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股票简称:永高股份 股票代码:002641 公告编号:2013-031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房屋、土地转让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1、2013 年 7 月 16 日,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永高股份)签署了《房屋、土地转让协议》,甲方将位于广德经济开发区一块 117.63 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属房屋、附属设施一并转让给乙方(土地以挂牌底价为准,地上建筑及附属设施双方协商价为准),成交金额为 3358.67 万元。
2、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交易标的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及权属问题。
3、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广德经济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为广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属国有投资企业,属开发区管委会的招商、融资平台,注册资本 99,067,000 元,公司住所为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xxx,主要经营范围基础设施及市政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销售;土地收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物位于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光藻路以北、建设路以东(xxx重工
(中国)有限公司)的土地 117.63 亩,以及地上建筑物(已建和在建的)、附属
房屋、附属设施等。地面资产包括厂房 19004 平方米、办公楼和综合楼及门卫室
7336.26 平方米,围墙及水泥地面 1909.23 平方米。四、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一)、转让标的
1、甲方向乙方转让位于广德经济开发区光藻路以北、建设路以东的土地
117.63 亩,以及地上建筑物(已建和在建的)、附属房屋、附属设施等。
2、甲方向乙方提交主要建设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地上建筑物(已建和在建的)、附属房屋、附属设施等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贰仟叁佰万元整(2300 万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正式向乙方交付标的资产;乙方收到标的资产及全部主要建设工程资料后 5 个工作日
x,向乙方支付 2000 万元。余款 300 万元在原xx重工提交清算报告、债权债务处理完毕时付清。
2、土地按挂牌底价人民币 9 万元/亩支付。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0 个
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甲方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出让款后 1 个月内返还乙方建设
奖励资金 4 万元/亩。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将标的资产以现状交付,并将该宗土地上的合法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移交给乙方。
2、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权证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并向乙方开具合规票据,除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契税和工本费由乙方承担外,其他变更税费由乙方缴纳,甲方承诺根据相关政策在缴纳后 1 个月内全额返还。
3、甲方应保证本次转让涉及的资产安全合法,并不存在任何的抵押或担保,如因本次转让的资产存在瑕疵或xxx重工的债权债务纠纷而可能承担的任何义务和支出,概由甲方负责。
(四)、乙方承诺
1、乙方须于该宗土地上投资建设年产各类塑料电器 10000 吨,各类塑料型
材、塑料建材 50000 吨项目。
2、乙方应于 2013 年 11 月底之前实现投产,并承诺于 2013 年度实现税收
500 万元以上,甲方按政策给予扶持。但未能按期交付标的资产或标的资产存在严重影响乙方投产的等情形的除外。
(五)、其他条款
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宗地测绘图、规划设计条件等前期资料一套交给乙方,用于项目规划设计。
2、甲方负责批建 35 千伏专用供电线路给乙方使用,并将线路拉至厂房西侧围墙边,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积极办理土地挂牌手续,乙方在缴清土地出让金后,甲方承诺在1个月内协助乙方办理完成土地证。
4、该宗土地上的施工用简易房、搅拌机、石子等,不在转让标的之内,乙方如需使用,须另行购买。
5、关于相邻企业公用围墙建设问题,由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与项目服务中心负责协调解决,并依据《开发区相邻企业公用围墙建设方案》具体执行。
(六)、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 万元,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次转让获取的房屋、土地对公司的影响
x次转让获取的房屋、土地,有利于公司扩大生产规模和全国产业布局,有利于公司扩大型材业务发展,进一步拓展华东市场份额。
六、风险提示
x次签署的《房屋、土地转让协议》在相关权证办理过户过程中,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转让款项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2、在办理完相关转让手续后,公司将尽快启动该项目建设工作,公司对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实质障碍。
八、备查文件
广德经济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与永高股份签署的《房屋、土地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