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2015年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办法》有关规定,经乙方自愿申报,甲方按照相关程序审核认定,确认乙方作为XX(县市区)人社局职业技能培训协议培训 机构,承担如下可按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的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协议培训项目):
编号:______________
(供参考)
甲方: (培训机构所在地人社局)
乙方: (培训机构全称)
为进一步规范补贴培训运作,发挥本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相关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根据有关规定,双方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培训机构的培训项目和期限
按照《宁波市2015年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办法》有关规定,经乙方自愿申报,甲方按照相关程序审核认定,确认乙方作为XX(县市区)人社局职业技能培训协议培训机构,承担如下可按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的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协议培训项目):
,期限为一年(至201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开展的补贴培训做好日常管理、指导服务、督导评估以及相关检查、监管。
2、甲方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在与乙方签约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乙方相关信息。
3、对乙方经查属实的违反国家及本市有关违约违规行为,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根据补贴培训项目相应的职业标准和教学计划、大纲制定授课计划,自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2、乙方对符合补贴培训条件的学员,应做好培训咨询和指导服务工作。
3、乙方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符合有关备案规定,并在发布前报甲方备案。
4、xxx在招生前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报审批机关和同级物价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5、乙方应根据补贴培训网络操作要求,做好信息录入和维护工作,因未按流程操作,导致补贴培训费用无法申请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6、乙方应按照技能鉴定有关要求,为学员申报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学员参加鉴定。在鉴定结束后,xxx及时为学员领取证书,并做好证书发放工作。
7、乙方应根据补贴培训有关规定,在符合补贴条件的学员获证之日或学员承诺放弃鉴定补考之日起六个月内,及时申请相应的补贴经费,逾期不得再申请。
8、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指导服务和补贴培训质量监管。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存在以下情形的,甲方可视情节轻重,对乙方作出限期整改,终(中)止全部或部分补贴培训项目协议,缓拨、减拨、不予拨付或收回补贴经费等处理。
(1)出租、出借办学资质或补贴培训资质的;
(2)提供的申报信息不真实,或提供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3)违规收费的;
(4)随意缩减培训课时、调整培训内容,或不按规定开展实训授课,影响教学质量的;
(5)年检处于 “限期整改”或 “不合格”的;
(6)擅自在本协议约定的办学地点之外开展补贴培训的;
(7)不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督、检查和管理的;
(8)司法机关确认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提出司法建议的;
(9)经查实存在违反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2、协议变更、终(中)止的,对已开班的学员,xxx继续做好培训、鉴定相关工作;对已招收还未开班的学员,xxx在甲方指导下,做好学员的善后安排工作。
五、其他
1、由于本市补贴目录调整,双方约定的培训项目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再纳入本市补贴培训目录范围的,该项目协议自动失效。
2、乙方实际办学条件发生变化,或本市新颁布、提升“宁波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培训项目专业设置标准”的,项目协议中止。经重新评估后,乙方项目不符合设置标准及签约条件的,项目协议终止。
3、乙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终止办学的,本协议自动变更或终止。xxx在甲方指导下,做好学员的善后安排工作。
4、甲乙双方就其它未尽事宜订立以下补充条款:
(1) ;
(2) ;
(3) 。
…
5、本协议附件包括:《补贴培训项目一览表》、经甲方审核确认的《补贴培训申请表》。附件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和起诉期间,非争议部分仍按协议继续履行。
7、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乙方:
(xx)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