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原内容: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和网站。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1、 原内容:第五条 公司住所:xxxxxxxxxx 000 xxxxx:000000
修订为:第五条 公司住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 58 号邮政编码:224003
2、 原内容: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88,803,318 元。修订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18,803,318 元。
3、 原内容: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88,803,318 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088,803,318 股。
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418,803,318 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418,803,318 股。
4、、原内容: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内燃机、发电机、电动机、水泵、榨油机、农业机械制造、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制造、畜牧机械制造、拖拉机制造。
修订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内燃机、发电机、电动机、水泵、榨油机、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畜牧机械、拖拉机制造、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内燃机及农业机械技术咨询服务、资产管理。
(公司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结果为准。) 5、原内容:第三十九条 ……
(一)公司董事会应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从具体行为准则上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渠道,从关联方、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审核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同时将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体系,强化过程控制与监督。
……
修订为:第三十九条 ……
(一)公司董事会应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从具体行为准则上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渠道,从关联方、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原
则、关联交易的审核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同时将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体系,强化过程控制与监督。
……
6、原内容: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修订为: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资产、业务规模等实际情况,董事会可以授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董事长部分审批权限。
7、原内容: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政策为:
……
(二)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
3、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任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每年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
修订为: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政策为:
……
(二)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
3、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每年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
8、原内容: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根据本章程规定、公司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情况拟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可以通过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或者由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公开征集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方式,保障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
……
修订为: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根据本章程规定、公司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情况拟订,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方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可以通过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或者由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公开征集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方式,保障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
……
9、原内容: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和网站。
修订为: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和网站。
10、原内容: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
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证券时报》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
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修订为: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
并于 30 日内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
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11、原内容: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修订为: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 日内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上公告。 12、原内容: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
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修订为: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
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
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13、原内容: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百零三条第(一)项、第
(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 15 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修订为: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项、第
(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 15 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
算组进行清算。
14、原内容:第二百一十一条 释义
……
(四)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
修订为:第二百一十一条 释义
……
(四)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