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相 关 方 安 全 协 议
甲方: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轻客分公司
乙方:
乙方在甲方厂区(含园区)开展 项目,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政策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管理职责与权利,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安全管理职责与权利:
(一)甲方职责与权利
1.甲方根据协作需求,负责为乙方提供作业场地及必要的风、水、电、气等能源。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的法规、标准和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权对乙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向乙方询问有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调阅有关安全资料,并落实为书面记录。
3.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隐患、违章、冒险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和排除风险。乙方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不进行整改的或管理混乱不服从甲方监督和协调的情况,甲方有权停止其作业,并给予警告和经济考核,直至终止本合同及具体业务合同。
4.甲方对乙方不得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因甲方人员人为原因造成乙方人员发生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予以协助并赔偿乙方的合理损失。
5.甲方对乙方在甲方发生安全事故时,将尽量协助救护、保护事故现场,并有权开展或参加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由xxxx全部责任。
6.当物资供应类的物品中含有危险化学品以及其他对甲方职业安全健康有影响的产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产品的中文版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产品标准、使用说明书、化学性能参数表等文件。
7.对于提供生活物质、食品的乙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在甲方服务时,乙方要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及意外保险缴纳证明。
9、甲方指定专人(联系人、安全员:xx;联系方式:13969593966)负责乙方业务和安全管理,乙方出现各类问题都应及时与甲方联系人、安全员联系。
(二)乙方职责与权利
1.乙方进入甲方生产现场的车辆、人员必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xxx在进入现场前充分了解并知悉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2.乙方在甲方现场作业应指定安全负责人,佩戴安全管理标识负责本方的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如实记录存档”。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前,将该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资料送至甲方审核、备案,当负责人发生变动时,xxx在变动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将变动后的人员姓名及相关资料送至甲方备案。
3.在甲方厂区内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必须保证车辆的安全性能良好,并挂有公安部门或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的有效牌照并按时审验,特种车辆设有环保码。牌照须按规定位置安装,并保持牢固、清晰、不得损坏,货物必须按规定装载和捆绑固定牢固,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4.乙方应当保证在其派往甲方厂区的人员进入生产区域作业前,将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告知作业人员,熟知相关安全制度、作业过程存在的风险及预防控制措施并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及保存相关记录备查。乙方进入甲方现场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熟知相关安全制度、作业过程存在的风险及预防控制措施严禁无证作业。
5.乙方进入甲方厂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必须遵守靠右行驶的原则,并遵守相关禁行规定,禁止逆向行驶,禁止行车过程中使用手机。车辆停放时驾驶员不得长时间离开车辆,确需离开应将车辆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并在停车线内停放,启动钥匙随身携带。
6.各类机动车辆在甲方厂区主干道行驶速度不超过30公里/小时,其他道路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结冰、积雪、积水的道路和恶劣天气能见度在30m以内时不超过10公里/小时,恶劣天气能见度在5m以内或能见度在10m以内、道路最大纵坡在6%以上时,应停止行驶;车间内行驶速度不超过5公里/小时;进出车间大门行驶速度不超过3公里/小时。
7.除叉车、装载机、厂内物流农用车、托头、电瓶板车等生产现场所需车辆,其余各类车辆原则上禁止进入厂房内部;确因生产需要车辆进入生产车间现场的,需报甲方需进入加工部的安全管理人员批准,并指定专人指挥、负责车辆的安全。
8.因乙方人员不遵守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乙方应负责处理相关事宜,并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甲方予以协助。
9.乙方负责处理其工作人员在甲方现场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责任,甲方予以积极配合。
10.乙方人员在甲方现场造成甲方工作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甲方产品、设备等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及责任。
11.乙方人员及车辆在甲方厂区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交通等事故的,在安监部门、公安、司法机关未结案时,所有费用均由乙方先行全额垫付。待安监部门、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完毕后,由国家机关认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相关责任人赔偿前,由乙方负责先行全额垫付。
