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371-1641GDGH1246
委托编号:GDB-2016-02775资金批复编号:440000-201607-156002-0198
南方医科大学教保楼装修改造项目设计
国内服务采购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1371-1641GDGH1246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方医科大学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南方医科大学教保楼装修改造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1371-1641GDGH1246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教保楼装修改造项目设计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285955 元
四、采购数量:1 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南方医科大学教保楼装修改造设计
2.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3.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六、投标人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4.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设计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建筑设计,包括实验室设计工作 8 年或以上的工程师资格。须提供相关的有效执业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5. 投标人出具人民检察院《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可由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以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主办方,具备医疗实验室装修设计经验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7. 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备注: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须知。
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报名: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明)(提供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 2014 或 2015 年财务状况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可投标时提供)
(3) 至投标截止之日前 3 个月(2016 年 5 月份-2016 年 7 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可投标时提供)
(4) 至投标截止之日前 3 个月(2016 年 5 月份-2016 年 7 月份)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投标时提供)
(5)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投标时提供)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8) 提供上述第 3.4.项内容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9) 《联合投标协议书》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只限联合体投标提供)
(10)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仅限报名用)
(11) 法人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体代表联合体提交上述材料。
2.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各投标人可先到采购代理机构网站(xxxx://xxx.x xxxxxx.xxx)下载中心免费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后请打印出来并与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须知第 1.点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加盖公司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3. 正式投标时还需将报名时提供的资料放入投标文件中。
4. 如需邮购的投标人,请将报名资料先传真到采购代理机构,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确认,方可办理相关手续;邮购者还须加人民币 50 元快递费,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投标人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5. 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名称及账号
(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永福支行
(2) 账户名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3) 账号:44001490907053002754
6. 公司网址:xxxx://xxx.xxxxxxx.xxx
8. ★勘察现场:
(1) 勘察现场时间:2016 年 8 月 30 日上午 10:00
(2) 勘察现场地点:xxxxxx 0000 x南方医科大学行政楼前
(3) 勘察现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xxx,00000000000
(4) 为保证投标人充分了解现场情况投标人须在集中勘察现场,并领取招标人代表签字确认的《现场踏勘供应商签到表》。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2016 年 8 月 17 日起至 2016 年 9 月 5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xxxxxxxxxx 000 x华盛大厦北塔 18 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
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9 月 6 日 9 时 30 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xxxxxxxxxx 000 xxxxxxx 00 xxxx
十、开标时间:2016 年 9 月 6 日 9 时 30 分
十一、 开标地点:xxxxxxxxxx 000 xxxxxxx 00 xxxx
十二、 本公告期限:自 2016 年 8 月 17 日至 2016 年 8 月 23 日止五个工作日。十三、 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南方医科大学
地址:xxxxxxxxxx 0000 x-0000 x联系人:张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 000 xxxxxxx 00 x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0-37625228
邮编:510075
采购项目联系人:x先生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
一、 招标项目简介
1. 名称:南方医科大学教保楼装修改造项目工程设计
2. 位置:xxxxxxxxxx 0000 x南方医科大学校园内
3. 装修工程估算价约 2250 万元。
4.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 项目简介:
教保楼位于南方医科大学校内,建于 1992 年,原设计功能为办公、厂房(印刷所)和仓库,现为南方医科大学设备处办公、仓库场地和印刷所、教保商场使用。教保楼建筑呈东西走向,南北对流,主体结构为一幢七层框架结构房屋,另在楼体北侧建有一层裙楼。主体以钢筋混凝土柱、梁及板承重,楼板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外墙为白色和蓝色马赛克贴面,总建筑面积 6346.14 平方米,层高净
空 3.35 米,最大承重梁离地面 2.54 米,无地下室。在大楼中部和西侧各有一楼梯。大楼中部有一部客货两用电梯,但已属报废设备。教保楼南侧是一片空地,目前作为停车场使用,xx有部分绿化。
教保楼建成至今已有二十余年,考虑到法医学院学科发展,经学校同意,将教保楼整体移交法医学院使用。但由于教保楼楼龄较长,整个楼体的建筑风格、颜色都与学校整体建筑不协调,屋面、天面、墙体都有不同程度的渗水、漏水,而且,由于教保楼原使用主体改变,整个大楼的排水、送风、空调、强弱电、消防,甚至化粪池功能都不能满足现使用单位——法医学院的教学、科研、对外服务和产学研功能需求。因此学校根据法医学院使用需求,已正式同意开展教保楼整体装修改造工程。
本次中标设计单位,需根据法医学院的使用需求、服务要求,结合装修改造设计方案,完成教保楼装修工程设计。
二、 招标内容
(一)功能定位
南方医科大学教保楼经此次装修改造后,将整体移交法医学院使用,需完成法医学院日常行政办公、教学、科研、产学研基地和对外开展司法服务的多方位
需求,同时还要为法医学院后续的学科发展预留空间(包括场地和设备升级)。加之此楼位于学校南门,是学校对外宣传和展示的窗口,因此在设计上要充分考虑到大学的内涵和特质,兼顾整个学校建筑风格、色彩的协调统一。
(二)设计需求(要求)
编号 | 名称 |
1 | 外立面设计 |
2 | 一层司法鉴定服务区设计 |
3 | 二层教学功能区 |
4 | 三层院办行政区及法医病理学教研室、鉴定中心主任、助理办公区、复印室和材料室 |
5 | 四层法医物证实验室和教研室 |
6 | 五层临床病理学、交通事故实验室和教研室 |
7 | 六层法医毒物学、环境实验室和教研室 |
8 | 七层法医学研究所 |
9 | 360 度情景仿真虚拟实验室 |
10 | 国际化视听教室 |
11 | 信息中心 |
1. 外立面设计
1) 设计总体构想:
教保楼位于学校南门,面对沙太路,是我校距南门最近的一栋建筑,总体要与南方医科大学整体规划建设统一起来,应体现出高校的风范和内涵,又要兼顾司法鉴定的特点,大气、端正、严肃、沉稳又不失活泼向上的精神。立面造型要新颖、美观、协调,又要与周围建筑和环境相协调。颜色采用学校主打色彩,砖红+象牙白,其中以白色为主。
2) 具体表现元素:
◼ 门厅设计:教保楼北面,朝向校园的一面,设计为南方医科大学法医学学院的门厅;朝向沙太路的一面,即教保楼南面,设计为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门厅。两个门厅,一个是学术大厅,一个是服务大厅。司法鉴定中心的门厅打通至二层,挑高后适当外延,大厅中设计一面主背景墙,安装一盏体现法医学特色的吊灯。
◼ 交通设施:道路系统要流畅,要设计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大楼北面设计一机动车道能直达一楼病理室;大楼南面和北面的研究生宿舍楼下设计为停车场,要以行人安全为原则。
◼ 信息设施:标志牌的设置及色彩,导向系统的形式。在教保楼顶楼设计一大型 LED 广告牌,色彩明显,即使在夜间或浓雾天气也易辨识。在教保楼楼体的西侧或合适的墙体位置,标示使用单位名称等。
◼ 园林设计:正确草坪、植被、树(以常绿低矮树种为主)、色块的组合,建筑前后,屋面、道路边的细部栽植,要精心设计,可考虑引入法医学院logo 以加强景观效果 。
投标人设计风格应满足招标人总体构想要求,但不限于此,投标人可以发挥专长,融合新的理念,体现。
2. 一层司法鉴定服务区设计
1) 设计总体构想
教保楼一层整体设计为司法鉴定服务区和档案室。在这一层中集中完成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法医毒物、交通事故和电子数据等相关司法服务。这一层外来鉴定人员多,组成复杂,因此一方面设计要功能分区明确,便于使用,便于人员疏导,又要兼顾服务功能的人文思想,安全第一的高度警惕。
2) 具体设计内容
