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報告」 指 本招股章程附錄一所載之本集團會計師報告 「分配協議」 指 本集團與酒店營運商訂立之協議,據此,我們將獲提供優惠房價但不保證購買酒店客房 「Ample Coral」 指 Ample Coral Limited,一間於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在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責任公司,為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申請表格」 指 用於公開發售的白色申請表格、黃色申請表格,或如文義所指,其中任何一種申請表格 「細則」或「組織章程細則」 指...
於本招股章程,除非文義另有所指,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會計師報告」 | 指 | ▇招股章程附錄一所載之本集團會計師報告 |
「分配協議」 | 指 | ▇集團與酒店營運商訂立之協議,據此,我們將獲提供優惠房價但不保證購買酒店客房 |
「Ample Coral」 | 指 | Ample Coral Limited,一間於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在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責任公司,為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
「申請表格」 | 指 | 用於公開發售的白色申請表格、黃色申請表格,或如文義所指,其中任何一種申請表格 |
「細則」或 「組織章程細則」 | 指 | ▇公司於二零一九年九月三日採納的經修訂及經重列組織章程細則(經不時修訂),其概要載列於本招股章程附錄三 |
「聯繫人」 | 指 | 具有GEM 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 |
「董事會」 | 指 | 董事會 |
「Brilliant Town」 | 指 | Brilliant Town Limited,一間於二零一八年十月十日在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
「營業日」 | 指 | 香港持牌銀行一般開門辦理日常銀行業務的任何日子 (星期六、星期日或公眾假期除外) |
「英屬處女群島」 | 指 | 英屬處女群島 |
「去澳門」 | 指 | 去澳門旅遊有限公司(前稱去澳門有限公司),一間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在澳門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
「資本化發行」 | 指 | ▇招股章程附錄四「A. 有關本集團的進一步資料-6. 我們的唯一股東於二零一九年九月三日通過的書面決議案」一段所述,於股份發售完成後,將本公司股份溢 價賬戶的進賬款項8,999,999.99 港元撥充資本而發行 |
899,999,999 股股份 | ||
「中央結算系統」 | 指 | 由香港結算設立及運作的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 |
「中央結算系統結算參與者」 | 指 | 獲接納以直接結算參與者或全面結算參與者身份參與中央結算系統的人士 |
「中央結算系統託管商參與者」 | 指 | 獲接納以託管商參與者身份參與中央結算系統的人士 |
「中央結算系統投資者戶口持有人」 | 指 | 獲接納以投資者戶口持有人身份參與中央結算系統的人士,可為個人或聯名個人或公司 |
「中央結算系統 運作程序規則」 | 指 | 香港結算有關中央結算系統運作程序規則,載有關於中央結算系統運作及功能不時生效的慣例、程序及管理規定 |
「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 | 指 | 中央結算系統結算參與者、中央結算系統託管商參與者或中央結算系統投資者戶口持有人 |
「中國」 | 指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僅就本招股章程而言,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招股章程中凡提述「中國」並不包括香港、澳門及台灣 |
「緊密聯繫人」 | 指 | 具有GEM 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
「公司法」 | 指 | 開曼群島公司法(經修訂),經不時修訂、修改及補充 |
「公司條例」 | 指 | 香港法例第622 章公司條例,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
「公司(清盤及 雜項條文)條例」 | 指 | 香港法例第32 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
「本公司」 | 指 | 瀛海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一間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
十八日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公司 | ||
「關連人士」 | 指 | 具有GEM 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
「關連交易」 | 指 | 具有GEM 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
「控股股東」 | 指 | 具有GEM 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就本招股章程而言,指Silver Esteem 及▇先生 |
