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遺失機票時,應於機票有效期限內依規定向原售票單位辦理掛失。經航空公司查證該機票未使用時,乘客得請求另行開立或退費。但航空公司得酌收票面價百分之十為手續費( 手續費最高不得超過票面價百分之十)。 第六條: 機票於有效期限內,航空公司調整全額客運票價並經民航主管機關備查者,航空公司與乘客雙方均同意照調整前後機票票面價之差額多退少補。 前項全額客運票價係指國內航線經濟艙效期一年之無使用限制之票價。 持第七條之優待票者,如有第一項情形時,亦同。 第七條: 乘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享有搭乘國內線票價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