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设备涉及国家强制性3C认证,则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3C认证相关规定。 若乙方提供的货物为机电产品,则按《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 /T3384-92),包装方式为:木箱;电器、仪表盘类的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指示出箱内盘面的正面。 设备外包装上须注明:合同号、收货单位、货物类别、 设备名称、发货单位,散件物品须注明采购合同的设备清单中所对应的行号。乙方若选择快递EMS方式送货,也须在快递件上注明如上信息。
宝信软件1.15版 项目号: 采购合同号: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设备采购合同
甲方: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合同概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共同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 事宜甲方向乙方采购以下设备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合同标的、金额
乙方承诺,根据合同要求按时向甲方提供以下设备:
2、合同含13%增值税总价 元。
3、本合同约定价格为不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设备的交货
xxx在 年 月 日之前,将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设备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自交货之日起货物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交货地点:
收货人:
联系电话:
传真:
设备的运输
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风险,运输费、保险费等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每次运输乙方须在事前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收货人发出发货清单,说明备妥待运的日期、设备的合同编号,在采购合同设备清单中对应的行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序列号(如有)、数量、重量、长宽高、以及是否有收货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如遇混装/散装货物的箱件,乙方还应当提供箱内货物的明细清单,甲方确认后通知乙方发货。
运输方式为 。若无特殊约定,乙方可自行选择运输方式,但需确保设备安全、快捷的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设备运输至项目现场时,未经甲方确认,导致设备送至非甲方指定的、错误的地点,甲方不承担设备的损毁、灭失责任。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原厂商出厂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完全符合合同及技术协议(若有)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若无技术协议或技术协议未涉及到的问题则按照国际行业标准或国家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
甲方已通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乙方所供商品应符合绿色环保要求(即使用环保材料包装、使用环保装置及环保技术生产)。
如设备涉及国家强制性3C认证,则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3C认证相关规定。
乙方提供的设备的质保期为_____,质保期自 起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若非甲方原因造成设备缺陷,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应在一周内无条件、免费提供设备的维修或更换件。
在质保期内,如由于更换、修理乙方供货的有缺陷的“设备”而使本“采购合同”所涉及的设备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或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和/或修复完毕后重新计算。
设备的包装
乙方应在保留原厂包装的前提下,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要求采用适当的包装,以便设备在正常搬运条件下能够安全无损的抵达甲方指定地点。
若乙方提供的货物为机电产品,则按《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3384-92),包装方式为:木箱;电器、仪表盘类的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指示出箱内盘面的正面。
设备外包装上须注明:合同号、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名称、发货单位,散件物品须注明采购合同的设备清单中所对应的行号。乙方若选择快递EMS方式送货,也须在快递件上注明如上信息。
乙方提供的每件设备应具有原始的、完好的标准包装,设备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所有资料以及技术协议所约定的随箱资料必须齐全,均按厂商原有包装提供。如遇交货前已拆封的设备,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更换。
设备到货验收
甲乙双方代表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对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外包装进行验收,并在收货单据上签字,以示到货验收确认。如乙方因故无法参加,应视同接受甲方组织的验收工作。
当发现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外包装与合同或技术协议的规定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负责更换或补供,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3、到货验收不能免除乙方对设备质量的保证责任,也不代表甲方对设备质量、性能的认可。
结算方式
1、乙方充分了解本项目和用户的情况,根据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乙方同意在甲方收到最终用户该项目款项后 个月内,甲方按同等比例及方式支付给乙方。
2、付款方式:电汇或承兑汇票。
3、付款条件
3.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预付款申请及相应金额的收据,甲方向乙方支付不含税合同总价的 %货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3.2设备到货验收合格,甲方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13%)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不含税合同总价的 %货款及全额税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3.3质量保证期届满且无质量异议,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质保金付款申请,甲方向乙方支付不含税合同总价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4、发票的开具与接收
4.1乙方应当首选指派专人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甲方指定接收人,如乙方指派专人送达确有困难的,可以次选快递方式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甲方指定发票接收人,但以快递方式寄送时必须满足以下送达条件:
乙方应当在发票寄出后将快递公司和运单号书面告知甲方;
甲方只接收顺丰、EMS寄送的发票;
快递费用若选择到付的,甲方有权拒收。
4.2甲方指定发票接收人为 电话: 地址: 。
4.3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
4.4针对设备由乙方运输至项目现场交货的情况,乙方在向甲方递送发票的同时,还应提供对应批次收货现场签收的货物签收单原件;如乙方以复印件形式提供货物签收单的,则需要待甲方核实项目现场收货情况后,再通知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擅自提前开具的发票,亦有权暂停支付当前货款。
保密和侵权
对乙方因执行本职工作而获取、掌握的甲方任何口头或书面的保密内容,乙方不得利用该保密内容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并应当妥善保管可能接触到的书面保密资料,任何保密内容均不得披露、允许第三人使用。
乙方不得用任何形式复制属于保密内容的资料和信息,不得用任何形式使用保密内容的资料和信息用于任何个人和商务操作。
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双方合作关系的终止或变更而消除。
乙方需保障甲方在使用其产品、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不可抗力
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能预见、无法避免的自然灾害或社会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港口封锁、内乱以及严重的水灾、地震、公共卫生事件、政府或行政行为和其他国际商务惯例被认定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应当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延迟的时间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证明和对方谅解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延期履行合同,或更改合同中的某些条款。
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付款义务,甲方应以合同总价0.5%/天按日向乙方按日支付逾期金额的利息,但因乙方违约或不可抗力引起的迟延或未能付款的情况除外。利息总额最高不超过逾期未付款金额的 5 %。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交货期的要求完成设备供应,确保甲方工程进度,若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交货,甲方将对乙方以合同总价0.5%/天收取违约金,甲方可延长相应阶段的付款期限。
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提前履行或部分履行供货义务,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提前履行或部分履行给甲方增加的费用及货物的损毁灭失风险,由乙方负担。
若乙方交付的设备到货验收或安装、调试验收不合格,应在7天内改正。逾期未改正或本合同设备质量、性能,在规定的功能考核时间内达不到合同或技术协议中的要求,甲方将对乙方以合同总价20%收取违约金。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用户或甲方实际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相应损失。本条“用户”特指本合同实际使用设备的最终用户。
甲方有权在对乙方的未付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
合同的解除
因乙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终止或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向合同签署地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期间,除必须经过诉讼过程进行解决的部分外,合同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应继续履行。
其他事项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修改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或电子签章确认后生效。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或电子签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 年提供本合同所涉及的设备的备件,并且以不高于本合同设备价格提供。
附件清单
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共 份。清单如下:
附件一:设备材料清单;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乙方:(盖章) |
经办人: |
经办人: |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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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 |
签署日期: |
地址:xx(xx)xxxxxxxxxxx000x |
地址: |
邮编:201203 |
邮编: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开户行:工行宝钢国贸支行 |
开户行: |
帐号:1001153819003291572 |
帐号: |
税号:91310000607280598W |
税号: |
签署地点:上海市宝山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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