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西北部湾银行五象总部大厦A座22-24层业务运营用房南北面地毯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广西北部湾银行五象总部大厦A座22-24层业务运营用房南北面地毯项目
项目编号:20240902
采购单位: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
目 录
广西北部湾银行五象总部大厦A座22-24层业务运营用房南北面地毯项目(20240902)竞争性磋商公告
.
广西北部湾银行拟对五象总部大厦A座22-24层业务运营用房南北面地毯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北部湾银行五象总部大厦A座22-24层业务运营用房南北面地毯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0902
三、最高限价:527,750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磋商内容:本项目为广西北部湾银行五象总部大厦A座22-24层业务运营用房南北面地毯项目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
(一)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备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能力的法人单位,须提供供货产品的品牌公司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的授权书;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对在“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经采购人认定在广西北部湾银行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五)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某一投标人的高管或高管的亲属为另一投标人的高管等可能会导致其在本次采购活动中行动一致的,如存在以上情形内的任意一种,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竞标;
(六)本项目为整体方案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采购文件,请潜在合格供应商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下午18:00止,登陆广西北部湾银行官网(xxx.xxxxxxxxx.xxx),在线下载完成采购文件的获取。获取方式:网站首页“关于我行”之“采购信息-采购公告”栏目中点击下载。
八、响应文件、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本项目无报名环节,响应文件、样品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4年10月8日XX时整前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xxxxx0xxxxxxxXx000办公室)递交,逾期不受理。
(一)采用现场提交的,需遵守以下规定: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样品提交起止时间内,将响应文件、样品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样品,将予以拒收。
(二)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需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人应预留邮寄响应文件、样品行程的足够时间,如邮寄的响应文件、样品无法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寄出不能等同于送达;快递公司网站显示送达不能等同于实际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样品,将予以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样品在邮寄过程中破损或遗失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友情提醒:普通牛皮纸包装在快递运输过程中极易破损,建议采用韧性更佳的包装材料。
3.邮递地址:xxxxxxxxxxx0xxxxxxxXx000办公室,xxx(收),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xxxxxxxxxxx0x五象总部大厦A座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会议室,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或远程磋商。
十、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采购人: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0xxxxxxxXx
采购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18977119519
邮箱: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0xxxxxxxXx
十一、公告网站: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xxxxx://xxxxxx.xxx00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3日
第一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广西北部湾银行五象总部大厦A座22-24层业务运营用房南北面地毯项目 项目编号:20240902 |
2 |
磋商供应商资格: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
3 |
最高限价:527,750元 |
4 |
磋商报价:磋商供应商须就《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其竞标将视为无效。 |
5 |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6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18时整(此为竞标截止日期) 地址:xxxxxxxxxxx0xxxxxxxXx000x |
7 |
磋商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磋商地点:xxxxxxxxxxx0x五象总部大厦A座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会议室 1.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腾讯会议、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参加磋商、提交最终磋商报价的,供应商提交的最终报价等材料应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电子印章确认。 2.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磋商小组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最终响应报价等材料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8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二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
9 |
成交公告:成交公告发布于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xxxxx://xxxxxx.xxx00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10 |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磋商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11 |
磋商报价: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磋商供应商须就《采购需求》中的全部货物(服务)或某个分标的货物(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
12 |
1.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亲自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
磋商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工程、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磋商供应商”是指购买了磋商采购文件,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磋商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3“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简称“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即“磋商响应文件”。
3. 磋商供应商的基本条件:详见磋商公告要求。
4. 磋商费用
4.1 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 特别说明
4.2.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4.2.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2.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5.1 磋商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评标办法;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磋商响应文件基本格式;
第五章 合同格式;
5.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2.1磋商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5.2.2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5.2.3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5.2.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5.2.5如因磋商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5.2.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价格、商务、技术文件组成(所有文件装订成一册即可)。
5.2.6.1价格、商务、技术文件(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基本格式)
