司领导和公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机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应急机构的有关人员组成,公司领导担任总指挥,负责对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
11、资产风险分类风险准备金计提制度
为加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真实核算经营损益,实现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的目标,发行人制定了《业务风险准备金计提办法》。发行人严格遵循会计的谨慎性原则,合理估计业务可能发生的风险,在《业务风险准备金计提办法》中规定了包括:按照五级分类的标准,对中小企业融资、委贷、担保、典当、小贷、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业务提取风险准备金的要求。风险准备包括一般准备金和专项准备金。
综上,发行人在组织架构上根据发展战略需要,形成了适合企业特点的资源配置机制、程序机制、治理与监督机制以及授权与决策机制。公司董事会与经营者、母公
司与子公司之间建立了明确的“责、权、利”关系,形成了决策权、监督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及相互制衡。整个集团的运作严格遵循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成功地构建了一个反应快速、运作有效、市场应变能力较强的组织模式,内控制度运行良好。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原则,按照市场公允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发行人不存在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发行人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具备必要的独立性,具有独立面向市场经营能力,相互独立,不会影响发行人业务的正常开展。发行人相对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如下:
1、业务独立性
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经营体系,拥有独立的工业产权、商标、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2、资产独立性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产权明晰,拥有独立的配套设施、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控股股东不存在违规占用、随意支配公司对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经营管理的情形。
3、人员独立性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和薪酬体系,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均通过合法程序任免。
4、财务独立性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拥有独立的财务工作人员,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并依法独立纳税,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
5、机构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监事及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独立于
股东,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控股股东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具体安排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六、发行人的董监高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如下: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表
姓名 | 现任职务 | 任职期限 | 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 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 |
廖世泽 | 董事长 | 2018 年 5 月 18 日至今 | 是 | 否 |
邓启东 | 董事 | 2022 年 3 月 22 日至今 | 是 | 否 |
林俊杰 | 董事 | 2016 年 12 月 27 日至今 | 是 | 否 |
王剑莉 | 董事 | 2023 年 2 月 14 日至今 | 是 | 否 |
卓薇 | 职工董事 | 2021 年 7 月 30 日至今 | 是 | 否 |
张励 | 监事 | 2019 年 5 月 30 日至今 | 是 | 否 |
黄碧珠 | 监事 | 2023 年 2 月 14 日至今 | 是 | 否 |
陈伟滨 | 总经理 | 2017 年 2 月 1 日至今 | 是 | 否 |
吴晓佳 | 副总经理 | 2020 年 2 月 13 日至今 | 是 | 否 |
许建修 | 副总经理 |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 | 是 | 否 |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如下:
1、董事
廖世泽先生,本科学历,现任象屿金象董事长,历任象屿集团外派财务经理、计财部副经理、经理、财务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象屿集团总裁助理、象屿集团董
事、象屿集团副总裁。
邓启东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象屿集团党委副书记、总裁、董事,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历任厦门联发(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职员;厦门象屿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职员;厦门象屿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副总经理兼综贸部经理;厦门兴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贸易中心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贸易中心总经理、党委委员;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俊杰先生,本科学历,现任象屿集团副总裁,历任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部业务主办、副经理;厦门非金属矿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厦门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战略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王剑莉女士,本科学历,现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会计部经理、综合部经理、财务总监、总裁助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卓薇女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中心总监,历任厦门象屿物流配送中心有限公司综合部副经理;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助理、经理;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总监。
2、监事
张励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象屿集团财务中心副总监。曾任象屿典当业务员、象屿集团资金部项目助理、经理助理、副经理。
黄碧珠女士,本科学历,现任象屿集团风险管理中心总监、审计部经理。曾任上海诺米特陶瓷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厦门速传物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会计主管;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项目主管、项目经理、风险中心副总监;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陈伟滨先生,大专学历,现任象屿金象总经理,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厦门特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副
总、常务副总;象屿典当总经理、象屿担保总经理、象屿金象常务副总经理、象屿集团董事。
吴晓佳先生,本科学历,现任象屿金象副总经理、金象融租董事长。历任厦门象屿物流配送中心有限公司业务专员、副经理、经理、物流金融事业部总监;深圳象屿保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许建修先生,研究生学历,现任象屿金象副总经理。历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项目助理;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项目主管、项目经理、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副总监、总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中心总监、战略管理部经理。
综上,发行人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公务员兼职。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违纪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董监高变动情况如下:
1、2021 年 7 月 30 日,根据股东决定和职工大会纪要,免去高丽公司董事职务,选举卓薇为公司董事。
2、2022 年 3 月 22 日,根据股东决定,免去陈方公司董事职务,委派邓启东为公司董事。
3、2022 年 10 月 18 日,根据董事会决议,聘任许建修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至第
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到岗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
4、2023 年 2 月 14 日,根据股东决定,免去邵蕰默公司董事职务,委派王剑莉担任公司董事,其他董事会成员不变。变更后董事会成员为:廖世泽、邓启东、林俊杰、王剑莉、卓薇。根据股东决定,免去罗海燕公司监事职务,委派黄碧珠担任公司监事,其他监事成员不变,变更后监事成员为:黄碧珠、张励。
5、经象屿集团党委会会议审议,2024 年 1 月 1 日起,苏主权卸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均系公司正常人事变动,发行人董监高变动对公司组织结构运行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持有公司股权或债券。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经营范围: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供应链管理;黄金现货销售;白银现货销售。
发行人是在象屿集团向现代服务业投资控股集团升级发展的过程中,根据“立足产业做金融、服务集团发展”的原则,整合象屿集团旗下金融服务平台及象屿资产系主要载体(象屿资产、象屿担保和象屿小贷)等基础设立的。
发行人总体定位为立足产融结合,实现从传统单一的类金融业务向综合金融服务、投行业务转型,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质量发展的产业基础,围绕实体经济、消费服务业、国家战略性产业、集团产业及上下游客户,聚焦发展产业金融、消费金融和资产管理三大核心业务,以金融科技为支撑保障,提高业务运作效率,建立集团产融结合发展平台,成为具有产业背景、象屿特色的金融服务商。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公司营业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 2024 年 1-3 月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产业金融 | 26,068.34 | 50.44 | 125,896.33 | 54.81 | 110,218.46 | 55.34 | 84,338.64 | 56.15 |
消费金融 | 15,530.18 | 30.05 | 59,463.76 | 25.89 | 54,970.32 | 27.60 | 32,709.01 | 21.78 |
资产管理 | 9,985.13 | 19.32 | 42,242.38 | 18.39 | 28,363.73 | 14.24 | 31,122.41 | 20.72 |
业务板块 | 2024 年 1-3 月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
其他 | 42.54 | 0.08 | 2,027.13 | 0.88 | 5,486.20 | 2.75 | 1,955.84 | 1.30 |
主营业务 小计 | 51,626.20 | 99.89 | 229,629.60 | 99.98 | 199,038.71 | 99.93 | 150,125.91 | 99.95 |
其他业务 小计 | 55.03 | 0.11 | 55.53 | 0.02 | 144.91 | 0.07 | 70.73 | 0.05 |
合计 | 51,681.23 | 100.00 | 229,685.13 | 100.00 | 199,183.62 | 100.00 | 150,196.63 | 100.00 |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毛利润情况如下:
公司营业毛利润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 2024 年 1-3 月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产业金融 | 26,068.34 | 55.42 | 125,896.33 | 58.70 | 110,218.46 | 59.50 | 84,338.64 | 59.28 |
消费金融 | 10,934.59 | 23.25 | 44,257.00 | 20.64 | 41,030.86 | 22.15 | 24,799.65 | 17.43 |
资产管理 | 9,985.13 | 21.23 | 42,242.38 | 19.70 | 28,363.73 | 15.31 | 31,122.41 | 21.88 |
其他 | 42.54 | 0.09 | 2,027.13 | 0.95 | 5,486.20 | 2.96 | 1,955.84 | 1.37 |
