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441781MF76166548
合
附件2
同编号:
房屋(公寓、商品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阳春市合水镇平西经济联合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441781MF76166548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xxx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东省阳春市合水镇平西村委会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公司 □其他: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公司 □其他: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概况
(一)甲方将位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建筑总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房屋具体现状: 。甲方已将出租的房屋情况充分披露告知乙方,乙方对甲方出租的房屋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同意承租,仅用于 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本合同下的房屋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免租期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内只免收应缴租金,一切非租金的经营费用如水电费等由乙方按规定交纳。
(三)计租期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一)合同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 5 天内,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 5000 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租赁期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并依约定将房屋完好交还给甲方后 30 天内,甲方将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中途自行退租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视作违约处理,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且收回乙方租赁上述房屋的使用权;如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或者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应向乙方双倍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二)租金标准(选择一种)
租金方式采用第 1种方式计算:
1.多期有递增方式
租金单价为: 元∕平方米/ ,租赁面积为建筑总面积。乙方每月/每季度/每年应交纳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不含税费。
租金自第5年起开始递增,每1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为上期缴纳租金的 %或 元。
2.多期无递增方式
租金单价为: 元∕平方米/ ,租赁面积为建筑总面积。乙方 每月/每季度/每年应缴纳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不含税费。
3.一次性付清方式
租金单价为: 元∕平方米,租赁面积为建筑总面积,租赁年限 年。乙方一次性应缴纳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不含税费。
(三)租金支付方式(选择一种)
租金支付方式采用第 种方式:
1.分期付款方式
租金按 收取,每期开始 天内支付当期租金。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且甲方确认收到乙方租金的十日内,由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2.一次性付清方式
租金按一次性收取,合同签订 天内支付。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且甲方确认收到乙方租金的十日内,由甲方开具有效的收款凭证。
乙方必须以 (银行转账或二维码付款)方式支付租金,存入甲方指定账户。
甲方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阳春市合水镇平西经济联合社
银行账号:445552004005079
开户行: 阳春市合水镇农业银行 合水支行
(四)在租赁期内,必须按规定期限缴交租金,凡拖欠租金的,乙方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照所欠租金 5 ‰计算。如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达到 15 天,则视作乙方违约,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承租物,乙方仍需向甲方缴交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
(五)租赁期内产生的水费、电费、垃圾费由乙方承担。由乙方向所属物业自行缴纳。
第四条 房屋移交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二)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时,乙方对房屋状况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协商解决。房屋交付后,乙方应当场签具《房屋移交证明书》给甲方。乙方如不签具《房屋移交证明书》或无故不接受移交,经甲方书面通知移交后,视为甲方已履行房屋移交义务。
(三)乙方确认事前和移交时已对房屋现状充分了解,确认双方为按房屋现状租赁。
(四)如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给乙方,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后 天内将房屋完好归还甲方。如xxx退房屋的,自延迟之日起加倍计收租金,甲方并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直接收回房屋。
第五条 房屋用途
(一)出租的房屋仅作 用途,居住人数为 人(成年人)以内。房屋不得作商业用途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并追收所欠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 房屋转租、转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房屋。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将房屋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房屋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协议中约定,若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协议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房屋。承租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 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税费缴交
乙方在租用期内,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和依法缴纳税费,乙方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
第八条 房屋续租
本协议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乙方愿意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最后 月之前正式书面答复乙方。乙方在租赁期最后 月之前不通知甲方的,视为放弃续约。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租赁的,则应在合同期满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九条 房屋土地征收、征用
本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需征收、征用乙方租赁房屋的土地,本合同终止,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室内装修、设备搬迁等费用补偿。征地补偿款、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属甲方所有,其他补偿费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本次出租物的出租相关行为已履行了内部民主决策程序,遵守产权交易等有关规定,甲方有权对该出租物进行出租。
2.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当年的租金及其它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如水费、电费、垃圾费等);
3.甲方有权督促乙方遵守法律法规、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4.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免租期内的租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入住前必须检查配套设施是否完好,如发现有问题的,必须立即通知甲方派人维修。否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必须持有效的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暂住证、营业执照等)入住;
3.乙方不得容留违法犯罪的人员居住,不得从事聚众赌博、斗殴等违法行为,不得用于违法经营活动。
4.乙方对承租物及原有设施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的责任,如有损坏的,由乙方负责更换和维修;
5.乙方应当遵守物业管理有关规定,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6.乙方如需装修及安装其他电器设备,要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施工,但施工不得损害房屋结构;合同期满,除由乙方安装的电器设备外,一切装修及入墙设施不得拆除;退租前,将损坏的地方维修好并搞好清洁卫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向乙方追收一切维修和清洁费用;
7.租赁合同期满后,属于乙方的家电设备由乙方自行拆除,并在合同期满后 ( )天内自行清理好场地杂物,逾期未拆除清理的视乙方自行放弃,甲方有权进行处置,并且处置所产生的费用在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一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甲方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二)租用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并收回承租物:
1.未按时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承租房屋结构;
4.损坏承租房屋,造成严重损害,影响二次租赁,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6.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7.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8.拖欠租金 个月以上(含本数)。
(三)在租赁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四)甲方逾期 月未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退还两倍合同履约保证金。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镇(街)相关管理部门调解; 协商、调解不成引起诉讼的,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广东省阳春市合水镇平西经济联合社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受托人/签约代表): (签字)
乙方: (xx)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受托人/签约代表): (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名下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现甲方将座落于xxxxxxxxxxxxxxxxxxx000x的房屋,面积:75平方米租给乙方,甲方应保证该房产真实合法有效并本人有权利出租该房屋。
二、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 整(¥: 元),支付方式由乙方转到甲方指定账户,每月 前交付下月租金。
押金人民币(¥: 元),签定合同当天支付当月租金和押金(1个月租金),同时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三、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费、物管费、卫生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租赁期间,如甲乙方任何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违约方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押金数,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例如:政府禁止令、征收、征用或自然灾害等问题,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五、甲方的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延迟期间内甲方应按20元/天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六、乙方的责任:
1、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20元/天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30天以上,甲方可以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并追究违约责任。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金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房屋,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属于乙方的全部物件。搬迁后5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七、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或者出现其他合同未尽事宜,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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