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HXM-00-20230810-106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BCGL2023XS071)项目名称:新桥镇 2023 年度第一批房产小区智能安防建设项目
新桥镇2023 年度第一批房产小区智能安防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佰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第四章: 招标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程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第七章: 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桥镇 2023 年度第一批房产小区智能安防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09-05 09:3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20230810-106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BCGL2023XS071)项目名称:新桥镇 2023 年度第一批房产小区智能安防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40.5630 万元
最高限价:1240.5630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需求:新桥镇 2023 年度第一批房产小区智能安防建设。(详见招标需求)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未被“ 信用中国” (xxx.xxxxxxxxxxx.xxx.xx) 、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 间 : 2023-08-15 至 2023-08-22 , 每 天 , 00:00:00~12:00:00--12:00:00~23:59:59(北京时间)
方式:网上获取,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规
定时间内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售价(元):0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9-05 09:3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于上海政府采购网( 云采交易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书面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xxxxxxxxx 0000 xxxxxxx 00 xx 000 x。
开标时间:2023-09-05 09:30:00
开标地点:本次开标在xxxxxxxxx 0000 xxxxxxx 00 xx
502 室,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时所使用的 CA 证书;
(2)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
(3)具备上网信号及可用流量的无线网卡;
(4)提供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纸质版投标文件(按相应格式要求盖章)。
请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开标仪式,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供被授权代表人近 3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关系证明或退休返聘合同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线试运行的通知》(2020年 11 月)及《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二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2021
年 2 月)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报价人
在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观看线上直播培训回看,也可登录采购云平台查看培训操作手册或培训操作视频。
2、采购云平台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 000-000-0000 进行咨询。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免费获取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向代理机构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采购人: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xxxxxxxxxxxx 000 x
联系方式:林老师 021-5764000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佰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 0000 xxxxxxx 00 xx 000 x联系方式:021-51537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电话:000-00000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目录名称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详见招标公告 |
2 | 项目编号 | 详见招标公告 |
3 | 项目内容 | 详见《招标需求》 |
4 | 最高限价 | 详见招标公告 |
5 | 合同履约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6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7 | 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 | 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所规定的 服务类 招标的收费标 准,向 🞎招标人/🗹中标方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8 | 报名、发售招标文 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9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10 | 书面提问截止时间 | 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报名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 10 点前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或网上电子投标平台提疑,招标代理机构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发布澄清公告。 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疑问函或无疑问函,则视为对招标文件无疑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xxx,联系电话: (021)00000000,地址:xxxxxxxxx 0000 xxxx xxx 00 xx 000 x。 |
11 | 答疑会(如有) |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12 | 招标文件澄清或 修改(如有) | 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 |
13 | 投标有效期 | 90 天 |
14 | 投标文件份数 | 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一份、副本四份,此书面投标文件为上传至网上的投标文件 |
PDF 打印件,双面打印。 注:分包件的项目,若允许投标人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须制作成一份投标文件。 | ||
15 | 投标文件有效性 | 投标文件纸质版与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 以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6 | 投标文件提交地 点、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17 | 开标时间、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8 | 投标签收 | 本项目为依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开标/投标截止前将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上传至上海政府采购网。如投标人未能在开标/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不予受理,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客服电话: 000-000-0000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至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代理机构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 投标未完成,投标失败。 |
19 | 投标人开标时需携带材料 | 1、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具备上网信号及可用流量的无线网卡、投标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 认证证书); 2、提供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纸质版投标文件(按相应格式要求 盖章)。 |
20 | 格式 | 所提交的文件及格式应符合《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 法》(沪财采[2012]22 号)的相关规定。 |
21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2 | 资格审查 | 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4、资格性响应表》 |
23 | 符合性审查 | 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4、符合性要求响应表》 |
24 | 中标结果公告 |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并发布中标通知书。 |
25 | 政策功能 | 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 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
26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否,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 织或自然人采购。 |
27 | 所属行业 |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中对于工业划分标准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28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收取金额相当于合同总价百分之五(5%),履约保证金应在 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前保持有效,履约保证金由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出具。 |
