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血液样本 CGA 芯片测试项目
山东大学血液样本 CGA 芯片测试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类)
项目编号:SDSS20221799-F013(SDJDGF20220204-Q036)
采 购 人:山东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〇二二年八月
目 录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共同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与招投标过程中特作以下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及山东大学招投标管理规定,保证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2.不以各种名目向采购人、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请客、送礼、赠送有价证券、提供回扣和行贿等。
3.不以不正当手段向采购人谋取资格预审及投标的照顾。
4.不以提供不正当利益等方式向标底编制、审查人员打听标底编制情况。
5.在确定中标人前,不向评标专家打招呼谋求照顾,不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进行谈判。
6.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7.中标后,不向采购人及工作人员赠送感谢费、好处费等。
8.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以任何形式及手段进行违规、违纪、违法活动。
9.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10.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11.主动接受、配合山东大学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相应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xx): 法人代表(xx):
年 月 日
(供应商签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项目概况
山东大学血液样本 CGA 芯片测试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2 年 9 月 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SS20221799-F013(SDJDGF20220204-Q036)
项目名称:山东大学血液样本 CGA 芯片测试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175 万元
采购需求:该项目拟对约 6200 例冠心病患者的血液样本进行全基因组检测,从而获取全转录组信息。本项目不分包,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交付时间:启动相关服务 3 个月内完成样本检测及数据分析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2022 年 8 月 29 日(不含
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以下方式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邮件方式: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前来我公司现场报名或发送邮件报名。邮件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费汇款底单发送至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 xxxxxx000@000.xxx,邮件名称命名为: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报名。(提交标书费
须从供应商公司账户转出,须标明项目编号、我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xx支行、开户名: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0000 0000 0000)。(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采用邮件形式报名)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合格或通过。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报价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 年 9 月 2 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 3966 号东环国际广场 A 座 20 层 C4 会议室。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最终的技术指标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为准。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东大学
地 址: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联系方式:田老师 0531-88366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x x:xxxxxxxxx 0000 xxxxx 0 xx 0000 x
联系方式:仪枫 18660788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仪枫 电 话:18660788023
x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前附表”为准。
序号 | 内 容 |
说明 | |
1 | 项目名称:山东大学血液样本 CGA 芯片测试项目 项目编号:SDSS20221799-F013(SDJDGF20220204-Q036) |
2 | 计划编号:无 |
3 | 采 购 人:山东大学联 系 人:田老师 联系方式:0531-88366151 |
4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仪枫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5 | 资金来源:已落实 |
6 |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要求 注: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报价会议当天按竞争性磋商公告指定的网站,查询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单位名单,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在评审过程中资格审查时,其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代理机构对于查询到的供应商失信行为事由、处理机关名称及处理日期、处理有效期间等,以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未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和修改 | |
7 | 提交疑问时间:2021 年 8 月 29 日 17:00 前。 提交疑问方式:发电子邮件至 xxxxxx000@000.xxx(word 文档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各一份),邮件主题为“ XX 公司关于 XX 项目的疑问” |
8 | 领取答疑、澄清和修改文件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5 天前。 领取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同时发送邮件至各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登记的邮箱,但不标明问题的来源。 |
序号 | 内 容 |
响应文件 | |
9 | “响应文件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第 9 条。 |
10 | “报价” 详见“供应商须知”第 10 条。 |
11 | 响应文件份数: 纸质响应文件 4 份,其中正本 1 份和副本 3 份; USB 接口设备存储的电子版响应文件 1 份;报价一览表一式三份(单独密封)。 注意:纸质响应文件应使用双面打印。电子文档应包含 2 个部分。 第一部分:响应文件完整电子版(Word 文档和签字盖章后的 PDF 扫描版各一份) 第二部分:扫描纸质正本(加盖公章)中以下表格,将扫描件分别存储为独立的 PDF 文档: A. 报价一览表 B. 报价明细表 C.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D. 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 |
12 | 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及报价一览表分别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 1)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2) 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或报价一览表 3)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4)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注明“于 2022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注: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即可。 其余签署及盖章的详细要求按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第 12 款执行。 |
13 | 纸质响应文件的装订: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按照响应文件组成的顺序胶装成册,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正反双面打印,每页均应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装订要求: ①每份响应文件的厚度不超过 5cm,若超过 5cm,可分册装订; |
