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屏東縣政府(屏東縣原住民文化會館)(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宗旨
有效於推動原住民族文化傳承、提升校園藝術涵養並落實xxxxxx,xxxx方以合作意向書締結推廣合作及教育夥伴關係合作新模式。
合作內容
為傳承原住民族文化,透過引導乙方學校至甲方所轄館舍,將文化資源帶入學校正規課程,提升學生對原住民族文化的認知,以有效達成甲方成為在地文化及產業重心之目標。
甲方提供場地及師資、乙方提供學生,共同合作以提升甲方典藏保存、研究詮釋、展示規劃、教育推廣、休閒娛樂以及產業產值六大功能。
為提升本計畫之能見度,甲方及乙方配合雙方文化活動,相互推動行銷文宣及子活動之搭配。
其他經雙方同意合作之事項。
前述各項合作內容細節及本協議書未盡事宜,得經雙方協商後另訂之。
本協議自簽訂日起開始生效,終止時間為雙方協議訂定之。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經雙方簽署後成立,由甲乙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立約人
甲 方:xxxxx
x x:xxxxxx000x
乙 方:
地 址:
代表人:
中華民國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