◼ 档案室:设计一面积约为 150m2 的空间,配备手动全封闭式档案密集柜,要求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设计,注意通风。
◼ 法医临床学接诊服务区:类似于医院门诊设计,需要 6 个临床接诊室。
◼ 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接诊服务区:各占用一个房间,设计如一般医院门诊。
◼ 交通事故和电子数据、法医毒物和法医环境接诊服务区:安排 2 个房间,设计配置同上,三类接诊服务机动使用。
◼ 法医病理取材室、家属休息室:法医病理取材室房间设计前后门,其通风排气管道单独设计,污水排放前需先经消毒处理。另外,法医病理室需要增设录播系统,该系统影像需连接到二楼教学实验室。
◼ 法医临床教研室及辅助人员工作室:设计 3 间教师工作室,一个能容纳 20 人
的辅助人员办公室,一间资料存放和打印室等。
◼ 接诊台:负责接待有鉴定需求的人员,解答其问题,分诊、鉴定报告查询、领取、复印等相关工作。2-3 人工作空间,配备电脑、复印机、办公桌椅等。
◼ 财务室:工作人员 2-3 人,配备计算机、保险柜。
◼ 保安室:保安需 24 小时工作,故保安室中除设有全楼的安全监控系统外,还需有保安休息室供 1-2 人休息用。
◼ 其他:在一层中要考虑设置自动售卖机、银行 ATM 机、叫号系统、电视、wifi、以及直饮水系统。
3. 二层教学功能区
1) 设计总体构想
教保楼二层整体设计为教学功能区。在这一层中集中完成教学工作,开展多学科实验教学、教学改革、教学示范和教学交流。
2) 具体设计内容
◼ 教学实验室:要求设计 3 间教学实验室,每间容纳学生数约 35 人,实验室中配备带置物架和柜子的实验台、带柜子的,边台、电脑、投影仪等基本教学设备。
◼ 实验准备室:要求设计 2 间实验准备室,用于实验仪器、耗材、试剂、标本等的贮存,实验开课前的准备等。其中一间准备室配备电脑和办公桌椅。
◼ 360 度情景仿真虚拟实验室:后述
◼ 国际化视听教室:后述
◼ 展示区和休息区:设计法医学院发展历史,重要事件,优秀成绩的展示厅和休息区。
◼ 远程会诊室/医疗过错鉴定室/医疗损害鉴定室:设计 3 个此功能的房间,配备大长桌,远程通讯、视频会议、电脑、投影仪等,每间能容纳 30 人左右。
4. 三层院办行政区及法医病理学和法医临床(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区 1)设计总体构想
教保楼三层东边一半设计为院办行政区,西边一半设计为法医病理教研室及法医临床(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区、鉴定中心主任、助理办公区、复印室和材料室。在这一层中集中完成行政工作和两个教研室的教学常规工作。
2)具体设计内容
院办行政区:设计院长办公室、书记办公室各一间,副院长办公室 2 间,党政办、教研办、学生办各一间。严格按照广东省各职级别领导办公面积规定设计。院会议室:满足约 35 人使用的会议室。
复印室和材料室一间
法医病理教研室及法医临床(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区:设计 3 间教授办公室(设计使用人数 1~2 人/间)、1 间教师及辅助人员办公室(设计使用人数 20-25人)1 间助理办公室。教师办公室和助理办公室采用卡座设计,卡座长度为 150cm,配备电脑和小型书架。
鉴定中心主任/法医学研究所所长:办公室及秘书办公室材料室一间。
5.四层法医物证实验室和教研室
1) 设计总体构想
教保楼四层一半面积设计为法医物证实验室,一半面积设计为备用实验室
(二代测序备用实验室),出电梯正对的中间区域设计为法医物证学教研室。在这一层中集中完成法医物证的相关科研、司法鉴定和教学等工作。
2) 具体设计内容
法医物证实验室:打通为一大开间整体实验室。若需隔断亦采用磨砂玻璃或玻璃上贴玻璃贴的方式隔断。 设计时需考虑消防安全规定、实验室洁净度要求、通风排气、纯水系统等。
法医物证学教研室:在出电梯正对的中间区域设计为法医物证学教研室。设置教授办公室 3 间(设计使用人数 1~2 人/间),教师办公室 1 间(设计使用人数 10 人)。
6.五层临床病理学、交通事故实验室和教研室
在出电梯正对的中间区域设计为法医交通事故教研室。设置教授办公室 3 间
(设计使用人数 1~2 人/间),教师及辅助人员办公室一大间(设计使用人数 15人左右)。东西两侧分别打通为一大开间整体实验室。在需要的位置采用磨砂玻璃或玻璃上贴玻璃贴的方式隔断。 设计时需考虑消防安全规定、实验室洁净度要求、通风排气、纯水系统等。
7.六层法医毒化、环境法医及毒理学教研室
在出电梯正对的中间区域设计为法医毒化教研室。设置教授办公室 3 间(设计使用人数 1~2 人/间),教师及辅助人员办公室一大间(设计使用人数 15 人左右)。东西两侧分别打通为一大开间整体实验室。其中东侧预留做环境法医及毒理学教研室。在需要的位置采用磨砂玻璃或玻璃上贴玻璃贴的方式隔断。 设计时需考虑消防安全规定、实验室洁净度要求、通风排气、纯水系统等。
8.七层法医学研究所
在出电梯正对的中间区域设计为法医学研究所。设置教授办公室 3 间(设计使用人数 1~2 人/间),教师及辅助人员办公室一大间(设计使用人数 15 人左右)。左右均为大开间实验室,在东侧设置研究生办公区 30 人卡座,西侧设计动物行为学实验室。在需要的位置采用磨砂玻璃或玻璃上贴玻璃贴的方式隔断。设计时需考虑消防安全规定、实验室洁净度要求、通风排气、纯水系统等。
教保楼 1~3 层要求由专业的室内设计师设计完成,4~7 层的室内设计要求由具有实验室设计经验的设计师完成(xx、管道工程除外)。在七层顶上,天面层,原电梯机房改造成工会之家,由 1~3 层的设计师设计完成。
9.360 度情景仿真虚拟实验室
1) 设计总体构想
随着新技术不断革新,教学工作也从以前的一支粉笔,经历了投影片、幻灯片、音频教学、视频教学、网络教学发展到了今天的虚拟仿真教学。虚拟仿真教学可以模拟真实的影像、环境、事件,让学习者沉浸其中,产生身临其境之感。这正是法医现场学理论和实践教学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而且,身临其境之感,对于法医、临床医生、警察、消防员、护理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再培训,也可发挥巨大的作用。因此,我们要求设计一个空间尺寸为 10*10*4 立方米,容纳人数为 10~15 人的 360 度情景仿真虚拟实验室,完成法医学本科生的专业教学工作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2) 具体设计内容
设备 | 参数 | 数量 | 最终要求 |
360 度环幕 | 屏幕高度 3 米; 屏幕离地面 0.5 x | 1 | 1. 画面显示完美,整幅无缝,无割裂感 |
层高 4 米; | 2. 画面亮度高,视角好,均匀性好 3. 多通道内容精确同步 4. 高稳定性,低延迟 5. 信号源广泛 6. 维护方便,操作灵活 | ||
投影仪 | 整体分辨率:2560*768 | 依具体情况 而定 | |
互动设备 | |||
音响设备 |
注:360 度情景仿真虚拟实验室其土木工程参照广州水博苑的大小及规模设计。 10.国际化视听教室
1) 国际化视听教室:建设一个面积约 150m2,能容纳 60-80 人的视听室,要求:
设备 | 参数 | 数量 | 最终要求 |
120 度胶囊幕 | 屏幕长 11 米,高度 3 米; 屏幕离地面 0.5 米 层高 4 米; | 1 | 1.位于视听室的任意位置,声音大小、音质不变; 2. 投影安装方式实现人影无遮挡; 3. 实现远程会议、视频会议; 4. 点击触摸屏切换投影内容 |
投影仪 | 整体分辨率:2560*768 | 3 | |
互动触摸台 | |||
音响设备 |
11.信息中心
1) 设计总体构想
信息中心初步设计包含主机区和工作区两个部分。主机区用于放置服务器机柜、服务器、网络交换机等设备。
2) 具体设计内容
主机区:要求面积 10~12m2;装修宜采用气密性好、不易起尘、防静电、防火的材料;设计上应预留系统布线空间。
工作区:需求面积在 50~80 m2;按实际使用人数需求设计 10~15 个工作卡位;同样宜选用气密性好、不易起尘、防静电、防火的材料;预留足够的电源插座及网络接口。
(三)设计内容
1. 设计单位须承担以下任务:
1) 本项项目建筑的设计包括室内功能布局规划、建筑立面、环境节能保护等。
2) 建筑专业:本合同设计承包范围内主体建筑和附属建筑的设计(按照任务书或
1
专项承建单位制定的范围进行配合设计)。建筑外平面改造,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2
3
建筑外立面改造,提倡使用永久性材料,不得使用影响安全的装饰面板。室外广场与原场地结合。
3) 结构专业:包括设计范围内建筑体的原结构承载力核算和加固设计。
4) 电气专业:包含本项目电气所有设计,具体:建筑内部变配电系统、照明、防雷、消防及各种用电配电,室外配套工程配电和照明工程(含泛光照明)、管线工程。室外照明宜采用LED、太阳能等节能灯,室内应采用 LED 等节能灯。
5) 建筑智能化专业:包含本项目所有项目承建单位提出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系统:
1
通信网络系统包括:计算机网络系统、电话(语音)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公共广播及消防广播系统、大屏幕电子公告系统、信息发布及导引系统、手机信号覆盖系统、无线上网系统;
2
3
电子会议系统及远程会议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4
安全防范系统包括: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巡更系统、智能卡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集成(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公众区域、停车场、出入口通道等区域的安保设计);
5
消防系统(结合需要安排水喷淋系统与非水喷淋灭火系统);
6
机房工程(须按照业使用主需求及专业相关规范和行业标准进行设计,机电、消防、装修配合设计)须按照专业相关规范和行业标准进行设计,机电、消防、装修配合设计;
7
中心内设置设备监控系统,对其内部的动力、电力、空调、照明、给排水、电梯等机电设备进行监视、控制、协调、运行管理。
6) 给排水专业:包含本项目设计范围内室内外给排水系统(建筑给水、排水、热水、纯水系统),及建设红线内、外xx市政配套供水和排水管道等所有设计。须增加补充原建筑的化粪池,消毒池。
本项目要求雨水排放和污水排放分离;一般生活污水排放和医疗污水排放分离。
7) 空调通风专业:建筑物内部空气调节系统、供冷系统、供热系统等,及通风系统、洁净工程设计。考虑到实验室工艺的要求,本项目空调采用水冷集中式中央空调的形式,部分功能房间使用时间与整体使用时间不一致时,辅助独立空调的形式。其中法医病理学实验室和动物行为学实验室需设立专用通排风系统。由于楼层较低,在设计排风和消防措施的时候尽量少占用空间。
8) 景观专业:设计范围内景观园林绿化设计,含屋面、露台等景观绿化、小品设计,及泛光照明设计。
9) 室内装修专业:按照任务书指定的范围进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相关范围可由项目业主结合投资与日后运营情况作出相应调整)。须对本项目的室内装修方案、材料选用设计进行比选分析。
1
10) 专项设计(须按照相应规范及主管部门批文要求进行设计):更换电梯工程设计,及相关配合。
2
消防设计: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灭火器具系统等。
3
4
两个特殊功能实验室的设计。环保工程设计。
5
防雷设计。
6
标识导引系统设计(按照任务书或项目承建单位制定的范围进行设计),设计单位在方案、初步设计中以单独篇章提交标志标识系统设计成果。
7
大厅吊灯设计。
11) 设备选型意见:就拟采用的专用机电设备、专用电子设备(如电梯、空调主机、大屏幕显示系统、广播音响系统、纯水系统等)的选型于施工图设计开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关设备的技术参数规格书,但不设计专用设备。
12) 参加施工图会审,负责现场技术交底、处理施工过程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编制方案设计投资估算,编制工程预算。
13) 负责编制竣工图,提交竣工通等报批图纸资料;编制初步设计概算。
14) 设计人在提交各阶段的成果文件给招标人时,须同时将全部成果资料的电子文件给招标人。
三、 设计工期和设计费支付方式
1. 设计合同签订后,40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0.1%;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30%。
2. 中标人须配合工程建设需要提供现场指导和监督服务,每 2 万元设计费不少于 1 人日。
3. 装修建筑设计图、资料一式六份提供给招标人,全部文本文件设计成计算机文件,提供效果图、光盘各一套。
4. 签订合同后,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金额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30%;
5. 在设计完成并通过设计图纸审核通过并提供蓝图六份、效果图、光盘各一套后,支付至合同总额 90%;