主营业务 小计 | 47,030.60 | 99.98 | 214,422.84 | 99.98 | 185,099.25 | 99.93 | 142,216.54 | 99.96 |
其他业务 小计 | 8.85 | 0.02 | 51.85 | 0.02 | 127.01 | 0.07 | 52.83 | 0.04 |
合计 | 47,039.46 | 100.00 | 214,474.68 | 100.00 | 185,226.26 | 100.00 | 142,269.37 | 100.00 |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营业毛利率情况表
单位:%
业务板块 | 2024 年 1-3 月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产业金融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消费金融 | 70.41 | 74.43 | 74.64 | 75.82 |
资产管理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其他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91.10 | 93.38 | 93.00 | 94.73 |
其他业务毛利率 | 16.08 | 93.37 | 87.65 | 74.69 |
综合毛利率 | 91.02 | 93.38 | 92.99 | 94.72 |
2021-2023 年及 2024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50,196.63 万元、199,183.62万元、229,685.13 万元和 51,681.23 万元,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逐年上升,主要系持续增强与股东的产业联动,业务投放规模不断扩大,产业金融、消费金融、资产管理三大板块收入逐年递增所致。从营业收入构成来看,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达 99%以上,2021-2023 年及 2024 年 1-3 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95%、99.93%、99.98%和 99.89%,公司主营业务十分突出,主营业
务收入主要由产业金融、消费金融和资产管理三部分组成。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不动产租赁和咨询服务。
近三年及一期,产业金融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84,338.64 万元、110,218.46 万元、 125,896.33 万元和 26,068.34 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的 56.15%、55.34%、54.81%和 50.44%;近三年及一期,消费金融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32,709.01 万元、54,970.32 万元、59,463.76 万元和 15,530.18 万元, 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的 21.78%、27.60%、 25.89%和 30.05%,消费金融中,围绕二手房场景深挖业务产品,动态完善优化产品与服务,通过整合资源搭建新的金融应用场景;汽车租赁方面,稳固直营本地市场,创新异地直营模式,通过派驻“精兵制”尝试切入异地业务市场,异地渠道业务全面稳步铺开, 业务量实现阶段性突破。近三年及一期, 资产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31,122.41 万元、28,363.73 万元、42,242.38 万元和 9,985.13 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的 20.72%、14.24%、18.39%和 19.32%;主营业务中的其他是指传统的抵押贷项目,自 2018 年发行人公司战略定位清晰后,此部分业务属于退出行业,收入及占比将逐步降低。
发行人产业金融和资产管理板块毛利率均为 100.00%的原因系发行人所从事的以上板块业务本质上为合理调配资金资源,主要业务成本是资金成本,资金成本计入财务费用,其余成本是相关人员等管理费用,以上均不计入营业成本,故相关营业成本为零。
根据发行人制定的《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风险准备金计提办法》,发行人项目可分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各类按照不同的比例计提专项准备金。专项准备金额按照计提基数为贷款本金余额或抵押物及保全资产的评估值的 80%与贷款本金余额的差异数分别计算,取高值作为准备金计提金额。正常类无需计提专项风险准备金。若以贷款本金余额为计提基数,关注类按照 2%-5%计提专项准备金;次级类按照 5%-10%计提专项风险准备金;可疑类按照 10%-
20%计提专项风险准备金;损失类按照清算比例计提专项风险准备金。若抵押物及保全资产的评估值的 80%无法覆盖贷款本金余额,则按差异数全额计提专项风险准备金。
由于目前发行人主要不良项目基本均有超额的抵质押物和保全资产覆盖,按照发
行人的规章制度,目前发行人资产分类基本为正常类。
1、产业金融
产业金融是通过专注产业链,形成经验优势,通过以融助产,以产促融的方式,满足客户多样化金融需求来获取综合收益,互动发展,同时增加客户黏性。产业金融基于产融结合,是服务实体经济最有效方式。
发行人依靠象屿集团丰富而强大的产业背景,通过产融深度结合提高产业链竞争优势和获利能力,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初步形成独有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坚持围绕象屿集团各供应链上下游的产业规划、区域布局,组建产业金融事业部对产业金融业务机会进行整合和统筹,通过项目运作和业务协同,各专业化核心业务团队能力逐步形成,并与象屿集团各主要行业板块团队形成较好的沟通与合作机制。在合作意识与团队文化逐步融合过程中,产融双方在项目尽调、数据收集与分析、风险评判与提示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发挥各自多平台、多渠道的互补优势。而随着 2019 年产业研究中心的设立,“产研分析、产融协作”对产业发展的两翼支撑作用得到升级发挥。
近年来产业金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由最初的单向金融服务逐步演变为“产业是根本、金融是手段、共赢是结果”,呈现出产业与金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共生共赢的新局面。目前产业金融主要分为产业系主导和金融系主导两种模式,各有竞争优势。发行人属于产业系主导的产业金融,其优势为:对产业链高度控制影响、多维度数据积累、响应及时、满足客户全链条的多样化金融需求、产品工具灵活、项目价值评估和风控到位。目前产业系的产业金融主要工具为商业保理、融资租赁、产业基金以及传统的担保、委贷和小贷等。
目前发行人产业金融板块已布局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农产品、能源化工、铁路物流等集团重点产业,在以融促产的同时,降低了自身业务拓展的风险,实现了从传统单一的类金融服务向综合金融服务转型。同时,在项目、产业价值和实质风险调查研究基础上,也已尝试通过商业保理、融资租赁、产业基金等金融工具,为象屿集团发展储备战略资源提供金融服务,确保各环节有序推进。
2021-2023 年及 2024 年 1-3 月,发行人产业金融业务开展金额分别为 1,503,911.92万元、1,708,959.58 万元、1,905,095.11 万元和 385,345.63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84,338.64 万元、110,218.46 万元、125,896.33 万元和 26,068.34 万元。
近三年及一期产业金融业务开展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 年 1-3 月 | 2023 年 | 2022 年 | 2021 年 |
一、布局行业 | 业务开展金额 | |||
有色金属 | 14,280.94 | 173,486.93 | 134,454.97 | 287,490.58 |
黑色金属 | 193,918.43 | 713,984.27 | 825,193.10 | 645,724.44 |
农产品 | - | 20000 | - | 14,314.93 |
能源化工 | 23,479.11 | 162,985.45 | 46,500.00 | 53,000.00 |
铁路物流 | 0.00 | 27,400.00 | 11,038.00 | 54,712.00 |
其他 | 153,667.15 | 490,498.74 | 348,361.38 | 188,825.26 |
ABS | 0.00 | 316,739.72 | 343,412.14 | 259,844.71 |
合计 | 385,345.63 | 1,905,095.11 | 1,708,959.58 | 1,503,911.92 |
二、营业收入 | 实现营业收入 | |||
有色金属 | 1,221.23 | 6,295.82 | 6,602.79 | 8,472.93 |
黑色金属 | 11,408.75 | 56,508.48 | 45,155.89 | 23,886.38 |
农产品 | 214.62 | 591.98 | 129.43 | 2,876.21 |
能源化工 | 5,702.21 | 17,949.32 | 10,805.75 | 6,493.68 |
铁路物流 | 2,730.53 | 16,051.54 | 20,482.44 | 23,739.87 |
其他 | 4,790.99 | 19,781.48 | 15,028.29 | 10,774.47 |
ABS | - | 8,717.71 | 12,013.88 | 8,095.08 |
合计 | 26,068.34 | 125,896.33 | 110,218.46 | 84,338.64 |
注:业务开展金额为与客户开展业务时实际发放款项的金额总和。
(1)商业保理业务
发行人保理业务主要由深圳象屿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保理公司”)、厦门象屿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保理公司”)、厦门象盛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象盛保理公司”)开展,发行人于 2014 年 10 月
14 日获厦门象屿保税区管委会签发的投资设立商业保理公司的批复(厦保税委综
﹝2014﹞122 号),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及 2022 年 12 月 23 日分别获得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同意注册商业保理企业汇总表(设立﹝2022﹞43 号、注册设立﹝2022﹞ 139 号),批准其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在保理行业竞争和风险日益加剧、合规监管趋严等大环境下,深圳保理公司、厦门保理公司以象屿集团旗下核心企业的上下游客户为对象,主推正、反向保理业务。发行人在钢铁有色、农产、化工等重点行业取得业务突破的同时,利用业务拓展机会,为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股
份”)推荐核心客户,有效实现产融联动。发行人与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盛业集团”)通过市场化运作手段,共同成立合资商业保理公司,以建筑业保理为前期业务发展的起点,充分发挥股东双方优势,实现集团金融板块业务的补足,实现商业保理与集团产业经营增长的多赢局面,形成产融互促的发展格局。
监管指标:根据银保监会印发的《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开展商业保理业务需符合以下监管指标,公司保理业务监管情况符合相关要求,具体情况如下表:
商业保理业务相关监管指标及深圳保理公司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监管指标 | 2023 年 | 2024 年 1-3 月 | 数值范围 |
1 | 受让同一债务人的应收账 款 | 35,000.00 (17.66%) | 35,000.00 (14.21%) | <风险资产总额的 50% |
2 | 受让以发行人关联企业为 债务人的应收账款 | 7,085.65 (3.57%) | 30,883.60 (12.54%) | <风险资产总额的 40% |
3 | 将逾期 90 天未收回或未实现的保理融资款纳入不 良资产管理 | 12,839.83 万元已 纳入不良资产管理 | 14,000.68 万元 已纳入不良资产管理 | - |
4 | 计提的风险准备金 | 12,220.56 (5.88%) | 12,220.56 (4.79%) | >融资保理业务期末余额 的 1%; |
5 | 风险资产 | 198,213.58 (4.02) | 246,282.07 (4.79) | <净资产的 10 倍 |
商业保理业务相关监管指标及厦门保理公司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监管指标 | 2023 年 | 2024 年 1-3 月 | 数值范围 |
1 | 受让同一债务人的应收账 款 | 2,500 (14.86%) | 7,000 (26.01%) | <风险资产总额的 50% |
2 | 受让以发行人关联企业为 债务人的应收账款 | - | 10,660 (39.61%) | <风险资产总额的 40% |
3 | 将逾期 90 天未收回或未实现的保理融资款纳入不 良资产管理 | - | - | - |
4 | 计提的风险准备金 | 25.00 (1%) | 25.00 (0.1%) | >融资保理业务期末余额 的 1%; |
5 | 风险资产 | 16,818.47 (1.08) | 26,914.46 (1.71) | <净资产的 10 倍 |
商业保理业务相关监管指标及象盛保理公司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监管指标 | 2023 年 | 2024 年 1-3 月 | 数值范围 |
序号 | 监管指标 | 2023 年 | 2024 年 1-3 月 | 数值范围 |
1 | 受让同一债务人的应收账 款 | 25,526.64 (13.64%) | 25,526.64 (12.51%) | <风险资产总额的 50% |
2 | 受让以发行人关联企业为 债务人的应收账款 | - | - | <风险资产总额的 40% |
3 | 将逾期 90 天未收回或未实现的保理融资款纳入不 良资产管理 | - | - | - |
4 | 计提的风险准备金 | 1,901.41 (1%) | 1,901.41 (0.91%) | >融资保理业务期末余额 的 1%; |
5 | 风险资产 | 187,127.76 (6.05) | 204,071.45 (6.39) | <净资产的 10 倍 |
风控及合规情况:目前发行人已初步搭建完成一支较为专业的保理经营团队,风控和合规体系健全有效。发行人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业务部门通过与风控部门的密切合作,做好保前审查工作,严格按照交易匹配、期限匹配、客户匹配的原则,加强对基础交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核。与此同时,发行人通过建立完整的评审机制,有效控制风险。在经营合规方面,保理项目的所有合同文书等材料,均使用经发行人法律部审核确定的格式范本,确保流程的合规性。
1)业务模式
保理业务基本操作流程为:项目受理→保前审查→项目审批→项目重点事项的预先落实→合同审批→合同签署及转让手续办理→放款审批→融资款项的发放→保后管理→项目回款→项目结项。
