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HPP 数据共享协议(iProx 数据下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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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
中国人类蛋白质组计划项目组(CNHPP Consortium)
乙方:
鉴于乙方愿意参加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中国人类蛋白质组草图”(以下简称“项目”)的数据分析工作,已经(或将要)接收甲方提供的该项目产出数据(以下简称“项目数据”)。为了明晰数据和相关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促进其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 数据及相关成果的知识产权
根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其他法规,项目数据以及基于项目数据产生的分析数据和其他数据的产权归项目完成单位(甲方)所有;双方合作分析项目数据产出的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研究论文、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科技奖励、分析技术和诀窍、疾病诊治方案等,归参与方共有,原则上按照各参与方贡献大小决定权益分配,如文章署名、专利或科技奖励署名顺序等。
二、 数据及相关未公开研究成果的保密
项目数据、基于项目数据产生的分析数据和其他数据,以及基于这些数据产出的分析结果,在未以发表研究论文、申请专利或其他方式公开前,属于保密内容,参与研究的人员(包括甲乙双方的工作人员和研究生、临时聘用人员等)均负有以下保密义务:
(一)不向第三方泄露保密内容;
(二)未经甲方同意,不允许第三方复制保密内容;
(三)妥善保管保密内容,有效防范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保密内
容;
(四)发表合作研究成果前,应征得合作各方同意,其中涉及公
开数据的,应获得甲方允许;
(五)在提交发表单独完成的基于项目数据的研究成果前,应审查是否涉及其他合作方的内容,如果有,应按合作研究成果处理;
(六)在提交发表基于项目数据的研究成果时,应将“CNHPP Consortium”作为署名之一;
(七)采取其他必要的防止泄密的措施。
乙方每个研究团队均应与本团队参与研究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向其告知数据及相关未公开研究成果属于保密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保密协议的要求应不低于本协议。
三、 数据的使用、复制和保管
项目数据、基于项目数据产生的分析数据和其他数据,由甲方负责保管。乙方根据研究需要,可以复制所需的部分数据,并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乙方产出的分析数据和其他数据,应及时提交给甲方。参与项目数据分析的人员均可根据研究需求,以本单位和研究团
队负责人名义,向项目负责人申请使用数据,提交数据使用方案,包括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和使用数据范围等;项目负责人审核或组织评审组审议申请,如认为申请合理,应指示数据保管人员以适当的方式,许可该人员使用所需数据,并告知申请人许可使用数据范围、使用方式、提交数据分析结果的时间及方式等;申请人如在申请和使用中途改变数据使用方案,应停止原使用方案,并按上述程序重新提交申请或提出变更申请。
甲乙双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管理其掌握的项目数据、分析数据和其他数据,防止无关人员接触数据和不必要的数据复制。参与分析的人员离开分析团队后,应交还并删除其保存的数据。
四、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根据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给予相应的赔偿。
五、 有效期
x协议有效期至申请人分析工作完成为止,但参与人员仍负有保密义务,直到相关数据公开发表。
六、 其他
x协议一式 3 份,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各执一份。
甲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
项目负责人:
乙方:
研究团队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