6. 项目竣工验收完成,经招标人复核确认后,自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相应金额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100%;
7. 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四、深度要求
1. 投标要求:
1) 投标人投标时递交初步设计方案需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图,立面图,效果图等。
2) 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中标设计方案及采购人修改意见完善其设计,并出具最终设计方案及效果图。
2. 设计阶段和图纸深度要求:
1) 中标人应无偿承担各部分工作的优化设计及相关审查部门审查批准而出现的反复调整和修改的工作责任。在设计工作过程和成果审查审批过程中,中标人应与采购人密切配合,充分尊重采购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对设计成果进行及时调整补充,达到双方认可的最佳效果。各阶段设计图纸按国家建筑设计技术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设计,满足采购人相应的设计要求。设计选用产品不得为仅个别厂家或品牌所生产的产品。
2) 设计图纸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规范、规程、标准,符合环保、节能要求,当上述规范、规程、标准存在不一致时,约定采
用的规范、规程、标准应按较高标准执行,除非当地相关部门另有规定。若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规范、规程、标准,应进行技术论证。
3) 所有图纸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图的深度要求及编制施工图预算要求。五、成果质量要求及标准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招标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设计人提交质量合格、符合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相关审批部门要求的设计图纸资料,并对其负责。主要包括:
1. 装修方案设计文件,文件的格式、内容等必须符合相关审批部门的审批要求;
2. 提供重要空间以及有代表性空间的装修效果图,数量不少于 5 张;
3. 深化方案设计文件,至少要包括相关专业(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空调、消防、节能等)的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工程概算书,提交的文件应符合有关方案设计审查文件的要求;
4. 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空调、消防、节能、音频、视频等专业送施工图审查图、施工报建图(含报建通)、消防报批图、施工图;
5. 室外道路、排水排污等红线范围内的室外附属工程的施工图;
6. 室外红线范围内绿化景观的施工图;
7. 竣工图设计文件(含竣工通)等规划验收图纸资料;
8. 各阶段成果资料的电子文件。
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专家论证、设计审查,并根据论证、审查的结果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设计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如政府相关审批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则应免费按时进行修改。
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国家对相关设计规范调整时,属于强制性条文必须执行的,应免费按时进行修改。
六、其他
1. 设计图纸深度应达到国家、省、市以及广州市规划部门的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2. 设计单位要服务于报建需要的每一个环节,包括按要求提供图纸、说明、分析文件、出席答疑等。
3. 文件应当以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方式表达。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 采购项目与采购当事人
1.1. 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资金,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1.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 项目概况: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
1.3. 采购人:南方医科大学。
1.4.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1.5. 投标人:响应招标、已在采购代理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2. 合格的投标人
2.1. 除非下文另有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为人民币流通区域内的投标人均可投标。
2.2.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17 条规定的条件。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2.4. 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7. 若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8.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
2.9.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3. 合格的服务
3.1. 合同中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踏勘现场
5.1. 如有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所述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 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5.4. 若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疑问的,应在现场勘察召开日前一个工作日将疑问书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司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5.5.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未按投标邀请函中规定时间参加现场勘察,将视为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无任何异议。
6.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6.1.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等。
6.2.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改及补充文件组成,共五章: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6.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但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所示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8.1.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不足 15 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若投标人未在 24 小时内书面回复确认将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 m.cn)、中国财经报网(www.cfen.com.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 gpo.gov.cn)及采购代理网站(www.zgguohe.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招标期间投标人有义务上网查看,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送达。
8.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按本须知第 8.2 条规定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10.1. 若招标文件中没有分包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中所述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包组,投标人可以只对其中一包组或几包组服务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包组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10.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3.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所称“日”均指日历日,投标文件中需以日历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评审时,对投标中出现的“工作日”按五个工作日折合七个日历日计算,且评标委员会可能会就有关日期作出对该投标人不利的折算或量化,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1. 投标文件的构成
11.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第一部分 自查表
1. 资格性及符合性自查表
2. 技术评审自查表
3. 商务评审自查表第二部分 资格性文件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5.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第三部分 商务部分
1. 投标人综合概况
(1) 投标人情况介绍表
(2) 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4) 履约进度计划表
(5) 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2. 商务条款响应表第四部分 技术部分
1. 服务条款响应表
2. 服务方案
3. 政策适用性说明第五部分 价格部分
1. 开标一览表
2. 投标明细报价表
上述文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目录。
除上述文件资料外投标人还须按投标人须知第 20.2 条的要求制作“唱标信封”。“唱标信封”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但须单独密封。
12.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2.1. 投标人在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该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并放于投标文件正本中。
12.2. 电子文档的格式要求: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统一使用OFFICE2000 及以上版本软件制作,单独的图片文件应采用 JPG 格式,图纸文件应采用 DWG 格式或 JPG 格式。
12.3. 投标人提交的书面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应与提交的电子文档的实质内容完全一致。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两者的实质内容不一致,将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予以处置。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13. 投标文件的编写
