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ient Connect條款及細則
Client Connect條款及細則
1. 釋義
(a) 除非另有訂明,否則文中下列用語有以下含義:
授權使用者 | 指 | Client Connect使用者不時任命及授權可透過香港交易所提供的自助程序設定密碼連接及使用Client Connect的人士; |
中央結算系統 | 指 | 香港結算成立及營運的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 |
Client Connect | 指 | Client Connect使用者可用以存取並向香港交易所呈交資料、傳訊、若干指示、 請或其他材料的互聯網系統; |
Client Connect業務使用者 | 指 | Client Connect使用者授權可存取並向香港交易所呈交Client Connect內資料、傳訊、指示、 請或其他材料的授權使用者; |
Client Connect管理人士 | 指 | Client Connect使用者授權的授權使用者,可(1) 管理Client Connect內每名Client Connect業務使用者的參與資料/存取資料/存取簡檔,及(2) 存取並向香港交易所呈交Client Connect內資料、傳訊、指示、 請或其他材料; |
Client Connect管理人士權限維護表格 | 指 | 「Client Connect管理人士權限請╱維護表格」以及香港交易所不時規定並載於Client Connect網上專頁的任何相關表格; |
Client Connect使用者 | 指 | 香港交易所接受使用Client Connect的訂戶,身份必須是: (1) 聯交所、期交所、香港結算、期貨結算公司或聯交所期權結算所的參與者,又或場外結算公司的結算會員; (2) 交收代理(按《中央結算系統一般規則》所界定); (3) 指定銀行(按《中央結算系統一般規則》所界定); 或香港交易所全權決定批准的其他人士; |
《中央結算系統一般規則》 | 指 | 香港結算不時修訂或調整的《中央結算系統一般規則》,如文意容許,亦包括香港結算的《中央結算 |
系統運作程序規則》; | ||
期貨結算公司 | 指 | 香港交易所附屬公司香港期貨結算有限公司; |
香港交易所 | 指 |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如文意需要,又或 Client Connect 相關文件訂明,亦包括聯交所、期交所、香港結算、期貨結算公司、聯交所期權結算所及╱或場外結算公司; |
期交所 | 指 | 香港交易所附屬公司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 |
香港結算 | 指 | 香港交易所附屬公司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 |
場外結算公司 | 指 | 香港交易所附屬公司香港場外結算有限公司; |
相關人士 | 指 | 香港交易所不時的附屬公司、聯營公司及聯屬公司,以及香港交易所或上述公司各自的董事、高級職員、僱員、代理人及其他代表; |
聯交所 | 指 | 香港交易所附屬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聯交所期權結算所 | 指 | 香港交易所附屬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期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 |
條款及細則 | 指 | 不時修訂及生效的此等條款及細則。 |
(b) 標題僅為方便查閱,不屬於本條款及細則的內容。單數詞語包括眾數詞語,反之亦然;表示一種性別的詞語包含所有性別;意指人的字詞亦包括法人團體,反之亦然。
(c) 除另有訂明外,本文及Client Connect所提及的時間及日子概指香港時間及日子。
(d) 如條款及細則個別條文的中英文版本含義有差異,概以英文版為準。
2. 服務
Client Connect在條款及細則的規限下提供電子渠道,供Client Connect使用者處理下列事項:(i)向香港交易所呈交活動登記表格;及(ii) 向香港交易所呈交各種文件或資料以處理各項交易所服務及交易後服務的相關事宜。香港交易所是Client Connect的營運者。
3. 承認條款及細則