序号 | 内 容 | ||
②为节约成本,响应文件封皮请勿使用硬版纸; | |||
③响应文件封装背脊须打印:(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 |||
报价保证金及报价有效期 | |||
14 | 报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 户 名: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xx支行 账 号:0000 0000 0000 报价保证金缴纳形式:电汇或网银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等备注: ★1、报价保证金以电汇或网银或支票形式提交的,必须从供应商的单位银行账户转出,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银行信息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报价保证金不能按时到帐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他形式递交的报价保证金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 2、汇款时请在交易附言内填写:XXXX(项目简称) | ||
15 | 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 120 日历天 | ||
响应文件的递交 | |||
16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2 年 9 月 2 日 14:00--14: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9 月 2 日 14:30(北京时间)。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 3966 号东环国际广场 A 座 20 层 C4 会议室。 | |||
报价及评审 | |||
17 | 报价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地 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18 | 需要核验的证明材料原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评审时将核验评分办法中打分项涉及的原件(详见评分办法) | ||
19 | 磋商小组组成: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方面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 3 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 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序号 | 内 容 |
20 | 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成员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进行打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各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
授 予 合 同 | |
21 | 在向供应商授予成交通知书时,采购人有权变更数量和服务的内容。 |
相关费用 | |
22 | 中标服务费: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2003]857 号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下浮 40%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
其他 | |
23 | 交付时间:启动相关服务 3 个月内完成样本检测及数据分析服务 |
24 | 付款方式:中标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合同金额的 50%转入中标人指定帐户。 中标人于规定时间完成样本检测后,向采购人提交样本检测报告。采购人确认 无误后,将项目剩余 50%转入中标人指定帐户。注:最终结算时按实际检测数量计算。 |
25 | 履约保证金金额:无。 |
26 | 供应商应派熟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出席报价会议,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会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答疑说明或补正。 |
27 |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175 万元人民币。 报价超出采购人公布的采购预算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关于报价详细要求见投标须知正文 10.1 条。 |
28 | 验收: 在完成样本检测服务后,提交项目的结题报告用来做项目验收凭据。 |
29 | 培训及售后要求: (1)本项目进行期间,投标人需免费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及时解答招标人对于本项目的技术相关问题,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 (2)投标人要有专业的售后服务团队提供长期的售后支持服务。如客户在报告 解读和数据挖掘处理中有任何疑问和需要协助解决的问题,在接到采购方电话或 |
序号 | 内 容 |
邮件请求后,能在 12 小时内响应客户需求或建议,并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同采购方取得联系,了解其所需的服务内容,提供相应帮助和解答。 | |
30 | 踏勘现场:本项目不适用。 |
31 |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有“★”号条款的,是关键的实质性条款,未响应该实质性条款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1、 供应商须知正文
1. 采购人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
2. 采购代理机构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
3. 合格供应商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
4. 报价费用
无论报价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
x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发出的澄清、答疑和修改组成。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
6.1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应于前附表第7项所述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在前附表第8项所述时间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表明问题的来
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须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后24小时内书面签章回复,逾期不回复的视为认同。
6.2 如果答疑发出的时间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5天,且答疑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的制作,相应延长报价的截止时间和日期。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7.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
7.1 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以书面补充文件
形式通知已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7.2 如果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发出的时间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5天,且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的制作,相应延长报价的截止时间和日期。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7.3 供应商须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澄清、修改或变更后24小时内书面签章回复,逾期不回复的视为认同。
7.4 因登记有误或其它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到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8.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8.1 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采购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使用中文。
8.2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 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四部分组成,包括证明文件、报价表、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9.1 证明文件
9.1.1 资格证明文件
(1)诚信廉政承诺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注: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注:若授权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见附件);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见附件);
(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