29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10】万元,各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前的 5 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打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 名称:上海佰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松江新城支行 账号:15000092717280 |
备注:银行转账时“备注栏”须注明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及资金用 途,例:“BCGL2023XS071,投标保证金”。 注: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登记,且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若由于投标人未录入投标保证金缴纳登记信息导致投标无效,后果自负。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未中标的投标人 可联系代理机构办理。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 人的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
1.3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中所述的招标人。
1.4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定义
2.1“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2“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2.3“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4“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
2.6“买方”“甲方”系指招标人。
2. 7“卖方”“乙方”系指中标并向招标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
2.8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符合性要求条款。
2. 9“电子采购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
3.合格的投标人
3.1 符合《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
3.2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及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人
(或本法人、本组织)所拥有。
3.3 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禁止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3. 4 《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3.1 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合格的服务
4.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公告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
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7.询问与质疑
7. 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 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其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收到或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7. 3 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符合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7. 4 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 5 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人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投标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 6 投标人提起询问和质疑,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的规定办理。
质疑函的递交应当采取书面递交形式,质疑联系人:xxx,联系电话:(021) 00000000,地址:xxxxxxxxx 0000 xxxxxxx 00 xx 000 x。
8.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8.1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
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招标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等。
8.2 如果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招标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8.3 招标 人将在 开标后 、 评标 结束前 , 通过 “ 信用 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 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对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上信用查询记录,招标人将打印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9. 其他
本《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如与《招标公告》、《招标需求》和《评标方法与程序》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招标需求》和《评标方法与程序》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构成
10.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4)招标需求
(5)评标方法与程序
(6)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7)合同条款及格式
(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符合性响应,则投标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3 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10.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项目招投标有关活动。
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人。
11.2 对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或者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招标人将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并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发送至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工作区。如果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中的规定为准。
11.3 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招标代理机构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和通知,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5 招标人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通知的
要求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踏勘现场
12.1 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投标人需要踏勘现场的,应当服从招标人的安排。
12.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12. 3 招标人在现场介绍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或误导性。
12.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三、投标文件
13.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3.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3.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招标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符合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4.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书面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4.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中标人全部合同
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15.投标文件构成
15.1 投标文件由商务投标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二部分构成。
15. 2 商务投标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具体应包含的内容,以第四章《招标需求》规定为准。
16.商务投标文件
16.1 商务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等相关报价表格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4)《资格性响应表》;
(5)《符合性要求响应表》;
(6)《商务要求响应表》;
(7)《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8)第四章《招标需求》规定的其他内容;
(9)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所规定的内容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17.投标函
17.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17.2 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函》,或者填写不完整的,评标时将按照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扣分。
17.3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函》的,为无效投标。 18.开标一览表