1)磋商书;(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2)磋商报价表;(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3)磋商供应商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主体资格正(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6)信用声明函及磋商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信用服务截图证明;(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共四个网页截图,网页截图须显示磋商供应商名称以及查询结果);(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7)竞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磋商供应商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8)竞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磋商供应商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9)磋商供应商近四年内连续三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①可以是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是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据实提交财务报表;(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10)供货产品的品牌公司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的授权书;(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11)磋商采购文件列明的其他证明文件;(注明必须提供的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
12)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理解、实施服务方案、拟投入团队成员,维保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根据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二章 评标办法”要求自行编写];
13)培训、技术支持或维保服务承诺方案(根据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和第二章 评标方法”要求自行编写);
14)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资质证书;
②产品出厂标准、质量检测报告;
③磋商供应商质量管理和环境认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④磋商供应商的信誉、荣誉证书;
⑤磋商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以上有关材料应真实有效,并全部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文件需符合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没有明显的偏离或保留。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必须于本项目截标前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否则竞标无效。其余由磋商供应商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
6. 计量单位
6.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2竞标有效期:“第一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竞标有效期。
三、磋商报价要求
7.1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7.2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服务的全部工作。
7.3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报价表上要求进行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除上述原因以外,如果因磋商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并在磋商时被接受,其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7.4磋商供应商须就《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8. 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8.1磋商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在信封(或包装袋或包装箱)中,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8.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信封(或包装袋或包装箱)封面上应写明:
1)磋商项目名称;
2)磋商项目编号;
3)磋商供应商名称;
4)磋商供应商地址;
5)磋商供应商联系人;
6)磋商供应商联系电话;
7)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
9.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9.1所有竞争性磋商竞争性响应文件应于“第一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递交到规定地点。
10.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人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五、磋商的步骤
11.1实质性及符合性审查
(1)磋商小组审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和符合性内容是否符合磋商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磋商供应商按规定的磋商时间进行磋商。
(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未实质性响应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或者终止。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1.2磋商响应文件修正
(1)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
(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修正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力。
11.3最后报价
磋商小组只要求商务评审和技术(服务)评审合格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11.4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2.1本项目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二章:评标方法》。
12.2采购人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人。
12.3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在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xxxxx://xxxxxx.xxx000.xxx、广西北部湾银行官网(xxx.xxxxxxxxx.xxx)发布采购结果公示。
12.4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2.5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2.6采购人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竞标响应文件。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13.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磋商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竞标被拒绝。
八、签订合同
14.成交供应商在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以双方协商为准)。
九、磋商无效的情形
15.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竞标。竞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竞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竞标,但磋商小组认定属于磋商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可允许其在磋商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根据项目情况在采购结果公示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竞标无效。磋商供应商修改、补正竞标响应文件后,不影响磋商小组对其磋商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5.1在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声明书;
(4)竞标代表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不符的;
(5)竞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竞标有效期、交付使用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
(7)未实质性响应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内容虚假的;
15.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磋商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其他等实质性条件,或者经磋商小组认定与磋商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及要求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磋商方案的;
(4)与其他参加本次磋商供应商的竞标响应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3处以上的。
15.3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竞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最终价格与磋商响应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3)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竞标处理。
15.4 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的磋商供应商的竞标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项目实施人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竞标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竞标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5.5 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否则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第二章 评标方法