①项目受理:发行人在获取客户办理保理意向时,应向客户了解业务的具体细节,如购销双方的信息、所属行业、交易模式、商品类型,应收账款的金额、账期、确认与支付方式等,并报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同意受理业务后,项目部经办人员方正式向客户收取基础资料。
②保前审查:受理客户的保理申请后,项目部经办人员应同风控部密切合作,共同做好保前审查工作,严格按照交易匹配、期限匹配、客户匹配的原则,加强对基础交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核。保前审查结束之后,项目部经办人员应对调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应根据公司制式的《尽职调查报告》(模板)撰写有明确评价理由和意见的报告。项目部经办人员的《尽职调查报告》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对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刻意隐瞒。
③项目审批:保理项目及其《尽职调查报告》上报象屿金象后,由象屿金象召开评审会,对项目的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风险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评审。对象屿金象通过的保理项目,应形成相应的会议纪要,由金控评审会成员在纪要上签字,不同意项目的评审会成员可在纪要上签署保留或反对意见。超金控评审会审批权限(该权限范围为总融资额度 5000 万(含)以内且单笔融资额度 1000 万(含)以内)或金控评审会认为有必要上报评审的保理项目,在金控评审会通过之后应提交象屿金象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下称“风委会”)评审。获象屿金象风委会通过的保理项目应由参评的风委会成员在风委会纪要上签字,不同意项目的参评成员可在纪要上签署保留意见。
④保理项目重点事项的预先落实:保理项目审批通过之后,项目部经办人员应对本项目的后续操作先进行梳理,整理出本项目的操作流程步骤、拟签订业务文书、放款启动条件、跟踪事项等并填写公司制式的《保理项目重大控制点跟踪表》。风控部亦应同时填写上述的《保理项目重大控制点跟踪表》;填写完毕进行核对确认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后,保理项目方进入合同审批流程、开始进行实际操作。
⑤保理项目的合同文书,应使用经法律部门审核确定的格式范本。
⑥合同签署及转让、担保手续办理
公司办理保理业务、受让客户的应收账款应与客户签署合同文书并且办理相应的转让、担保手续。操作的流程和要求具体如下:
a.合同文书(包括保理及担保文书)的面签; b.监管账户的设立;
c.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背书; d.应收账款转让通知;
e.抵(质)押手续的办理; f.应收账款转让的登记;
⑦放款审批
保理项目办理完合同签订、转让与担保手续之后,项目部经办人员应以《保理项目重大控制点跟踪表》为参考,对项目的基础资料、签约合同、已办手续(形成的权证)进行检查、盘点,办理放款审批。
⑧融资款项的发放
保理项目的放款审批经公司总经理确认通过的可办理《付款申请表》,凭该《申请表》连同业务系统生成的《放款审批单》办理款项的发放。
⑨保后管理
保理项目放款之后,财务部、项目部应建立相应的台账,对项目融资本息的支付进行登记、落实;项目部与风控部应密切配合,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跟踪、监控;公司各部门应通力合作,确保项目本息的顺利回收。
⑩项目回款
保理项目回款后,应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落实好融资本息的结算。
➃项目结项
保理项目结算之后, 项目部经办人员应于 5 个工作日之内完成《项目结项报告》。
2)业务开展情况
2021-2023 年及 2024 年 1-3 月,发行人商业保理业务开展金额分别为 1,112,093.93万元、1,215,313.39 万元、1,627,175.08 万元和 302,688.54 万元,近三年业务开展金额整体呈上升趋势; 期末保理业务余额分别为 162,518.68 万元、127,468.22 万元、 400,350.30 万元和 489,807.09 万元。2021-2023 年及 2024 年 1-3 月,发行人保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24,091.68 万元、25,761.84 万元、43,895.90 万元和 9,857.42 万元,近三年营业收入呈现上升趋势。
近三年及一期商业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 年 1-3 月 | 2023 年 | 2022 年 | 2021 年 |
业务开展金额 | 302,688.54 | 1,627,175.08 | 1,215,313.39 | 1,112,093.93 |
期末保理业务余额 | 489,807.09 | 400,350.30 | 127,468.22 | 162,518.68 |
项目 | 2024 年 1-3 月 | 2023 年 | 2022 年 | 2021 年 |
期末对民营企业保理 业务余额 | 385,700.58 | 315,932.22 | 108,083.23 | 162,260.39 |
实现营业收入 | 9,857.42 | 43,895.90 | 25,761.84 | 24,091.68 |
不良金额 | 14,000.68 | 12,839.83 | 12,839.83 | 12,839.83 |
不良率 | 2.86% | 3.21% | 10.15 | 7.90 |
注:不良率指期末保理业务累计逾期余额/期末保理业务余额,其中逾期超过 90 天纳入不良。(下同)
2023 年商业保理业务开展前五名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客户企业性质 | 客户所属行业 | 保理项目 | 保理发生金额 | 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 |
象屿(张家港)有 限公司 | 国有企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应收账款 | 165,000.00 | 是 |
山西建邦集团有限 公司 | 民营企业 | 黑色金属 | 应收账款 | 127,590.00 | 否 |
内蒙古黑猫煤化工 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黑色金属 | 应收账款 | 115,022.00 | 否 |
杭州正才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有色金属 | 应收账款 | 90,000.00 | 否 |
山西高义钢铁有限 公司 | 民营企业 | 黑色金属 | 应收账款 | 75,000.00 | 否 |
合计 | - | - | - | 572,612.00 | - |
2024 年 1-3 月商业保理业务开展前五名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客户企业性质 | 客户所属行业 | 保理项目 | 保理发生金额 | 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 |
内蒙古黑猫煤化工 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黑色金属 | 应收账款 | 35,000.00 | 否 |
山西高义钢铁有限 公司 | 民营企业 | 黑色金属 | 应收账款 | 25,000.00 | 否 |
山东达新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建筑业 | 应收账款 | 15,526.63 | 否 |
赤峰中唐特钢有限 公司 | 民营企业 | 黑色金属 | 应收账款 | 15,000.00 | 否 |
旭阳营销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应收账款 | 13,708.43 | 否 |
合计 | - | - | - | 104,235.06 | - |
发行人商业保理业务前期主要以服务象屿集团产业为核心,聚焦有色金属行业开展业务。随着发行人不断的经营发展,目前除了有色金属外,发行人商业保理业务已逐步拓展到能源化工、农副产品、建筑业等行业。发行人商业保理业务的介入,极大有利于和象屿股份共同对客户进行评估和跟踪,降低业务风险。发行人商业保理业务的核心企业均是和象屿股份有多年合作历史、资信良好的头部企业。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保理业务不良率分别为 7.90%、10.15%、3.21%和 2.86%, 2022 年发行人保理业务不良率较高,主要系发行人当期期末保理业务余额相应减少所
致。截至 2024 年 3 月末,保理业务累计逾期金额为 14,000.68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商业保理业务的不良资产主要为对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和广东华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应收保理款。由于已经追加足额抵质押物,截至 2023 年末,前述不良资产累
计计提减值损失为 10,271.87 万元,保理业务累计计提减值损失为 14,146.97 万元。截
至 2024 年 3 月末,保理业务除该两笔保理应收款分类为损失类外,其余均分类为正常类。
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商业保理业务主要不良项目情况
序号 | 起诉方 | 应诉方 | 项目余额 (万元) | 形成过程 | 最新进展 | 计提减值金额 |
广东华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确认拖欠 | ||||||
货款本金 7,050 万元并同意按照约定利 | ||||||
1 | 深 圳 象屿 商 业保 理 有限 责 任公司 | 广东华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7,050.00 | 率计付利息,追加抵押了广东华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设备,价值约为 2.63 亿元。追加质押了华峰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与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象屿石 化有限公司的合作未来收益权以及其 | 目前,已经进入破产重组程序。已招募到重整投资人,目前重整方案法院审核中。目前破产重整正在逐步推进中。 | 按照余额的 80% 计提 减 值 5,640.00 万元 |
与浙江象屿石化有限公司未来加工费 | ||||||
收益权。 | ||||||
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确认拖欠货 | ||||||
款本金 7,950 万元并同意按照约定利率 | ||||||
2 | 深 圳 象屿 商 业保 理 有限 责 任公司 | 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 | 5,789.83 | 计付利息,追加抵押了广东华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设备, 价值约为 2.63 亿元。追加质押了华峰珠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与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象屿石 化有限公司的合作未来收益权以及其 | 目前,已经进入破产重组程序。已招募到重整投资人,目前重整方案法院审核中。目前破产重整正在逐步推进中。 | 按照余额的 80% 计提 减 值 4,631.87 万元 |
与浙江象屿石化有限公司未来加工费 | ||||||
收益权。 |
(2)融资租赁业务
2018 年开始,发行人开始深耕航运板块租赁业务,合计操作 28 个船舶租赁业
务,累计放款 11.75 亿元;设备融资租赁累计放款 0.80 亿元。发行人的融资租赁业务主要由子公司厦门象屿金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融资租赁”)开展,目前船舶租赁业务从客户的申报、准入、风险管控、租后管理等方面,已逐步实现标
准化。同时发行人推进和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协同,并积极寻求开展物流设备、船舶建造设备、农机设备、钢铁、化工等产业链业务机会。
监管指标:根据银保监会印发的《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发
﹝2020﹞22 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需符合以下监管指标,公司租赁业务监管情况符合相关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监管指标及发行人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监管指标 | 2023 年 | 2024 年 1-3 月 | 数值范围 |
1 | 单一客户融资集中度 | 最大的客户占比 4.11% | 最大的客户占比 3.56% | <净资产的 30% |
2 | 单一集团客户融资集中度 | <净资产的 50% | ||
3 | 单一客户关联度 | - | - | <净资产的 30% |
4 | 全部关联度 | <净资产的 50% | ||
5 | 单一股东关联度 | - | - | <该股东在融资租赁公司的出资额,且同时满足本办法对单一客户关联度的 规定 |
6 | 风险资产 | 290,113.41 (1.59 倍) | 286,950.72 (1.53 倍) | <净资产的 8 倍 |
根据《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指引
(试行)的通知》(厦金管规〔2020〕6 号),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飞机、船舶、集成电路融资租赁业务, 业务集中度和关联度可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即上表指标 1~5),相关监管规定由市金融监管局另行制定。
风控及合规情况:发行人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时,根据租前调查获取的信息资料,由业务部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信息进行分析,充分揭示租赁项目风险,并完成严格且规范的尽调流程。在经营合规方面,融资租赁业务的所有合同文书等材料,均使用经发行人法律部门审核确定的格式范本,确保流程的合规性。
1)业务模式
融资租赁业务的基本操作流程为:业务受理与资料收取→尽职调查→项目调查报告→项目审批→合同审批与租赁物权管理→放款审批→租后管理。
①业务受理与资料收取:业务部在获取客户办理租赁的意向时,应向客户了解业务的具体细节,如客户信息、所属行业、经营模式、收入与负债、目标租赁物情况、
资金需求额度及用途等。业务部应参照准入要求对项目进行初步评判,满足准入要求的,向公司领导汇报项目的基本情况,经公司领导同意受理项目后,业务部正式向客户收取资料。
②尽职调查:公司领导同意受理项目后,业务部应及时组建项目组,进行租前调查。
③项目调查报告:根据租前调查获取的信息资料,业务部应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充分揭示租赁项目风险,并撰写调查报告。
④项目审批:公司按照租审分离、分级审查的原则,报象屿金象的评审会及风委会审批。
⑤合同审批与租赁物权管理。
公司签订的合同文本,应使用经公司审核确定的格式文本。实行双人面签。必要时合同应经过公证(如项目授信报告中有明确要求)。
