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440115-2022-00040采购项目编号:0747-2261SCCGD028
广东省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115-2022-00040采购项目编号:0747-2261SCCGD028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实验室家具采购项目(科研专项)采购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第一章投标邀请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实验室家具采购项目(科研专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实验室家具采购项目(科研专项)采购计划编号:440115-2022-00040
采购项目编号:0747-2261SCCGD02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001,334.47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实验室家具):
采购包预算金额:13,001,334.47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其他家具用具 | 实验室家具 | 1.00(批) | 详见第二章 | 6,869,7 24.49 | 否 |
1-2 | 其他家具用具 | 中央台 | 104.00(台) | 详见第二章 | 4,725,1 76.56 | 否 |
1-3 | 其他家具用具 | 通风柜 (铝理通风柜) | 62.00(台) | 详见第二章 | 1,406,4 33.42 | 否 |
x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实验室家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等。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实验室家具):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
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 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
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
0.xxxxx
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
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湾起步区横沥岛西侧联系方式: 020-87755766-8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30号富力盈通大厦1001A联系方式: 000-0000 0000/189103229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xxx/xxx/xxx
电话: 000-0000 0000/18910322960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400-183-2999
数字证书CA技术服务热线: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拟采购实验室家具1批,用于科研专项使用。设备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产品交货时间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包1(实验室家具):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交货、安装(含水电接驳)、调试、验收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的要求60个日历日内完成。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需按有关标准提供货物的包装,并采用恰当的方式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 。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50%,合同预估总价的50%,于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按合同预估总价的10%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待中标人完成合同50%的供货与安装进度,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无息退回合同预估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剩余履约保证金于最后一批产品的质量保证期满之 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无息退还; 2期:支付比例30%,合同预估总价的30%,待中标人完成合同80%的供货与安装进度,并经双方验收合格的,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付款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3期:支付比例20%,剩余合同价款,待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且经双方确认总价后扣除已付价款,并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若采购人已付的第一期、第二期价款总额已达到或超过确认总价,则采购人无需继续支付剩余价款,如有超额部分, 中标人须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回。 |
验收要求 | 1期:1.到货检验 (1)货物在出厂之前,应当进行测试,以验证设备硬件的性能,并提供出厂合格证明,出场合格证明应有测试人员的签字,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一份完整测试合格证书 ;并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 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采购人。 (2)货到后,采购人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对中标人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 现场初步验收(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等)。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 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2期:2.整体验收 (1)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有权将随机抽取的一部分货物进行破坏性检测,并送至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货物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由国家 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以检测报告作为货物验收合格的凭证,相关检测费 用由采购人支付,如检测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并拒付相应货款,直至中标人提供完全 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货物为止。 (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生产的家具进行抽检,如抽检不合格,或发现所交付的产品存在短缺、损坏等情况,中标人应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 小时内修复或更换,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产品存在短缺、损坏等情况,中标人应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3 】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并承担有关费用,否则采购人有权另发包其他人作修复或更换,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出具经环境检测部门对家具苯、甲醛等的检测报告作为验收依据,其提供家具必须符合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的环保标准 以及厂家出厂标准。