「合作協議」 | 指 | ▇集團與一位特選夥伴訂立的協議,據此,特選夥伴同意於協定期間向我們購置經協定數量的酒店客房,及特選夥伴釐定向最終客戶收取的客房價格 |
「核心關連人士」 | 指 | 具有GEM 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
「副經辦人」 | 指 | 博恩證券有限公司、勤豐證券有限公司、First Fidelity Capital (International) Limited,為股份發售的副經辦人 |
「彌償契據」 | 指 | 控股股東於二零一九年九月三日以本公司(為我們本身及不時作為我們各自附屬公司的受託人)為受益人簽立的彌償契據,其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附錄四「E. 其他資料-1. 稅項及其他彌償保證」一段 |
「董事」 | 指 | ▇公司董事 |
「分銷協議」 | 指 | ▇集團與一位特選夥伴訂立的協議,據此,本集團透過該特選夥伴銷售及分銷酒店客房,及我們釐定將向最終客戶收取的客房價格 |
「統計局」 | 指 | 澳門統計暨普查局 |
「Endless Luck」 | 指 | Endless Luck Global Limited,一間於二零一八年十月九日在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責任公司,為本公司之直接全資附屬公司 |
「框架協議」 | 指 | ▇集團與一位特選夥伴訂立的協議,據此,本集團根據一般條款向特選夥伴銷售及分銷酒店客房 |
「二零一七年財政年度」 | 指 |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二零一八年財政年度」 | 指 | 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GEM」 | 指 | 聯交所運營的GEM |
「GEM 上市規則」 | 指 | GEM 證券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
「中央結算系統一般規則」 | 指 | 規管中央結算系統使用之條款及條件(經不時修訂或修改),倘文義允許,包括中央結算系統運作程序規則 |
「本集團」或「我們」 | 指 | ▇公司及其於相關時間的附屬公司,或倘文義另有所指,就本公司根據重組成為現有附屬公司的控股公司前的期間而言,指其現有附屬公司及由該等附屬公司或其前身公司(視乎情況而定)經營的業務 |
「港元」 | 指 | 香港法定貨幣港元 |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 指 |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
「香港會計師公會」 | 指 | 香港會計師公會 |
「香港結算」 | 指 | 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為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 |
「香港結算代理人」 | 指 | 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為香港結算的全資附屬公司 |
「香港」 | 指 |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
「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 | 指 |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本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 |
「香港法律顧問」 | 指 | ▇▇▇▇▇▇▇ ▇. ▇. Ng 女士,香港大律師 |
「酒店客房保證協議」 | 指 | ▇集團與一名酒店營運商訂立的協議,據此我們及酒店營運商分別保證於一定時間內按預先釐定客房價格購買及提供固定數目的酒店客房 |
「港珠澳大橋」 | 指 | 港珠澳大橋 |
「獨立第三方」 | 指 | 據董事進行所有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並非 GEM 上市規則所指的本公司關連人士的個人或公司 |
「Ipsos」 | 指 | Ipsos Limited,一間獨立第三方及獨立市場研究專家,受我們委託編製Ipsos 報告 |
「Ipsos 報告」 | 指 | 由Ipsos 編製的行業研究報告,有關內容於本招股章程中引述 |
「聯席牽頭經辦人」 | 指 | 力高證券有限公司及鴻鵬資本證券有限公司,為股份發售的聯席牽頭經辦人 |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 指 | 二零一九年九月五日,即本招股章程付印前確定本招股章程所載若干資料的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
「上市」 | 指 | 股份於GEM 上市 |
「上市日期」 | 指 | 我們的股份首次開始在GEM 買賣的日期,預期為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星期四)或前後 |
「澳門」 | 指 | 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 |
「澳門法律顧問」 | 指 | 梁瀚民律師樓,本公司有關澳門法律的法律顧問 |
「▇▇▇ Rank」 | 指 | ▇▇▇ Rank Limited,一間於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在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責任公司,為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
「組織章程大綱」或「大綱」 | 指 | ▇公司於二零一九年九月三日採納的經修訂及經重列組織章程大綱(經不時修訂),其概要載列於本招股章程附錄三 |