(a) Client Connect使用者及每名授權使用者乃在本條款及細則規限下根據本條款及細則獲准進入及使用Client Connect。
(b) Client Connect使用者使用登記電郵地址、一次性密碼及使用者密碼,即代表 Client Connect使用者接受本條款及細則,而一旦Client Connect使用者或其
授權使用者登入Client Connect,該Client Connect使用者即被視為已閱讀及接受本條款及細則。香港交易所保留絕對權利可全權於任何時候以任何方式更改本條款及細則。Client Connect使用者登入及╱或持續使用Client Connect,即明確接受本條款及細則最新版本。
(c) 本條款及細則凡提及Client Connect使用者登入及╱或持續使用又或進入 Client Connect,概包括任何使用該Client Connect使用者或其授權使用者的登記電郵地址、一次性密碼及╱或使用者密碼的人士在Client Connect使用者明言或暗示的授權下作出該等行動。本條款及細則凡提及Client Connect使用者的登記電郵地址、一次性密碼及╱或使用者密碼,概視為指授權使用者的登記電郵地址、一次性密碼及使用者密碼。
(d) Client Connect使用者及每名使用登記電郵地址、一次性密碼及使用者密碼以及Client Connect的授權使用者明確承認,授權使用者乃代Client Connect使用者行事並有權代其行事。
4. 進入Client Connect
(a) Client Connect使用者或授權使用者進入Client Connect,須以其登記電郵地址、一次性密碼及使用者密碼登入。
(b) Client Connect使用者及授權使用者須設定一個普通密碼,及設定渠道產生及收取一次性密碼以供二次性驗證。一次性密碼可由香港交易所或本身有其條款及細則以及私隱政策的第三方應用程式產生,第三方應用程式的使用受該等條款及細則以及私隱政策管轄及規限。Client Connect使用者明白產生一次性密碼的渠道存在風險,如選擇的一次性密碼產生渠道有保安問題,Client Connect使用者會受到影響。
(c) 登入Client Connect必須透過香港交易所不時建議的不同設備使用互聯網瀏覽器進行。
(d) Client Connect使用者使用Client Connect或Client Connect所提供服務均可能中斷。Client Connect使用者若因進入/未能進入Client Connect又或與此有關而產生任何損失或損害,香港交易所概無任何法律責任。
5. 正確使用登記電郵地址、一次性密碼及使用者密碼
(a) Client Connect使用者須以忠誠及合理水平的謹慎及勤勉盡責態度行事,將登記電郵地址、一次性密碼及使用者密碼保密。任何情況下,Client Connect使用者不得披露、轉移或容許他人使用其任何登記電郵地址、一次性密碼、使用者密碼及╱或其他Client Connect相關密碼,又或向未經授權的第三方人士(即任何未經Client Connect使用者正式授權代其進入及╱或使用Client Connect者)披露該等資料。Client Connect使用者須於Client Connect管理人士權限維護表格內已通知及╱或通知香港交易所,其明確同意不會批准授權使用者以外的人士或機構進入及使用 Client Connect。倘Client Connect管理人士權限維護表格列載的權利有變,Client Connect使用者會迅即更新表格內的資料。
(b) Client Connect 使用者須促使Client Connect 管理人士,在遇有Client Connect業務使用者的登入資料有變時,必須即時更新Client Connect使用者
的檔案資料,包括從中刪去任何Client Connect業務使用者。
(c) Client Connect使用者須促使所有可進入Client Connect的授權使用者均知悉並遵守不時生效的條款及細則。