注:(A)成立时间较短的单位,可以提供从成立至今所需要的资料。
(B)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 a)是
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b)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复印件; (c)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
证复印件;(d)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
件;(e)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C)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对
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
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D)资格证明文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资格审查以正本所附资格证明
文件为准。
资格审查(1)-(8)不合格的不进入评审阶段。
9.1.2 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与所投产品制造商或招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时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
9.1.3 其它证明文件
(1)评审办法中证书、获奖等加分项复印件(如果有);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9.2 报价表
(1)报价函(见附件);
(2)报价一览表(见附件);
(3)报价明细表(见附件)。
9.3 商务文件
(1)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见附件);
(2)2019 年 7 月 1 日以来签订的同类业绩一览表(见附件),须提供相关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综合实力自证材料;
(4)供应商概况表;(格式自拟);
(5)人员及其服务能力(格式自拟)
(6)优惠条款:供应商提供的优惠条款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出,供应商在澄清过程中追加的优惠条款一般不作为评审的考虑因素;
(7)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9.4 技术文件
(1)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见附件);
(2)技术支持资料(包含相关检测报告全本(如有),供应商修改、遮掩、涂改原始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翻译本谋取中标的,采购人可将其上报主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xx);
(0)项目服务实施方案;
(4)服务保证措施;
(5)对照数据匹配方案;
(6)具备提供基因解读报告的能力,并提供针对性的基因解读报告相关证明材料;
(7)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备注:1)附件中无格式文档的,供应商可自定文档格式以制作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内容。
2)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编制”中“响应文件构成”规定的顺序统一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由于编制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0. 投标报价
★10.1 本次投标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内容应包含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存储和各类人工成本、检测、保险费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和商务条款所列所有内容及相关服务等完成本次项目的所有费用,且报价为含税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及最终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均被拒绝。
10.2 供应商限报一种方案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供应商
对报价若有说明或优惠应在报价明细表和报价一览表中注明,否则该说明或优惠不予认可。
10.3 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
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
价(即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0.4 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正本不符,以报价一览表为准,但报价一览表有明确文字错误的除外。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1. 响应文件编写
11.1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1.2 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采购过程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使用中文。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复印(A4 幅面)。
11.3 响应文件应按本须知第 9 款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11.4 供应商须如实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如实提供其技术指标。供应商不得复制粘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技术及商务响应一览表中的参数及要求作为其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否则,磋商小组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认定。
11.5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所投服务的详细说明,并提供检测报告作为佐证,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1.6 供应商提供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如有关货物/服务的技术部分)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或中外文对照,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若供应商的中文翻译本与外文版明显不符的,则磋商小组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认定。
12. 响应文件签署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响应文件格式内容带“盖章”字样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与
公章同等法律效力的单位印鉴(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响应文件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中须附授
权委托书。供应商代表必须按规定签署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可用正本复印件),未按竞
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及盖章的响应文件无效。
13. 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13.1 供应商应准备的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供应商应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3.2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
14. 响应文件装订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
15. 投标保证金
15.1 供应商应按前附表第 14 项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
分。
15.2 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法向其提出索赔,供应商应当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1)报价后,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或妨碍其他供应商竞争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能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7)供应商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的;
8)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5.3 保证金的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6. 报价有效期
16.1 本项目报价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项。报价函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采购人有权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报价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报价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响应文件递交
