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栋20层2008号房(仅限办公)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1-029
深圳市格林美xx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增资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格林美xx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河南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3月25日发布的《 关于对河南中钢再生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中钢”)《章程》的规定, 公司与河南中钢于2011年6月1日正式签署了
《增资协议书》。
一、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深圳市格林美xx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xxx路南侧xx滨海大厦A栋20层2008号房(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姓名 xxx
注册(实收)资本:12131.6万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二次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生态环境材料、新能源材料、超细粉体材料、光机电精密分析仪器、循环技术的研究、开发及xx技术咨询与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普通货运(不含危险物品,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超细镍粉、超细钴粉的生产、销售及废旧电池的收集与暂存(由分
支机构经营);塑木型材及铜合金制品的生产、销售及废线路板处理(由分支机构经营);废旧金属、电池厂废料、报废电子产品、废旧家电、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玻璃回收、处置与销售(以上经营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
2、公司名称:河南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营废钢、废金属回收、加工销售,废旧电子产品、电器产品的
收购、拆解。
3、本协议签署的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增资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协议的基本内容
1、本次增资金额及资金用途
( 1)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将河南中钢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0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4,500 万元。本次增资金额为人民币 2,500 万元。
( 2)本次增资筹集资金仅可用于建设报废电子电器、报废汽车、废钢以及废五金等城市矿产资源的循环利用基地项目。
2、出资金额
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河南中钢增资人民币 2,475 万元, 原股东xxx以
现金方式向河南中钢增资人民币 25 万元。 3、出资方式和期限
双方在协议生效后 10 日内,以人民币现金认缴本次增资,将全部认缴增资款项汇入河南中钢指定的银行账户。
4、股权结构
x次增资完成后,河南中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1 | 深圳市格林美xx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4,750,000 | 55% |
2 | xxx | 20,250,000 | 45% |
合计 | 45,000,000 | 100% |
5、治理结构
( 1)河南中钢名称变更为“河南格林美中钢再生资源产业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为:废钢、废五金、废弃电子电器、报废机械装备、废塑料、报废轻化工产品等再生资源的回收、储运、拆解、处置与销售(国家有规定从其规定)。报废汽车的回收、拆解与零部件再制造(国家有规定从其规定)。各种废弃物的循环利用与循环再造产品的制造与销售。城市矿产资源产业投资。其它国内商业供销业(具体以工商变更为准)。
( 2)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的约定,对河南中钢《章程》进行必要的修改,以便河南中钢及时办理本次增资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3) 对河南中钢法人治理结构作如下调整:
①河南中钢设股东会,为河南中钢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及河南中钢《章程》规定的各项职权。
②河南中钢设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 2 名, 原股东推荐董事候选人 1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 首任董事长由公司推荐董事担任。
③河南中钢设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一名, 原股东推荐监事候选人一名, 另设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由公司推荐监事担任。
④河南中钢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首任总经理由原股东提名,董事会聘任。
⑤河南中钢设财务总监一名,由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
⑥河南中钢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执行规范的财务制度。具体制度由本次增资后设立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x增资协议的签署,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竞争力,满足公司和行业快速增长的要求,从而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格林美xx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xx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Ο 一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