(d) Client Connect使用者須對其授權使用者進入及使用Client Connect負全責,萬一其登記電郵地址、一次性密碼、使用者密碼及╱或其他Client Connect相關密碼意外或未經授權披露予其他人士,以及因此而導致有人未經授權使用 Client Connect,Client Connect使用者須承擔全部責任。若因此等未經授權的進入及使用而為香港交易所帶來的損害及法律責任(包括費用、法律費用及支出),將全由Client Connect使用者負責,Client Connect 使用者須對任何因此而造成的損害及╱或對香港交易所的保安有損而賠償香港交易所並使其免受損害。倘 Client Connect使用者發現或有合理理由懷疑有人實際或可能未經授權使用其登記電郵地址、一次性密碼、使用者密碼及╱或其他Client Connect相關密碼, 其須以香港交易所不時指定的電話號碼致電香港交易所,並隨即盡快書面向香港交易所確認此事。倘香港交易所獲知會有人實際或可能未經授權使用Client Connect使用者的登記電郵地址、一次性密碼、使用者密碼及╱或其他Client Connect相關密碼,又或倘有關Client Connect 使用者不論原因已不再是Client Connect的使用者,香港交易所將即時採取行動取消或廢止相關 Client Connect 使用者及相關的登記電郵地址及使用者密碼及其他Client Connect相關密碼,並通知該Client Connect 使用者,惟在發出此通知之前, Client Connect使用者仍須對任何透過其登記電郵地址、一次性密碼、使用者密碼及╱或其他Client Connect相關密碼而進入Client Connect(不論獲Client Connect使用者授權與否)的人士在Client Connect所呈交的資料或任何指示又或違反本條款及細則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6. 資料的傳輸及保證
(a) 所有資料、傳訊、指示或其他材料當按照香港交易所不時訂定的時限及程序以無病毒的電子格式或以香港交易所不時釐定及制定的任何其他方式向香港交易所提供。
(b) 盡其所能並按其所悉、所知及所信,Client Connect使用者任何時候均不得呈交任何侵犯第三方版權、專利、商標或商業秘密或其他知識產權的資料、傳訊、指示或其他材料。
(c) 香港交易所與Client Connect使用者各自承認,基於難以預計的線路繁忙及其他原因,互聯網本質上並非可靠的通訊媒介,而其不可靠的特性並非Client Connect使用者或香港交易所所能控制。Client Connect使用者與香港交易所明白,鑒於互聯網非完全可靠,資料、傳訊或其他材料的收發或會有所延誤,繼而令透過Client Connect呈交的資料、通訊、指示或其他材料的處理程序亦受到阻延。香港交易所與Client Connect使用者各自確認,保安系統不可能永遠牢不可破。香港交易所概不就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進入Client Connect而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d) 倘Client Connect使用者不能在Client Connect的正常運作時段內使用系統
(不論是香港交易所宣布不能使用還是技術問題使Client Connect失靈或故障),Client Connect使用者可按香港交易所不時訂定的其他方法及程序或以香港交易所不時釐定及訂定的其他方式呈交有關資料、傳訊、指示或其他材料
(視情況而定)。
7. 在Client Connect呈交的指示
(a) 對於Client Connect使用者要求或指示執行的交易或要求或指示採取的任何其他行動,只要香港交易所及其附屬公司合理認為有關交易或行動違反政府法律或法規、違反任何與香港交易所或其附屬公司訂立的協議,又或在本條款及細則所訂明的任何其他情況,香港交易所或其附屬公司均可不用按有關要求或指示執行有關交易或採取有關行動。若Client Connect使用者因此而蒙受法律責任或損害,香港交易所及其附屬公司將獲豁免承擔責任。
(b) 對於Client Connect使用者所發出、授權發出、代表其發出或為其而發出又或聲稱發出的任何指示或傳訊,若香港交易所或其附屬公司認為有關指示並無足夠詳情,不足以讓香港交易所及/或其附屬公司按而行事,又或有關指示與另一項已給予或聲稱給予的指示有衝突或重複,則香港交易所及其附屬公司沒有責任按指示行事。Client Connect使用者所發出、授權發出、代表其發出或為其而發出的指示或通訊若與其另一項指示重複,香港交易所及/或其附屬公司可(但並非有責任)按照其中一項指示行事。
(c) 香港交易所可能會亦可能不會向Client Connect使用者提供審計跟蹤及/或報告。若香港交易所有提供報告,則Client Connect使用者有責任立即檢查並與自己的紀錄對照,如有錯漏,須向香港交易所發出書面通知。除非香港交易所另表同意,否則,若Client Connect使用者未有就任何報告內的任何錯漏知會香港交易所,即等同該Client Connect使用者放棄其要求香港交易所作出修正的權利。儘管有上文所述,香港交易所及其附屬公司有權隨時修正任何錯誤或遺漏。