17.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7.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
17.2 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7.3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18. 响应文件签收
18.1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递交书面形式的响应文件,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18.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对供应商已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9. 响应文件修改与撤回
19.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 任何修改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不得涂抹。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正式签署的修改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响应文件一致。
19.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允许对响应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19.4 报价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五、报价与磋商
20. 报价
20.1 本项目报价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供应商参加。
20.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持法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参加磋商会议,并签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
价资格。
20.3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报价:
(1)宣读会场纪律;
(2)公布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在采购人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予以签字确认;
(4)核验供应商的基本证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
(5)磋商会议结束,供应商退场。
20.4 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报价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对事后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注:疫情期间如供应商无法进入报价场所的,我方将根据疫情的情况,另行通知。
20.5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采购人不予受理。
(1)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2) 未在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3)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1.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2. 评审原则
22.1 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据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2.2 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22.3 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委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2.4 保密性原则: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2.5 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进行评审。
23. 评审方法
x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因素包括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24. 初步评审
24.1 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在磋商会议后依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符合性检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在评审活动开始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
24.2 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4.3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
无效报价处理。
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2)未按规定交纳报价保证金的;
3)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响应文件载明的供货服务时间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且不能被采购人接受;
5)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涂改未加盖公章确认的;
6)未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7)响应文件中的产品规格、技术参数明显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未填写技术响应一览表;
8)供应商要求的付款方式、保修期及响应文件有效期等明显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或未填写商务响应一览表;
9)报价超出采购人公布的采购预算的;
10)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带★号实质性条款的;
11)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12)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3)在初步评审中,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
1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4.4 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5 磋商小组将否决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
撤销响应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24.6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审,对超出项目预算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24.7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24.8 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报价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4.9 磋商小组通过上述评审,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综合评审。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继续评审。
25. 综合评审
25.1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依次按报价得分高、服务方案得分高进行排序,确定排名在前的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具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资格。
26. 报价不一致时的修正和处理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
27. 响应文件的澄清
27.1 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询问。供应商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和说明,但澄清和说明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澄清和说明的内容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磋商小组可以视为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报价。
27.2 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采购人也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承诺给予采购人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28. 特殊情况下的评审方法
28.1 如出现有效报价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串通投标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审时,磋商小组有权否决所有报价。
28.2 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9. 废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项目将予以废标:
