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重汽(济南)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压铸模具型腔复制项目
招
标
书
时间: 2021年6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
第三章 技术协议书
第四章 合同模板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重汽(济南)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压铸模具型腔复制。
招标形式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议程安排
1.公告时间:以招标公告书为准。
2.答疑时间:截止至2021年6月29日下午17点前。
答疑方式:书面或电话答疑。技术答疑联系人:xxx 18654570899
3.开标时间: 2021年6月30日上午9点开标,时间一天。(暂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4.投标地点:重汽(济南)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精铸加工部三楼会议室(暂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报名及投标招标事宜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五、报名方式
1.时间:2021年6月20日至2021年6月29日下午15:00点前。
2.方式:招标人首先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对于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本项目招标书电子版,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所提供的邮箱,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能否通过电子邮箱正确或及时接收相关邮件负责,招标人邮件发出即视为送达。
六、投标须知
1.合格投标人:
⑴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⑵公司成立三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需求;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⑶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上述信息已被移除。
⑸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⑹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⑺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招标人处《黑名单》(《黑名单》指投标人与招标人在以往或正在进行的合作中,存在招标人认为的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等的失信行为)的。
*⑻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投标文件副本中可用复印件)及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⑼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财务、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资质和能力;
⑽投标人须具有完全履行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的能力;
⑾投标人须负责提供合理的便于运输的包装物,并承担相关费用;
⑿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
⒀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终止合同后3个月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招标要求;
⒁投标人必须是最终投标、签订合同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已中标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单位;
⒂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⒃投标人在向招标人出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后方可进行投标;
注:上述带“*”项为必备的资格文件,在开标前核验(由投标人单独提供),缺一项按废标处理,其余文件开标后核验。逾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格式组成
2.1资质文件(独立封装在一个档案袋,一式两份,一正一副):
2.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1.2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1.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1.4 证明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料表中列出的业绩要求的文件: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有客户联系方式及联系人以供招标人核实确认)。
2.1.5 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2.1.6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2.2 技术标(独立封装在一个档案袋,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2.1 技术规格偏离表;
2.2.2 备品备件工具材料明细表;货物从招标人验收后开始使用至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2.2.3 相关技术性能、参数的描述;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xx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3)投标人在阐述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2.2.4 技术标书中严禁出现与投标报价有关的内容
2.2.5综合说明;
2.3 商务标(独立封装在一个档案袋,一式两份,一正一副):
2.3.1 投标函;
2.3.2 开标一览表;
2.3.3 附件:《压铸模具型腔复制报价表》;
2.3.4 商务条款偏离表;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请投标人按格式要求进行填写。
2.4 所有投标文件需进行正规封装、胶装,不接受活页、散装等方式的投标文资料。所有投标文件均需提供电子版文件(不加密)统一存储在一个独立封装的U盘内(电子版要求详见2.5电子版文件要求)。
2.5电子版文件要求:
2.5.1请在U盘中建立文件夹放入以下投标相关资料,文件夹名称为投标单位全称,U盘上交存档,不返还;
2.5.2开标一览表,附《压铸模具型腔复制报价表》(以下简称“《分项报价表》”;
2.5.3开标现场录入投标商报价电子版信息。报价必须覆盖投标包次所有条目,纸质打印版条目需包含已报价所有条目;
2.5.4电子版投标文件格式
《压铸模具型腔复制报价表》”文件格式均为Excel表格,且不允许修改格式,若不按此格式进行报价,则视为无效报价。
《压铸模具型腔复制报价表》”中条目不允许增删、改动、筛选、隐藏,尤其是“序号”列,若有则视为无效报价。
《压铸模具型腔复制报价表》”Excel表格不要存在数据引用、链接、运算、样式、合并单元格等相关内容。
3、报价:
1.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报价应为:投标人与招标人或其指派的答疑人员充分沟通确认基础上,由投标人在满足招标人所提出的、与本项目所有相关环节有关的所有费用。
2.所有报价货币单位均为:元(人民币),含税;
3.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约定付款方式到货付40%,验收付50%,质保10%,具体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4、技术规范及服务
⑴投标人应与招标人指派的答疑人员充分沟通,理解认可并接受相关技术规范及服务要求。
⑵投标人可免费提供的、包含但不限于招标人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服务内容,按本招标书“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在其“开标一览表”中一并说明。
5、其他
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由于招标人上级集团公司政策变化引起的随时终止合同的要求。如投标人不认可、不接受,则投标人在本招标书“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之“相关条款偏离表(含商务偏离及技术偏离)”中注明“不接受”字,招标人将视之为主动弃标。
其余未尽事宜,均按合同约定。
投标方式:于开标当日,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7、要求招标人或相关合同签订单位提供的配合,在标书文件中说明。
七、开标、评标
1.投标保证金:
⑴投标人向招标人财务部门缴纳5000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人本次投标的保证金。
⑵缴纳方式:电汇或网银,投标保证金应从基本账户转入;
⑶接收单位:重汽(济南)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⑷转账信息:
-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
户名:重汽(济南)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账号:20000042845000032899980
⑸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6月29日15时00分前
⑹说明:
(a)无正当理由随意放弃投标、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或合同签订单位提出无理附加条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该投标人2年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招投标项目。不存在以上违规情况的投标人,招标人按照退款程序,按投标人(除中标人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退付表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不计息)。