(d) Client Connect可能同時備有文件的中英文本。如中英文本的字義或詞義有所出入,概以英文本為準。至於為Client Connect使用者呈交或代其呈交的表格或文件,不論是填寫英文或中文版的表格或文件,都視英文本(PDF格式者)為Client Connect使用者呈交的最終表格或文件。
8. Client Connect運作時段
香港交易所可全權酌情釐定Client Connect的運作時段以及提供相應技術及運作支援服務的時間。
9. 法律責任及彌償的免責聲明
(a) Client Connect使用者明白其須完全自行承擔使用或依賴Client Connect的任何部分的風險。Client Connect使用者並明白Client Connect是依「現況、現有」基礎提供,並無任何類型明示或暗示的保證或條件。
(b) 香港交易所與所有其他相關人士概不就使用或透過Client Connect作出的任何類型呈交或指示承擔責任。對於任何因使用或依賴Client Connect或任何相關系統或軟件招致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或損害(包括處理不當、遺漏、未有傳送、延誤、疏忽或未經授權使用Client Connect或Client Connect使用者的登記電郵地址、使用者密碼及/或其他Client Connect相關密碼),香港交易所與所有其他相關人士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或負責(不論是侵權、合約或其他
形式)。
(c) 除了及在不損害其他情況(包括Client Connect任何相關版頁的免責聲明所涵蓋的情況)的原則下:
(i) 香港交易所及/或其附屬公司致力確保Client Connect所提供的資料準確可靠,但不保證其絕對準確可靠,對任何不準確或遺漏招致的損失或損害又或根據或依賴Client Connect所載資料而作出的決定、作為或不作為所招致的損失或損害,亦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不論是侵權、合約或其他形式)。
(ii) Client Connect部分網頁可能有前往第三方網站或網頁的超連結。 Client Connect使用者自行承擔使用這些超連結前往任何外部網站或網頁的風險。對於Client Connect所連結的網站之內容或所載資料或失效連結,香港交易所及/或其附屬公司概不負責。Client Connect載有任何連結並不表示香港交易所及/或其附屬公司認可有關的連結網站,倘若Client Connect使用者或任何第三方透過Client Connect進入任何其他網站或與該等網站有所互動而招致或蒙受任何損失或損害,香港交易所及/或其附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iii) 對於因為履行香港交易所在本條款及細則下的全部或部分責任而採取的行動或當中出現的任何失誤、阻礙或延誤,若背後起因並非香港交易所所能控制,香港交易所與所有其他相關人士概不會就有關行動、失誤、阻礙或延誤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有關起因可能包括但不限於天災、公敵行為、民事或軍事行為、禁運、制裁、火災、水災、爆炸、意外、工運、機器故障、電腦或系統故障或其他設備故障、電腦或系統軟件故障或缺陷、未經授權程式導致電腦故障、不管任何原因而不能或只可有限度接觸通訊媒體、電力中斷、任何政府、主管當局、超國家機構或任何法院或仲裁庭頒布任何法律、法令、規例或命令以及任何其他非香港交易所所能控制的因素。
(d) Client Connect使用者同意並明白,本條款及細則免除或限制法律責任是保障香港交易所及其他相關人士的合理舉措,但倘若有任何適用法律不管任何理由而不許免除或限制若干類型的法律責任,香港交易所及其他相關人士的法律責任將按該等適用法律所容許的最大程度予以免除或限制。
(e) Client Connect使用者不可撤回地及無條件地同意就下列各項所涉及或招致的一切法律責任、損害、索賠、行動、費用及開支(包括法律費用)進行抗辯、悉數賠償及使香港交易所及所有其他相關人士免受損害:(i) Client Connect使用者或任何授權使用者的行為;(ii) Client Connect使用者違反其在本條款及細則下的任何責任;(iii)其或任何授權使用者不當使用Client Connect;及(iv)香港交易所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按Client Connect使用者或其任何授權使用者的指示行事。