一、评标原则
(一) 磋商小组的构成: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组织的评审专家组成。
(二) 评标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对磋商供应的商务、技术、报价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三) 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二、评定方法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1 |
价格分 (30分) |
磋商报价(满分30分) |
1.评审基准价的确定方法: 1)有效报价范围:为通过资格及符合性评审的、磋商总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全部合格供应商有效磋商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审基准价。 2.报价分评分标准:等于评审基准价的磋商报价为满分3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供应商磋商总价每高于评审基准价1%的扣1分,每低于评审基准价1%的扣0.5分,计算出供应商的磋商总价得分。 |
2 |
技术分(满分60分) |
技术性能分(满分30分) |
①基本分(满分20分):磋商供应商应如实填写《技术需求偏离表》,满足所有技术需求参数的磋商供应商均得基本分20分,竞标产品每有1项负偏离或漏项的扣5分,基本分扣完为止。 ②在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带“★”号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有优于采购文件要求(优于满足采购文件的最低指标)且评标时被磋商小组接受的,每优于一项加2分。(满分6分) ③在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一般技术参数及性能(未标注“★”号)要求:有优于采购文件要求且评标时被磋商小组接受的,每优于一项加1分。(满分4分) 注:优于采购文件要求(优于满足采购文件的最低指标)的技术指标,必须提供国家认定的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检测报告内容须能体现具体的参数要求,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项目实施方案分(满分15分) |
一档(10.1-15分):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高,内容详细具体。具有质量控制措施、项目实施人员情况,安装方案等内容,且内容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能够非常好的满足项目需求。 二档(5.1-10分):项目实施方案基本可行,内容较齐全。具有质量控制措施、项目实施人员情况,安装方案等内容,基本能满足项目需要。 三档(0.1-5.0分):项目实施方案一般,内容不全面。 |
||
样品质量分(满分15分) |
一档(10.1-15分):样品款式美观大方、新颖,质感优良,样品材质、颜色(外观)等方面与装修风格搭配表现优秀。 二档(5.1-10分):样品款式美观,有一定质感,质感良好,样品材质、颜色(外观)等方面与装修风格搭配表现良好。 三档(0.1-5分):样品款式一般,样品材质、颜色(外观)等方面与装修风格搭配表现一般。 |
||
3 |
企业情况分(满分10分) |
信誉业绩 (满分10分) |
(1)供应商或竞标产品生产厂家通过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每个得1分(满分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2)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磋商供应商承接过至少包含不小于2750平方米地毯采购及安装项目,每个业绩得1分,满分7分。【同一单位的多个案例可多次计算,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
总得分=1+2+3。 |
三、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磋商小组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其余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决定重新采购。
采购需求
说明:
1、本项目中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参考作用,磋商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
2、本项目中参考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及配置不明确或有误的,或磋商供应商选有其他品牌型号替代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同时填写竞标报价表和技术规格响应表。
3、凡在“采购需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磋商供应商应在竞标文件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
4、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竞标: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竞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竞标的;
(2)明显不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其他等实质性条件,或者经磋商小组会认定与磋商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及要求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经磋商小组认定发生负偏离达3项以上的(按分标独立统计);
(4)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响应文件,不得仅将响应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竞标响应,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定制采购不适用本条款)。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否则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5、竞标产品必须是符合相关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合格产品。
6、竞标产品为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竞标的,中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设备的相关手续及承担相关的所有费用,并在交货验收时提供合法完整的进口产品手续证明文件。
7、磋商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为英文文本的请在竞标文件中提供中文翻释文本。
8.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一)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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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方块地毯 (待送样后由采购人确定具体颜色) |
1、尺寸为边长500mm~650mm的正方形阻燃块毯,厚度5~7mm,防虫、防霉、防污、防静电、有背胶、阻燃(尺寸偏离不属于技术需求偏离、无需填写《技术需求偏离表》) ★2、纱线:100%尼龙纱线,隔距:大于等于1/10,针密:38±S/10cm ★3、染色技术:原液染色; 4、色牢度:干、湿摩擦≥4级; ★5、地毯底背:PVC热塑熔复合底背,PE复合底背;受热和水影响引起的宽度和长度变化率:≤0.1% 6、直角度:≤0.1% ★7、受热和水影响引起的翘曲:≤1.5mm
★10、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18587-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A级 11、燃烧性能等级: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B1级 12、胶垫3kg/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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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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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 |
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质保期不少于1年(自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保期内全免费上门维修、免费更换零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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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及地点 |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验收。 2.交货地点: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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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服务效率、售后服务要求 |
1.免费送货上门、免费调试、免费技术培训,保质期内每年免费上门对货物维护服务两次。 2.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质保期内维护保养方案及计划,提供质保期满后的终身维修、保养服务计划。 3.接故障响应时间:维修工程师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24小时内不能排除设备故障,供应商须在2个自然日内提供与原厂调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相同或高于原设计技术参数的原厂配件维修并恢复正常使用。 4.质保期过后,以最优惠的价格为采购人提供维修保养服务,为采购人提供持续完善的售后服务。 5.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网点。 6.提供完善的技术培训方案,培训要求:为采购人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按双方协商安排,免费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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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款方式 |
