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雖然《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112S 條就子基金之間的法定分離法律責任作出規定,但分離法律責任的概念相對較新。因此,若本地債權人在外國法院或根據依照外 國法律而訂立的合約提出申索時,尚未清楚有關外國法院會如何或是否會實行《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112S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