18.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18.2《 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公布。
18.3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或者未提供《开标一览表》,导致其开标不成功的,其责任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投标报价
19.1 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招标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投标报价应当是投标人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外发包、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及利润等。
19.2 报价依据:
(1)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内容、合同履约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
(2)本招标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
(3)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考虑的因素。
19.3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投标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19. 4 除《招标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种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对于其投标均将予以拒绝。
19. 5 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19. 6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各类报价分类明细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19. 7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0. 资格性响应表及符合性要求响应表
20.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格式,逐项填写并提交《资格性响应表》以及《符合性要求响应表》,以证明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及符合性要求。
20.2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资格性响应表》或《符合性要求响应表》的,为
无效投标。
21.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2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21.2《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是为了便于评标。《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就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不一致时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2 条“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规定处理。
22.技术投标文件
2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投标文件,对招标人的技术需求全面完整地做出响应并编制服务方案,以证明其投标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2.2 技术投标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和数据等各项资料,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23.相关证明文件
23.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所规定的内容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24.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24.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24.2 投标文件中凡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写明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则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自拟授权书格式,则其授权书内容应当符合性符合招标文件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之内容)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其中对《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格性响应表》以及《符合性要求响应表》,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要求加盖公章的,其投标无
效;加盖公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或者其他填写不完整的,其投标无效。
24.3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政府采购应尽的义务和职责,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共同践行。目前,少数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存在编写繁琐、内容重复的问题,既增加了制作成本,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增加了评审成本,影响了评审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提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注意下列事项:
(1)评标委员会主要是依据投标文件中技术、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来进行评定。因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xx明了,编排合理有序,与招标文件内容无关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应规范,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规范填写,扫描文件应清晰xx、上传文件应规范。
(3)纸质投标文件应避免豪华装订。 25.投标文件编制的响应性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规定的内容、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凡招标文件提供有相应格式的,投标文件均应完整的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打印、填写并按要求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需承担其投标在评标时因此被扣分甚至被认定为无效标的风险。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6.投标文件的递交
26.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按照要求填写和上传所有投标内容。投标的有关事项应根据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
26.2 投标文件中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类文件(如《投标函》、营业执照、身份证、认证证书等)应清晰显示。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文件原件进行核对,投标人必须按
时提供,否则投标人须接受可能对其不利的评标结果,并且招标人将对该投标人进行调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6.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对因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投标人投标内容缺漏、不一致或投标失败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7.投标截止时间
27.1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并正式投标。
27.2 在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的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7.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人均将拒绝接收。 2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有关事项应根据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五、开标
29.开标
29.1 招标人将按《招标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中规定的时间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组织公开开标。
29.2 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开标主要流程为签到、解密、唱标和签名,每一步骤均应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规定进行操作。
29.3 投标截止,电子采购平台显示开标后,投标人进行签到操作,投标人签到完成后,由招标人解除电子采购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签到和解密的操作时长分别为半小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
如电子采购平台开标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准。
29.4 投标文件解密后,电子采购平台根据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自动汇总生成《开标记录表》。
投标人应及时使用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内容进行签名确认,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作出确认的视为其确认《开标记录表》内容。
六、评标
30.评标委员会
30.1 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0.2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31.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31.1 开标后,招标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资格性响应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少于 3 家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31.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符合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1.3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进一步的评审,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1.4 开标后招标人拒绝投标人主动提交的任何澄清与补正。