1.货物全部到位并经采购人和该项目咨询单位验收合格,在接到成交供应商的申请付款报告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已到位合同总价的40%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本项目完成安装并经采购人和该项目咨询单位验收合格,在接到成交供应商的申请付款报告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余下合同价的3%作为该项目质量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 2.发票的开具: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开具足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票上的付款单位名称须与合同上的采购人单位名称一致,发票上的收款单位名称须与合同上的成交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若因成交供应商开具发票本身之问题或原因造成采购人日后发生相关税收、法律或经济责任或损失,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进行追偿,或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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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与报价说明 1、除非本响应文件另有约定,供应商所报出的竞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本响应文件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不论响应文件是否有说明,供应商的竞标总价应视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所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2)供应商企业运营及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利润、风险等。 (3)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4)成交供应商按物业要求缴纳装修保证金、垃圾清运费、成品保护费、办证工本费(如施工人员出入证、补办证件、办理延期等)、人员证件押金、向保险公司购买装修工程和其相关施工人员需要购买的保险费用、消防管理放水及用水用电费用、消防灭火器租用所产生的费用。 2、响应文件工程量清单并非完整无缺,但清单格式及项目特征,数量及排序等,供应商不得修改。供应商作为有丰富经验的承包商,综合响应文件、各种规范及当地相关建设主管部门验收要求,对完成本工程所必须发生的、但没有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内工程项目,必须于清单最后面开列清楚并详细描述,否则被视为包含在综合单价或竞标总报价内,而最终结算时将不会对此作出作任何调整。 3、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xx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增加、冬雨季施工增加、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赶工措施费、xx工地增加费,水平运输及垂直运输吊装费、清洁费,各种原因导致的赶工费、窝工费等)及其他,供应商必须根据响应文件、各种规范及当地相关建设主管部门验收要求予以列明,否则被视为包含在综合单价或竞标总报价内,而最终结算时将不会对此作出作任何调整。 4、供应商须参考《供货安装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的品牌,选择相同或优于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进行报价,并在表中详细注明报价所对应的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参数。 5、供应商不得采用不xx报价,采购人有权对不xx报价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和修正。即使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如发现供应商尚有其它不xx报价,仍保留对此不xx报价进行合理调整的权利。 (二)合同价格形式:工程量清单计价,并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计价方式。 1、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系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结算时根据竣工图,按清单规范计算实际完成合格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除非另有约定,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均为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运送物料到工地、卸货、储存、保管、起吊、放下、定位、安装、割切、损耗、退回、包装等物料费及人工费、机械使用费;技术措施项目费(高空作业费、脚手架搭设费、与各专业施工单位交叉施工降效费等);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临时工程费;各类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费;施工管理费;工程、材料、施工人员保险;所有人工的劳动保护及养老保险费;利润;各种税金、风险费、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不因人工费、物价等市场价格涨落、费率或汇率变动而调整。供应商磋商报价时,已充分考虑自身优势及可采用的经济手段控制和承担上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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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成交供应商按成交价签订承包合同。 2.所提供产品(含部件)必须为全新的原厂原装正货(原厂标配)。 3.确保采购人系统顺利运行,成交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对所提供产品参数的真实性、实际效果进行测试,如发现不满足采购需求参数要求或发现有虚假应答行为的,采购人将拒绝验收。 4.在未交付前,成交供应商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交通安全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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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验收要求 |
货物最终验收时,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对每种货物随机抽取满足检验要求数量的货品(或套或小样)作为样本,送交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的结果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及检测报告的检测结果一致,如不一致,采购人有权不予验收。若出现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采购单位将予以退货或换货,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同时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并要求供应商赔偿相关损失。采购人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其余按合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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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标准 |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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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特别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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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证明材料 |
1、供应商在供货时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供货证明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否则采购有权不予以验收。 2、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与响应文件参数一致的检测报告原件供采购人核查,成交供应商如不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采购人有权利不予签订合同。 3、供应商完成供货后需品牌公司出具关于此项目所使用产品和数量的证明文件,需要品牌公司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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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递交相关事宜 |
1.样品递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地毯的材质小样各一个,尺寸:约500mm~650mm的正方形。各供应商的样品不能共用,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不齐全的竞标无效。 2.样品递交方式:由供应商亲自将样品送达样品递交地点,并办理样品接收登记手续。 3.样品递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时间(逾期递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 4.样品递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5.样品清退:材质小样不退。成交供应商的样品交由采购人封存作为验收依据。 注:样品单独封装于一个不透明的包装袋(箱),外包装注明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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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前往进行现场勘察。 |
第四章 磋商响应文件基本格式
正本/副本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竞标人单位全称(盖章):
竞标人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于开标前不得启封
2024年 月 日
一、磋商书(格式)
磋 商 书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XX项目/项目编号20240902]项目采购的磋商邀请,我方(姓名 身份证号: 和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服务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
