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11N01265037720221
文峪河水利服务中心 2022 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00X00000000000000
发包人:吕梁市文峪河水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山西杰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职责,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
务,就吕梁市文峪河水利服务中心 2022 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的施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建设内容为:西总干渠渠道水毁修复三段长度
1050 米(桩号 16+694~17+373 段 679m、17+401~17+634 段
233m、17+651~17+789 段 138m)。
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玖拾xxxx玖佰捌拾壹元叁角肆分 (小写:997981.34 元)。
2、本合同协议书中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 3 条所列的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和技术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3、本合同协议书包括下列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
(1)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及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廉政合同书、安全生产责任书、保障农民工权益书,农民工用工保证书;
(10)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以上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本合同为单价固定、总价控制合同。
5、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力争优良。
6、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程部分实施项目及内容,对此乙方不得提出索赔请求。
7、本合同工程施工工期为 30 日历天(2022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8 日)。因甲方和监理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完工日期顺延。
8、工程进度款结算方法:
工程进度款结算采取按月结算支付的办法,即每月 25日前由乙方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完成的工程形象、质量、数量和各项价款的计算情况及有关原材料、中间产品检测资料,经监理人核查后出具支付证书,报
甲方审定批准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为 70%,竣工验收后付至结算价的 95%,扣留的质保金为结算价的 5%。
9、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对工程施工临时占地、树木砍伐等问题进行协调,按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所需的必要条件。
(2)甲方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3)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10、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工程施工临时占地、树木砍伐等协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2)乙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及甲方安排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如未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组织施工和未按签订协议书时约定的进度计划施工造成工期延误;乙方违犯规定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乙方因自身技术力量、管理能力等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时;甲方有权按合同要求提出补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直至中止合同。
(3)为确保合同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乙方实际参与现场施工管理的技术力量和管理力量不得少(低)于合同文件的承诺。
(4)乙方要按照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的规定及时
办理工程险(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第三者责任险、施工设备险及人身意外伤害险,并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 28 天内将相关资料提交甲方备案。
(5)工地的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要严格按照设计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11、工程结算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结算总价的 5%,工程质保期为 1 年,质保期从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之日起算,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付清。
12、本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另定补充协议。本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本合同协议书一式拾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捌份,双方各执叁份,其余副本由甲方分送有关单位。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文水县支行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北
城支行
帐 | 号:04612101040002566 | 帐 号:145506332858 |
地 | 址:山西省文水县城xx外 | 地 址:吕梁市离市区 |
电 | 话:0358-3309363 | 电 话: |
邮 | 码:032100 | 邮 码: |
合同签订地点:吕梁市文峪河水利服务中心签 订 日 期: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