31.5 招标人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符合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的内容。
32.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
32.1 投标文件中如果有下列计算上或表达上的错误或矛盾,将按以下原则或方法进行修正:
(1)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记录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记录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
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2.2 投标文件中如果有其他错误或矛盾,将按不利于出错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对于错误或矛盾的内容,评标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的情形进行评分;如出错投标人中标,签订合同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对招标人有利的条件签约。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委派授权代表向评标委员会作出说明或答复。
33.2 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33.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4 投标人的澄清不得改变其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内容,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在评标中更加有利。
34.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34.1 评标委员会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34.2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与程序》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标,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35.评标的有关要求
35.1 评标委员会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35.2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所有知情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35.3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5.4 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均无义务向投标人做出有关评标的任何解释。七、定标
36.确认中标人
除了《投标人须知》第 39 条规定的招标失败情况之外,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目的中标人。
37.中标公告及中标和未中标通知
37.1 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37.2 中标公告发布后,招标人将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7.3 中标公告同时也是对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未中标通知。 38.投标文件的处理
所有在开标会上被接受的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回投标文件。
39.招标失败
在投标截止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在资格审查时,发现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者在评标时,发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发布招标失败公告。八、授予合同
40.合同授予
除了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根据《投标人须知》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41.签订合同
中标人与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2.其他
电子采购平台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考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中的“操作须知”专栏。
第三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类别的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类别的产品,按规定实行优先采购;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规定,评标时享受优先待遇。
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果政府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或者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四章 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述
新桥镇 2023 年第一批房产小区智能安防建设。 | |
本项目预算金额 1240.5630 万元,超过预算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
二、项目招标需求
(一)项目要求
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质保期三年。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桥镇 2023 年度第一批房产小区智能安防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 汇聚交换扩容:原有汇聚交换机品牌型号为 LS-5130S-28F-EI,已无空余光口供接入使用,为方便管理简化和端口扩充,考虑增加 1 台同样品牌型号的交换机 LS-5130S-28F-EI,新增交换机与原交换机采用堆叠连接,用于 22 个小区的接入,以满足数据汇聚的需求。
⚫ 人员/非机动车通道识别系统:通过实体防护门、支持识读 IC 卡、人脸识别功能的智能控制系统,实现对人员/非机动车出入口的管控。通过对 IC 卡或人脸比对,对合法的进出人员联动开门放行,外来人员可通过门卫室人证比对设备完成相关信息登记后,可临时授权进入小区,采集的图像并行上传上级平台。
⚫ 车辆管理系统:采用视频识别进出场管理方式,通过前端抓拍摄像机采集识别获取车辆信息,利用车辆识别技术实现车牌号、车标、车型、车身颜色等相关数据比对,确保车辆的进出有据可查,加强出入口的高效和安全管理。
⚫ 视频监控系统:对小区的出入口、主干道路、地下车库等公共场所进行摄像机视频覆盖,管理人员可在监控中心实现视频实时监控、录像的存储、录像调阅检索、多画面监视、视频轮巡等功能。
(三)项目需求 1、项目简介
本项目针对新桥镇 22 个小区,提供一套完整的住宅小区智能安防系统服务。
22 个小区列表:
序号 | 社区名称 | 小区名称 | 小区地址 |
1 | 新桥镇 | 乔爱庄园 | xxxxxx 000 弄 |
2 | 乔爱别墅城 | xxxxxx 00 弄 | |
3 | 同润xx | xxxxxx 000 x | |
4 | 同润xx | xxxxxx 000 x | |
5 | 荣盛名x | xxxxxx 0000 x | |
0 | 阳光花园 | xxxxxx 000 x | |
0 | 龙祥家园 | 新桥镇明中路 699 弄 | |
8 | 云间水x | xxxxxx 000 x | |
9 | 雅阁花园 | xxxxxx 000 x | |
10 | 浅水湾花园 | xxxxxx 000 x | |
11 | 欣绿名苑 | xxxxxx 000 x | |
00 | 伊xx | xxxxxx 000 x | |
00 | xxx | xxxxxx 0000 弄 | |
14 | 雅仕居 | xxxxxx 00 x | |
00 | 百xxx | xxxxxx 000 x | |
16 | 同润家园 | xxxxxx 0 x | |
17 | 墅xx | xxxxxx 0000 x | |
18 | 绿洲x | xxxxxxx 0000 弄 | |
19 | 龙祥公寓 | xxxxxx 0000 x | |
00 | 雅仕轩 | xxxxxx 0000 x | |
00 | 雅仕阁 | xxxxxx 000 x | |
00 | 桃花源xx | xxxxxx 0000 x |
0、采购内容
本项目包括前端智能化服务、后期运维服务等内容。 3、主要服务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一、前端智能化服务 | |||
1.1 汇聚交换扩容 | |||
1 | 汇聚交换机 | 1 | 台 |
2 | 堆叠线缆 | 1 | x |
1.2 车辆管理 | |||
1 | 出入口车辆管理系统(一进一出双通道) | 7 | 套 |
2 | 摄像机(车牌识别控制装置) | 14 | 套 |
3 | 车辆管理工作站 | 7 | 台 |
4 | 系统管理工作站 | 5 | 台 |
5 | 前端安装敷设辅材及附属线缆 | 14 | 处 |
6 | 车辆管理设备基础 | 14 | 套 |
7 | 系统工作站线缆终接 | 5 | 处 |
1.3 人非管理 | |||
1 | 小区出入口智能人证门禁 | 40 | 套 |
2 | 人机通道管理设备 | 6 | 套 |
3 | 人员通道控制机(门禁控制器) | 6 | 套 |
4 | 认证比对访客机/采集设备 | 20 | 台 |
5 | 前端安装敷设辅材及附属线缆 | 40 | 处 |
6 | 人机通道管理设备基础 | 6 | 套 |
7 | 人行通道前后水平护栏 | 6 | 套 |
8 | 一体门识别禁立杆及基础 | 40 | 套 |
1.4 视频监控 | |||
1 | 智能监控 | 1049 | 台 |
2 | 手动变焦镜头 | 1049 | 个 |
3 | 14 寸金属护罩 | 1049 | 个 |
4 | 补光灯 | 1049 | 台 |
5 | 支架 | 1049 | 个 |
6 | 开关电源 | 302 | 个 |
7 | 网络电源防雷器 | 1049 | 个 |
8 | 存储数字录像设备 | 76 | 台 |
9 | 硬盘 | 608 | 块 |
10 | 24 全光口交换机 | 15 | 台 |
11 | 48 全光口交换机 | 7 | 台 |
12 | 8 口电口板 | 22 | 块 |
13 | 前端接入层交换机 | 302 | 台 |
14 | 光纤模块 | 317 | 对 |
15 | xxx跳纤 2M | 634 | x |
16 | 标准机柜 | 22 | 只 |
17 | 光纤配线架 | 22 | 套 |
18 | 室外防水电源线 | 224 | 箱 |
19 | 室外防水网线 | 340 | 箱 |
20 | 线缆保护管 | 136 | 卷 |
21 | 电源线 | 22 | 卷 |
22 | 室外铠装光缆 | 22 | 卷 |
23 | 监控立杆基础 | 834 | 处 |
24 | 道路挖掘 | 834 | 处 |
25 | 监控立杆 | 834 | 处 |
26 | 室外网络交换汇聚机箱 | 302 | 套 |
27 | 光纤终端盒 | 302 | 套 |
28 | 光纤热熔 | 4832 | 芯 |
29 | 室外网络交换汇聚机箱基础 | 302 | 处 |
30 | 24 电口交换机带 4 光口 | 8 | 台 |
31 | 网络水晶头 | 21 | 盒 |
32 | 光纤模块 | 8 | 对 |
33 | xxx跳纤 2M | 8 | 根 |
二、链路服务 | |||
1 | 链路服务 | 22 | 根 |
以上服务清单数量为预估,最终以能够满足实际需求为准。
(四)兼容性要求
本项目系统,需与现有智能安防系统以及雪亮工程平台实现对接。
(五)图纸要求
本次智能安防小区服务切实关系小区安全管理及居民生活,需提供: 1、各小区前端点位布置图(包括视频监控、道闸、门禁);
2、系统原理图;
3、网络拓扑图:拓扑图应包含街镇城运中心、居委、小区整体网络拓扑结构。
(六)培训要求
1) 对招标人技术人员和日常操作人员进行系统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培训,该培训将教会学员在日常和紧急情况下如何操作系统;