1. 磋商书;
2. 磋商报价;
3. 售后服务承诺;
4. 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货物(服务)内容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5. 资格证明文件;
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电话/传真: 电子函件: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二、磋商报价表(格式)
磋商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元
项号 |
货物名称 |
产地 |
品牌及厂家 |
规格型号 |
1 |
地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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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含增值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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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否则报价无效。 |
注:报价表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报价无效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三、供货安装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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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安装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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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工艺要求 |
参考品牌 |
工作内容 |
工程量 |
最高限价 (元/㎡) |
供货产品品牌 |
规格 型号 |
综合含税单价 |
税率 |
含税总报价 |
一 |
工程主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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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地毯 |
1、尺寸为边长500mm~650mm的正方形阻燃块毯,厚度5~7mm,防虫、防霉、防污、防静电、有背胶、阻燃 |
坦德斯(TANDUS)、萧氏(Shaw Contract)、美林肯(Milliken)、英特飞(Interface) |
按采购人确认的图纸采购,如颜色、尺寸等有差异,则双方商议协调。计价面积以实际采购面积计算 |
30 |
1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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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工程材料及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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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地毯 |
1、尺寸为边长500mm~650mm的正方形阻燃块毯,厚度5~7mm,防虫、防霉、防污、防静电、有背胶、阻燃 |
坦德斯(TANDUS)、萧氏(Shaw Contract)、美林肯(Milliken)、英特飞(Interface) |
按设计要求采购及实施,工程整体质量达到合格。计价面积以实际铺贴面积计算 |
2275 |
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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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术需求偏离表(格式)
技术需求偏离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名称 |
响应文件技术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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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说明:应对照响应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需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
2.供应商应根据竞标产品的性能指标,对照响应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竞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身份证号: 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的竞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七、信用声明函(格式)
信用声明函
致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及其竞标货物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公司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2.我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贵行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3.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磋商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进行信用查询,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共四个网页截图,网页截图须显示磋商供应商名称以及查询结果。
八、商务信誉、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九、类似案例的业绩证明文件:
磋商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
采购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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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起止日期 |
项目内容 |
合同金额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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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注:以合同或本公告发布日回溯半年之内的中标通知书为依据,合同首页、尾页及实施内容部分复印件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十、工作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项目建设方案(格式自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采购文件的“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的要求);
技术方案;
实施方案及运营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及培训服务方案;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如有,格式和内容自拟)。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竞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十一、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第五章 合同格式
广西北部湾银行五象总部大厦A座22-24层业务运营用房南北面地毯合同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采购人(甲方)
供 应 商(乙方) 招 标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施工范围、工程内容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
1.1.2工程地点:
1.1.3承包方式:
1.1.4供货一览表
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 |
1 |
方块地毯 |
1、尺寸为边长500mm~650mm的正方形阻燃块毯,厚度5~7mm,防虫、防霉、防污、防静电、有背胶、阻燃 ★2、纱线:100%尼龙纱线,隔距:大于等于1/10,针密:38±S/10cm ★3、染色技术:原液染色; 4、色牢度:干、湿摩擦≥4级; ★5、地毯底背:PVC热塑熔复合底背,PE复合底背;受热和水影响引起的宽度和长度变化率:≤0.1% 6、直角度:≤0.1% ★7、受热和水影响引起的翘曲:≤1.5mm 8、簇绒拔取力:≥24N ★9、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18587-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A级 10、燃烧性能等级: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B1级 11、胶垫3kg/M²; |
以中标参数为准。
1.1.5 合同暂定金额: ,具体见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1.2施工范围及工程内容:
1.2.1施工范围:对广西北部湾银行五象总部大厦A座22~24层业务运营用房地毯的供货、安装、交付验收、售后服务等相关内容。
1.2.2工程内容:地毯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为“交钥匙”工程。
1.2.2.3地毯结合层部分的施工。
1.2.2.4配合其它专业进行联合调试。
1.2.2.5地毯及轨道数量以设计图纸为准,具体根据现场情况按实结算。
1.2.2.6负责施工过程中本专业土建开洞、补洞及所有施工过程中垃圾清理。
第二条 质量要求
2.1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2.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达到设计标准及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2.3负责清理所有的建筑垃圾。
2.4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采购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相一致。