租赁项目项下租赁物的物权变更,担保物的抵/质押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并取得相应的权属变更证明。机器设备的抵/质押手续的办理应按国家工商局《动产抵押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应登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录入租赁交易、租赁物明细,公示权利。船舶租赁应到相应区域的海事局办理所有权登记和光船租赁登记。其他租赁物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到相应登记机关登记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开具相关票据。必要时实行公告制度,并送达相关产权管理部门。在租赁物件/担保物的相关所有权及抵/质押手续办理完成后,应将所取得的相关权属变更证明
(即项目一级档案)移交行政部存档。转租赁的资产应当分别管理,单独建账。
⑥租赁款发放
租赁资料完整无误、各放款条件均已完成,由业务部门填写《放款审批表》发起放款申请流程。对于项目审批通过三个月后才申请放款的,应在放款前跟踪更新客户的经营、财务、诉讼、抵质押物状态等信息,形成跟踪报告报送公司领导及职能部门,通过后才能放款。对于分次放款的项目,如两次放款的间隔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均应到现场跟踪,查询租赁物的涉诉查封情况,并形成书面跟踪报告,未发现承租人存在异常情况后才能提交放款申请。
⑦租后管理
租赁款项发放后,业务部应定期对承租人行业变动情况、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执行租赁合同情况、承租人的资信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资产管理部对租赁资产的使用情况、所有权情况、价值变动进行跟踪检查。风控部对上述跟踪检查情况进行核查。
⑧项目结清管理:租赁到期或提前还款完毕,财务部负责审核租金收取情况,业务部负责做好项目结项工作,具体如下:1.对于直接租赁业务,业务部负责核实租赁物的残值及处置措施,资产管理部予以配合。2.对于回租业务,业务部负责办理租赁物所有权的转移手续。3.项目结项完毕,业务部提交项目结项报告,对项目进行总结分析,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并提报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
2)业务开展情况
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自 2018 年开始,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此部分业务开展金额分别为 28,100.00 万元、36,465.00 万元、15,400.00 万元和 0.00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 3,596.48 万元、6,119.43 万元、7,086.83 万元和 1,799.92 万元,目前该板块业务的不良率为 0,相关资产均为正常类。
未来,发行人将逐步扩大该板块业务的规模,未来该板块将逐步成为发行人业务的重要组成之一。
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情况开展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 年 1-3 月 | 2023 年 | 2022 年 | 2021 年 |
业务开展金额 | - | 15,400.00 | 36,465.00 | 28,100.00 |
期末融资租赁本金余额 | 45,777.99 | 55,071.21 | 67,170.28 | 48,525.10 |
期末对民营企业融资租 赁本金余额 | 45,777.99 | 55,071.21 | 67,170.28 | 48,525.10 |
实现营业收入 | 1,799.92 | 7,086.83 | 6,119.43 | 3,596.48 |
不良金额 | - | - | - | - |
不良率(%) | - | - | - | - |
注:不良率指累计损失核销金额/期末融资租赁本金余额,其中逾期超过 90 天纳入不良。
截至 2023 年末融资租赁业务主要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客户企业性质 | 客户所属行业 | 融资租赁项目 | 融资租赁本金余额 | 合同期限 | 年化利率 | 是否存 在回购条款 |
客户名称 | 客户企业性质 | 客户所属行业 | 融资租赁项目 | 融资租赁本金余额 | 合同期限 | 年化利率 | 是否存在回购 条款 |
厦门骐泓海运有 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船舶 | 鸿达鑫 768 | 9,840.16 | 10 年 | 6.80 | 是 |
海南鑫辰海运有 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船舶 | 启程 6 | 7,500.00 | 5 年 | 7.25 | 是 |
上海能垣海运有 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船舶 | 能垣 39 | 7,117.74 | 5 年 | 7.00 | 是 |
平潭综合实验区浩恒船务有限公 司 | 民营企业 | 船舶 | 浩恒时代 | 5,846.77 | 5 年 | 7.25 | 是 |
平潭综合实验区 灏锟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船舶 | 灏锟和谐 | 5,079.72 | 5 年 | 7.42 | 是 |
合计 | 35,384.39 | - | - | - |
截至 2024 年 3 月末融资租赁业务主要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客户企业性质 | 客户所属行业 | 融资租赁项目 | 融资租赁本金余额 | 合同期限 | 年化利率 | 是否存 在回购条款 |
厦门骐泓海运有 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船舶 | 鸿达鑫 768 | 9,731.48 | 10 年 | 6.80 | 是 |
上海能垣海运有 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船舶 | 能垣 39 | 6,691.17 | 5 年 | 7.00 | 是 |
平潭综合实验区浩恒船务有限公 司 | 民营企业 | 船舶 | 浩恒时代 | 5,846.77 | 5 年 | 7.25 | 是 |
平潭综合实验区 灏锟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船舶 | 灏锟和谐 | 5,079.72 | 5 年 | 7.42 | 是 |
岱山中昌海运有 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船舶 | 中昌钰盛 | 3,865.75 | 5 年 | 7.79 | 是 |
合计 | 31,214.89 | - | - | - |
发行人产业金融业务板块中的融资租赁业务主要为船舶租赁业务,目前船舶租赁业务从客户的申报、准入、风险管控、租后管理等方面,已逐步实现标准化。发行人在项目开展前期,严格履行尽职调查义务,调查客户信息、经营情况及资信状况,主要投放地区为福建省、上海市、浙江省等地区,主要客户均为资信情况良好的行业内普通企业,未发现失信或被执行情况,不存在展期或逾期情况。
(3)委托贷款业务
发行人委托贷款业务由象屿金象本部及子公司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象屿资产”)等负责运营,主要服务产业金融板块,围绕象屿集团产业并购开展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均有足值的抵押物。发行人对客户情况及所在行业比较熟悉,可有效了解客户资信与运营能力等,退出通道相对安全。
监管指标:目前,关于委托贷款业务暂无相关监管指标。
风控及合规情况:发行人在委托贷款业务方面,已形成了系统的流程,象屿资产通过前期调查掌握委托贷款申请人的详细信息并形成报告,并设置 A、B 角共同完成。项目审批主要利用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批,与客户签约所涉及的合同文书等材料,均使用经发行人法律部审核确定的格式范本,确保流程的合规性。
1)业务模式
贷款办理操作程序为:项目受理→项目调查→项目审批→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书→办理抵/质押手续→贷款发放→贷后跟踪→结项。
①项目受理
委托贷款项目受理阶段主要包括:企业委托贷款申请→资格初步审查→立项审批等操作环节。
②调查评价
调查评价指对通过立项审批的委托贷款项目,对委托贷款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作进一步的深入调查和评价,真实、全面地了解委托贷款申请人和担保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以及委托贷款申请人的诚信度、财务能力、资金实力、履约能力、担保能力、征信情况、诉讼情况等。该阶段主要包括现场考察、项目评价分析、撰写调查报告三部份,由项目经理 A、B 角共同完成。
③项目审批
项目审批主要利用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批。对于上会的项目在上会通过后,项目经理应形成《项目评审会决议》初稿,由风控部对业务部门整理的评审结论及意见进行修正或补充完善。业务部对提出的修改及补充意见进行落实,填写《评审会要求落实情况表》,一起呈报各评委签字存档。审批过程的主要内容有:
a.资料合规性审查
b.贷款期限、费率和额度审查 c.贷款额度
d.公司评审会审议
评审会从贷款项目的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风险性等方面对贷款申请人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具体审议意见。业务部经理和项目经理列席提问但无表决权。具体按发行人《业务评审管理制度》执行。
e.公司风委会评审:超过总经理审批权限(具体按董事会确定的授权书)或公司评审会认为有必要提交评审的贷款项目提交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评审。
④项目签约
公司签订的合同文本,原则上应使用经公司审核确定的格式文本。对于特殊项目,可由项目经理拟定,按公司合同审批流程报批后签订,必要时报象屿集团公司法律部审定。具体合同的管理规定按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执行。合同签订时应按《合同面签操作细则》的规定,严格执行双人面签的要求,并形成《面签记录表》。
⑤落实担保措施
⑥贷款发放
业务经办人员在审查各项贷款资料确保无误、各放款条件均已达到后,应先预估放款时间,再由财务部提前合理安排资金,尽量缩短资金在公司账上的时间。业务部提交用款申请,先预估能放款给客户的时间,由合规部审查未完成的放款手续。待放款手续齐全后再申请用款。
对于分次放款的项目,如第二次放款的时间超过上一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上的,每次放款前均应进行贷后跟踪,并与原来项目方案评估的业务进度进行比较分析。
⑦贷后跟踪
贷款发放后,业务人员应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的资信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映给部门及公司领导,有关人员应及时处
理。建立贷后检查中重大事项书面报告制度。贷后检查资料应及时归档管理。
⑧结项
项目到期结清后,由项目经办人员提出申请,与总经办对接,做好内部交接手续,办理重要权利凭证出库,归还出质人的手续,在归还出质人时,应做好交接手续,客户应填写收取权利凭证的收据。
2)业务开展情况
2021-2023 年及 2024 年 1-3 月,产业金融中的委托贷款开展金额分别为 333,121.56
万元、347,038.00 万元、232,520.03 万元和 82,657.09 万元,期末余额分别为 553,926.55万元、704,776.71 万元、467,548.63 万元和 461,512.59 万元,自 2019 年以来,公司委托贷款业务无新增涉诉项目。2021-2023 年及 2024 年 1-3 月,产业金融中的委托贷款分别实现营业收入为 46,267.08 万元、66,841.91 万元、69,062.52 万元和 12,542.70 万元。
近三年及一期委贷业务开展情况表(产业)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 年 1-3 月 | 2023 年 | 2022 年 | 2021 年 |
业务开展金额 | 82,657.09 | 232,520.03 | 347,038.00 | 333,121.56 |
期末委贷业务余额 | 461,512.59 | 467,548.63 | 704,776.71 | 553,926.55 |
期末对民营企业委托 贷款本金余额 | 461,512.59 | 467,548.63 | 704,776.71 | 553,926.55 |
实现营业收入 | 12,542.70 | 69,062.52 | 66,841.91 | 46,267.08 |
不良金额 | - | - | - | - |
不良率(%) | - | - | - | - |
注:不良率指期末逾期贷款金额/期末委贷业务余额,其中逾期超过 90 天纳入不良。报告期内,发行人产业金融中的委托贷款业务不良率均为零,发行人涉诉项目中两笔贷款业务为其他委托贷款,自 2018 年发行人公司战略定位清晰后,此部分业务属于退出行业,收入占比将逐步降低,不属于产业金融范畴下的委托贷款业务。
截至 2023 年末委贷业务开展前五名客户情况(产业)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客户企业 性质 | 客户所属行业 | 委贷项目 | 委贷金额 | 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 |
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 团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黑色金属 | 产业 | 90,000.00 | 否 |
上海盛有实业有限公 司 | 民营企业 | 供应链物流 | 产业 | 71,328.99 | 否 |
客户名称 | 客户企业 性质 | 客户所属行业 | 委贷项目 | 委贷金额 | 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 |
溧阳龙跃金属制品有 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黑色金属 | 产业 | 63,800.00 | 否 |
江苏德邦兴华化工科 技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能源化工 | 产业 | 40,000.00 | 否 |
赤峰市得丰焦化有限 责任公司 | 民营企业 | 黑色金属 | 产业 | 36,818.40 | 否 |
合计 | 301,947.39 |
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委贷业务开展前五名客户情况(产业)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客户企业 性质 | 客户所属行业 | 委贷项目 | 委贷金额 | 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 |
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 团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黑色金属 | 产业 | 90,000.00 | 否 |
上海盛有实业有限公 司 | 民营企业 | 供应链物流 | 产业 | 71,328.99 | 否 |
溧阳龙跃金属制品有 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黑色金属 | 产业 | 63,800.00 | 否 |