中标人家具全部安装前后,采购人将请第三方有资质的空气检测单位对安装 家具所在空间环境内的甲醛、苯、TVOC挥发性气体三项指标进行检测,参照国家相关规范为《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 2。如存在有害物质超标的情况,中标人应于采购人通知后6小时内予以更换完毕后再检测,如检测再不及格,中标人除需承担检测费用外,采购人将按项目合同相关条款进行索赔。 (5)货物试用或调试1个月后,由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应于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货物由采购人与中标人一起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验收。产品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 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体无污染、无侵权行为、 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 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10%,说明:中标人按合同预估总价的10%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 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
其他: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及采购方认为有必要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应将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附件中“补充附件”内容填写好相关信息后附在投标文件中。 交货要求:1.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及采购人的制作要求(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标准为准),并提供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 报告;必须在送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采购人的产品要求且提供产品或材料的合格证书,并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负责,且交付的货物必须在报关、完税 、商检等方面无瑕疵、具备合法文件,否则视为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所 有货物需是制造商原装出厂的、全新的、包装完好的家具,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包括零部件、配件等必须齐全完好。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货物配置清单及详细技术参数的要求。 3.中 标人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 采购人;中标人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采购人需求约定供货, |
其他 | 中标人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4.货到现场后由于中标人未尽提醒义务,产品因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中标人亦应负责退换、修理、维护,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5.特殊、应急情况下,采购人要求增购额外品种的产品,中标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予协助,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安装要求:1.中标人需在采购人书面通知后入场安装。免费完成货物的一切送货、安装(办公台电位接驳等)、调试工作并交付采购人使用。中标人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货物、设施提供良好保护措施。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人或任何第三方场地及场地内其他货物、设施损坏,中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中标人应保证施工、作业环保安全。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采购人或任何第三方的财产、人身等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项目验收报告。 售后服务要求:(一)中标人应为采购人提供培训服务(培训费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并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主要部件的构造,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采购人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中标人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采购人无偿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双方约定。 (二)整体产品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2年,台面板质量保证期为10年。(如“技术指标参数要求”有具体要求的则从其要求)质保期自采购人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质保费用计入总价。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保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 (三)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实行包修 、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如货物有严重制造质量的问题或质量缺陷,立即予以更换;在质保期内,如同一货物出现二次质量问题,立即予以更换,以保证采购人正常运行,且更换费用包含 在总价中,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四)货物故障报修 4 小时内响应 ,并在48小时内解决问题。如果需要更换配件的,要求更换的配件跟被更换的品牌、类型相一致或者是同类同等的替代品,后者需征得采购人管理人员同意。如果设备故障在检修工作24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中标人应在48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设备供用户使用,直至修复。 (五)所有货物质保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人上门服务,即由中标人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 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六)质保期满前1个月内中标人应负责一次免费全面检查 ,质保期满后中标人对货物终身负责维修,长期以低于市场行情价的优惠价提供零配件终身提供售后服务。 (七)在质保期内,中标人须每半年对所提供的设备做定期检查和保养。质保期满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八)本项目包含定制化服务:如采购人在合同中需要增加同类定制化货物,中标人应承诺提供定制供货服务,并与采购人友好协商报价。 违约责任及其他事宜:详见本项目合同。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 ”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 (元) | 分项预算总价 (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家具用具 | 实验室家具 | 批 | 1.00 | 6,869,724.49 | 6,869,724.49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一 | |