「澳門旅遊局」 | 指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 |
「澳門元」 | 指 | 澳門法定貨幣澳門元 |
「▇先生」 | 指 | ▇▇▇▇▇,執行董事、董事會主席、本集團行政總裁及我們的控股股東之一 |
「▇先生」 | 指 | 梁達明先生,執行董事 |
「▇▇▇」 | 指 | ▇▇▇女士,▇先生之配偶 |
「多用途汽車租賃服務」 | 指 | 於往績記錄期間,根據澳門法令第52/84/M 號法令規定,本集團為旅客及其他個人的交通提供預訂輕型客車租賃服務 |
「新物業」 | 指 | 澳門的租賃物業,分別位於(i) 澳門布魯塞爾街33 號至119 號、▇▇▇▇▇ ▇▇▇▇▇ ▇、▇▇▇▇▇322 至 362 號及馬濟時總督大馬路315 號至365 號、澳門新口岸新填海區宋玉生廣場336-342 號富達花園(誠豐商業中心)9 樓P 室;(ii) 澳門布魯塞爾街33 號至119 號、▇▇▇▇▇ ▇▇▇▇▇ ▇、▇▇▇▇▇322 至362 號及馬濟時總督大馬路315 號至365 號、澳門新口岸▇▇▇▇▇▇▇▇▇▇▇-▇▇▇ ▇富達花園(誠豐商業中心)9 樓Q 室; (iii) 澳門布魯塞爾街33 號至119 號、▇▇▇▇▇ ▇▇ ▇▇▇ ▇、▇▇▇▇▇322 至362 號及馬濟時總督大馬路 315 號至365 號、澳門新口岸▇▇▇▇▇▇▇▇▇▇▇- ▇▇▇ ▇富達花園(誠豐商業中心)9 樓O 室;及(iv) 澳門布魯塞爾街33 號至119 號、▇▇▇▇▇ ▇▇▇▇▇ ▇、▇▇▇▇▇322 至362 號及馬濟時總督大馬路315 號至 365 號、澳門新口岸▇▇▇▇▇▇▇▇▇▇▇-▇▇▇ ▇富達花園(誠豐商業中心)9 樓N 室,租約屆滿日期為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
「發售價」 | 指 | 將於定價日或之前釐定,以港元計值的每股發售股份的最終價格(不包括1% 經紀佣金、0.0027% 證監會交易徵費及0.005% 聯交所交易費),每股發售股份的發售價不高於0.24 港元,並預期不低於0.20 港元 |
「發售股份」 | 指 | 公開發售股份及配售股份 |
「舊物業」 | 指 | 澳門的租賃物業,分別位於(i) 澳門新口岸新填海區宋玉生廣場336-342 號誠豐商業中心10 樓I 室;及(ii) 澳門新口岸新填海區宋玉生廣場336-342 號誠豐中心10樓G 室,租約屆滿日期為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
「配售」 | 指 | 配售包銷商及代表本公司可按本招股章程「股份發售的架構及條件」一節所述的條款及條件按發售價有條件配售股份 |
「配售股份」 | 指 | 根據配售初步提呈按發售價以供認購的270,000,000 股股份,可按本招股章程「股份發售的架構及條件」一節所述重新分配 |
「配售包銷商」 | 指 | 配售的包銷商,其預期將訂立配售包銷協議以包銷配售股份 |
「配售包銷協議」 | 指 | 預期將由本公司、控股股東、執行董事、獨家保薦人、獨家賬簿管理人、聯席牽頭經辦人、副經辦人與配售包銷商於定價日或前後訂立有關配售的有條件配售包銷協議 |
「中國法律顧問」 | 指 | 天元律師事務所,本公司有關中國法律的法律顧問 |
「預先釐定客房價格」 | 指 | ▇集團根據酒店客房保證協議就一間特定酒店的客房須支付酒店營運商的客房價格 |
「定價協議」 | 指 | 獨家賬簿管理人(為其本身及代表包銷商)與本公司為記錄及釐定發售價而將於定價日或之前訂立的協議 |
「定價日」 | 指 | 預期將為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八日(星期三)或前後的日期,且無論如何不得遲於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星期二) |
「公開發售」 | 指 | 按照本招股章程「股份發售的架構及條件」一節及申請表格所述的條款及條件及受限於當中所述之條款及條件,按發售價提呈公開發售股份以供香港的公眾人士認購以換取現金 |
「公開發售股份」 | 指 | 根 據 公 開 發 售 初 步 提 呈 以 按 發 售 價 供 認 購 的 30,000,000 股新股份,可按本招股章程「股份發售的架構及條件」一節所述重新分配 |
「公開發售包銷商」 | 指 | 名列於本招股章程「包銷-公開發售包銷商」一段的公開發售包銷商 |
「公開發售包銷協議」 | 指 | 由本公司、控股股東、執行董事、獨家保薦人、獨家賬簿管理人、聯席牽頭經辦人、副經辦人及公開發售包銷商就有關公開發售訂立日期為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的公開發售包銷協議 |
「S 規例」 | 指 | 美國證券法S 規例 |
「重組」 | 指 | ▇集團為上市而進行的重組,有關詳情載列於本招股章程「歷史、發展及重組」一節 |
「人民幣」 | 指 | 中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
「特選夥伴」 | 指 | 與本集團就有關於澳門銷售及分銷酒店客房訂立協議的企業,主要為旅行代理商,其均為獨立第三方 |
「證監會」 | 指 |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
「證券及期貨條例」 | 指 | 香港法例第571 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經不時修訂、修改及補充 |
「股份」 | 指 | ▇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 港元的普通股 |
「股東」 | 指 | 股份持有人 |
「股份發售」 | 指 | 配售及公開發售的統稱 |
「購股權計劃」 | 指 | ▇公司根據我們的唯一股東於二零一九年九月三日通過的書面決議案而有條件批准及採納的購股權計劃,其主要條款的概述載列於本招股章程附錄四「D. 購股權計劃」一段 |
「Silver Esteem」 | 指 | Silver Esteem Limited,一間於二零一八年七月六日在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責任公司,為我們控股股東之一 |