2.5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采购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质量要求。
第三条 工程施工要求
3.1本工程不允许转包。
3.2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驻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检查工作。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3.1甲方职责:
3.1.1协助乙方解决有关现场施工条件的各项事宜。
3.1.2提供施工用水水源、用电电源,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3.1.3向乙方提供办理施工各种证件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
3.1.4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
甲方工地代表: ,联系电话: ;
3.2乙方职责:
3.2.1严格按确定的设计图纸及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法规、规章及文明施工要求。图纸不详尽时,按相关规范及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2.2负责办理施工所需的(含垃圾清运处置)相关许可手续或各种证照,费用乙方自理。
3.2.3严格按双方确定的内容及按国家的有关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无条件返工。
3.2.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环保、市政、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规定,对违反政府相关规定被处罚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2.5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法规,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负全责。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和定期自检自查,并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保证施工按照安全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因乙方违反安全法规、条例、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或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赔偿。
3.2.6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材料或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赔偿。
3.2.7按工程需要负责提供和维护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及所有的管道穿砖墙的开孔与保护套管,以及施工中发生的砖槽刨沟。
3.2.8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二次搬运(含垂直运输)、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3.2.9乙方应对施工人员坚持法制教育,加强现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因施工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有关条例,所引起的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
3.2.10严格按照南宁市有关文明工地的标准,设置临时围护和设施,落实工地文明管理措施,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文明,并服从现场甲方代表的统一管理;施工期间做好现场的交通组织工作,保证道路交通畅通、不影响周边小区业主(车辆)出入。
3.2.11已竣工尚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对已完工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保护措施不当而发生的短缺、毁损、丢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补损。
3.2.12施工前,乙方编制详细可行的施工技术措施,交由甲方技术负责人和主管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组织人员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乙方须保证材质质量、满足施工工艺要求,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并负责收集工程相关的质量保证资料和管理资料,负责办理相关部门各项手续及验收等的各项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3.2.13 工程竣工后,乙方免费向甲方和物业公司的专职人员提供管理、操作和维护培训等工作。
3.2.14 在质保期内,因屋面漏水维修时,乙方应配合维修队伍进行拆装工作。
3.2.15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者其他权利。
3.2.16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2.17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者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者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3.2.18乙方保证将要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3.2.19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2.20乙方负责供货、货物运输、安装、交付验收、售后服务等相关内容。
3.2.2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3.2.22 使用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2.23 本报价已包含疫情防控费用。
3.2.24乙方须积极管理、配合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涉及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施工过程存在与装修工程和智能化工程等其他专业工程的配合交接)。
第四条 合同工期及地毯交付
4.1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起算日期: 年 月 日起。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起。
交付地点: 。
4.2乙方提供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4.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如有缺失应在合理的规定时间内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第五条 合同价款
5.1本合同价款形式:工程量清单计价,并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计价方式确定。合同暂定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其中不含税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包含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增值税人民币(大写): 元整(¥ )。暂列金额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的招标,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如未发生该情形时,结算时由甲方将暂列金额自合同总价中扣除。竣工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在合同实施期间除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和政策性调以外不可调整。
乙方所报出的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采购文件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不论采购文件是否有说明,乙方的总价应视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所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供应商企业运营及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利润、风险等。
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4)乙方按物业要求缴纳装修保证金、垃圾清运费、成品保护费、办证工本费(如装修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出入证、补办证件、办理延期等)、人员证件押金、向保险公司购买装修工程和其相关施工人员需要购买的保险费用、消防管理放水及用水用电费用、消防灭火器租用所产生的费用。
第六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6.1 设计变更价款调整时限要求:工程变更确定后乙方收到变更资料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提出增减变更调整工程价款的申请,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监理,经确认后的增减工程量及合理金额,作为合同价格的调整依据,最终增减调整内容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公司出具的审计结果为准。超过上述时限视不在办理价款的调整增加,将视为无调整增加。
合同价款调整(包括设计变更、漏项目、错项、合同外新增项目、签证等)按下列方法进行:
6.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6.1.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6.1.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的:有定额的套定额,费率按中限值计算,其中设备材料价格根据厂报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
6.2当乙方的竞标综合单价报价存在“竞标综合单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的,则在结算时按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下浮10%计价”。
6.3合同价款调增的程序参照结算程序办理。
6.4合同价款调减的程序: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价款调减的通知后,应在14个工作日内提出合理意见,超过上述时限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价款调减额。
