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明珠 注册资本: 601,573.0878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192548256N 证券代码: 000651 证券简称: 格力电器 企业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 主营业务: 生产销售空调器、自营空调器出口业务及其相关零配件的进出口业务。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1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本协议项下内容尚未开展,后续业务合作的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将以另行签署的实际业务合同、协议为准。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近日,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双方秉承“公平、诚信、互利互惠的原则”,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现将本次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注册资本: | 601,573.0878 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192548256N |
证券代码: | 000651 |
证券简称: | 格力电器 |
企业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 |
主营业务: | 生产销售空调器、自营空调器出口业务及其相关零配件的进 出口业务。 |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原则及目的
双方遵循秉承公平、诚信、互利互惠的原则,建立合作、发展、共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强强联合,共同打造长期、稳固、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战略合作关系,从战略高度打造质量优、信誉好、美誉度高的产品,共同提升综合实力,共同实现长足发展。
(二)协议效力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三)合作内容
双方在各自经营范围内开展广泛、深度合作,共享行业资源,进行优势互补。甲乙双方互为战略合作伙伴。
1、甲方拟在甲方基地建设、人才房建设、保障房建设、酒店建设类项目中优先与乙方合作,具体合作事宜双方将根据项目情况另行签署协议。
2、乙方拟在乙方房建类项目中优先使用甲方生产的空调等电器产品,金额约人民币 1 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具体合作事宜由双方另行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并非正式合同。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2、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对格力电器形成依赖。
3、本协议的签署能够促使双方共同建立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战略合作关系,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的业务拓展能力,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项下内容尚未开展,后续业务合作的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将以另行签署的实际业务合同、协议为准;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1、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8)、《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9),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众英集投资发展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37,5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01%),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1,5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2%;公司副总裁xxxxx、xxxxx及xx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7,4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47%)。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1),副总裁xxxxx、xxx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2020 年 7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副总裁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众英集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副总裁xx女士的减持计划尚未结束。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80),深圳市维业控股有限公司协议转让给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62,411,5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9%)已全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单
一拥有表决权比例最大的股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减持事项外,公司未收到其他持股 5% 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不存在未来三个月内上述股东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最近三年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情况。
序号 | 协议名称 | 主要内容 | 披露日期 | 进展情况 |
1 | 《和智资产与维业股份关于深圳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所有长租公寓项目之战 略合作协议》 | 协议约定深圳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发的长租公寓项目,如需开展公寓室内装修施工及其他各类装修工程的,将优先 考虑由公司来承接。 | 2017 年 12 月 26 日 | 合作已终止 |
2 | 《楼市通网与维业股份关于楼市通网旗下所有长租公寓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 | 协议约定西安楼市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长租公寓项 目,如需开展公寓室内装修施工的,将优先考虑由公司来 承担相关施工工作。 | 2018 年 3 月 6 日 | 正在推进中 |
六、备查文件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