1)在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 3 家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
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30.串标
供应商出现串标或影响采购的违法行为时,采购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供应商应予以赔偿。
30.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4)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5)供应商与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3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六、授予合同
31. 成交通知书
31.1 成交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大学官方网站同时发布。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1.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1.3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经查询,如成交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其他候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32. 签订合同
32.1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32.2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2.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其他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x项目招标相关费用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22 项。八、质疑
33. 质疑提出与答复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规定,供应商有权对自身的权益进行维护,根据如下:
33.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书面形式指纸质形式)。质疑函接受的联系方式、地址、联系人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采购人及招标代理联系方式、地址相同。
33.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33.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33.4 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 疑。
33.5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5)质疑答复人名称;
(6)答复质疑的日期。
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3.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 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
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94 号令第十条的规定,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3.8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异议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3.9 异议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
33.10 对于中标结果的质疑,以公布中标结果的日期为准,超过期限不予受理。九、保密和披露
34.保密和披露
34.1 供应商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其他人外传。
34.2 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
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x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需对“供应商须知”正文进行补充和修改的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分办法
1.1 本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依据各供应商响应文件,对其商务、技术、价格、服务等各项因素进行评价并按评分细则进行打分。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2 磋商小组按各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上述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确定。
二、评审细则
评分办法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 | 10 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价格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值/最终报价)×报价权重(10%)х100 |
2 | 技术条款响应 | 29 分 | 完全响应得 29 分,对标注“▲”符号的技术指标项有 1 条负偏离或未响应 的,扣 5 分,其他技术指标有 1 条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扣 2 分,扣完为止。 |
3 | 项目服务实施方案 | 12 分 | 根据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服务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满分 12 分:服务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以及针对性;供应商数据存储及传输的详细方案;协助支持服务、培训的能力和计划承诺等 3 项内容,每项满分 4 分。 每项方案内容明确、描述清晰、完整全面、有针对性得 4 分; 每项方案内容较明确、较全面,得 2 分; 每项方案粗略,无针对性,得 1 分;未提供实施方案,不得分。 |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4 | 服务保证措施 | 12 分 | 根据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保证措施进行评审,满分 12 分: 服务质量;服务响应时间;应急服务措施合理完备情况等 3 项内容,每 项满分 4 分。 每项内容完整全面、保障措施健全、有针对性,得 4 分; 每项内容基本完整,措施基本健全,得 2 分; 每项内容较粗略,无针对性,得 1 分;未提供保证措施,不得分。 |
5 | 对照数据匹配方案 | 8 分 | 根据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提供的对照数据匹配方案进行评审,满分 8 分: 1、匹配样品数量是检测样品数量的≥2 倍以上的得 2 分;<2 倍,不得分。 2、匹配样品来自全国≥15 个以上省份自治区,得 2 分;≥10 个省份自治区的得 1 分,<10 个以下,不得分。 3、匹配样品应具有丰富的表型信息,如身高、体重、民族、疾病史等,表型信息较全得 2 分,信息一般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4、匹配样品须有对应的知情同意书,有知情同意书,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以上对照数据匹配方案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放在响应文件中并加盖 公章,否则不得分)。 |
6 | 基因解读报告 | 8 分 | 根据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提供的基因解读报告的内容是否丰富进行评审,满分 8 分: 1、基因解读数量超过≥100 项得 2 分;≥50 项得 1 分;<50 项不得分。 2、基因解读报告包含≥10 项心血管疾病相关内容,得 2 分;≥5 项心血管疾病相关内容,得 1 分;<5 项以下不得分。 3、基因解读报告包括≥30 项以上药物基因组学内容,得 2 分;≥20 项药物基因组学内容,得 1 分;<20 项以下,不得分。 4、承诺为项目提供定制基因解读报告,并提供承诺函的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以上基因解读报告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放在响应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否则不得分)。 |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7 | 综合实力 | 5 分 | 根据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提供的企业综合实力自证材料进行评审,满分 5 分: 1、提供xx技术企业认证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在 Nature, Science, Cell 或影响因子≥50 分的杂志发表SCI 论文得 3 分;≥30 分的杂志发表 SCI 论文,得 2 分;<30 分杂志发表 SCI 论文,得 1 分;未提供发表 SCI 论文,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 得分)。 |
