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上海财经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甲方: 乙方:上海财经大学 丙方:
(下称丙方)参加 2017 年上海财经大学(下称乙方)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经过初试和复试,成绩符合乙方的录取标准,经 (下称甲方)同意,被乙方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人事关系不转入乙方。根据乙方招收、培养和管理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丙方以定向就业的就业方式到乙方攻读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工商管理(全球)方向的硕士学位,学制为 2.5 年,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培养,于 2017 年 9 月入学。
二、丙方在学期间,人事、工资、福利、户口、医疗、党团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甲方,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丙方毕业时,乙方不负责就业安排。
三、丙方学费总计为人民币 238,000 元(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元整),由
在入学报到前如数付给乙方;也可分三次付清,第一次入学报到前将学费人民币 95,200 元(人
民币玖万伍仟贰佰元整)付给乙方,次年 8 月底前将学费人民币 95,200 元(人民币玖万伍仟贰
佰元整)付给乙方,第三年 8 月底前将学费人民币 47,600 元(人民币肆万柒仟xxx整)付给乙方;按时付清当年学费后,丙xx可注册入学。
四、丙方在学习期间必须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违纪受纪律处分,由乙方做出决定后通知甲方。丙方如休学、辍学、退学等,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离校。
五、甲方无论何种原因违约,乙方不负责丙方就业改派,并将其学籍档案等材料转至丙方档案所在单位。
六、甲、乙、丙三方同意上述条款,并信守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书未尽事宜,甲方和丙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在丙方取得学籍后生效。
甲 | 方 | 乙 | 方 | 丙 方 | |
单位名称: | 培养单位:xxxxxx | x x: | |||
xxxx: xxxx: | xxxx:xxxxxx xxxx:000000 | 777 号 | 学 院: 联系地址: | ||
联系部门: | 联系人: xx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联系电话: | |||
联系电话: | 负责人: | ||||
负责人: | |||||
(公章) 2017 年 月 日 | (公章) 2017 年 月 日 | (签字) 2017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