(b)投标人在向招标人出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后方可进行投标。
(c)发生以下情况时,项目实施单位有权没收保证金:
a)截至开标前3天,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且未以书面形式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
b)投标人递送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
c)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d)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陪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e)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2.开标
(1)本次招标的开标、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本次招标采用技术标和商务标分级开标的模式。
(2)本项目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招标人邀请各投标人派员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3)开标程序
(a)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b)介绍与会人员。
(c)核验投标人资格证件。
(d)投标人或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投标文件密封完好)。
(e)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先拆启技术标书,开标一览表及商务标书暂时不拆启,由招标人指定专人保管。由评标专家组对所有投标方的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定和打分,确定进入商务标评阶段的投标方。
(f)根据技术标评审结果,通知未进入商务标评标资格的投标方离场,当众拆启进入商务标评标资格单位的开标一览表,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投标人授权代表现场确认无误后进行商务标的评标,同技术入围投标方进行多轮商务谈判,筛选商务评分优的进入下一轮;
(g)根据技术标及商务标综合得分,形成专家意见汇总,推荐性价比最优的投标方。
(h)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情况,采取多级评标模式,最终确定投标人排序。
(i)投标前请各投标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项目方案进行充分准备,投标单位已默认认可上述开标、评标过程,无异议。招标人无义务对未入围投标方及未中标方做任何解释。
(4)所有报价货币单位均为:元(人民币,含税)。
2.评标
评标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小组负责参照评分标准,按照国家招投标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原则,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议。
4.评分标准
评标 因素 |
总分 |
评价内容 |
最高 得分 |
评分标准 |
技术部分 |
30 |
技术方案及组织措施 |
20 |
2、投标人对项目中各项技术方案及组织措施不详细,施工人员具备一般资质,酌情得6-12分;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出技术方案及组织措施,没有相关资质的施工人员得0分。 注:资质文件需有相关资质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
现场答疑 |
5 |
投标人代表对方案、技术优势的讲解,以及就该项目难点回答评标专家现场提问,评价好得4-5分、评价一般得1-3分; |
||
5 |
经过有效性和符合性审核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技术要求无偏离得2分,每一条正偏离得1分,上限5分,每一条负偏离扣1分,最低0分。 |
|||
商务部分 |
70 |
业绩 |
5 |
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以来在中国与本标同类规格产品的业绩,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须有客户联系方式及联系人以供招标人核实确认),每个合同加1分,满分5分,没有不得分。 |
商务条款响应 |
5 |
经过有效性和符合性审核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付款、交货、验收、质保等无偏离得2分,每一条正偏离得1分,上限5分,每一条负偏离扣1分,最低0分。 |
||
投标报价 |
60 |
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标准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0 2.评标价格均以元(RMB)为单位计算,百分率、得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评标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人员认为某投标总报价有低于成本价嫌疑的,视为无效报价,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
||
备注: 1、通过初审者为有效投标。 2、综合评价值相同的,依照价格、技术、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优先次序,根据分项评价值进行排名。若上述排名皆相同的,则由全体评委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排序在前。 3、评委打分不得超过得分界限。 4、投标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合同签订前,招标方有权组织联合小组(财务、技术、设备、质量等)到中标候选人实地审核,如发现投标文件和资料有弄虚作假,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本次招标只允许一家中标。 |
八、合同签订
1.根据评标工作小组的评标结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承诺无条件服从招标人针对该项目的后续所有安排。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也不对未中标人做任何解释。
2.招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给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到招标单位进行项目对接,如果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按其规定的期限与相关单位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或相关单位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从剩余投标人中依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履约责任,质保期内如中标人未按合同及其附件约定履行应承担的责任,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合同签订单位有权扣除其质保金。
4.中标人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或相关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中标人由于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信用有严重缺陷,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从剩余投标人中依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6.招标人有权指定招标人的关联单位作为合同签订人,与中标人签署相关合同,且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7.中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由于招标人上级集团公司政策变化引起的随时终止项目的要求。
九、废标及终止招标
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废标,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
⑴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格、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⑵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⑶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⑷投标人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
⑸投标人串通投标;
⑹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⑺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并终止招标。
⑴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⑵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⑶招标人认为其他应终止招标的情形。
⑷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十、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原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为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中标人通过了资格审核、初评、现场复审、终评或其他所有相关程序,包括已签订合同的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一旦中标人被拒绝或该中标人此前的评议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中标人承担。
十一、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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