2) 培训工作开始前向招标人免费提供培训资料,能进行日常维护、排除一般故障;
3) 当系统升级或者改造时,应进行免费系统升级及改造专门培训,具体时间由招标人与服务提供方协调培训时间。
(七)售后要求
服务提供商应建立专门的运维服务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技术服务队伍,配备专业维护工程师。应在提交给采购人的相关文件中详细描述组织机构的构成、人员配备及其各层级的职责分工。
服务提供商应建立各项运维服务流程,按照流程要求提供高质量、响应快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描述相应的服务流程,应当包括技术支持内容,网络问题修复内容,设备修复更换内容,运维人员内容等。
服务提供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响应时间做出响应承诺(简单问题一般在 24 小时内,较大问题 48 小时,特殊情况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1、具体运维要求:
针对本项目,服务提供商制订全方位的售后服务体系:
(1)对易损、易耗品建立完善的用户档案,通过对产品的技术培训,可随时了解产品使用情况,以便及时准确解决系统故障。
(2)所提供的维护设备在安装期、试运行期及验收后的服务期内,及时解决设备在设计、工艺、材料等技术或质量而产生的故障。
2、服务队伍:
服务提供商需提供项目后续所需的维护工程师以及经验丰富的施工安装工程师组成的高水平的技术支持与售后维修服务队伍,随时向用户提供最新的有关先进技术。
3、服务层面:
(1)服务支持
服务提供商总部有专门维护服务部门,处理所有维修和技术支持服务。具有完备的技术力量,可以充分满足招标人的维修需要。专职人员承担,热线服务,限时反应。
服务提供商应设置维护服务热线电话,以便系统出现故障时在任何时候可以得到服务提供商的及时响应。并对用户所提出的技术问题及所要求解决的问
题提供具体的实质性的维护服务措施。
接到故障报修后,服务提供商应在 7×24 小时电话支持、现场响应、故障诊断及排除,最佳使用环境建议、备件提供等多种方式为用户提供全面服务。
(2)现场维护服务
服务提供商应在本项目指定专门的人员定期查询检测,在现场保驾护航。每月定期现场检测,现场签到,并检测记录。
(八)技术参数要求
序 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 位 | 数 量 |
1 | 汇聚交换机 | ≥24 个 100/1000SFP 光口,4 个 10G/1GBASE-XSFP+端口;交换容量: 336Gbps/3.36Tbps;包转发率: 108Mpps/126Mpps; | 台 | 1 |
2 | 堆叠线缆 | 万兆,3M;SFP+封装 | 根 | 1 |
3 | 出入口车辆管理系统 (一进一出双通道) | 1、含一进一出两套道闸主体,雷达,杆件断电抬杆功能,停电时,栏杆臂会自动抬起;长寿命无刷直流伺服变频电机,寿命≥500 万次以上; 2、弹簧寿命,80 万次以上; 3、支持外接雷达、线圈、红外防砸功能; 4、支持遥控远程控制,最大距离 50 米; 5、工作温度:-40℃~70℃; 6、工作电压:AC186~264V 7、防护等级:IP54; 8、栏杆机的杆子上标配防砸胶条,胶条采用高分子聚氨酯材料,当杆子下落过程中受阻力时会自动反弹杆子。 9、遥控控制开关闸,响应距离要求≤50 米;支持调试代码、故障码显示。 10、设备宜具有放行计数控制功能,设备记录接收放行指令的次数与通过车辆检测器感知车辆通过的次数,判定相等并在车辆检测信号 为无车时,设备自动运行到禁行状态。 | 套 | 7 |
4 | 摄像机(车牌识别控制装置) | 1、显示屏:LED 屏(4 行 4 字,支持红绿黄三色显示); 2、补光灯数量不小于 3 颗 3、传感器不低于 1/2.7 英寸 CMOS; 4、图像分辨率≥1920×1080(不包含 OSD 黑边); 5、视频压缩标准支持 H.265;H.264; 6、支持二维码显示 | 套 | 14 |
7、支持屏幕坏点检测 8、抓拍距离不小于 2.5~6m; 9、支持自动除雾; 10、供电方式:AC220V; 11、镜头类型:电动变焦;镜头焦距不小于 2.7mm~13.5mm 12、护罩内置 3 颗 LED 灯(暖光灯与红外灯可切换,暖光灯色温 3000K±10%),支持根据环境光亮度,自动控制 LED 灯亮灭及亮度调节。 13、支持水平不大于 65°、倾斜不大于 30°倾斜车牌识别。 14、支持对打印车牌、单独车牌照片和单独车 牌等虚假车牌进行过滤。 | ||||
5 | 车辆管理工作站 | ≥CPU:主频 2.7GHz;核数:8 核;内存:≥8GB;PC-2666V-UC0-11;速率 2666MT/s; 硬盘:≥256GB;独立显卡:显存≥256MB;显示分辨率:1920*1080;电源功率 180W;配国产操作系统。 显示器尺寸≥21.5 英寸 | 台 | 7 |
6 | 系统管理工作站 | ≥CPU:主频 2.7GHz;核数:8 核;内存:≥8GB;PC-2666V-UC0-11;速率 2666MT/s;硬盘:≥256GB;独立显卡:显存 ≥256MB;显示分辨率:≥1920*1080;电源功率 180W;配国产操作系统。 显示器尺寸≥21.5 英寸 | 台 | 5 |
7 | 前端安装敷设辅材及附 属线缆 | 前端安装敷设辅材及附属线缆,含线缆、管路、过线手孔等材料。 | 处 | 14 |
8 | 车辆管理设 备基础 | 监控设备基础含线缆、管路、辅材、过线手孔、 杆件(法兰杆)、基础等(处) | 套 | 14 |
9 | 系统工作站 线缆终接 | 工作站线缆终结含辅材、线槽等辅材 | 处 | 5 |
10 | 小区出入口智能人证门禁 | 1、应采用不低于 7 英寸 LCD 触摸显示屏,配置不低于 200 万像素双目摄像头; 2、应支持≥50000 张人脸白名单,本地卡存储容量≥50000 张,本地出入记录存储容量≥ 100000 条; 3、1:N 人脸比对时间应≤0.2S/人,1:1 人证比对时间应≤1S/人; 4、认证方式:应支持人证、人脸、刷卡、密码等认证方式,应支持上述任意一种、任意两组组合、任意三组组合的认证开门; 5、#应支持在 0.001lux 低照度无补光环境下正常实现人脸识别,人脸识别距离不低于 0.2~3m,识别高度范围不低于 0.9~2.2m, 人脸比对平均时间应≤0.2s,且应支持防假体攻击功能,对视频、电子照片、打印照片中的人脸应不能进行人脸识别。 6、应支持多种人脸注册方式:设备本地人脸注册;本地 U 盘导入人员信息; 远程中心下发人脸;通过 APP 采集人脸并注册下发; 7、 #设备应支持视频对讲功能,可跟平台或客户端、室内机、管理机、手机 APP 进行视频对讲;同时支持管理中心远程视频预览功能;支持接入 NVR 设备,实现视频监控录像 。 8、设备应支持授权人员刷人脸时可抓拍图片并实时上传平台,支持被不低于 4 个客户端软件同时实时监听,在线状态下实时上传比对记录; 9、设备应具备不低于以下输入接口:LAN*1、 RS485*1、wiegand * 1、USB*1、门磁*1、报警输入*2、防拆*1、开门按钮*1; 10、设备应具备不低于以下输出接口:电锁*1个,报警输出*1 个; 11、应适应室内外环境,支持不低于 IP65 防 护等级。 | 套 | 40 |
11 | 人机通道管理设备 | 1、通道宽度不低于 890mm—1400mm,尺寸可以现场调节; 2、具备灯箱广告功能,灯箱广告 LED 发光均匀; 3、工作电压不高于 24VDC,工作温度范围不低于-20℃~50℃ 4、具备关门力度,开门保持时间,广告门开、关门速度,减速角度、加速度等控制调节功能; 5、支持开合方向可控制,开合方式可遥控; 6、支持遇阻保护:设备采用雷达感应技术, 支持遇阻反弹和防夹保护功能。 | 套 | 6 |
12 | 人员通道控制机(门禁控制器) | 1、管控门数不低于 2 门; 2、主机应具有丰富的通讯接口、控制接口及拓展接口:不低于TCP/IP 接口1 个;上行RS485通讯接口 2 个;下行 RS485 通讯接口 2 个; wiegand 通讯接口 4 个;可接入最多读卡器数量 8 个,其中 4 个RS485 读卡器和 4 个wiegand读卡器;报警输入接口 4 个;事件输入接口 4 个;门磁输入接口 2 个;开门按钮接口 2 个; 电锁输出接口 2 个;报警输出接口 4 个; 3、设备存储容量应不低于 10 万张卡和 30 万记录存储; 4、应支持门禁高级功能,包括多门互锁、跨主机反潜回、多重卡认证等; 5、设备应具有消防联动功能,当检测到消防信号后,可以自动打开门锁;设备应具有应急响应功能,可应急开启和应急复位 6、设备应具防区报警功能,有 4 个入侵探测接口,能够联动报警输出;7、设备应具有手动或自动校时功能; 8、系统主要操作响应时间应小于 2S,电控锁响应时间应小于等于 1S,报警响应时间应小 于等于 1S。 | 套 | 6 |
13 | 认证比对访客机/采集设备 | 1、设备应采用≥4 核,2.0GHz 处理器,内存不低于 4GB,闪存不低于 16GB,采用 Android操作系统; 2、访客侧尺寸≥10 寸的显示屏,分辨率≥ 1280*800; 3、管理员侧采用尺寸≥10 寸的触摸屏,分辨率≥1280*800; 4、设备≥200 万双目宽动态摄像头,1 路为可见光摄像头,1 路为红外摄像头; 5、设备应具备不低于以下硬件接口:LAN/WIFI双网络、RJ45*1、RS485*1、RS232*1、USB Type A*3、IO 输入*1、门锁输出*1、内置扬声器*1、 SIM 卡槽*1、TF 卡槽*1、开关机键*1、HDMI*1; 6、设备应支持人证(身份证)比对功能,即将访客现场抓拍的人脸照片与身份证芯片内 人脸小图进行比对,验证是否为本人; 7、设备应具备扫码功能,支持通过底部摄像头扫码,扫码摄像头分辨率不低于 500W 像素; 8、设备应支持记录查询,可查看访客记录,支持按姓名、身份证号查询,并可通过 U 盘导出访客记录; 9、设备应能离线存储不低于 30 万条访客记 录,不低于 1 万张抓拍照片,不低于 10 万条 | 台 | 20 |
证件号黑名单; 10、设备应支持人脸在画面内持续动态跟踪、人脸识别,且在不高于 0.001lux 低照度无补光环境下能正常实现人脸识别,适应强光、逆光、暗光等条件的人脸识别;最大人脸识别距离应不小于 3 米,最小人脸识别距离应不大于 0.2 米;设备应具备防假体攻击功能,对视频、电子照片、打印照片应能防伪;人脸识别准确率应不低于 99.95%;人脸比对时间应不大于 120ms; 11、设备与平台软件结合应能实现访客预约、预约访客登记、非预约访客登记、访客发卡、变更访客权限、人脸采集及评分、访客签离、 访客记录查询与统计等功能。 | ||||
14 | 前端安装敷 设辅材及附属线缆 | 前端安装敷设辅材及附属线缆,含线缆、管路、过线手孔等材料。 | 处 | 40 |
15 | 人机通道管 理设备基础 | 人机通道全高闸基础,含修复等材料。 | 套 | 6 |
16 | 人行通道前 后水平护栏 | 全高闸通行两侧护栏,及基础材料等 | 套 | 6 |
17 | 一体门识别 禁立杆及基础 | 一体识别门禁设备立杆、基础材料等 | 套 | 40 |
18 | 小区内部智能监控 | 1、采用高性能≥200 万像素 1/2.8 英寸 CMOS图像传感器,低照度效果好,图像清晰度高 2、最大可输出≥200 万(1920×1080)@25fps 3、支持 H.265 编码,压缩比高,实现超低码流传输 4、支持走廊模式,宽动态,3D 降噪,强光抑制,背光补偿,数字水印,适用不同监控环境 5、支持 SmartH.265/H.264H 智能编码,ROI区域增强,SVC 自适应编码,适用不同带宽和存储环境 6、支持报警 2 进 1 出,音频 1 进 1 出,485, BNC,128GMicroSD 卡,内置 MIC 7、支持 AC24V/DC12V/POE 供电方式 8、#亮度信号信噪比≥45dB 9、#最大亮度鉴别等级不小于 11 级 10、#水平分辨力不低于 1000TVL(提供产品 | 台 | 104 9 |
19 | 手动变焦镜头 | 1、靶面尺寸≥1/2.7"英寸 2、镜头焦距为 2.7-12mm 3、镜头像素为≥400 x 4、光圈孔径为 F1.6 5、最小物距为 0.3m 6、支持红外功能、支持手动变焦功能支持手动聚焦功能; | 个 | 104 9 |
20 | 14 寸金属护罩 | 采用铝合金材质,不易生锈白色,采用侧开打开方式 | 个 | 104 9 |
21 | 补光灯 | 1、支持光敏控制方式,启动阈值 30Lux 2、照射距离可达≥15 x 3、色温 5500-6500K 4、≥12 颗 CREE 光源 5、适应温度-30~70℃; 湿度<90%的环境应用 6、支持 IP66 防护等级 7、额定功率 10W 8、支持 DC12V 供电 | 台 | 104 9 |
22 | 支架 | 采用铝合金材质白色 | 个 | 104 9 |
23 | 开关电源 | DC24V20A | 个 | 302 |
24 | 网络电源防 雷器 | 电源网络二合一防雷器;电源:DC12V/AC24V; 网络 1000M | 个 | 104 9 |
25 | 存储数字录像设备 | 1、可接驳支持 ONVIF、PSIA、RTSP 协议的第三方摄像机和主流品牌摄像机 2、视音频信号总带宽资源:≥320Mbps;其中主码流存储带宽:≥128Mbps; 3、支持 16 路报警输入、4 路报警输出 4、支持 3 个 USB 接口(2 个前置 USB2.0 接口、 1 个后置 USB3.0 接口) 5、支持 2 个千兆以太网口,支持 2 个不同段 IP 地址的 IPC 设备接入,支持将双网口设置同一个 IP 地址,实现数据链路冗余 6、支持流媒体转发功能:单台设备可提供不少于 16 路 8Mbps,≥1920*1080、25 帧/秒流媒体转发能力; 7、当视频信号丢失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响应时间≤5s。 8、采用自动分段记录格式时,相邻两段间最大记录间隔时间应≤0.4s 9、视音频信号的同步方式可有多种选择,单视音频信号的失步时间应≤1s。 10、数字录像主机应有显示主机工作状态的灯 | 台 | 76 |
