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在额敏县选址(具体地址以相关批复为准),新建一座总规模为 600吨/日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 9MW 汽轮发电组(具体内容以《项目申请报告》批复为准 )。焚烧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在额敏县境内(以相关批复为准)及周边地区可收集范围内产生,并由甲方指定单位收集的生活垃圾和一般可焚烧处理的工业垃圾。项目投资额约为人民 币 3.9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