13.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13.2.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根据自已的商务能力、技
13.3. 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提供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4. 投标报价
14.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
14.2.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 中规定的所有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明细报价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被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4.3. 投标总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完成本项目,并在通过准确核算后,可满足预期实施效果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全部服务的总包干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明细报价表》中作出详细的分项报价及总价报价。
14.4. 投标明细报价表内容应包含:
14.4.1.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4.4.2. 投标报价均应包含所有的税费;
14.4.3. 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14.5. 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标价的投标将予以拒绝。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4.6.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完整的包含所有采购内容,且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复,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4.7.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 14.2 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14.8.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才能组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交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并注明主办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联合体投标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5.3.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15.3.1. 证明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详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要求。
16.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和实物,包括如下:
16.2.1. 服务方案的详细说明;
16.2.2. 详细的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执行时间表及其实施措施,明确标注出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时间及因素;
16.2.3. 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服务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清单。
16.2.4. 对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投标人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已对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招标文件规定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7. 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必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柒佰元整(¥5,700.00 元),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
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 17.7 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7.3.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银行转账或投标担保函形式提交。交纳办法如下:
17.3.1. 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工作日 17:00 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17.3.2.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 17:00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号: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永福支行
账户名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账 号:800239372409017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020-37625138
备注:➀此账号仅为保证金专用账号,其他款项请勿转入此账号。➁投标人填写银行交款票据时,必须清晰填写投标人全称、投标人开户银行及账 号、项目编号、包组号(如有),并对所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且与《退保证金说明》的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一致。否则,有可能造成保证金退还的延误。
17.3.3. 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担保函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投标担保函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选定的专业担保机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广东省融资再担保公司、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出具;
2. 有效期超过投标有效期 30 天;
3. 投标担保函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 17:00 前传真到达采购代理机构。
17.3.4. 递交投标文件现场除投标担保函外,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17.3.5.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投标人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17.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 17.1 和 17.3 条的规定提交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
17.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
17.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后并交纳了招标代理服务费后予以无息退还。
17.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7.7.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17.7.2. 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17.7.3.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 36.1 条规定签订合同;
17.7.4.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 38.1 条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17.7.5.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 39.1 条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7.7.6. 投标人提供虚假情况质疑投诉;
17.7.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18. 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
18.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该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且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9.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准备一套投标文件正本和五套投标文件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
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9.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或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且在封套上标明“正本” “副本”字样。
20.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封套上标明“唱标信封”字样。“唱标信封”份数及签章等要求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
20.3. 所有的封套均应:
1. 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邀请函中指明的地址。
2. 清楚标明投标邀请函中指明的项目名称、包组号(如有)、项目编号和“在(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 清楚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并在封套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20.4. 如果投标人未按本须知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价格变更等相关内容的投标声明的,应在开标一览表一并或者单独密封,并加施明显标记,以便在开标时一并唱出。
21. 投标截止期
21.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邀请函中指明的地址。
