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朝旭华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朝旭华成”)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同意在高级辅助驾驶(ADAS)、车联网、智慧城市等领域进行长期合作。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6-021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订概述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朝旭华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朝旭华成”)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同意在高级辅助驾驶(ADAS)、车联网、智慧城市等领域进行长期合作。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协议约定付诸实施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本次协议的签订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合作方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朝旭华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住所:xxxxxxxxxxx 0 xx 0 xx 0 x 000 x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11010871772337XD成立时间:1999 年 08 月 11 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经济贸易咨询;销售日用杂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器件和元件、金属材料、机械设备。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朝旭华成设立于 1999 年,是一家行业领先的工程车队管理服务公司,在北京、天津、河北管理
着 13600 辆各种类型的工程车辆,主要提供混凝土车辆管理方案。 朝旭华成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与公司未发生交易。
三、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朝旭华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一)合作内容
双方同意将对方视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甲方将向乙方提供高级辅助驾驶系统(ADAS,运用 MOBILEYE 技术,MOBILEYE 是全球 ADAS 和自动驾驶领域的领军企业)及车联网整体解决方案,包括硬件、软件、数据平台及综合应用管理,通过 ADAS+车联网的综合解决方案实现:
(1)大幅降低事故率,解决工程车辆等大型车辆在交通管理中的核心痛点,改善城市交通状况,为政府及大型企业用户提供有效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
(2)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为工程车的金融和保险服务公司提供风险控制工具,降低成本,并帮助他们提升客户体验,拓展更多的业务。
(二)沟通机制
双方同意建立良好的合作推进机制,协商制定合作推进方案与实施细则,双方分别派遣专门人员共同成立项目小组合作工作。积极推进双方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
(三)保密条款
双方应当就有关本合作协议及未来战略合作涉及的交换的任何口头或书面资料进行保密,在未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有关资料,但下列情况除外:(1)公众人士知悉或将会知悉该等资料(非因接受资料一方擅自向公众披露);(2)适用法律法规或股票交易的规则或条例所需披露之资料;或(3)由任何一方就本协议所述交易而需向其法律、财务顾问披露之资料而该法律、财务顾问亦需遵守与本条款相类似之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工作人员或聘请机构的泄密均应视为该方的泄密,违约方需依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无论本协议以任何理由终止,本条款始终有效。
(四)双方可通过书面签订进一步文件的方式对于本合作协议进行任何修订或补充等。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朝旭华成达成协议,将有利于双方高级辅助驾驶(ADAS)、车联网、智慧城市等领域的业务合作,并通过引进 MOBILEYE(纽交所上市公司,其研发 ADAS 系统在车厂的市场占有率 90%以上,在汽车后装市场也有很高市场占有率)的技术及产品,进行优势互补与协同发展,推动双方优势资源的互补整合与资源共享,促进公司车联网、高级辅助驾驶(ADAS)等领域的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合作框架协议为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协议约定付诸实施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后确定。
公司将视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