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华大综〔2022〕45 号
学校各单位:
为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维护学校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根据《华侨大学合同管理规定》(华大综〔2022〕41 号)和《华侨大学合同管理实施办法》(华大综〔2022〕42 号)精神,现将合同管理授权权限及合同印章使用部门及权限通知如下:
一、授权科学技术研究处使用“华侨大学科技合同专用章”,具体如下:
使用范围:科学技术研究类合同,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委托服务类合同以及技术转让(含入股、许可)类合同。
授权期限: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授权社会科学研究处使用“华侨大学社科合同专用章”,具体如下:
使用范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类合同。
授权期限: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授权物资采购中心使用“华侨大学采购合同专用章(1)”,具体如下:
使用范围:泉州校区货物及服务采购相关合同。
授权期限: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四、授权物资采购中心使用“华侨大学采购合同专用章(2)”,具体如下:
使用范围:厦门校区货物及服务采购相关合同。
授权期限: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五、授权基础维修办公室使用“华侨大学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合同专用章(1)”,具体如下:
使用范围:泉州校区维修改造工程类合同。
授权期限: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六、授权基础维修办公室使用“华侨大学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合同专用章(2)”,具体如下:
使用范围:厦门校区维修改造工程类合同。
授权期限: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七、授权基建处使用“华侨大学基建合同专用章”,具体如下:
使用范围:华侨大学基本建设工程及其相关的货物和服务类合同。
授权期限: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八、按照《华侨大学合同管理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学校授权相关部门对合同进行分类归口管理,授权期限为: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九、按照《华侨大学合同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学校授权各单位按照规定使用合同印章,授权期限为: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各归口管理部门和承办单位应按照合同管理规定、业务管理相关规定和授权的业务范围依法依规使用印章。
根据《华侨大学合同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展规划处、法律事务办公室、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办公室、审计处等部门依照各自权限对学校合同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与指导,对印章的使用规范、使用次数、合同的签署规范等问题不
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提请相关部门进行查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视情况中止授权。
华 侨 大 学
2022 年 12 月 7 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华侨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2 年 12 月 7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