12.乙方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对其所属员工组织进行岗前、岗中、离岗职业健康查体,妥善保存查体报告,杜绝职业禁忌证、职业病人员进入甲方厂区从事相关工作,对进入甲方厂区工作的人员,按照接害因素配备相应的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出现的职业病、禁忌证人员,由乙方全权负责。
13.乙方所使用的机械设施、各类机器等设备,必须是经过检测且合格可靠的,各类设备设施的合格证、检测证和安全防护装置等必须齐全、完好。严禁使用不安全的设备设施进行作业。
14.乙方负责按照相关要求为作业现场配备所需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负责为乙方作业人员配备合格、可靠的安全防护用品(特殊劳动防护用品需提供采购单位相应资质)。
15.乙方作业完成后,负责清理现场并恢复作业前的正常环境。对于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料、废渣、建筑垃圾等(不包含危险废物),由乙方负责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合法处理,因乙方违规处置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6、乙方承诺,不将承租的项目部分或全部转包给其他单位,因违规转包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7、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18、乙方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不在所属住宅房屋、厂房、仓库或车辆内违规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19、乙方应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在作业范围内消防灭火器材的配备及日常的维护由乙方负责,应确保消防器材及设施完好有效。
20、乙方作业区域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能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组织人员抢救并保护现场,并立即向甲方报告。
21、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乙方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报告。乙方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如实地向甲方单位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22、xxxx指定专人(联系人、安全员: ;联系方式: )负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负责与甲方进行安全管理工作的对接,配合甲方统一协调管理。
二、其他相关手续办理
乙方进入甲方厂区进行施工,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应遵守以下约定:
1.进厂手续:甲方与乙方的施工合同签订后,乙方单位持相关的资质材料,按照甲方管理制度办理施工手续后 ,方可进行作业。
2.施工需进行临时用电、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时,作业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办理完成全部审批手续方能开展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当设置好安全警示,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严格做好监护和应急救援工作。
3.入厂安全教育:乙方进入甲方厂区前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教育培训的相关资料,到甲方办理《施工许可证》。
4.乙方要保持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xx施工;当日的废物、边角料当日清除;施工所用的材料、物品应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如因工程需要必须占用车间通道,须经项目施工组织部门与车间及有关科室协调同意,由施工单位做好标示护栏,加以警示。
三、违约责任
因乙方人员或车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甲方有关管理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之损失。
四、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五、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协议作为执行甲乙双方采购协议或其他合作协议的附件,此协议在双方合作期间有效;本协议生效前甲乙双方未签署《相关方安全协议》但实际已存在供应采购等业务合作关系并进入甲方厂区/园区的,甲乙双方同意有关业务合作适用本协议的所有条款约定。
2.本协议附件与主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就未尽事宜达成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时,已向乙方告知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乙方已充分了解并知悉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及内容,并承诺严格遵守。
4.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乙方如有不签订本协议和未执行协议擅自在甲方厂区内施工的情况,乙方均属违章作业。
5.本合同的各签约方选择使用电子签约的,已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其代理人在电子签约平台进行了实名注册,并通过CA证书进行签约。电子签约的任一方均已知晓且同意通过代理人密码登录账户后的所有操作视为该方的行为,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电子签约方的代理人包括在平台完成认证并具有相应盖章、签字权限的管理员、盖章人或签名人。电子签约方在相关电子合同通过CA证书进行电子签章的,视为该方有效签署合同。如各方签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签章的时间为准。本合同所有的手写涂改部分无效(个人手写签名除外)。
若一方不使用电子签约,此情形下各方认可并同意电子签章与在纸质合同上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方在合同上使用电子签章,另一方将已完成电子签章的合同打印为纸质合同后,再于合同签署处加盖实物印章、手写签名视为双方已签署完毕。
6.本协议应与具体项目合同同时签订。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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