10. 知識產權
(a) Client Connect使用者明白,除了Client Connect使用者就其任何在Client
Connect呈交予香港交易所的資料而可能擁有的知識產權外,Client Connect網站上的內容及材料(包括網頁的編排及設計)屬香港交易所專有,其中的版權及其他知識產權屬香港交易所所有。
(b) 特此明確承認,Client Connect以及相關系統及軟件屬香港交易所專有。Client Connect使用者不得篡改、修改、反編譯、進行反向工程又或以其他方式改變 Client Connect的網頁或任何相關軟件,亦不得試圖在未經授權下進入Client Connect網頁的任何部分。若Client Connect使用者作出任何上述行為,或若香港交易所在任何時候合理懷疑Client Connect使用者作出或試圖作出任何上述行為,香港交易所有權不准Client Connect使用者使用Client Connect所有或部分服務。
11. 修改、不繼續或終止
(a) 香港交易所保留權利,可在事先給予Client Connect使用者書面通知(如可行,否則亦可不事先通知)後,隨時暫時或永久修改或不繼續Client Connect(或其任何部分或功能)。香港交易所可不論理由(包括但不限於違反本條款及細則又或香港交易所不時訂定的任何其他條款或細則)而隨時在其認為合適時終止或暫停Client Connect使用者使用Client Connect所有或部分服務的權利。具體而言,只要香港交易所認為是Client Connect或任何相關系統或軟件的運作或維護的合理所需,香港交易所有權全權酌情暫時將Client Connect整體或部分停止運作,以升級或修改Client Connect或任何相關系統或軟件及/或限制Client Connect使用者進入及使用Client Connect。Client Connect使用者或任何第三方若就此等終止、限制或暫停Client Connect而提出任何類型 索,香港交易所及所有其他相關人士均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b) 香港交易所保留權利,而Client Connect使用者亦同意,若香港交易所全權酌情釐定Client Connect使用者未能履行本條款及細則所載的任何責任,香港交易所可在不事先通知下取消本條款及細則並立即終止Client Connect使用者進入及使用。
12. Client Connect使用者的聲明及保證
Client Connect使用者謹此向香港交易所及其他相關人士作出下列聲明及保證:
(a) 其向香港交易所提供有關登記使用Client Connect的所有資料,及其後可能不時為維持Client Connect使用者的身份而提供的所有資料,均為完整且準確無誤;
(b) 其登記使用Client Connect以及接納並履行其於本條款及細則下的責任均獲正式授權,並取得一切所需的公司或第三方批准,而且沒有違反Client Connect使用者本身的組織文件又或任何對其有約束力的法律、規例或其他協議;
(c) 本條款及細則構成具法律約束力及可強制執行的合約;及
(d) 就使用Client Connect而言,其須遵守一切適用法律及規例,包括但不限於香港交易所、聯交所、期交所、香港結算、期貨結算公司、聯交所期權結算所及
/或場外結算公司的所有規則、規例、程序及指示(如適用)。
13. 通知
香港交易所向Client Connect使用者發出的所有通知、要求、xx要求或其他傳訊,可按照香港交易所留存的Client Connect使用者聯絡資料,以口頭或書面形式經專人、郵寄、電子或有線傳輸、電話、傳真或任何電腦數據傳輸方式發送Client Connect使用者。
14. 規管法律
x條款及細則受香港法律規管及按此詮釋。就本條款及細則所衍生或涉及的一切事宜及爭議而言,Client Connect使用者按此無條件地及不可撤回地接受香港法院的專屬司法管轄權管轄。
15. 非棄權
香港交易所未有行使或延遲行使本條款及細則所賦予權利或補救,概不損害或削弱這些權利或補救,亦不等同或被詮釋為香港交易所放棄這些權利或補救又或有關權利或補救有所改變,也不妨礙其後隨時行使,而單獨或部分行使當中任何有關權利或補救亦概不妨礙任何其他或進一步行使,又或行使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