光指示 11、支持按时间、按事件等多种方式进行录像的检索、回放、备份,支持图片本地回放与查询 12、支持标签自定义功能,设备支持对指定时间的录像进行标签并归档,便于后续査看 13、支持本机硬盘、网络等存储方式,支持硬盘、外接 USB 存储设备备份方式 14、支持预览图像与回放图像的电子放大 15、支持按事件查询、回放、备份录像文件,支持图片本地回放与查询; 16、支持标签定义、查询和录像回放 17、支持即时回放,在预览画面下回放指定通道的录像(5~60min 可设置) 18、支持 8 个 SATA 接口 19、支持盘组管理、录像定向存储 20、支持即时回放功能,在预览画面下回放指定通道的录像 | ||||
26 | 硬盘 | 硬盘容量≥4TB;硬盘接口 SATA;硬盘转速≥ 5400RPM;硬盘缓存≥256MB | 块 | 608 |
27 | 24 全光口交换机 | ≥24 个xxx口,4 个万兆 SFP+光口;交换容量:598Gbs;包转发率:216Mpps;工作温度:0℃~45℃;相对湿度:5%~90%(无凝露); 一个扩展槽; | 台 | 15 |
28 | 48 全光口交换机 | ≥48 个 100/1000Base-XSFP 光口,4 个万兆 SFP+光口;交换容量:598Gbs;包转发率: 252Mpps;工作温度:0℃~45℃;相对湿度: 5%~90%(无凝露);一个扩展槽; | 台 | 7 |
29 | 8 口电口板 | ≥8 端口千兆电接口插卡 | 块 | 22 |
30 | 前端接入层交换机 | 1、工业级交换机,端口数量≥2 个千兆百兆自适应 SFP 光接口,≥8 个百兆电口; 2、工作温度:-40℃~+85℃; 3、相对湿度:5%~90%(无凝露); 4、#为满足视频要求,设备抖动时延小于 1us | 台 | 302 |
31 | 光纤模块 | SFP 封装,工业级单纤,15km | 对 | 317 |
32 | xxx跳纤 2M | 单模单芯 SC-LC-2M | x | 634 |
33 | 标准机柜 | 600×600×2000mm | 只 | 22 |
34 | 光纤配线架 | 48 口光纤配线架 | 套 | 22 |
35 | 室外防水电 源线 | RVV2*2.0;200 米/卷 | 箱 | 224 |
36 | 室外防水网 线 | 五类室外防水网线 305 米/卷 | 箱 | 340 |
37 | 线缆保护管 | DN25PE 管 500 米一卷 | 卷 | 136 |
38 | 电源线 | YJV-3*1.5;200 米一卷 | 卷 | 22 |
39 | 室外铠装光 缆 | 4 芯室外铠装光缆 1000 米一卷 | 卷 | 22 |
40 | 监控立杆基 础 | 混凝土浇筑地笼、接地桩、基础开挖、混凝土 浇筑等 | 处 | 834 |
41 | 道路挖掘 | 混凝土路面开挖、修复、绿化恢复 | 处 | 834 |
42 | 监控立杆 | 3 米杆,含杆件、挑臂 | 处 | 834 |
43 | 室外网络交 换汇聚机箱 | 汇聚机箱 304 材质、表面喷塑处理、电源插座 及相关辅材 | 套 | 302 |
44 | 光纤终端盒 | 8 口 LC-LC 光缆终端盒 | 套 | 302 |
45 | 光纤热熔 | 光纤热熔 | 芯 | 483 2 |
46 | 室外网络交 换汇聚机箱基础 | 混凝土浇筑地笼、接地桩、基础开挖、混凝土浇筑等 | 处 | 302 |
47 | 24 电口交换机 | ≥24 个千兆电口,≥4 个万兆 SFP+光口;交换容量:≥598Gbs;包转发率:≥216Mpps;工作温度:0℃~45℃;相对湿度:5%~90% (无凝露);一个扩展槽; | 台 | 8 |
48 | 网络水晶头 | RJ45 超 5 类水晶头/100 个一盒 | 盒 | 21 |
49 | 光纤模块 | SFP 封装,工业级单纤,15km | 对 | 8 |
50 | xxx跳纤 2M | 单模单芯 SC-LC-2M | x | 8 |
51 | 链路服务 | 22 个小区链路租用(三年) | x | 22 |
三、商务要求:
类别 | 要求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 90 天 |
合同履约期限 |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
质保期 | 三年。 |
付款方式 | 项目超过 400 万以上(含 400 万):签订合同支付预付款 30%,竣工验收合格及审价结束后支付审定价 60%,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一年后支付至审定结算金额的 80%,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二年后支付至审定结算金额的 90%,质保期满后支付至审定结算金额的 100%。 |
转让与分包 | (1)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 (2)本项目不得分包。 |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及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编制网上投标文件,其中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不限于下列):
商务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
(4)《资格性响应表》
(5)《符合性要求响应表》
(6)《商务要求响应表》
(7)《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被授权代表人近 3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关系证明或退休返聘合同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文件)
(9)《投标人近三年以来类似项目一览表》:
包括类似项目的有效合同复印件、用户评价等,其中合同复印件指包含合同金额的合同首页和有合同双方盖章的尾页,否则不算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评审时不予考虑。
(10)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
(1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符合要求。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截止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3)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14)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中标人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15)“信用中国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页面网页截图,“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页面网页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网页截图。
2.技术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供应商应详细描述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实施方案;
(2)响应货物技术偏离表 ;
(3))项目组人员组成(其中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团队人数、项目团队情况) ;
(4)项目售后服务及保障措施;
(5)业绩;
(6)培训方案;
(7)综合实力自述;
(8)其他必要的说明;
例如: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等;
(9)按照《招标需求》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以及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以上各类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格式自拟除外)。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程序
一、 资格审查
招标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资格性响应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少于 3 家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二、投标无效情形
1、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性响应表》以及《符合性要求响应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除上述以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投标人须知》所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外,投标文件有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作为评标时的考虑因素,而不导致投标无效。
二、评标方法与程序
(一)评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为 100 分。
(二)评标委员会
1、本项目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有关规定由招标人代表及从政府采购网随机抽取具有技术、经济等方面专长的专家组成。
2、中标候选人推荐办法: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对每个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按照每个投标人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最终得分相同,则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如果报价仍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表决。
3、评委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文件编制情况等,按照《投标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评分。
(三)评标程序
本项目评标工作程序如下:
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符合性要求。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内容,也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在评标中更加有利。
3、比较与评分。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对每个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评标委员会按照每个投标人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其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则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如果报价仍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表决。
(四)评分细则
本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投标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1)价格评分:报价分=价格分值×(评标基准价/评审价)
(2)评标基准价:是经初审合格(技术、商务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缺、漏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3)评审价:无缺漏项的报价,投标报价即评审价;对于有缺漏项的报价,其投标报价也即评审价,缺漏项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投标报价中。