8 | 人员及其服务能力 | 8 分 | 根据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提供的人员及其服务能力进行评审,满分 8 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博士学位和 5 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得 3 分;具有 博士学位和 3 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得 2 分;具有博士学位以下学历 和 3 年以下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分。 2、参与本项目的项目人员需具备熟练的采集经验并≥5 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占 60% 以上的,得 3 分;占 30%-60%的,得 2 分;占 30%以下的,不得分。 3、项目人员中有具备全基因组关联分析研究经验的,每有一名得 0.5 分, 最高得 1 分。 4、项目人员中有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相关论文的,每有一名得 0.5 分,最高得 1 分。 (提供所有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 |
9 | 售后服务 | 5 分 | 根据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满分 5 分: 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完整全面、保障措施健全、有针对性,得 5 分; 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措施基本健全,得 3 分; 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粗略,无针对性,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
10 | 业绩 | 3 分 | 供应商自 2019 年 7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 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
满分 | 100 分 |
注:1、评分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2、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供应商。
3、供应商总分相同,报价得分高者为第一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总分相同、报价得分相同,实施方案及人员能力得分高者为第一成交供应商。
评审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 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1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响应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并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或者合同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30%的比例,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6%,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二)给予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定;给予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 1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评审价格=监狱企业产品的报价*(1-10%),按照评审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2、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供应商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评审价格扣除情形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附在参与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定;给予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价格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评审价格=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报价*(1-10%)。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对约 6200 例冠心病患者的血液样本进行全基因组检测,从而获取全转录
组信息。本项目不分包,预算金额 175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二、技术条款及商务条款响应要求
山东大学采购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
采购人要求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技术指标 |
1 | ▲设备要求 | 为防止设备故障影响检测质量和服务周期,要求投标人有不少于 2 台 Illumina iScan 基因芯片系统(或其他能达到同样标准的芯片检测平台)。 |
2 | ▲耗材要求 | 为保障项目延续性,要求投标人采用针对中国人群基因组特征设计的 Illumina Chinese Genotyping Array(CGA)全基因组分型芯片,检测位点数不少于 70 万(或其他有足够位点交集且性能相当的分型芯片)。 |
3 | ▲芯片设计能力 | 投标人需具备主导设计高通量基因芯片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4 | 质检报告 | 投标人可为项目提供完整的 DNA 检测报告,以及样品上机的基因检测质量报告。 |
5 | 检出率 | 要求有效样本数≥6000 例,每个样本的检出率(Call Rate)不低于 98%。 |
6 | ▲关键单倍型 | 包含 CYP2C19 等关键代谢酶家族单倍型。 |
7 | ▲关键位点 | APOE 相关位点检出率不低于 95%。 |
山东大学采购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
序 号 | 名称 | 采购人要求 | 投标人响应 |
1 | 成交价 | 人民币 | |
2 | 交付时间 | 启动相关服务 3 个月内完成样本检测及数据分析服务 | |
3 | 付款方式 | 中标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合同金额的 50%转入中标人指定帐户。 中标人于规定时间完成样本检测后,向采购人提交样本检测报告。采购人确认无误后,将项目剩余 50%的转入中标人指定帐户。 注:最终结算时按实际检测数量计算。 | |
4 | 验收 | 在完成样本检测服务后,提交项目的结题报告用来做项目验收凭据 | |
5 | 培训 | x项目进行期间,投标人需免费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及时解答招标人对于本项目的技术相关问题,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 |
三、服务要求
1、执行标准
对招标人提供的本服务需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对招标人提供的人类样品的血液样本进行 DNA 提取和质量检测,以保证 DNA 的质量并提供质量检测报告,且所有样品均需按标准进行高通量基因分型芯片检测及相关数据分析。
2、数据传输及存储要求
投标人应确保提交符合约定的数据量,采用移动硬盘或云盘进行数据传输,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真实可靠。在项目结束后(即数据交付后)数据存储时间不少于 1 年。
3、售后要求
投标人要有专业的售后服务团队提供长期的售后支持服务。如客户在报告解读和数据挖掘处理中有任何疑问和需要协助解决的问题,在接到采购方电话或邮件请求
后,能在 12 小时内响应客户需求或建议,并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同采购方取得联系,了解其所需的服务内容,提供相应帮助和解答。
一、签定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3.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4.双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范本 | ||
(最终稿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后确定) | ||
甲电 | 方(采购人):话: | 传 真: 地 址: |
乙电 | 方(中标人):话: | 传 真: 地 址: |
根据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 |
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
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
2.……
3.……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 年 月至 年 月止。
五、付款方式
按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的规定执行。
六、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保密
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资料保密,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
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2)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有关资料还给甲方。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15 天以上(含 15 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九、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三、合同生效
1)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xx之日起生效。
2)合同壹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报 价 函
山东大学: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SDSS20221799-F013(SDJDGF20220204-Q036)的