6.5变更申报要求: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因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或者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发生增减变动,必须经工程监理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如涉及工程量变动而产生的费用增减的,应由乙方提供变动的工程量清单报监理审核和甲方签字确认,由甲方行文上报总行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且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如乙方未按上述审批流程进行申报,甲方有权不予结算相应增加费用,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设计变更
7.1乙方根据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定、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有关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内容进行施工,发现设计差错或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改,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7.2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后,应送原设计单位进行审查、修改、补充,甲方确认后即可进行施工。正式的变更施工图纸、说明可后补。
7.3由于甲方要求设计变更,导致工程成本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设计变更,造成工程成本增加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能顺延。
第八条 合同价款的支付及发票提供
8.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
8.2工程款支付方式:转账;
8.3工程款的支付:
8.3.1本工程无预付款。
8.3.2合同款的支付:
8.3.2.1付款方式:货物全部到位并经采购人和该项目咨询单位验收合格,在接到成交供应商的申请付款报告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已到位合同总价的40%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本项目完成安装并经采购人和该项目咨询单位验收合格,在接到成交供应商的申请付款报告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余下合同价的3%作为该项目质量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
8.3.2.2发票的开具: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开具足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票上的付款单位名称须与合同上的采购人单位名称一致,发票上的收款单位名称须与合同上的成交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若因成交供应商开具发票本身之问题或原因造成采购人日后发生相关税收、法律或经济责任或损失,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进行追偿,或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无。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第十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结算
11.1工程竣工结算前提条件
11.1.1工程已按合同要求完成承包范围;
11.1.2工程已竣工并通过验收合格;
11.1.3具备完整有效的质量评定结果和符合规范要求的竣工验收资料;
11.1.4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其他有关结算的原始资料齐备;
11.1.5工程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
11.2结算程序:
11.2.1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乙方向甲方项目管理部提供结算资料。
11.2.2甲方项目管理部审核技术资料完整符合要求签字同意结算后,提交甲方成本控制部审核。
11.2.3甲方成本控制部接到项目管理部结算资料后,在28日内核对。甲方核对认为乙方还应进一步补充资料和修改的结算文件,应在上述时限提出核实意见,乙方在收到核实意见后的28日内提出补充资料和修改。
11.2.4甲、乙方核对无异议,签字盖章后完成结算或送第三方审核经三方确认盖章后完成结算。
11.3结算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结算
11.4结算资料:包括结算书、采购文件、合同、中标预算书、图纸会审及会议纪要、签证、联系单、涉及变更等资料的内容。要求结算书单独装订、其它资料分类列明细装订为1~2册。
第十二条 工程竣工验收与结算
12.1地毯全部到货且工程施工完毕后,由乙方整理竣工资料并组织进行验收。由乙方整理竣工资料交甲方单位进行验收。如发现数量不足或存在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2.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8日历天内按国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的规定免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一式三套及工程结算资料三套(包括所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合格证、施工记录、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记录、竣工图、附件、配套软件、系统的说明书及密码等,同时提供质量保证书和服务承诺书)。竣工图(变更虽在竣工图中表现,但无甲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 变更增加的量不作为结算依据)要求具有3套尺寸线以及完整的详图。
12.3《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编制》详见附件2
第十三条 售后服务、培训、质保期、质量保证
13.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13.2 乙方响应文件承诺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后;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13.3质保期及质保期: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三包”,质保期要求:工程免费质保期整机 1 年。本工程质保期自地毯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起。提供出现质量问题后的解决方案,质保期内非甲方的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13.4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13.5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3.6安全约定:
在保养期间,乙方必须加强施工管理和对维保人员的安全教育,由于乙方施工管理原因和对维保人员的安全教育不足所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7保养记录要求约定:
在质保期内,严格按质量标准实施维护,接受甲方和代管单位及使用单位检查监督。乙方定期派出保养人员对甲方上述地毯进行保养,并做好保养记录,建档备查。每次保养都要电话提前通知甲方(甲方人: ,联系电话: )。每次保养工作完成后,须经甲乙双方、代管单位及使用单位在维护保养记录单上签字认可,并送甲方、代管单位及使用单位备案方能算为一次完整的保养。
13.8质保期内本工程没有质量问题的,保修金在质保期满后付清;本工程在质保期内有问题,且质保期到期还没解决的,乙方应负责维修,质保期自维修完毕之日起顺延六个月;顺延六个月内还出现质量问题的质保期再顺延六个月,如再出现质量问题的保修金不予支付。
13.9乙方对工程质量负责。因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工程施工等)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该等责任不因通过甲方认可或竣工验收而有所减轻或免除。
13.10地毯供货及售后服务要求
13.10.1免费送货上门、免费调试、免费技术培训,保质期内每年免费上门对货物维护服务两次。
13.10.2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质保期内维护保养方案及计划,提供质保期满后的终身维修、保养服务计划。
13.10.3质保期内,乙方必须进行质量“三包”。质保期内地毯本身质量出现问题或由于地毯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乙方应及时给予维修或更换。接故障响应时间:维修工程师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24小时内不能排除设备故障,供应商须在2个自然日内提供与原厂调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相同或高于原设计技术参数的原厂配件维修并恢复正常使用。
13.10.4提供完善的技术培训方案,培训要求:为采购人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材料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按双方协商安排,免费培训。
13.10.5备品备件:厂家应在南宁设有维修备件仓库,可以快速应对维修及各类故障,提供仓库地址备查。
13.10.6在质保期结束前,须由乙方和厂家工程师和采购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有必要需由乙方负责修理,在修理结束之后,乙方应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详细信息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告甲方。
13.11材料供应和质量验收
13.11.1乙方负责提供的材料、配件必须符合国标标准,并随附文字或电子资料,以及产品合格证明、卫生许可证、检验报告等相关文件和资料。
13.11.2本工程所用地毯材料均由乙方提供。所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保证技术性能及质量满足施工图纸要求和预算书注明品种以及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并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13.11.3跟进采购文件中关于材料的技术规格及要求,乙方应组织相关人员在交货现场和工地现场与甲方共同进行产品外观质量验收,设备到场后由甲乙双方进行当场开箱清点、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到场的地毯及其数量、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时,由此而造成的甲方工期延误等各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提供的材料必需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符合国家消防和环保要求,对材料质量负责。设备的验收标准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及出厂标准,二者有不一致时,以标准高的为依据。