16. 可分割性
x條款及細則若有任何條文被指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有關條文將不具效力並視作不在本條款及細則範圍,但本條款及細則其餘所有條文概不受影響,全部繼續具十足效力及效用。
17. 責任存續
香港交易所與Client Connect使用者對本條款及細則的權利和責任本質上會在本條款及細則終止、取消或屆滿後繼續,即使本條款及細則終止、取消或屆滿,仍然存續。
18. 第三方不得強制執行
非本條款及細則訂約方的人士無權按《合約(第三方權利)條例》(香港法律第623章)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款。
19. 私隱政策聲明
x條款及細則附表一的私穩政策聲明是本條款及細則的一部分,當中提及的「香港交易所網站」應當作是指Client Connect。
附表1
私隱政策聲明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以及其不時的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在本私隱政策聲明中,各自稱為「香港交易所」、「我們」或「本集團成員公司」,視適用情況而定)明白根據香港法例第 486 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該「《條例》」)其在收集、持有、處理、使用及/或轉移個人資料方面的責任。個人資料的收集只限作合法且相關的用途,並會採取一切實際可行方法去確保我們持有的個人資料準確無誤。我們將會根據本私隱政策聲明使用我們不時所收集閣下的個人資料。
我們定期檢討這項私隱政策聲明,並可能不時加以修訂或加入具體指示、政策及條款。本私隱政策聲明如有任何重要修訂,我們會通過 閣下提供給我們的聯絡方式通知 閣下,也會按該《條例》的規定,讓 閣下可以透過屆時通知 閣下的途徑選擇拒絕接收此類修訂通知。否則,關於通過香港交易所網站或其他方式而提供給我們的個人資料,閣下繼續使用香港交易所網站或繼續維持與我們的關係即被視為同意並接受此項私隱政策聲明(不時修訂)。
如對這項私隱政策聲明或我們如何使用 閣下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疑問,請通過下文「聯繫我們」所載的任何一個通訊渠道與我們聯繫。
我們會採取一切實際可行方法確保個人資料的安全,以及避免個人資料在未經授權或意外的情況下被取用、刪除或作其他用途。這包括在實物具體上、技術上及程序上的適當安全措施,確保只有經授權人士才能取用個人資料。
請注意:如 閣下沒有向我們提供個人資料(或有關 閣下代理人的個人資料),我們可能無法提供 閣下要求的資訊、產品或服務又或無法處理 閣下的要求、
請、訂購或登記,亦可能無法執行或履行監管職能(定義見下文)。
目的
我們或會為了以下目的而不時收集 閣下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閣下的姓名、郵寄地址、電話號碼、電郵地址、出生日期和登入名稱):
1. 處理 閣下的 請、訂購及登記使用我們的產品及服務;
2. 執行或履行香港交易所以及任何由其作為認可控制人的公司(定義見香港法例第 571 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的職能(「監管職能」);
3. 向 閣下提供我們的產品和服務,以及與此相關的賬戶管理;
4. 進行研究和統計分析;
5. 處理 閣下應聘香港交易所職位或工作的 請,以評估 閣下是否為適合人選,並向 閣下的前僱主進行相關的背景查證;及
6. 與上列任何一項有直接關聯的其他目的。
直接營銷
如 閣下已經給予同意而其後並無撤回,我們也可能會使用 閣下的姓名、郵寄地址、電話號碼和電郵地址,用以寄送宣傳資料,就香港交易所以及本集團其他成員公司的金融和資訊服務進行直接營銷活動。
如不希望收到我們的宣傳和直接營銷資料,或不希望收到某類宣傳和直接營銷資料,又或不希望在某種途徑收到此類材料,請通過下文「聯繫我們」所載的其中一種通訊渠道聯絡我們。為確保可以迅速處理 閣下的要求,請提供 閣下的全名、電郵地址、登入名稱及所訂閱產品及/或服務的詳情。
身份證號碼
我們也可能會根據適用法律或規例又或任何對我們有管轄權限的監管者的要求而收集並處理 閣下的身份證號碼,另外亦可能因為需要識別 閣下的身份而
(在不抵觸該《條例》的前提下)收集並處理 閣下的身份證號碼。
轉移 閣下的個人資料作直接營銷