21.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 8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
22. 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 21 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23.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3.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3.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被没收。
24. 投标文件的退还
24.1.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5. 开标
25.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均须按时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5.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 22 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25.3.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没有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 23 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
25.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要求与会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26.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26.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5 人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名,其余 4 名均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26.2. 评标委员会将按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26.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内容,分为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评审流程包括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澄清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等环节。
26.4.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6.5.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7. 投标文件的初审
27.1. 投标文件的初审即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
2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开标一览表中单价和总价相矛盾,以投标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相符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7.3. 投标文件中的缺漏项将按以下方法更正:以所有投标报价中该项最高报价核算其缺漏项金额,缺漏项金额大于或等于其投标总价的 1%时,视为重大投标漏项,该投标作废标处理;缺漏项金额小于其投标总价的 1%时,评标委员会将视为其投标总价已包括缺漏项内容,若其中标,有关该内容的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评标时将对该投标作不利的评标价调整或评审分数量化。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7.4.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7.5.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或者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没有实质性偏离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7.6.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作废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评审中,发现不符合《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规定的,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具体条款详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28. 评标程序和定标原则
28.1. 按本须知第 26.2 条规定的评标办法,对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有效投标人进行技术、商务和价格方面的评分。
28.2. 各分项评分因素和分值分配:见本章节《附件》。
28.2.1. 技术评审:详见《技术评审表》
28.2.2. 商务评审:详见《商务评审表》
28.2.3. 价格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评审或作出必要的修正,并按价格评分办法计算其价格评分。
1. 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 投标报价的校核及对其错误的处理与修正原则:
(1)若开标一览表中单价和总价相矛盾,以投标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相符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 投标报价缺项的处理:见本须知第 27.3 条规定。
4. 评标价的确定:按上述条款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5. 中标价的确定:中标价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按照下述原则修正,但无论如何修正,中标价不能大于投标人的报价。
(1)以投标报价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大写表述为准;
(2)各项汇总合计与上述文字表述不一致时以小者为准;
(3)单价与数量之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小者为准;
(4)缺项、漏项时视为包含在其他项目中;
(5)其他情况均按照靠小不靠大的原则予以修正调整。
6. 按照上述调整后总价如果超出投标人的报价,则将中标总价调整至投标人报价;如果按照上述修正后总额小于投标人的报价,则修正后总额为中标价。
7. 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
28.3. 评标总得分及其统计:按照详细评标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就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将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或商务评分。然后,根据比价原则评出价格评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评标总得分(评标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8.4. 定标原则:将各有效投标人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的,名次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且评标价相同的,名次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评标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29. 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接触
29.1. 除本须知第 26.4 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29.2. 投标人试图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质疑与投诉
30. 询问
30.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
31.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质疑。
31.2. 招标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质疑。
31.3. 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质疑。
31.4.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31.5.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20-37625128传真:020-37625228
邮编:510075
32. 投诉
32.1. 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32.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监管处地址:广州市仓边路 26 号 8 楼
电话:020-83188515传真:020-83357559
邮编:510030
33. 确定中标人
33.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名单。
33.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33.3. 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34.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4.1.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定标之前依法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35. 中标通知书
35.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第 8.2 条规定网站发布中标公告,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5.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6. 合同的订立
36.1. 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6.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6.3.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 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37.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7.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 10%,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38. 履约保证金(本条不适用)
38.1. 如有要求,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 30 日内,应按照“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中规定,采用支票、电汇、转账方式、履约担保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8.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39. 招标代理服务费