13.11.4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与设计要求不符时,不得使用。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运出施工场地,重新提供经甲方验收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又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延误工期的责任。
13.11.5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在使用前,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报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设备、材料清单按磋商报价提供的规格、型号、产地、生产厂家、数量、质量、清单对应验收,要求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原装、原厂、全新、无损、未曾使用过的合格产品)。
13.11.6甲方发现乙方提供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标准的材料时,有权要求乙方负责更换,拆除或重新提供,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3.11.7乙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必须提供出厂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相关文件和资料。
13.11.8材料品牌实际安装与投标资料所报必需相符(如招标有要求按招标要求);如品牌更换需提前20天向甲方书面提出更换要求及价款变更报告,征得甲方的同意而且签字认可后,方可以更换。逾期未提出并未经甲方书面认可的,乙方自行更换的,该部分费用在结算中扣除,不予结算。
13.11.9乙方负责安排运输,报价中包含产品运输费、保险费,货到工地卸车费由乙方负担;产品价格为完全价格,含各项费用及保险费用,到达甲方指定现场就位点。设备到货后,经验收发现与乙方提供的设备清单不相符的,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清单更换回指定零配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工期不予顺延。
13.11.10工程施工完毕后,有乙方整理竣工资料交甲方进行验收。如发现设备配件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3.11.11项目安装交付使用后,乙方应为该项目设立专门服务小组(提供具体名单及联系电话),确保高效率服务质量。
13.14.12专门服务小组不定期上门到用户端走访与交流,引导用户正确使用产品方法以及注意事项,发展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甲方。
13.14.13货物最终验收时,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对每种货物随机抽取满足检验要求数量的货品(或套或小样)作为样本,送交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的结果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及检测报告的检测结果一致,如不一致,采购人有权不予验收。若出现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采购单位将予以退货或换货,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同时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并要求供应商赔偿相关损失。采购人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其余按合同约定。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者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14.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者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14.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14.4 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4.5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若乙方未按时处理问题,乙方应从本合同质保金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4.6达到进场条件后,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场,乙方三日内必须进场,如三日内不进场的从工程款中扣除2000元,如七日内还未进场的从工程款中扣除5000元,十五日不进场又无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
14.7乙方若不按本合同约定的工期施工完毕、通过验收并交付甲方使用,乙方则同意向甲方支付5000元/天的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逾期竣工验收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经甲方确认的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逾期的除外。
14.8若经质量监督单位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则无条件返工至验收合格为止。返工工期不影响合同工期的执行,每拖延合同工期一天,乙方同意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10000元/天作为违约赔偿金,并在工程需款中扣除。
14.9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附近建筑物形成污染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后三天内清理完毕,每拖延一天,乙方则同意向甲方支付500元/天的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并对由于污染造成的社会影响、社会责任以及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都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4.10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项目存在较大的质量、安全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施工及其他问题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限期15天要求乙方退场。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退场的,视为放弃在现场的全部遗留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立即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逾期退还的,每日按应退未退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4.11乙方应保证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任务,项目机构人员按响应文件组成,进场和施工过程中不经甲方同意不得抽调、替换主要管理人员,如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抽调、替换注册建造师的,最低向甲方赔偿壹万元整/人;未经甲方同意抽调、替换的技术负责人的,最低向甲方赔偿伍仟元整/人。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征得甲方同意抽调、替换已由甲方考察并认可的注册建造师的,不予罚款。
14.12乙方及其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不得无故设置任何障碍阻止甲方的管理人员、其他配合单位的人员及设备材料等进入现场施工,并无条件协助或配合其他配合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
16.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6.2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可采用特快专递(EMS)邮寄合同解除通知书的方式解除,自解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以邮政凭条为准)三日后合同解除。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16.3无论何原因导致合同解除,都不影响合同解约之前双方应有的权利、义务的实施,不影响合同解约之前因为一方违约而另一方享有的权利。
第十七条 通知
17.1根据本合同约定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除合同中专门约定外,可采用传真、邮寄、当面送交的方式送达。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方式送达。
17.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17.3上述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双方发生纠纷进入诉讼、仲裁程序时法律文书及其他相关文件的送达。
17.4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地址发生变更的一方承担。
17.5因一方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依据程序及时告知对方、被送达方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文书等无法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为送达之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的,以邮件、传真发出之日作为送达之日。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18.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者补充的,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书面补充协议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3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4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承诺函、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文件、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5本合同涂改无效。
18.6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8.7本合同一式伍份,正本贰份,副本叁份,甲方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乙方执正本、副本各壹份。
18.8本合同订立地点:南宁市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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