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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xxxxx、xxxxx、xxxxx、xxx英女士、xxx先生的通知,鉴于其在 2020 年 8 月 3 日续签的《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 “原协议”)到期,为保证公司控制权的持续、稳定,实现公司的平稳、有序发展,上述五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 2021 年 8 月 3 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的续签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xxxxx、xxxxx、xxxxx、欧阳湘英女士、xxx先生签署的原协议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到期。现经前述各方协商
一致,决定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各方愿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继续保持一致行动。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x次续签的《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1、本协议签署各方互为一致行动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共同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2、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十二个月。
3、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一致行动人一致同意,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自身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自身持有的股份,同时不对自身持有的股份设置任何质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益;任何一方在前述期限内自行转让股份的,则转让该等股份的全部所得归公司所有。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任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之前,一致行动人内部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直至达成一致意见。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一致行动人保证在行使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所享有的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股东权利时,相互之间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讨论后达成一致意见再进行投票表决,如对表决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则以一致行动人中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的意见为准进行投票表决。
6、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一致行动人同时还担任公司董事的,在董事会召开会议表决时,相互之间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讨论后达成一致意见再进行投票表决,如对表决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则以一致行动人中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委派或担任的董事的意见为准进行投票表决。
7、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本协议一经签署即不可撤销。
三、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x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xxxxx、xxxxx、xxxxx、欧阳湘英女士、xxx先生。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有利于实现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有利于公司保持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不存在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一致行动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