39.1.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9.1.1. 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缴费的计算基数;
39.1.2. 招标代理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的币种相同;
39.1.3.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9.1.4.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费率下浮 20%收取。
39.1.5. 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划入: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永福支行 账户名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39.2. 如果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0. 适用法律
40.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41. 政府采购政策
41.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时需注意:
41.1.1.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41.1.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41.1.3. 政府采购货物时,若投标产品仅部分符合优惠评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的名称和分项报价(详见投标报价明细表),否则不予认可。
41.1.4.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附件一: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表附件二:评标项目的分值分配 附件三:技术评审表
附件四:商务评审表附件五:价格评审表
附件一:
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审查 项目 |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1 | 资格性 审查 | 合格投标人 | 详见投标邀请书中“投标人资格” |
投标保证金 | 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需进行以下内容的审查。 | |||
2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函 |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
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委托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
报价要求 | 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投标总价没有超出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成本,投标人应能作出合理说明;招标文件不 接受提交备选方案。 | ||
投标内容 | 对标的服务没有报价漏项超出 1%。 | ||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 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密封、签署、盖 章。 | ||
服务期限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 | ||
招标代理服务费 承诺书 | 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 书 | ||
带★条款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其他 | 没有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 ||
结 论 |
注:
1. 每一项符合的打“О”,不符合的打“×”。
2.“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 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4. 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二:评标项目的分值分配
评分项目 | 技术部分 | 商务部分 | 价格部分 | 合计 |
分值 | 55 分 | 35 分 | 10 分 | 100 分 |
附件三:技术评审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设计创意 | 20 | 1. 整体布局科学、合理,设计方案和设计理念阐述系统完整。 2. 设计方案与区域景观、校园主体建筑风 格、色彩相协调,充分尊重和利用环境,并为后期发展和优化预留空间和接口。 3. 重点、亮点营造和表现,重点突出、视觉新颖,既体现出高校的风范和内涵,又兼顾司法鉴定的特点,大气、端正、严肃、沉稳又不失活泼向上的精神。 能满足上述设计创意要求,横向对比:优得 1 0-20 分;良得 5-9;差得 1-4 分。 |
2 | 设计贯彻功能第一实用舒适的原则 | 10 | 1. 平面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便于使用,便于人员疏导。 2. 考虑到司法鉴定服务的特殊性,注重“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营造人性化的司法服务活动空间和教学科研工作空间。 横向对比:优得 6-10 分;良得 3-5;差得 1- 2 分。 |
3 | 设计符合设计需求和强制性规范 | 10 | 设计符合设计需求和强制性规范,深刻理解甲方需求和设计内容,正确掌握各项规范要求,横向对比:优得 6-10 分;良得 3-5;差 得 1-2 分。 |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4 | 设计的环保、绿色原则 | 5 | 1. 运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使用环保材料。 2. 充分考虑广州市的气候特征,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合理控制直接照射室内的阳光,体现生态思想和节能观念。 横向对比:优得 4-5 分;良得 2-3;差得 0-1 分。 |
5 | 经济 | 10 | 1. 符合设计标准、规范,造价合理、指标准确,材料与构造符合国情并适用于华南地区,建成后节省管理和维护费用。 2. 提供各阶段技术经济分析资料,应用数据说明其技术经济的合理性。 横向对比:优得 6-10 分;良得 3-5;差得 1- 2 分。 |
合计 | 55 |
注: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
附件四:商务评审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企业业绩 | 18 | 2011 年至今完成包含实验室(尤其是医疗实验室、化学实验室)装修改造项目,设计合同金额达25 万元以上或者工程概算达2000 万元以上的实验室设计项目,每提供一个设计合同业绩得 3 分,本项最高 18 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
2 | 投标人信誉及履约能力 | 3 | 近 6 年,每获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 同重信用企业”证书 1 次得 0.5 分,最高得 3 分;无不得分;不满足上述要求者,得 0 分。 |
2 |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诚信等级证明 AAA 级(每提供一个得 0.5 分。)最高 得的 2 分。 | ||
3 | 近五年,每获得 1 次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 称号,得 1 分,最高 3 分。 | ||
3 | 企业近年获奖情况 | 3 | 2013 年至今获得 “鲁班奖”,每个获奖项目得 1 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最高得 3 分, 不提供得 0 分。 |
4 | 履约能力 | 4 | 提供 2014 年、2015 年财务报表和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同比财务状况最优的得 4 分, 良得 2-3 分,一般得 1 分。 |
5 | 人员配备情况 | 2 | 综合比较: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团队(包括建筑、暖通、给排水、实验室工艺专业)人员情况,优得 2 分;良得 1 分,差得 0 分;(拟投入的人员须提供在公司的近半年社保证明情 况,不提供不得分) |
合计 | 35 |
注: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
附件五:价格评审表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投标总价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10 |
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小型,微型企业按折后价格为准)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将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若投标产品仅部分符合优惠评审要求,则按所占总价比重进行折扣评审。
第四章 合同格式
GF—2000—0209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包括深化方案设计(达到初步设计深度)、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已由发包人委托其他设计单位完成,设计人应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阶段的报建工作;施工图设计应满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批准文件要求,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规定的要求和相关规范规程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如国家和省市对本项目有绿色建筑和节能设计的相关规范规定和要求,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进度完成相关设计成果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报建审查手续。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时间 | 有关事宜 |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1、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表
深化方案设计图及文件图纸 | 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天内 | 注: 1、项目如需各阶段报建,设计人应配合发包人完成 报建文件(方案由发包人指定的其 他设计单位完成,设计人应根据项 目所在地的项目 报建要求,完成图 纸调整及签章。) | ||
1 | 套,电子文件光盘一份。如需要进行初步设计审查,则按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提供。 | |||
2 | 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套,各专业电子文件光盘一份。 | 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天内 |
2、设计人工作程序 :设计 人在设计过程中必须设立定期工作会议制度, 定期与甲方沟通。
付费次序 | 占总设计费% | 付费额 ( 万元) | 付 费 时 间 (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
