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Air France-KLM 签署《市场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2017-048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与 Air France-KLM 签署《市场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与 Air France-KLM(法荷航集团以下简称“AFK”)签署了《市场合作协议》,在双方已有良好业务合作关系基础上进一步升级了全面商务合作伙伴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东航集团”)下属全资海外子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与 AFK 签署了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对 AFK进行股权投资,计划认购其本次定向增发完成后总股本 10%的新发行股份,总投资额大约为 3.75 亿欧元。同日,本公司战略股东 Delta Air Lines Inc.(达美航空以下简称“Delta”)也与 AFK 签署了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计划认购其本次定向增发完成后总股本 10%的新发行股份。本次对 AFK 的股份认购交易实施尚取决于《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若干先决条件,因此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市场合作协议》对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AFK 总部位于法国巴黎,是欧洲远程航线业务的领导者,在全球拥有强大的航空网络,在欧洲前五大枢纽中的巴黎和阿姆斯特丹枢纽拥有主导地位,在欧洲、非洲及南美拥有强大的市场地位。2017 年,AFK 的航线网络覆盖了 118 个国家的 328 个目的地。2016 年,AFK 的 534 架飞机共运输了 9,340 万旅客。
AFK 作为天合联盟成员,凭借天合联盟网络,为旅客提供通达 177 个国家和地区的 1,060 个航线目的地,天合联盟网络每日航班达 17,000 个架次。
本公司确认,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AFK 及其各最终权益拥有人为独立第
三方,均不是公司的关联方。
二、《市场合作协议》要内容
(一)《市场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双方将合力打造中欧干线市场,通过中欧门户携手拓展以远网络并优化衔接机会,在缩短最短中转时间、分享和改善机场服务资源及设施、统一旅客服务标准和流程、实现联程值机、建立无缝隙旅客和行李流程等方面提升客户体验,为中欧间旅客提供更便捷、更顺畅、更多样化的出行选择;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共享优质非航资源并进一步升级常旅客合作计划;双方将瞄准世界航空业互联网化的前沿趋势,合作提升 IT 与业务的融合性,寻求资源协同,并探讨未来在包括维修服务和其他业务领域的深度合作机会。
(二)本次《市场合作协议》的有效期
《市场合作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初始有效期为 15 年。
三、本次合作的意义
公司与 AFK 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是落实中国民航局鼓励中国航企加快“飞出去”步伐,发展成为具有广泛网络及强大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航空公司的一项新举措,也与国家“一带一路”的倡议契合。同时,鉴于 AFK 在国际航空运输领域的重要影响力以及双方在业务领域的广泛合作空间,公司认为与其进行战略合作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东航集团及重要股东之一的 Delta 战略入股 AFK,本公司、AFK 和 Delta 将形成更为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三家公司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构建覆盖全球的航空网络,将为全球旅客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旅行服务,有利于提升本公司在全球航空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二)通过与 AFK 建立更加稳固的全面商务合作关系,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中欧航线的竞争力,双方能够在中欧市场形成更好的协同效应。
(三)通过加强与 AFK 的全面商务合作,本公司可以进一步延伸和拓展航线网络,开发非洲、拉美及加勒比等本公司航线网络尚未覆盖的市场,完善本公司的全球航线网络布局。
(四)AFK 在高端旅客资源及服务、远程航线经营等方面具有行业领先优势。
通过加强与 AFK 的全面商务合作,有助于提升本公司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