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概無股東於貸款交易中擁有任何重大權益,因此,倘本公司召開股東大會以批准貸款交易,概無股東須放棄投票。本公司已取得控股 股東 Wealth Builder Holdings Limited(於截至本公告日期持有在本公司股東大會上有投票權之 1,016,873,428 股股份,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 56.33%)就貸款交易之書面批准,而根據上市規則第 14.44 條,該書面批准獲接受代替召開股東大會。因此,本公司將不會就批准貸款交易召開股東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