江苏德邦兴华化工科 技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能源化工 | 产业 | 40,000.00 | 否 |
赤峰市得丰焦化有限 责任公司 | 民营企业 | 黑色金属 | 产业 | 36,818.40 | 否 |
合计 | 301,947.39 |
发行人委托贷款业务主要是为集团产业链核心客户提供股权、固定资产及货物抵质押贷款、工程施工垫资款,以获取利息收入。发行人委托贷款的业务投向与保理公司的业务投向不存在客户重叠,两类业务定位也不尽相同,保理公司主要负责解决象屿股份的流动性,加速象屿股份经营性现金流的回笼,而委托贷款业务主要是围绕象屿集团的产业并购、提升商权、针对项目进行前期的培育等,主要客户为象屿集团产业链上下游,历史合作关系稳定,资信情况良好的行业内普通企业,自2018年以来,产业金融中的新增委托贷款保持不良率为0%。
虽然发行人产业金融业务板块以民营企业为主,但经过多年历练,发行人产业金融业务板块已形成较为完善的风控规范体系,发行人自身内部对行业和单一客户均有集中度的管理,全面评估业务法律合规风险、行业宏观风险、客户信用风险、项目操作风险等,且严格要求落实风险保障措施,风险控制能力进一步提升,上述事项未对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消费金融
发行人抓住市场消费金融发展政策机遇,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充分发挥象屿品牌优势、资金优势和风控理念优势,主要围绕二手房和二手车等场景,有序整合布局外部渠道资源,初步建立“场景+流量”的消费金融运作模式。象屿金象总部统筹管控,各产品线与平台同步专业化操作,形成了可控、可复制和可持续的经营格局,平台业务拉动金融业务协同局面初显成效。
(1)小贷业务
发行人小贷业务主要由厦门象屿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象屿小贷”)进行。根据厦门市经济发展局颁发的《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同意厦门象屿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厦经审批﹝2014﹞28 号)的文件,象屿小贷自 2014 年 6 月开始展业。公司小额贷款业务以布局消费场景和拓展消费金融业务链为发展方向,小贷业务期限较短,以 1~6 月为主。
监管指标: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 号),开展小贷业务主要监管指标如下:
序号 | 监管指标 | 象屿小贷 | 数值范围 |
1 | 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 | 满足要求 | <净资产的 10% |
2 | 同一借款人及关联方贷款余额 | 满足要求 | <净资产的 15% |
2021 年 6 月 24 日,厦门市金融监管局于官网正式发布《厦门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中的相关监管指标及发行人达标情况如下:
《办法》中对应条文 | 具体监管指标要求 | 发行人响应情况 | 是否达标 |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 3 亿元人 | 截至目前,象屿小贷注册资金为 3 | ||
民币,且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 由出资人或者发起人在公司设立 | 亿元,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 出资人在设立时一次性足额缴 | 是 | |
时一次性足额缴纳 | 纳。 | ||
第八条设立小额贷款公 | |||
司,除符合《中华人民 | |||
出资设立象屿小贷的法人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厦门市中海福林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均以合法的自有资金出资,信誉良好,经核查最近 3 年无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 | |||
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 (二)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 | ||
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 |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 ||
件: | 应当具备相应的出资能力,以合 | 是 | |
法的自有资金出资,信誉良好, | |||
最近 3 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包括近 5 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 | 象屿小贷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任职资格条件。 | 是 |
《办法》中对应条文 | 具体监管指标要求 | 发行人响应情况 | 是否达标 |
信用记录,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 3 年以上从事金融、会 计、法律或者其他相关业务的从 业经验等 | |||
第九条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或者最大股 东)应当为法人,除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 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至(三)项规定的财务指标根据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计 算。) | (一)净资产不低于 1 亿元人民 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65% | 象屿小贷主发起人为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象屿资产”),截至 2023 年 末,象屿资产净资产为 43.27 亿 元,资产负债率为 55.19%。 | 是 |
(二)近 3 年连续盈利,净利润 累计总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 | 象屿资产 2021-2023 年净利润分别为 23,580.65 万元、28,336.80 万元 和 33,489.41 万元,净利润累计总 额远大于 2,000 万元。 | 是 | |
(三)实施本项目投资后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不超过净资产 60% | 实施本项目投资后象屿资产近一年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 18.09 亿元,占净资产比例为 41.81%,低 于 60%。 | 是 | |
第十条 | 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或者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30% | 象屿资产及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为 49.50%,大于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30%。 | 是 |
第二十二条 | 小额贷款公司各类债务性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5 倍。其中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 1 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 4 倍 | 象屿小贷目前开展业务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截至 2024 年 3 月末,象屿小贷银行借款余额为 0.00 亿元,公司净资产为 4.83 亿元,象屿小贷通过银行借款融入 资金的余额未超过净资产的 1 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未超过其净资产的 4 倍。 | 是 |
第二十三条 | 小额贷款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的,投资余额不高于净资产的 20%。其中,对同一企业投资余额和贷款余额不高于净资产的 10%。不得投资非自用房地产 | 象屿小贷未开展投资业务。 | 不涉及 |
第二十八条 | 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净资产的 10%。同一借款人及其关联方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净资产的 15% | 截至 2024 年 3 月末,消费金融小贷业务的第一大客户小贷金额为 2,673.00 万元,经核查第一大借款人的贷款余额未超过象屿小贷净资产的 10%;同一借款人及其关联方的贷款余额均未超过象屿小 贷净资产的 15%。 | 是 |
第三十六条 |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准确划分资产质量,将贷款风险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充分计提呆账准备,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 100%以 上,全面覆盖风险 | 象屿小贷已将贷款风险按五级分类且充分计提呆账准备,目前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维持在大于 100%的水平。 | 是 |
风控及合规情况:发行人在开展小贷业务时,具有严格且规范的项目审批流程、合同法审流程以及放款流程等,在风险控制方面措施完善,确保合规性。
1)业务模式
贷款办理常规操作程序为:借款受理→贷款调查→贷款审查→贷款审批→面签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书→办理抵(质)押等放款手续→贷款发放。
①借款受理:借款人向公司申请贷款时,应按公司规定提交各种相关资料,并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②贷款调查
业务经办人员收到借款人提交的贷款申请资料后,应审查客户的资格是否符合规定的入门条件和禁止性条件。报总经理同意后方能立项受理。对通过立项审批的贷款项目,对贷款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作进一步的深入调查和评价,真实、全面地了解贷款申请人和担保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以及贷款申请人的诚信度、财务能力、资金实力、履约能力、担保能力等。
③贷款审查。通过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和现场调查后,应参照公司统一的格式撰写《调查报告》。报金控的评审会及风委会审批。
④贷款审批:报金控的评审会及风委会审批。
⑤面签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书。公司签订的合同文本,原则上应使用经公司审核确定的格式文本,并实行双人面签。
⑥办理抵( 质)押等放款手续:贷款合同签订后,由经办业务员陪同借款人
(抵、质押人)到有权部门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收取他项权证或权利证明。以存款单、其他有价证券或权利做质押的,质押物核押过程中,业务员应向签发该权证的机构进行核押或登记,收取同意止付和贷款到期协助扣划书面证明或登记证明。
抵质押的他项权证或权利证明属于一级档案,原则上应于取得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移交至总经办存档。
⑦贷款发放
业务经办人员在审查贷款资料并确保无误、各放款条件均已达到后,在业务系统上发起放款申请流程。系统审批完成后,应打印系统中的《放款审批表》,填写书面
《付款申请单》报经总经理审批。出纳放款前应审核各项放款审批手续的完整性与有效性,无误后才能放款到客户指定账户。
⑧贷后跟踪
贷款发放后,业务人员应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的资信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映给部门及公司领导,有关人员应及时处理。建立贷后检查中重大事项书面报告制度。贷后检查资料应及时归档管理。
2)业务开展情况
小贷业务主要围绕厦门市住宅和商业地产抵押开展抵押类贷款和信用贷款,平均贷款利率约为 14%左右。小贷业务期限较短,以 1~6 月为主,一般来说二手房垫资业务期限在数月之内,房产信用贷款期限较为灵活,时限也相对较短。公司存量贷款中单笔贷款以 0~500 万元为主。
2021-2023 年及 2024 年 1-3 月,发行人小贷业务贷款发生额分别为 698,205.54 万元、370,356.00 万元、127,317.87 万元和 23,340.00 万元; 实现利息收入 3,857.98 万元、1,936.09 万元、1,405.71 万元和 274.93 万元;不良率分别为 0.00%、0.24%、0.00%和 0.00%。
近三年及一期小额贷款业务开展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 年 1-3 月 | 2023 年 | 2022 年 | 2021 年 |
业务开展金额 | 23,340.00 | 127,317.87 | 370,356.00 | 698,205.54 |
当年贷款发生笔数 | 45.00 | 322.00 | 1,189.00 | 3,221.00 |
实现利息收入 | 274.93 | 1,405.71 | 1,936.09 | 3,857.98 |
期末业务余额 | 11,919.66 | 12,552.00 | 10,896.00 | 21,074.60 |
不良率(%) | - | - | 0.24 | 0.00 |
2023 年末小额贷款业务开展前五名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客户企业 性质 | 项目 | 金额 | 期限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厦门维多梁贸易有限公司 | 企业 | 垫资贷款 | 2,673.00 | 1 年 | 否 |
蓝静萍 | 个人 | 抵押贷款 | 2,250.00 | 8 个月 | 否 |
游龙辉 | 个人 | 垫资贷款 | 1,200.00 | 6 个月 | 否 |
客户名称 | 客户企业 性质 | 项目 | 金额 | 期限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翁恩明 | 个人 | 垫资贷款 | 900.00 | 6 个月 | 否 |
林晓珊 | 个人 | 垫资贷款 | 900.00 | 1 个月 | 否 |
合计 | 7,923.00 | - |
2024 年 3 月末小额贷款业务开展前五名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客户企业性 质 | 项目 | 金额 | 期限 | 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 |
厦门维多梁贸易有限公司 | 企业 | 垫资贷款 | 2,673.00 | 1 年 | 否 |
蓝静萍 | 个人 | 抵押贷款 | 2,300.00 | 8 个月 | 否 |
刘倩 | 个人 | 垫资贷款 | 400.00 | 6 个月 | 否 |
钟水林 | 个人 | 垫资贷款 | 450.00 | 6 个月 | 否 |
陈情蕾 | 个人 | 垫资贷款 | 425.00 | 6 个月 | 否 |
合计 | 6,248.00 |
