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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430325 证券简称:精英智通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协议签署情况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与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利用各自资源优势,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的合作。
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协议的签订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无需经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创建于 2000 年。作为中信系统 IT 产业的主力军,承担了中信国安集团公司系统在信息产业领域的技术研究创新和软件开发以及相关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尤其在智能交通、数字化城市、智能化建筑等行业具有突出的优势。
合作方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双方基于平等、长期稳定合作、共同发展、重点支持、依次推进、诚实守信、市场化等原则,拟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及管理经验,在智慧城市、智能交通、智能停车等领域进行项目建设、市场运营和金融资本等合作。
四、协议对公司影响
本次公司与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对公司在智能交通、智慧停车等领域的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具有重要意义,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深刻的影响。
本协议的履行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具体业务的费用支付,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协议履行风险提示
本协议属于合作双方在智能停车等领域进行合作的战略性、意向性约定,关于本次合作的具体项目的推进,还需根据合作双方的进一步合作情况具体商定,并另行签订具体的业务协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