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集合信托计划预计认购规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份(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的优先A类信托计划资金认购不超过15,000万份;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次级信托计划资金不超过12,000万份;由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的投资人优先B类信托计划资 金认购不超过3,000万份。信托计划成立日及信托计划存续期间的(优先A类信托计划资金+优先B类信托计划资金)与次级信托计划资金比例不得高于1.5:1。本集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