签订合同后,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供 的相应金额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 | |||
设计完成并通过设计图纸审核通过并提供蓝图六份、效果图、光盘各 一套 | |||
项目竣工验收完成,经招标人复核确认后,自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相应 金额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 |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为 万元人民币。该设计费为总价包干。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按完成设计工作各阶段任务支付各阶段设计费。以上满足付费条件后的每次设计费支付的日期从乙方向甲方提交请款申请经甲方审批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
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内,设计按本
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3)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其费用由设计人自行承担。
(4)发包人拥有设计人提供的所有设计成果、设计资料和文件的知识产权和相关财产权利。
2、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按现行国家及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质量合格的资料及文件。根据发包人办理各种报建手续的需要,设计人须配合发包人的要求提供报批用图纸,时间上需满足发包人办理手续的进度要求,且该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
(3)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进行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按发包人通知的时间到达发包人指定地点,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重要部位的分部分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4)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单方面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但发生法定、约定事由或设计人违约除外)的,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
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 4 )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 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第八条 其他
1、为便于对整个工程项目全程控制,在施工关键环节,设计人应设驻现场代表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并随工程进度调整现场代表专业(设立时间由发包人确定)。设计人应积极配合现场施工的需要,遇到重要问题,设计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 3 小时内委派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处理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并
当天即时办理洽商、纪要或临时设计变更文件,并在此后 48 小时之内补交正式文件。否则,设计人应承担相应损失,每发生一次,发包人有权从设计费中直接扣除 2 千元作为违约金。确有需要延长处理时间的疑难问题,设计人需与发包人商定后及时处理。
2、发包人有权要求调换其认为不能达到服务要求的人员,设计人应当及时调换。
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5、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 份,设计人 份。
7、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后生效。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电 话: 电 话: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广东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自查表
一、 资格性及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
资格性检查 | 合格投标人 | 按投标邀请书中“投标人资格”的 规定提供的文件资料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保证金(投标保 证金交纳凭证)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函 |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 (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委托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报价要求 | 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投标总价没有超出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成本,投标人应能作出合理说明;招标文件不接受提 交备选方案。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投标内容 | 对标的服务没有报价漏项超出 1%。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投标文件格式的完整性 | 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 求密封、签署、盖章。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服务期限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招标代理服务费 承诺书 | 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代理 服务费承诺书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带★条款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其他 | 没有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要求的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投标人根据自查结论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评审分项 | 内容 | 证明文件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见投标文件()页 | ||
4 | 见投标文件()页 | ||
5 | 见投标文件()页 | ||
6 | 见投标文件()页 | ||
7 | 见投标文件()页 | ||
8 | 见投标文件()页 | ||
9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技术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评审分项 | 内容 | 证明文件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见投标文件()页 | ||
4 | 见投标文件()页 | ||
5 | 见投标文件()页 | ||
6 | 见投标文件()页 | ||
7 | 见投标文件()页 | ||
8 | 见投标文件()页 | ||
9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注:投标人应根据《商务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致: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采购服务的投标邀请,签字 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投 标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五份)。
1. 自查表;
2. 资格性文件;
3. 商务部分;
4. 技术部分;
5. 价格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 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日,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5. 投标人保证遵守投标人须知中第 17.7 条款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6.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2.2 条规定,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7.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8. 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
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9.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移动电话: 电子函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银行账号:
日期: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日期: | 签发日期: | 单位: (盖章) |
附:代表人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营业执照号码: | 经济性质: | |
经营范围: |
(为避免废标,请投标人务必提供本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致: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兹授权 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就(项目名称)投标及参加项目谈判,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 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私章)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兼营(产):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5.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编号为 的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支票、银行转账、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
请贵公司退还时划到下列账户:
收款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的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粘贴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注:
1.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账户必须与退还投标保证金账户一致。
2.投标人投标响应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