(4)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的投标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文件其他评分因素及分值设置等详见《评分细则》。
评分细则(100 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报价得分 | 15 分 | 报价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15%×100。 |
2 | 技术方案 | 24 分 |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的投标技术方案的先进性、合理性、成熟性、实用性、开放性、可扩展性(0-3 分)。 2、根据提供的前端点位布置图详细程度(0-3 分) 3、根据提供系统原理图和总体网络架构图,根据图纸情况进行综合评审(0-3 分)。 4、系统建设目标清晰,能全面覆盖项目总体需求(0-3 分)。 5、系统功能设计完整,充分满足系统建设需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0-3 分)。 6、方案科学合理、安全严密、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具有独到的优势(0-4 分)。 7、提供接入雪亮镇级平台系统的对接方案科学性及合理性(0-3分) 8、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获得运营商的授权文件(线路 或者链路),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2 分)。 |
3 | 实施方案 | 12 分 | 1、对实施工艺、部署、技术措施是否具有可行性、可靠性及科学性(0-3 分)。 2、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进行评审(0-3 分)。 3、根据质量、安全、xx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创优计划进行评审(0-3 分)。 |
4、根据资源配备计划(劳动力、主要机械设备、主要原材料)是否符合招标需求进行评审(0-3 分)。 | |||
4 | 服务团队 | 9 分 | 1、项目经理(需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 的,得 3 分,没有不得分。 2、技术负责人(需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中级工程师证 书的,得 3 分,没有不得分。 3、本项目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以外的其他核心技术及管理人员:人员安排合理全面、数量充足,项目组人员全面参与过类似相关工作日经验丰富程度。用于本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构成情况 (年龄、执业资格、职称、工作经历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审(0-3 分)。 |
5 | 培训方案 | 3 分 | 提供完善的、与项目内容切实有关的培训方案(0-3 分)。 |
6 | 售后服务 | 6 分 | 1、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响应机制、保修期、售后服务体系、响应时间(0-3 分) 2、承诺内容、区域内是否有售后服务网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高于等情况做综合评分(0-3 分)。(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等证明材料。) |
7 | 技术参数、规格及质量性能 | 9 分 | 1、根据各主要设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能够确保实现预期使用功能;(0-3 分) 2、设备的配置是否齐全,有无漏项或缺陷;(0-3 分) 3、设备的材质性能、参数等的优劣程度;(0-3 分) |
8 | 技术参数响应度 | 6 分 | 投标人须对清单中技术要求中的技术参数作技术偏离表,有负 偏离的每项扣 0.2 分,直至扣完为止。带#项技术参数负偏离的,每项 扣 0.5 分,直至扣完为止,(带“#”项技术参数未提供检测报告的视为负偏离)。 |
9 | 产品授权及检测报告 | 6 分 | 1、提供主要投标产品有效检测报告的得 2 分。 2、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的得 2 分。 3、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的得 2 分。 |
10 | 项目经验 | 7 分 | 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7 分 。 (需提交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具体时间以 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未注明日期或者不清楚则不予计取,未提供不得分)。 |
11 | 综合实力 | 3 分 | 根据企业信用评价、相关信誉、组织架构、企业文化、运营情况等综合评审。(0-3 分) |
三、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招标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第六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一、商务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1、投标函格式
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公告, (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规定向贵方提交投标文件 1 份。
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总价为 (大写)元人民币。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日。
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如果我方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
8.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并对因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投标内容缺漏、不一致或投标失败的,承担全部责任。
9. 我方同意开标内容以电子采购平台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我方授权代表将及时使用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中与我方有关的内容进行签名确认,授权代表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我方对开标记录内容无异议。
10.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地址:
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新桥镇 2023 年度第一批房产小区智能安防建设项目包 1
合同履约期限 | 保证金缴纳方 式 | 质保期 | 备注 | 最终报价( 总 价、元) |
填写说明:
(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位数。
(2)投标人应按照《项目招标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报价分类明细表格式(格式可自拟)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分类名称 | 明细 | 说明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报价合计 |
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2)投标人应按照《项目概况及项目招标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3)投标人应根据分类报价费用情况编制明细费用表并随本表一起提供。
(4)分项目明细报价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相等。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资格性响应表
项目内容 |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 投标检查项( 响应内容说明 (是/否)) | 详细内容所对应电子投标文件名称与 页次 | 备注 |
法定基本条件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以下资格条件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及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等;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人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被授权代表人近 3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关系证明或退休返聘合同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文件)。 (2)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查询的信用记录页面截图 (页面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中,联合体协议按 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提交,明确联合体 |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以上条款投标人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按投标软件设置,在相应位置进行标记匹配。) | ||||
政策要求 |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 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 |||
联合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其他 | 1、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 (2)供应商名称与投标报名时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或无效的; (3)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注:以上条款无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标记,供应商可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任意位置标记匹配,招标代理机构将如实记载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 确认。)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符合性要求响应表
项目内容 |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 投标检查 项 ( 投标内容说明(是/ 否)) | 详 细 内容 所 对应 电 子投 标 文件 名 称 与页次 | 备注 |
符合性审查 无效标条款 | 投标人不存在:(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 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 |||
投标人不存在:(2)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 ||||
投标人不存在:(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格式签字或盖章的,或签字盖章不齐全的; | ||||
投标人不存在:(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 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