除非 閣下已經拒絕,否則我們可能會將 閣下的姓名、郵寄地址、電話號碼和電郵地址轉交本集團其他成員公司,使其可向 閣下寄送宣傳資料,就其金融和資訊服務進行直接營銷活動。
其他轉移個人資料的情況
為了以上一個或多於一個目的,閣下的個人資料可能會被:
1. 轉交予本集團其他成員公司,而使本集團(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相關人員獲得 閣下的個人資料;就此,閣下同意將 閣下的個人資料轉離香港;
2. 提供予任何向香港交易所及/或本集團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其他成員提供行政、電訊、電腦、付款、追收欠款、資料處理或其他服務的代理、承判商或第三方;及
3. 轉交予其他人士(收集資料時會通知 閣下)。
我們如何使用 cookies
閣下通過香港交易所網站查閱我們的資訊或服務時,應當留意到網站有使用 cookies。Cookies 是指儲存在 閣下瀏覽器內的資料檔。閣下進入香港交易所網站時,網站即在 閣下瀏覽器內自動安裝並使用 cookies。香港交易所網站使用兩種 cookies。
Session Cookies:一種只在 閣下瀏覽香港交易所網站期間留存於瀏覽器內的短暫性質 cookies,用處在於取得並儲存配置資訊及管理網站,包括「攜帶」資訊以隨 閣下瀏覽網站的不同版頁,譬如以免 閣下每到一個版頁也要重新輸入資訊。Session cookies 也會用來編備關於香港交易所網站使用的匿名統計資料。
Persistent Cookies:一種留存於瀏覽器內較長時間的 cookies,用以編備關於香港交易所網站使用的匿名統計資料,或追蹤和記錄使用者的習慣偏好。
香港交易所網站所用的 cookies 不包含個人資料。閣下可以更改瀏覽器或網路安全軟件中的設定,拒絕接受瀏覽器內的 cookies。不過,這樣或會令 閣下不能使用或啟動香港交易所網站中的某些功能。
法律與法規的遵守
香港交易所及本集團其他成員公司或要為了遵守適用法律及規例,或遵守法院指令、傳票或其他法定程序(無論於香港或其他地方),或遵從政府機關、執法機構或類似機構(無論位於香港或其他地方)提出的要求,又或執行或履行監管職能,而必須保留、處理及/或披露 閣下的個人資料。香港交易所及本集團其他成員公司或須披露 閣下的個人資料,以履行與 閣下的協議,或保護我們或我們僱員的權利、財產或安全,又或執行或履行監管職能。
公司重組
隨著我們持續發展業務,我們可能會重組集團架構或出現控制權易手或業務合併。在這些情況下,閣下的個人資料或會按這份私隱政策聲明或另一份將會通知 閣 下的私隱政策聲明而移交繼續運營我們業務或類似服務的第三方。此等第三方或 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就此等收購或重組而使用 閣下個人資料的地點也可能不在 香港。
查閱及更正個人資料
根據該《條例》,閣下有權查明我們是否持有 閣下的個人資料、取得資料的備份及更正任何不準確資料,也可以要求我們通知 閣下其持有資料的種類。如欲查閱有關資料,須使用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私隱專員」)指定的表格(可於私隱專員公署的官方網站下載)或經此連接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提出。
如欲查閱和更正個人資料,或查閱有關政策與常規以及我們所持有資料種類,應以書面及郵遞形式提出要求(見以下「聯繫我們」)。
我們或會因應 閣下查閱資料要求而產生的行政及實際成本而收取合理的費用。
終止或取消
任何時候如果 閣下在我們的賬戶或與我們的關係被取消或終止,我們會隨即在 合理情況下盡快終止處理 閣下的個人資料,但也可按合理需要而保留有關資料,合理的需要包括:資料歸檔;解決實際或潛在的爭議;遵守適用法律及規例;履 行與 閣下的任何協議;保障我們及我們僱員的權利、財產或安全;以及執行或 履行我們的職能、義務及責任等。
一般資料
x私隱政策聲明的中英文本如有差異,概以英文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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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個人資料隱私主任
(2019年3月12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