3.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人归还的投标保证金收据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致: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为响应你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投标, 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及服务,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1、我方投标代表的授权文件一份。
2、我方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份,共 页。
序号 | 证书名称 | 发证机构 | 证书等级 | 证书有限期 | 备注 |
3、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合投标协议书
与 及 就贵单位招标项目的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由 牵头, 、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 为本次投标的主体单位,联合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招标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主体方 负责 等工作;参加方 负责 工作。
四、 负责 等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合同为准。
五、 负责 等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合同为准。
六、各方对于分享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约定为: 七、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中标后经各方协商后报招标方同意另行签
订协议或合同。
八、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联合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违约行为。
九、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
主办方: 参加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参加方:
公章(签章):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联合投标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
投标联合体授权主办方协议书
(联合体各方名称), 、 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的投标,我单位现授权(联合体主办方名称)为本投标联合体主办方(投标主体单位),联合体主办方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联合体主办方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主办方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本授权有效期至本次招标有关事务结束止。
被授权方(公章): 授权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授权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注:联合投标时所需签署本协议,协议书需完全注明组成联合体各方成员,如由授权代表签名,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委托书》)
致: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在贵司代理的 (项目编号: )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缴纳招标代理费。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加盖法人公章)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箱: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笔签字): 承诺日期:
(一)投标人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 ||||||
地址 | ||||||
主管部门 | 法人代表 | 职务 | ||||
经济类型 | 授权代表 | 职务 | ||||
邮编 | 电话 | 传真 | ||||
单位简介及 机构设置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单位概况 | 注册资本 | 万元 | 占地面积 | M2 | ||
职工总数 | 人 | 建筑面积 | M2 | |||
资产情况 | 净资产 | 万元 |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 |||
负债 | 万元 |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 ||||
财务状况 | 年度 | 主营收入 (万元) | 收入总额 (万元) | 利 润 总额 ( 万 元) | 净 利 润 (万元) | 资 产 负债率 |
注: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2)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3)如投标人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完成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 |
注: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完成并已验收的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职责分工 | 姓名 | 现职务 |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 | 职称 | 专业工龄 | 联系电话 /手机 |
总负责人 | ||||||
其 他 主 要技术人员 | ||||||
… |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在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3 | 月 日— 月 日 | ||
4 | 月 日— 月 日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请扼要叙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商务条款要求 | 是否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 | ||
2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合格的 服务要求 | ||
3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投标人的各项须知、 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 ||
4 |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起 至确定正式中标人止不少于 90 天。 | ||
5 | 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 服务 | ||
6 | 所提供的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 | ||
7 | 满足对售后服务的各项要求 | ||
8 |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 ||
9 |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 ||
10 |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 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
注:
1. 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 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服务要求 | 投标实际参数 (投标人应按投标服务实际数据填写,不能照抄招标要求) | 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 偏离简述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注:
1. 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中服务条款的各条目号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
2. 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 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如无偏离则不需列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应递交完整的服务方案,说明各分项计划,提交图表、文字说明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 实质响应采购人方全部需求。
2. 投标人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包括:管理服务总体模式及配套措施、内部管理架构、机构设置、运作机制、工作流程、信息反馈渠道、控制方式等。
3. 服务人员配置计划。包括:主要负责人简历、工作年限、各岗位人员的配置计划及人数、人员的培训及管理等。
4. 服务工作必需的物质装备计划情况。
5. 服务计划及实施方案。
6. 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单位内部岗位责任制、管理运作制度和管理人员考核制度;
7. 应急措施(针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8. 对各项服务指标的承诺和服务中出现的问题或差错的应对措施和改进方法。
9.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事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服务内容 | 投标总价(元) | 完工期 | 备注 |
小写:¥ 大写: |
注:
1. 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 此表的投标总价是所有需采购人支付的本招标项目的金额总数。
3. 本表中所有项目的价格必须填写(不能空白),没有或免费或已包含在其它分项中的以“0”表示并在相应备注栏中说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合计 | (大写) | ¥ |
注:
1. 该表格式仅作参考,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表格式可自定。以上内容必须与技术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开标一览表》一致。
2. 投标人投标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进行报价。
3. 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产品的,需在本表中详细列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独立封装部分 唱标信封
唱标信封制作说明
投标人须知第 20.2 条规定: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函、开标一览 表、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封套上标明“唱标信封”字样。“唱标信封”份数及签章等要求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