「獨家賬簿管理人」 | 指 | 力高證券有限公司,為股份發售的獨家賬簿管理人,並為一間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可進行第1 類(證券交易)受規管活動的持牌法團 |
「獨家保薦人」 | 指 | 力高企業融資有限公司,為上市的獨家保薦人,並為一家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可從事證券及期貨條例所界定的第6 類(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受規管活動的持牌法團 |
「聯交所」 | 指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附屬公司」 | 指 | 具有GEM 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
「主要股東」 | 指 | 具有GEM 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
「德晉」 | 指 | 德晉博彩中介股份有限公司,一間於澳門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從事娛樂業務及於往績記錄期間為我們的主要客戶及供應商之一。就GEM 上市規則,德晉為獨立第三方。有關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與控股股東的關係」一節 |
「收購守則」 | 指 |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刊發的收購及合併守則,經不時修訂、修改及補充 |
「往績記錄期間」 | 指 | 包括二零一七年財政年度、二零一八年財政年度及二零一九年四個月的財政期間 |
「美國證券法」 | 指 | 美國一九三三年證券法(經修訂)及據此頒佈的規則及法規 |
「包銷商」 | 指 | 公開發售包銷商及配售包銷商的統稱 |
「包銷協議」 | 指 | 公開發售包銷協議及配售包銷協議的統稱 |
「白色申請表格」 | 指 | 供欲以申請人或申請人本身名義獲發行有關公開發售股份的公眾人士使用的公開發售股份申請表格 |
「黃色申請表格」 | 指 | 供欲直接寄存有關公開發售股份於中央結算系統的公眾人士使用的公開發售股份申請表格 |
「瀛海娛樂」 | 指 | 瀛海娛樂集團有限公司,一間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七日於澳門註冊成立之有限責任公司,緊接重組前為瀛海旅遊(澳門)的前直接控股公司及珠海瀛海的前間接控股公司 |
「瀛海陸路」 | 指 | 瀛海陸路跨境客運股份有限公司,一間於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於澳門註冊成立之有限責任公司,為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
「瀛海旅遊(香港)」 | 指 | 瀛海旅遊有限公司(前稱為瀛海娛樂集團有限公司),一間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於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
「瀛海旅遊(澳門)」 | 指 | 瀛海旅遊有限公司(前稱瀛海娛樂集團有限公司及瀛海娛樂集團有限公司),一間於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於澳門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
「瀛海汽車租賃(香港)」 | 指 | 瀛海汽車租賃服務有限公司,一間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於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
「瀛海汽車租賃(澳門)」 | 指 | 瀛海汽車租賃服務有限公司(前稱瀛海汽車租賃服務有限公司),一間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於澳門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
「珠海科技」 | 指 | 珠海來去資訊科技有限公司,一間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於中國成立並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於中國撤銷註冊的有限責任公司,撤銷註冊前為去澳門旅遊有限公司的前全資附屬公司 |
「珠海瀛海」 | 指 | 珠海瀛海企業策劃有限公司,一間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於中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
「二零一八年四個月」 | 指 | 截至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日止四個月 |
「二零一九年四個月」 | 指 | 截至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止四個月 |
「%」 | 指 | 百分比 |
除另有指明外,在本招股章程內,所有日期及時間均指香港時間。
本招股章程所載若干金額及百分比已經過四捨五入調整。因此,若干表格總數所示的數字未必為彼等之前數字的算數總和。
為方便參考,已提供中文或葡萄牙文名稱的英文譯名(或英文名稱的中文或葡萄牙文譯名),惟僅供識別。
本招股章程所述澳門實體標有「*」號的英文名稱均為譯名,或其中文名稱的音譯,惟僅供識別。
本招股章程所用以澳門元列示的若干數字乃按1.00 港元兌1.03 澳門元的匯率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