(2)汽车金融
面对汽车金融渗透率持续向好,但行业内各项强监管政策频出,行业竞争加剧,市场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汽车金融市场费率行情逐步下降的大环境,象屿金象发挥国企品牌、资金以及规范化管理的优势,结合民营市场化的运作模式,紧抓汽车金融、融资租赁发展政策机遇,整合外部渠道资源,加大内部精英团队打造。公司在精耕本地直营业务的基础上构建布局沿海发达城市的渠道网络,采取直营、轻直营、渠道代理三种方式并行,已形成覆盖福建全省、延伸国内各经济核心城市的多点式业务布局。公司以大数据、智能风控、移动互联等金融科技为手段,持续优化“人员、机制、ERP 系统”三方面重点建设自身核心能力,实现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确保前中后台全流程落实到位,逐步提升管理的科学性及有效性。目前公司风控全流程模式已独具雏形。公司在风控稳健基础上,实现了从展业第一年亏损到第二年即扭亏为盈到近 3 年公司业务规模及利润持续增长,综合实力在福建省内除银行、厂家金融外,已位居融资租赁行业前列。
监管指标:发行人汽车金融业务主要由厦门象屿金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相关指标可参见上文产业金融中“融资租赁”板块的介绍。
风控和合规情况:发行人在开展汽车金融时,具有严格且规范的项目审批流程、合同法审流程以及放款流程等,在风险控制方面措施完善,确保合规性。
1)业务模式
汽车金融业务办理的常规操作程序为:客户提出申请→业务发展部初审→风险管理部检查审批(包括合规检查、欺诈识别、风控审核计划、电访审核、面访/外调)→分管领导审批。
审批流程根据授权情况而定,面访/外调可以由风控、业务发展部或经审批认可外包第三方负责。
①业务受理
客户借款申请:借款人向公司申请融资租赁时,按公司规定提交各种资料,并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②客户的资格检查及业务申请
业务受理人员收到申请人提交的业务申请资料后,根据规定清点资料是否齐全,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查。对于车辆评估业务,应由风控人员对车辆的配置、年限、车况、评估价格等进行复核评估,并提出审核意见。
③风险管理部检查审批
风险管理部收到业务发展部门提交的项目申请及客户资料,由风控人员对客户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于审查不合规的申报材料,审查人员有权要求有关人员修改和补充,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④分管领导审批。
所有业务项目均按授权范围提报分管领导审批。
⑤象屿金象集团审批
超过总经理审批权限(具体按董事会确定的授权书)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提交评审的业务项目或项目操作方案,应提交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评审。对于单笔贷款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业务,或首次开展的新业务品种,在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需提报象屿金象集团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批。
⑥合同签订。公司签订的合同文本,应使用经公司审核确定的格式文本。借款人及保证人签订合同或重要法律文件时应由进行双人面签。
⑦车辆过户、抵押登记。租赁合同签订后,由经办业务员或合作车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或抵押登记手续,收取《车辆登记证》原件。对于办理抵押的车辆,由租后管理部保管车辆租赁合同、保单及保单变更批单的原件。
⑧租后管理部负责在租赁车辆上安装并管理卫星定位装置(GPS),卫星定位装置管理软件平时由租后管理部负责对租赁车辆予以适时监控。
⑨放款由租后管理部人员提交项目放款申请,由租后管理部确认客户主要合同及放款资料已经收齐,财务部确认客户首付款或保证金等相应款项已经支付,通过后报财务分管领导审批。然后由财务人员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租赁款到指定账户。
对于与 4S 店合作开展合作新车租赁的业务,放款后由业务人员负责跟踪车辆的上牌或者抵押手续办理,手续完成后报租后管理部;租后管理部负责 GPS 的安装,安装完成后,业务人员才可以交付车辆给客户。
对于非与 4S 店合作开展合作新车租赁的业务,放款后由租后管理部负责 GPS 的安装,安装完成后,业务人员才可以交付车辆给客户。
⑩租后管理,坚持风险预防、项目监控、风险评估和风险处置相结合的原则。由租后管理部专管、风险管理部监督的方式进行管理。
➃租后管理部应定期查询卫星定位装置管理软件,对于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车辆应及时提交风险管理部及公司领导进行处理。
2)业务开展情况
2021-2023 年及 2024 年 1-3 月,发行人汽车金融业务开展金额分别为 147,660.31万元、186,466.12 万元、160,301.03 万元和 41,428.85 万元,期末融资租赁本金余额分别为 176,690.18 万元、240,948.35 万元、238,151.50 万元和 237,593.50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27,242.17 万元、45,138.00 万元、50,638.25 万元和 12,901.33 万元。目前,展业客户较为分散,风险可控,从区域上看,主要以福建省、广东省、江苏省、四川省和上海市为主。汽车金融近三年及一期的不良率分别为 0.33%、0.43%、0.89%、 0.00%,不良率保持在较低水平。
汽车金融业务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 年 1-3 月 | 2023 年 | 2022 年 | 2021 年 |
业务开展金额 | 41,428.85 | 160,301.03 | 186,466.12 | 147,660.31 |
实现营业收入 | 12,901.33 | 50,638.25 | 45,138.00 | 27,242.17 |
期末融资租赁本金余额 | 237,593.50 | 238,151.50 | 240,948.35 | 176,690.18 |
不良率(%) | - | 0.89 | 0.43 | 0.33 |
截至 2024 年 3 月末汽车金融业务分布情况
单位:笔、万元、%
地区 | 客户属性 | 笔数 | 融资租赁本金余额 | 占比 |
安徽省 | 个人 | 1,770 | 9,065.93 | 3.82 |
安徽省 | 企业 | 38 | 496.08 | 0.21 |
北京市 | 个人 | 462 | 6,368.22 | 2.68 |
北京市 | 企业 | 26 | 494.10 | 0.21 |
福建省 | 个人 | 3,854 | 24,054.00 | 10.12 |
福建省 | 企业 | 274 | 3,992.56 | 1.68 |
广东省 | 个人 | 6,438 | 42,840.42 | 18.03 |
广东省 | 企业 | 384 | 5,007.23 | 2.11 |
贵州省 | 个人 | 36 | 453.25 | 0.19 |
贵州省 | 企业 | 2 | 25.64 | 0.01 |
河南省 | 个人 | 102 | 1,042.33 | 0.44 |
河南省 | 企业 | 4 | 87.85 | 0.04 |
湖北省 | 个人 | 1,277 | 8,820.98 | 3.71 |
湖北省 | 企业 | 22 | 335.53 | 0.14 |
江苏省 | 个人 | 5,156 | 27,665.60 | 11.64 |
江苏省 | 企业 | 452 | 4,895.44 | 2.06 |
江西省 | 个人 | 712 | 4,603.66 | 1.94 |
江西省 | 企业 | 13 | 290.01 | 0.12 |
山西省 | 个人 | 102 | 954.08 | 0.40 |
山西省 | 企业 | 9 | 305.92 | 0.13 |
陕西省 | 个人 | 595 | 3,052.73 | 1.28 |
陕西省 | 企业 | 25 | 407.38 | 0.17 |
上海市 | 个人 | 3,581 | 36,999.05 | 15.57 |
上海市 | 企业 | 173 | 3,172.70 | 1.34 |
四川省 | 个人 | 2,865 | 14,217.51 | 5.98 |
四川省 | 企业 | 141 | 1,336.62 | 0.56 |
云南省 | 个人 | 286 | 2,474.99 | 1.04 |
云南省 | 企业 | 12 | 218.38 | 0.09 |
浙江省 | 个人 | 3,019 | 19,174.91 | 8.07 |
浙江省 | 企业 | 334 | 3,513.10 | 1.48 |
重庆市 | 个人 | 1,971 | 10,789.04 | 4.54 |
重庆市 | 企业 | 33 | 438.23 | 0.18 |
合计 | 34,168 | 237,593.50 | 100.00 |
截至 2023 年末汽车金融业务分布情况
单位:笔、万元、%
地区 | 客户属性 | 笔数 | 融资租赁本金余额 | 占比 |
地区 | 客户属性 | 笔数 | 融资租赁本金余额 | 占比 |
安徽省 | 个人 | 1,746 | 9,777.62 | 4.11 |
安徽省 | 企业 | 36 | 474.42 | 0.20 |
北京市 | 个人 | 389 | 5,319.51 | 2.23 |
北京市 | 企业 | 22 | 431.11 | 0.18 |
福建省 | 个人 | 4,139 | 24,561.82 | 10.31 |
福建省 | 企业 | 392 | 4,147.09 | 1.74 |
广东省 | 个人 | 6,217 | 44,493.73 | 18.68 |
广东省 | 企业 | 390 | 5,104.92 | 2.14 |
贵州省 | 个人 | 18 | 283.17 | 0.12 |
河南省 | 个人 | 64 | 666.19 | 0.28 |
河南省 | 企业 | 1 | 12.44 | 0.01 |
湖北省 | 个人 | 1,194 | 8,359.16 | 3.51 |
湖北省 | 企业 | 17 | 230.98 | 0.10 |
江苏省 | 个人 | 5,209 | 29,229.68 | 12.27 |
江苏省 | 企业 | 489 | 5,365.10 | 2.25 |
江西省 | 个人 | 653 | 4,151.38 | 1.74 |
江西省 | 企业 | 10 | 252.40 | 0.11 |
山西省 | 个人 | 75 | 783.58 | 0.33 |
山西省 | 企业 | 4 | 108.87 | 0.05 |
陕西省 | 个人 | 575 | 3,375.07 | 1.42 |
陕西省 | 企业 | 22 | 387.23 | 0.16 |
上海市 | 个人 | 3,221 | 32,767.98 | 13.76 |
上海市 | 企业 | 158 | 3,117.36 | 1.31 |
四川省 | 个人 | 2,888 | 16,031.84 | 6.73 |
四川省 | 企业 | 171 | 1,698.29 | 0.71 |
云南省 | 个人 | 232 | 2,080.22 | 0.87 |
云南省 | 企业 | 7 | 148.97 | 0.06 |
浙江省 | 个人 | 2,830 | 19,456.60 | 8.17 |
浙江省 | 企业 | 287 | 3,311.59 | 1.39 |
重庆市 | 个人 | 1,952 | 11,584.02 | 4.86 |
重庆市 | 企业 | 32 | 439.16 | 0.18 |
合计 | 33,440 | 238,151.50 | 100.00 |
3、资产管理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主要由象屿资产运营,象屿资产自 2003 年开始涉足金融类不良债权业务,实现了从企业托管业务为主到不良债权为主的经营结构转型,是福建省最早开展不良资产处置业务的国有企业之一。借助多年累积的行业经验,公司培养了一支专业的资产包团队,在福建省不良资产经营行业中已树立了良好的业内品牌与口碑。截至目前,发行人未开展非金融不良资产业务,不良资产业务不涉及平台、房地产等限制性行业。
象屿资产通过银行渠道在市场上寻找不良资产处置包,之后通过四大资产管理公
司通道获得后续资产处置权,主要处置方式包括司法程序拍卖及再次转让。资产包的底层资产主要是工业厂房及商业店铺等抵押物,公司收购价格约为银行表内资产的 3~4 折,处置周期约为 1~2 年,利润基本可以达到立项要求。
风控及合规情况:根据新近银保监办发﹝2019﹞153 号文,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资产风险分类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加强资产质量管理,足额计提风险损失准备。”根据《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金融类不良资产经营管理规定》(厦象资综﹝2022﹞8 号),目前发行人尚无主动投资业务。公司经营的不良资产业务在银行端已进行了风险五级分类。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及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发行人将逐步建立资产分类制度。后续发行人将及时跟踪并严格执行银保监会及财政部等有关监管部门的规章制度,明确资产风险分类,足额计提相应风险准备金。
(1)业务模式
①获取信息与项目立项:从银行及上手资产公司获取债权信息,对项目进行概要分析(债权抵押资产区位、性质、流动性、价值等),判断项目操作的可能性大小,确定是否立项。
②尽职调查。现场调查人员查看抵押物现状,对抵押物的现有情况进行拍照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对抵押物的位置、周边环境、使用情况、有无长期租赁、租金标准、工程建设情况、工程款等进行调查。对债务人、担保人的资产状况进行调查,特别应当注意债务人是否为国企,转让债权的抵押物是否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不得转让、限制转让问题,债务人企业是否涉及员工安置、税收欠费等具有优先权影响债权回收的情况;
③出具法律意见分析。根据银行或上手资产公司提供的债权书面材料,分析拟转让资产包各债权的各项法律文件是否具备,重要法律文件包括贷款人及抵押人贷款合同、放款凭证、抵押合同、房产证、土地证、他项权证等材料,如发现缺失相关资料及时对接资产公司或银行进一步提供相关资料。根据债权资料,分析债权、抵押权、保证担保责任的有效性,分析抵押担保、保证担保的范围是否囊括全部债权,是否存在缺失、断档;在可能的情况下,落实抵押物的查封信息,是否存在他人查封抵押物的情况,对已诉判决生效的债权可以简化分析。
④形成项目报告/报审。根据现场尽调情况及法律意见,通过淘宝网、中介机构等进一步估算资产价值,综合评判测算每户债权资产价值、流动性、处置回收期限、费用、处置障碍等,预估回收值,测算资产包购买价,形成购买不良资产可行性分析报告,按照公司规定程序进行评审,上报象屿金象风委会审批。项目组及参加评审人员应对分析报告及评审内容进行保密,特别是针对拟竞拍债权的竞拍价、转让价、预计回笼值。
⑤合作、分包。与分包方合作,前期需先行对分包方的资质、风评及处置能力进行尽调,合作方式主要为分包方通过公司向上手资产公司或银行购买债权包。购买前应分析分包债权资产价值,须与分包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分包权利义务,并收取不少于分包债权购买成本金额 30%的保证金。分包方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前,公司不向分包方移交任何债权资料原件,对分包方的授权仅作一般授权,不作特别授权;及时跟进分包方转让款的支付情况,合同中需约定转让款未付清前,分包债权所有权不转移,若分包方逾期未能支付剩余债权转让款,应敦促施压,尽早收回授权委托,由公司自行处置。
