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申请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接受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股份”或“上市公司”)的委托,作为专项中国法律顾问,就长荣股份通过境外子公司以现金认购 Heidelber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