投标人不存在:(5)经评标委员会审定,明显不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 | ||||
投标人不存在:(6)经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投标人不能在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 ||||
投标人不存在:(7)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 补正的; | ||||
投标人不存在:(8)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 贿等违法行为; | ||||
投标人不存在:(9)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加条件的; | ||||
投标人不存在:(10)投标人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及 招标文件中标有“★”条款要求的; | ||||
投标人不存在:(11)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 中规定的其他符合性要求。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商务响应表格式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投标有效期 | |||
合同履约期限 | |||
质保期 | |||
付款方式 | |||
转让与分包 | |||
…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响应项目 | 主要内容概述 | 详细内容所在投 标文件页次 | 备注 |
…… |
说明:上述具体内容要求可以参照本项目评标方法与程序及评分细则。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职务)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公司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贵公司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除我方书面撤销授权外,本授权书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直至我方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人像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人像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国徽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国徽面)
投标人(公章):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9、投标人类似业绩项目一览表
序号 | 年份 | 项目名称 | 服务类型 | 服务人数 | 合 同 金 额 (万元) | 管理年限 |
… |
说明: 附:类似项目的有效合同复印件、用户评价等,其中合同复印件指包含合同金额的合同首页和有合同双方盖章的尾页。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格式
(一)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
2、地址:
3:邮编:
4、电话/传真:
5、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6、行业类型:
(二)基本经济指标(到上年度 12 月 31 日止): 1、实收资本:
2、资产总额:
3、负债总额:
4、营业收入:
5、净利润:
6、上交税收:
7、从业人数:
(三)其他情况:
1、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
2、企业资质证书情况: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招标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以证实。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1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安置残疾人 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比例 %,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
说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如投标人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声 明
本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二、技术投标文件有关表格格式
1、投标人与服务相关的资质等证书汇总表
序号 | 资质等证书名称 | 数量 | 详细内容所在 投标文件页次 | 备注 |
…… |
2、主要管理制度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管理制度名称 | 执行起始时间 | 备注 |
…… |
说明:列出目录即可,主要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可在技术投标文件相应部分另行提供。
3、人员来源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岗位名称 | 数量 | 人员来源 |
…… |
说明:“人员来源”是指:本企业在职职工等。
4、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设备使用年限 | 已使用时间 | 设备来源 | ||
本单位 所有 | 租赁 | 其他 | ||||||
… … |
5、本项目日常消耗材料明细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 号 | 材料名称 | 品牌 | 供 应 厂 家 | 单价/单位 | 月消耗量 | 小计 | 备注 |
… … |
6、项目经理情况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姓名 | 出生年 月 | 文 化 程 度 | 毕 业 时 间 | ||||
毕业院校和专业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联 系 方式 | |||||
职业资 格 | 技 术 职 称 | 聘 任 时 间 | |||||
主要工作经历: 主要工作业绩: 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 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主要管理、技术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汇总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 目 组成 员 姓 名 | 年龄 | 在 项 目组 中 的 岗位 | 学 历 和毕 业 时 间 | 职 称 及职 业 资 格 | 进 入 本单 位 时 间 | 相关工作经历 | 联 系 方式 |
……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8、响应货物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序号 | 采购文件技术 规格要求 | 响应货物实际技 术规格 | 是否有偏 差 | 偏差说 明 | 技术支持资料说 明:名称与页次 |
说明:(1)投标人必须按技术需求表的序号填写本表,如投标产品实际技术规格与技术需求无偏差,在“是否有偏差”一列填写“无”。
(2)投标产品的规格、技术参数和性能与采购文件的要求如不完全一致,在“是否有偏差”一列填写“有”,还需填写偏差说明,并注明是“正偏离”还是“负偏离”。
包 1 合同模板:
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中心-合同名称]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 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2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服务期限
本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2.4 质保期:三年。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 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 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保密
6.1 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项目超过 400 万以上(含 400 万):签订合同支付预付款 30%,竣工验收合 格及审价结束后支付审定价 60%,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一年后支付至审定结算金额的 80%,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二年后支付至审定结算金额的 90%,质保期满后支付至审定结算金额的 100%。
[合同中心-支付方式名称]
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8.2 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8.3 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 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 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 6 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 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 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应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
9.3 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4 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 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6 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9.7 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 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9.9 乙方应按《劳动法》用工,并根据实际合理配置相关人员、设备,自行解决员工的住宿。
9.10 涉及调整作息时间,所涉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置。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 除合同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无。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15.3 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0. 合同附件
20. 1 本合同附件包括: 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补充合同、相 关附件。
20. 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 3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22.1 补充条款[合同中心-补充条款列表]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