⑥参加竞买/项目取得。经象屿金象风委会审批同意后,由公司领导或指定授权人按照风委会审批的竞买价格,竞买价格保密,原则上只有总经理及授权人知道,参加拍卖会或竞标会竞拍,或协议受让等方式取得不良资产项目,竞买成功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公司通过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作为通道向银行购买不良资产的,应事先与上手资产管理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明确购买价格、通道费、购买保证金等事宜,协议条款应尽量明确后续债权转让公司的期限及操作方式。
⑦债权转让公告及债权资料交接。债权购买成功后,应尽快与上手债权人发布债权转让及催收公告,转让公告内容应经公司审核确认(金额、担保人等),确保公告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确保债权金额的准确性、不遗漏担保人。
⑧债权维护及诉讼执行。债权转让公告发布后,即应全面开展处置。
⑨债权和解及转让。债权处置中,保持与债务人的沟通,与意向买家商议债权转让,通过与债务人和解、债权转让、分包等方式实现回款。
⑩以物抵债。根据资产处置需要,可申请法院以物抵债,取得以物抵债裁定书,
后续根据需求决定是否缴纳过户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抵债资产应尽量有效利用,根据公司指示交由相关部门专人负责管理、出租,后续寻求转让变现回收。
➃处置情况跟踪、汇报。处置团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周报汇报资产包进展情况,公司每月召开资产包碰头会,统一处置思路,跟进处置进展及讨论解决处置障碍及困难。
⑫项目后评价、结项。项目处置结束后由处置团队对项目前期尽调、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经验教训及对后续资产包业务的建议进行总结、撰写总结报告。项目处置终结,将项目资料归档办公室,项目结项。
(2)业务开展情况
2021-2023 年及 2024 年 1-3 月,发行人资产管理业务量合计分别为 295,655.56 万元、285,599.20 万元、344,244.00 万元和 24,372.00 万元,实现业务收入 31,122.41 万元、28,363.73 万元、42,242.38 万元和 9,985.13 万元。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资产管理业务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 年 1-3 月 | 2023 年 | 2022 年 | 2021 年 |
资产管理业务量合计 | 24,372.00 | 344,244.00 | 285,599.20 | 295,655.56 |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 9,985.13 | 42,242.38 | 28,363.73 | 31,122.41 |
资产管理业务所属区域 | 24,372.00 | 344,244.00 | 285,599.20 | 295,655.56 |
福建 | 21,894.00 | 118,694.00 | 209,077.02 | 208,548.64 |
其他 | 2,478.00 | 225,550.00 | 76,522.18 | 87,106.92 |
发行人 2023 年末发行人前五大资产包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资产包名称 | 收购金额 | 收购成本 | 类型 |
1 | 四川恒丰 17 户 | 209,557.00 | 44,200.00 | 银行不良资产 |
2 | 四川华融 86 户 | 187,142.00 | 19,350.00 | 银行不良资产 |
3 | 东方 30 户 | 155,297.69 | 42,500.00 | 银行不良资产 |
4 | 信达 16 户包 | 155,184.00 | 8,240.00 | 银行不良资产 |
5 | 四川信达 154 户 | 131,542.36 | 63,850.00 | 银行不良资产 |
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发行人前五大资产包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资产包名称 | 收购金额 | 收购成本 | 类型 |
1 | 四川恒丰 17 户 | 209,557.00 | 44,200.00 | 银行不良资产 |
序号 | 资产包名称 | 收购金额 | 收购成本 | 类型 |
2 | 四川华融 86 户 | 187,142.00 | 19,350.00 | 银行不良资产 |
3 | 东方 30 户 | 155,297.69 | 42,500.00 | 银行不良资产 |
4 | 信达 16 户包 | 155,184.00 | 8,240.00 | 银行不良资产 |
5 | 四川信达 154 户 | 131,542.36 | 63,850.00 | 银行不良资产 |
1、产业金融
纵观发达国家产业金融的发展进程可以发现,产业金融的发展都是基于一个比较发达的金融市场之上,在产业与金融的互动发展中逐步实现产业的资本化。在过去的几十年间,中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区域到全国,金融业迅速发展壮大,金融资产规模大幅增加。中国的资本市场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一直在稳步前进。随着规模不断壮大,制度不断完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投资者不断成熟,中国资本市场将逐步成长为一个在法律制度、交易规则、监管体系等各方面与国际普遍公认原则基本相符的资本市场。
近几年,中国金融市场对外逐步开放,金融体系不断完善。国内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相互贯通,并以国际金融中心为依托,通过信息网络和金融网络形成全球统一的、不受时空限制的、无国界的全球金融市场。同时,中国大量引进先进的金融技术,不断进行金融创新,增加金融服务品种,提高服务质量。金融手段、金融工具趋于多样化,金融风险控制能力不断提高,金融与产业的融合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随着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 年)》,金融科技越来越成为产业和金融企业开展业务的重要手段。在科技驱动产业金融的同时,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服务和助推产业创新升级,是我国提升综合国力、迈向科技强国的必由之路。
以 iABCDE(物联网 IOT、人工智能 AI、区块链 BlockChain、云计算 Cloud、大数据 BigData、边缘计算 EdgeComputing)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在金融创新中扮演重要角色,驱动产业金融在各环节实现新突破,成为践行普惠金融、发展数字经济的新引擎。
通过金融科技手段进行产业赋能和数据打通(如数据信息、业务信息、场景信息等),使产品服务更加智能、场景结合更加紧密、数据价值更加凸显,不断催生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为金融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创新活力。
在产业金融中,资本不仅是获利手段,它还帮助产业金融企业形成了与合作伙伴间的关系纽带,在共赢的目标下实现整体共同发展和价值增值。如今国内股权投资呈现井喷态势,产业金融企业纷纷将资本作为实现产融结合的重要手段。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经济转型的当务之急就是融资方式的转型。如今国内经济正面临腾笼换鸟、产业升级,股权投资正是转型的重要动力。
在产业金融领域开展股权投资的内生驱动因素有三点,包括资本驱动维系纽带、收益资本化和完善产业价值链。
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产业分工和行业划分出现垂直化特征,通过垂直拓展产业链细分市场、纵深挖掘行业以及辐射覆盖周边地域的实例分析,金融服务机构能利用自身禀赋和能力,立足于垂直领域,精准识别细分市场客户,依托产业链满足上下游企业客户的金融需求,最大程度发挥地缘优势覆盖周边消费者,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服务。
产融结合的程度是一个经济体活跃程度的重要指标,资本以合理的成本、精准地流向实体产业,才能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展望未来,中国产业金融进行生态化发展和融合将是必然趋势。产融结合的生态系统不再是单向流动的价值链,而是能促使多方共赢的商业生态系统。
由于数据共享和金融科技手段的进步,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产业金融平台链接各方商业主体,促进资本健康地流向实体产业,优化金融生态体系,使得金融能真正服务于产业的各类主体,推动商业生态的发展。
产业集团及金融企业开展金融业务可以通过自身实力对产业链上下游进行支持,通过控制合理的金融收益以及对业务的透彻理解,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帮助产业链生态共同提升硬实力,惠及中小微企业,进行整体生态化转型。
(1)商业保理
商业保理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中小企业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然而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仍然不容
乐观,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突出。如何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商业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也在努力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但由于信贷偏好、审批流程等因素,尚不能完全有效解决此问题。以商业保理、典当、融资租赁、担保等为代表的类金融机构,在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方面具有灵活、创新、专业等特点,可担当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任。
相对于银行保理,商业保理更具灵活性和创新性,能够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的业务品种,满足融资要求;可专注于某个行业或区域,在深入了解行业和区域特点的基础上,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有助于盘活中小企业流动资产,有效缓解周转资金问题。商业保理是中小企业快速发展阶段最佳的融资和风险转移渠道之一。
(2)融资租赁
2023 年,针对部分金融租赁公司偏离融物本源问题,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下发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强调金融租赁公司回归“融资融物”的经营模式,暂未有针对融资租赁公司的具体文件下发;新增贵州省、北京市、山西省和陕西省等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融资租赁业务指引及实施细则,主要目的以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及其活动,防范、化解与处置金融风险为主,对租赁公司的设立更加严格,业务范围界定更加清晰,监督管理力度更大;融资租赁公司所在地较多的天津、江苏和上海等地区延长了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的过渡期。
2022 年 2 月,针对部分金融租赁公司偏离融物本源,忽视租赁物合规管理和风险缓释作用,存在以融物为名开展“类信贷”业务、虚构租赁物、租赁物低值高买、涉嫌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问题,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12 号),明确了金融租赁公司立足主责主业,摒弃“类信贷”经营理念,突出“融物”特色功能,与传统银行业务实现差异互补;同时强调加强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监管。2023 年 10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金融租赁公司规范经营和合规管理的通知》(金规〔2023〕8 号),从健全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机制、规范融资租赁经营行为、有的放矢提升金融监管有效性和建立健全监管协作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十三项监管要求,强调突出金融租赁公司特色,回归以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经营模式,旨在促进融资租
赁公司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实体经济;此外,文件在规范融资租赁经营行为中强调了优化租赁业务结构,2024 年新增业务中售后回租业务占比相比 2023 年前三季度要下降 15 个百分点,力争在 2026 年实现年度新增直租业务占比不低于 50%的目标。
相较于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数量众多,且已经历了十余年扩张式发展,对其监管的难度较大,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职责从商务部划转至银保监会后,原银保监会和央行于 2020 年 5 月和 2021 年 12 月先后发布了《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2022 年已有北京市、陕西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湖北省、广东省和安徽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下发了相关金融监管条例和办法。2023 年,新增贵州省、北京市、山西省和陕西省等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各地虽陆续出台了配套监管文件,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仍未下发针对融资租赁公司规范经营和合规管理办法的监管文件,基于融资租赁行业整体监管趋严的态势以及明确要求融资租赁行业进一步回归本源,未来,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要求可能会参考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要求,届时融资租赁公司的转型压力将加大。
2、消费金融
中国消费金融行业,作为国家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其消费需求。这一行业包括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多种金融机构,涵盖了包括消费贷款在内的广泛金融服务。
消费金融业务根据是否依托于特定消费场景以及放贷资金是否直接流入消费场景中,可以分为消费贷和现金贷两大类。消费贷通常指与特定消费场景(如购房、购车)直接相关的贷款,其资金用途明确。相比之下,现金贷则提供更灵活的资金使用方式,消费者可以自由支配贷款资金,无需固定消费场景。在广义上,消费金融包括所有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服务。这不仅包括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消费金融,还涵盖一般耐用品消费和日常消费的小额信贷。而在狭义上,消费金融则排除住房按揭贷款,更多关注于非房地产相关的消费贷款服务。