山东大学血液样本 CGA 芯片测试项目的报价。为此,我方xxxx以下及点,并负法律
责任:
1、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3 份,电子版 1 份。
2、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提供货物配送服务。
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利。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报价保证金,遵守贵机构有关采购的各项规定。
6、我方的响应文件自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 日历天。
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 应 商:单位性质: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山东大学: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我公司 (职务或
职称) (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报价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山东大学血液样
本 CGA 芯片测试项目(项目编号:SDSS20221799-F013(SDJDGF20220204-Q036))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宜。
特此授权。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SDSS20221799-F013(SDJDGF20220204-Q036)
项目名称:山东大学血液样本 CGA 芯片测试项目
序号 | 报价内容 | 供应商响应内容 |
1 | 首次投标总报价 | |
2 | 交付时间 | |
3 | 项目负责人 | |
4 | 是否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是 □否 |
5 |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 | |
6 | 报价说明或其他优惠说明 |
注:1、本表除需在响应文件中装订外,还需另外一式三份单独密封。
2、本次投标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内容应包含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存储和各类人工成本、检测、保险费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和商务条款所列所有内容及相关服务等完成本次项目的所有费用,且报价为含税价。
3、如果是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中一类,请在“是”后注明为哪类企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SDSS20221799-F013(SDJDGF20220204-Q036)
项目名称:山东大学血液样本 CGA 芯片测试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费用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投标总报价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
项目编号:SDSS20221799-F013(SDJDGF20220204-Q036)
项目名称:山东大学血液样本 CGA 芯片测试项目
序号 | 名称 | 采购人技术要求 | 供应商响应情况 | 说明 |
1 | ▲设备要求 | 为防止设备故障影响检测质量和服务周期,要求投标人有不少于 2台 Illumina iScan 基因芯片系统 (或其他能达到同样标准的芯片 检测平台)。 | ||
2 | ▲耗材要求 | 为保障项目延续性,要求投标人采用针对中国人群基因组特征设计的 Illumina Chinese Genotyping Array(CGA)全基因组分型芯片,检测位点数不少于 70 万(或其他有足够位点交集且 性能相当的分型芯片)。 | ||
3 | ▲芯片设计 能力 | 投标人需具备主导设计高通量基因芯片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质检报告 | 投标人可为项目提供完整的 DNA 检测报告,以及样品上机的基因检测质量报告。 | ||
5 | 检出率 | 要求有效样本数≥6000 例,每 个样本的检出率(Call Rate)不低于 98%。 | ||
6 | ▲关键单倍型 | 包含 CYP2C19 等关键代谢酶家族单倍型。 | ||
7 | ▲关键位点 | APOE 相关位点检出率不低于 95%。 |
注:1、此表必须按要求填写,如缺此表按无效投标处理。
2、此表后须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含相关检测报告)。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业绩一览表
(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至开标日)项目编号:SDSS20221799-F013(SDJDGF20220204-Q036)
项目名称:山东大学血液样本 CGA 芯片测试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主要 内容 | 服务时间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注:此表中须附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
项目编号:SDSS20221799-F013(SDJDGF20220204-Q036)
项目名称:山东大学血液样本 CGA 芯片测试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人要求 | 供应商响应 |
1 | 成交价 | 人民币 | |
2 | 交付时间 | 启动相关服务 3 个月内完成样本检测及数据分析服务 | |
3 | 付款方式 | 中标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合同金额的 50%转入中标人指定帐户。 中标人于规定时间完成样本检测 后,向采购人提交样本检测报告。采购人确认无误后,将项目剩余 50%的转入中标人指定帐户。 注:最终结算时按实际检测数量计 算。 | |
4 | 验收 | 在完成样本检测服务后,提交项目的结题报告用来做项目验收凭据 | |
5 | 培训 | x项目进行期间,投标人需免费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及时解答招标人对于本项目的技术相关问 题,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格式 1:供应商资信证明文件
供应商需提交近一年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说明:
1、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2、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若资信证明注明复印件无效,需提交正本)。若提供的是复印件,山东大学招标采购办公室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格式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山东大学: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格式 3: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附报价截止时间前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供应商认为其不属于依法缴纳税收/社保单位的书面声明文件及证明材料;
(1)报价截止时间前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例如税收完税证明、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等;
(2)报价截止时间前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例如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
(3)供应商认为其不属于依法缴纳税收/社保单位的书面声明文件及证明材料。
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如履行合同的设备、场地、技术人员等)。证明材料参考格式: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说明:如无设备,填写“无”。 | ||||
专业技术能力 | ||||
序号 | 技术人员姓名 | 职称/岗位证书/学历 证书 | 身份证号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格式 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
本公司 (联合体)xxxx,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xx):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不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无需提供。
格式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提供
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不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无需提供。
格式 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响应文件 (正本)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 电话:传真: 邮编: | 响应文件 (副本)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 电话:传真: 邮编: |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 电话:传真: 邮编: | 响应文件电子版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 电话:传真: 邮编: |
封口格式:
……………………于 2022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