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天津市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高校版)
申报方: 天津工业大学 单位:元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
登记机构填写 |
项目名称 |
技术合同名称 |
合同类别 |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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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交易总额 |
合同交易总金额 |
技术交易总额 |
合同技术交易总金额 |
支付方式 |
一次总付/分期支付 /提成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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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实现 合同交易额 |
非技术性费用 |
本次实现 技术交易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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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仪器 |
零部件 |
原材料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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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交易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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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技术交易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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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实现 技术交易额 |
本次扣除成本 |
本次实现 技术性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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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 |
原材料费 |
燃料及 动力费 |
设备购置 及使用费 |
专 用 业务费 |
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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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技术交易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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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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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财务章
财务负责人(签章): |
二级单位主管财务 负责人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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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经办人(签章):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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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登记处 登记处公章 审查意见
审查人: 年 月 日 |
注意事项:1、本表除合同编号和合同登记处审查意见外,其他栏目由合同登记申报方自行填写;
合同登记申报方负责保证所填信息(数据)真实有效,一经签字、盖章全部信息(或数据)生效;
合同交易总额是指技术合同成交项目的总金额;技术交易额是指从合同交易总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剩余金额。但合理数量标的物的直接成本不计入非技术性费用;技术性收入是指履行合同后所获得的价款、使用费、报酬的金额。
4、已登记的每份合同其交易款项实现后,申报方经办人持本表到原合同登记处办理核定及提取奖酬金手续。
[说明] 本表为“三联单”,各联需在右侧分别注明以下用途:
一联、申报方留存
二联、税务机关留存(备查)
三联、合同登记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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