近年来,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消费金融行业在这样的背景下迎来了快速发展。消费金融的蓬勃发展得益于居民消费水平的逐步提升,这不仅反映了国民经济的强劲动力,也展示了消费者对未来生活水平的乐观
预期。
中国消费金融行业的政策监管正在经历深刻变革,伴随着监管政策的频繁出台,行业已步入存量治理与规范监管的新时代。监管机构通过明确行业分级、加强对互联网贷款业务和利率管理的控制,促使消费金融公司朝着更加理性和有序的发展方向前进。
2021 年 1 月,原银保监会发布的《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是一个里程碑事件。该办法将消费金融公司的监管评级要素细分为公司治理与内控、资本管理、风险管理、专业服务质量和信息科技管理五个方面,并将消费金融公司分为五级监管评级,目的在于推动行业朝规范化、合规化方向发展。紧接着,2021 年 2 月,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从联合贷款出资比例、集中度和限额管理三个方面设定了严格的定量指标。此举大幅收紧了互联网贷款业务的政策要求,对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管理和业务规范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也对消费金融公司拓展相关合作业务产生了一定影响。2021 年 3 月,央行发布的第 3 号公告则要求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包括消费金融公司)必须以明显方式展示贷款年化利率,确保贷款成本的透明度。这一要求有助于提高消费者对贷款成本的认知,推动市场的健康发展。到了 2022 年 11 月,原银保监会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首次将消费金融公司纳入监管范围,这在《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对各级别的监管方式进行了明确。这一政策的实施意味着消费金融公司的监管要求将更加细化,并逐渐与银行、保险等机构的监管标准看齐。
3、资产管理
近年来,在全球经济衰退预期的影响下,我国企业经营面临重重困境,企业还债压力较大,因此,不良资产处置的问题日渐显现,为了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同时,促进不良资产行业标准化发展,发挥不良资产处置在盘活资产方面的优势作用,这两年来我国各省市出台了多项政策,旨在帮助各地企业纾困解难。具体来看,我国各省市不良资产相关政策主要集中在鼓励资管公司提升不良资产处置能力,强化盘活资产的能力,最终目的均是帮助企业度过资金困境,防范潜在金融风险。
2020-2023 年不良资产管理主要政策
政策名称 |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 见》 | 2020.01 | 银保监会 | 1)培育非银行金融机构特色优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做强不良资产处置主业,合理拓展与企业结构调整相关的兼并重组、破产重组、夹层投资、过桥融资、阶段性持股等投资银行业务。 2 ) 引进先进国际专业机构。吸引财富管理、不良资产处置、专业保理、消费金融、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领域的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境内市场。 |
《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 | 2021.01 | 银保监会 | 正式开展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出售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试点,并将纳入不良分类的个人消费贷、信用卡透支、个人经营贷纳入转 让范围。 |
《关于推进信托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处置风险资产的通知》 | 2021.04 | 银保监会 | 同意信托公司与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机构合作处置信托公司固有不良 资产和信托风险资产。 |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2021.08 | 银保监会 | 向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征求意见,该办法从经营规则、经营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全方面的规范,对不良资产主业占比、杠杆倍数等都有较具体的规 定。 |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 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 2021.12 | 中国人民银 行等 | 明确地方金融组织应当服务当地,原则上不 得跨省开展业务。 |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企业等金融服务的通知》 | 2022.06 | 银保监会 | 适当提升不良贷款的忍受度,鼓励银行机构在受疫情影响的特定时间内适当提高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的不良贷款容忍度,幅度不超过 3 个百分 点。 |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 2022.06 | 银保监会 | 对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各级资本充足率做出要求,其中:1)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5%;2)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6%; 3)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8% |
《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 | 2023.02 | 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 | 对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资产做出规定。将贷款风险分类拓展至表内金融资产,加强了对金融资产逾期天数的管理,将逾期天数纳 入五级分类划分的重要考核标准。 |
我国经济“三期叠加”效应逐步显现,实体经济持续累积了巨大的偿债压力,金融体系风险日趋严重,地方政府债务降杠杆,多重因素带来不良资产供给增长的持续动力,但不良质量有所下降,处置难度有所加大;随着金融创新和不良资产业务市场化手段的不断丰富,不良资产处置模式也愈发多样,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空间将会不断拓展,但随着监管规则的完善和市场趋势的发展,优质资产锁定能力和不良资产处置能力强弱在竞争中愈发重要。因不良资产经营的业务周期普遍较长,投资成本相对
较高,对资产管理公司的流动性管理和融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发行人于 2015 年 05 月成立,打造立体金融圈投融资平台,一方面服务集团各产业发展,推动集团产资结合、产融结合,并为产业链上下游客户提供多样化的金融解决方案和增值服务。公司经营规模较大,具有先进的企业文化和优秀的人才团队,公司高管具备丰富的行业经营管理经验。公司计划成为具有创新能力、核心优势和重要影响力的区域性金融控股集团。2023 年实现合并营业收入 229,685.13 万元,利润总额 103,709.97 万元,在福建省内的市场占有率逐步提升,综合实力较强,业务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
1、股东优势
发行人为象屿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股东实力雄厚,支持力度大。象屿集团系以供应链管理及流通服务、土地成片开发及房地产、类金融服务及股权投资、区域开发及民生服务等为核心产业的国有企业集团;发行人是象屿集团在新一轮组织变革过程中设立的专业集团公司,是象屿集团类金融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个新目标。发行人一方面服务象屿集团各产业发展,推动象屿集团产资结合、产融结合,并为产业链上下游客户提供多样化的金融增值服务;另一方面依托象屿集团搭建的各类公共平台,延伸现代服务产业链,通过合资、合作、引进、嫁接等多种形式,逐步向金融全业态迈进,获取金融全牌照,为服务自贸区金融创新,对接国内外两个金融市场创造条件。
2、区位优势
发行人地处厦门自贸区,能享受自贸区金融创新政策带来的红利。厦门自贸区在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改革创新先行先试,风险可控稳步推进”的原则下,逐步推进自贸金融政策落地。《关于金融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于 2015 年 12 月出台,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内金融租赁公司发行、交易金融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内融资租赁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同意进一步简化资金池管理。这些政策有助于发行人推进产融平台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和降低资金成本;同时自贸区政府优先给予区内小贷公司放宽经营区域和范围、允许专营机
构、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等政策,有力推动企业金融创新工作。
3、内部管控优势
发行人建立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机制和科学有效的投资决策机制,内控制度严格,管理效能较高。在财务及风险管理上,均建立了三级框架的管控体系,明确各层的组织定位、职责定位和考核评价体系。
1、业务发展目标
发行人将立足产融结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质量发展的产业基础,围绕实体经济、消费服务业、国家战略性产业、集团产业及上下游客户,聚焦发展产业金融、消费金融和资产管理三大主业,以金融科技为支撑保障,提高业务运作效率,建立集团产融结合发展平台,成为具有产业背景、象屿特色的金融服务商。
1)深化产融结合、打造象屿产融一体化价值链。首先以集团产业链为基础,协同产业客户及金控自身各平台进行综合营销,掌握产业经营状况、产业发展规律,了解、发掘和创造产业客户的金融需求,发挥自身的运用金融工具和整合金融资源的相对优势,利用委贷、小贷、保理、融资租赁和产业基金等方式为集团自身发展及产业链上下游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通过产融深度结合提高产业链竞争优势和获利能力。象屿金象在内部产融实践中,形成有效运作模式和科学风控体系,并储备锻炼人才队伍。其次在深度基础上向协同、向广度发展,在服务集团产业及核心客户的基础上,优化传统金融工具,提高保理、融资租赁、产业基金等金融产品与产业链的结合能力、运作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持续优化运作模式和管控体系,积极向外拓展相关联产业链的产融结合业务,由点成线、由线结网,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象屿产融结合平台。
2)依托场景,发展消费金融业务。国内消费金融市场潜在空间巨大并处快速发展当中,金控在车、房两个平台场景为基础推动小额消费金融业务,在区域方面,以福建为基地向外辐射;在场景搭建方面,与场景经营机构合作,采用合作、嫁接、联盟、整合平台资源等多种方式搭建消费场景,聚合各方优势,推动小额消费金融快速发展。
3)以资产管理业务拓展经营格局,增加盈利来源,提高获利能力。抓住防控金融系统风险的机遇,通过垫资、基金合作和受托处置等创新经营方式,扩大不良资产经营规模,提高周转效率,助力化解金融风险;同时,将资产包的经营作为并购重组手段,服务集团产业链上下游的布局延伸。
2、管理目标
1)人力资源目标
①建立富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激励机制。结合市场化薪酬水平,以公司持续发展和战略规划为导向,不断完善公司绩效管理办法,建立“以效为本”的薪酬体系。基于公司持续经营、业务布局和员工的发展潜质、业绩贡献,推进短、中、长期的结构化激励,实施“贡献积分”、“股权跟投”等多元化激励,从而有效凝聚人心,激发人才奋斗动力。
②搭建系统性的培训体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学习培训分层级、内容紧贴工作、方式多样化、共性与个性相结合,以不断提高人力资本的内在价值和工作效能,促进企业发展。基层岗位着重于操作知识、业务技能学习培训;中高层岗位突出一专多学,强化文化、价值认同。根据企业发展的当前与未来问题,员工工作中的个性与共性诉求,利用专题授课、案例分析、内部交流、外部学习、导师制等多种培训方式,给予有效解决。通过科学系统培训机制,提高象屿金象知识学习、业务管理、经验积累与共享、企业文化认同等方面的整体水平,不断提升核心团队和重要人才心智模式和工作能力。
③建立人才资源信息系统、加强对人才的关注和职业发展辅导。根据发展规划和企业文化,建立员工职业发展周期的评价体系,有效评价员工的德、能、绩、效,以扬所长补其短,帮助员工与企业共成长。人才引进上,以集团整体战略为导向,在能力素质与岗位适配基础上,注重价值认同,帮助人才融入象屿金象文化,搭建能充分发挥个人专长的平台;以事业留人,提倡“能力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和“拔苗助长”的办法,给人才提供发展的机会和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用良性竞争机制和良好的个人职业发展前景留住人才。
2)风控管理目标
建立健全象屿金象三级风险管控体系,从管控系统化、管理集中化、业务标准化和决策专业化四个方面建立风险的基础保障机制。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形成覆盖业务前、中、后道的全业务流程风险管控体系。利用第三方征信及大数据等技术,实现风险识别、风险监控与预警自动化、智能化,提升风控效率与效果。
3、金融科技目标
分阶段建立金控的金融科技保障平台,提高公司信息沟通、运作效率和风控水平,推动公司金融业务发展创新。
导入阶段,打造快捷高效的 ERP 系统,并通过数据采集技术,建立纵向、横向两个维度的数据链以形成信息自动化平台,同时,推进系统集成和移动运用的建设,形成业务、财务、风控和人力数据的信息一体化管控格局,提高公司信息传导效率和决策水平,满足“信息上移、权利下放”经营管理要求。
布局阶段,有效运用大数据、移动互联、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科技金融技术,依托消费金融合作平台数据、第三方征信数据和行业分析统计数据,通过多维度数据采集、智能分析等金融科技手段,描绘客户信用画像,针对不同消费金融场景建立匹配的信息沟通、业务模式和风控模型,进行贷前智能决策与贷后智能预警,提升风控水平,推动消费金融服务和产品的发展与创新。
八、其他与发行人主体相关的重要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负面舆情或被媒体质疑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