2 | △ | 其他家具用具 | 中央台 | 台 | 104.00 | 45,434.39 | 4,725,176.56 | 工业 | 详见附表 二 |
3 | △ | 其他家具用具 | 通风柜 (铝理通风柜 ) | 台 | 62.00 | 22,684.41 | 1,406,433.42 | 工业 | 详见附表 三 |
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
商。
附表一:实验室家具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投标人报价要求为全包价,货物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含水电接驳等)、检测及验收合格之前及质保期内服务及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安装配套项目(包工、包料、包设计优化、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xx实 施项目;总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和总包配合费包干)费用;同时包括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并包括任何未明确标出的,但本项目合同货物安装后保证正常安全运行所不可缺少的配件及附件的全部费用,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项目、临时项目、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量、型号报价,本项目实际结算金额最终按产品中标单价与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结 算金额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预估总价。 3)投标人必须对采购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至对采购包内其中部分进行投标。 4)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实验室家具项目(科研专项)清单》中的的“最高限价单价” 及“最高限价总价”。 |
2 | 本次招标的实验室家具需要与现场的供水系统、低压配电系统、通风系统、自控系统等相连接,要求投标单位具有相关 施工能力及相关经验,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贰级(或以上)。 | |
3 |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依据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包工包料(投标人应清晰产品安装过程中服务要求包括机电安装、电子与智能化、建筑装饰等)、包安装、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调试 、包验收、包风险、包运输、包税。招标文件清单中产品提供的尺寸供投标人参考,中标人在满足材质、使用、功能等要求的前提下按采购人要求,先提供相关色板供采购人选择,确定颜色后按产品规格按设计定制,经采购人认可后再按采购量加工生产。本次采购的家具材质以符合国家标准基本材料制造,中标人需说明家具在生产制作加工过程中,所采 用的主要配件的名称及制造厂家,并提供家具主要材料、五金件、辅材等相应技术说明。 | |
4 | 投标单位需具备有后续深化设计的能力,能提供实验室家具及配套设施的深化设计,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 以上)。 | |
5 | 详见附件1《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实验室家具项目(科研专项)清单》 | |
(一)边台、中央台、角柜 1、通用技术要求 1.1设计制造标准 1.1.1《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325-2008); 1.1.2《实验室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24820-2009); 1.1.3《美国科学设备暨实验室家具国际协会》SEFA 8M(实验室等级钢制柜体要求)。 1.2承重要求 1.2.1每延米承重≥400kg; 1.2.2 抽屉承重≥40kg; 1.2.3门板承重≥90kg; 1.2.4箱体层板承重≥40kg。 1.3实验台标准尺寸为L*1500(750)*850(mm)长、宽、高误差点≤3mm;邻边垂直度:台面对角线、框架对角线 :1000mm(含)以下≤2mm;1000mm(含)以上≤3mm。 2、实验台使用模块化任意组合,主箱体采用现代积木组合、分上中下三层重叠凸面设计立体层次视觉效果好,上梁整体结构为现场安装提供便利提升安装效率、质量,均衡的受力面使整体的承重能力得到加强,采用上下分色涂层外观上层次分明、美观耐污性好,书写操作位配置可拆装式背板方便安装维护,中间水盆台凹进式设计方便上下水的安装维护,桌面配置多功能铝合金试剂架及智能光感电动上翻门吊柜(根据实际选配)。 2.1钢制部件表处理(含所有钢制箱体、封板、支架等钢制工件),所有切割、冲压、钻孔件要去披锋平毛刺;表面经脱脂、水洗、酸洗、水洗、中和、磷化、水洗、高压冲洗、烘干后使用环氧树脂喷涂粉末进行喷涂高温固化,涂层厚度 ≥7 5μm,满足实验室家具硬度、耐腐蚀、附着力的技术要求,表面光滑均匀、色泽一致、无流挂、皱皮、鼓泡、凹陷、压痕; ▲2.2底座柜:实验室用柜体为片装组合结构,采用≥1.0mm高品质一级冷轧钢板(SPCCT),表面经酸洗、磷化防锈及静电处理,并喷涂≧75μm厚环氧树脂粉末。箱体组装用拉铆螺母经19kn以上拉力铆固,配合不锈钢机丝螺丝连接方便现场组装,不破坏防腐涂层,工件所有连接部分经过两次环氧喷涂,避免因水份或者试剂渗漏进接缝后出现腐蚀生锈 ;底座柜通过SEFA 8M 2016检测。【提供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 2.3门板:采用≥1.0mm高品质冷轧钢板(SPCCT),喷涂75μm厚环氧树脂粉末,门面板为凸面双斜边设计,双层结构内外部都经过环氧树脂喷涂中间填充隔音材料;门板内含填充材料起到静音作用; 2.4 抽屉: 抽屉为片装组合结构凸面双斜边设计,采用≥1.0mm高品质冷轧钢板(SPCCT),喷涂≧75μm厚环氧树脂粉末,抽屉底部和四面抽墙应为独立拆装结构组装,用拉铆螺母经19kn以上拉力铆固,配合不锈钢机丝螺丝连接方便现场 |
6 | 组装,不破坏防腐涂层,工件所有连接部分经过两次环氧喷涂,避免因水份或者试剂渗漏进接缝后出现腐蚀生锈。抽屉 内不出现焊接位,抽面采用上斜边设计,双层结构内外部都经过环氧树脂喷涂中间填充隔音材料。 ▲3、上梁:使用专用模具拉伸成型的1.2mm铝型材,美观大方,可搭配柜体、门板及地围颜色进行配色选择;平整性强 ,能均匀承托台面,使台面更平整,承重能力更强;实验台上梁检测标准依据:《GB/T3325-2017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QB/T 4767-2014《家具用钢构件》。【实验台上梁应符合以下检测并能提供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 (1)符合硬度检测: ≥2H,合格; (2)符合冲击强度检测:冲击高度检测400mm,应无剥落、裂纹、皱纹,合格; (3)符合耐腐蚀检测:100h内,观察在溶液中样板上划道两侧3mm以外,应无鼓泡产生;100h后,检查划道两侧3m m外,应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和失光等现象,合格; (4)符合附着力检测:应不低于1级,合格; (5)符合抗盐雾检测:18h,直径1.5mm以下锈点≤20点/㎡,其中直径≥1.0mm锈点不超过5点(距边缘棱角2mm以内的不计),合格; (6)厚度:提供厚度实实测值。 ▲4、地围:使用专用模具拉伸成型的1.2mm铝型材结合高强度工程塑料插件组合而成,易清洁,可搭配柜体、门板及上梁颜色进行配色选择;下斜面设计符合人体工体学,美观实用;地围通过《GB/T3325-2017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QB/T 4767-2014《家具用钢构件》标准检测。【符合以下检测并能提供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 4.1符合硬度检测: ≥2H,合格; 符合冲击强度检测:冲击高度检测400mm,应无剥落、裂纹、皱纹,合格; 符合耐腐蚀检测:100h内,观察在溶液中样板上划道两侧3mm以外,应无鼓泡产生。100h后,检查划道两侧3mm外 ,应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和失光等现象,合格。 4.2符合附着力检测:应不低于1级,合格; 符合抗盐雾检测:18h,直径1.5mm以下锈点≤20点/㎡,其中直径≥1.0mm锈点不超过5点(距边缘棱角2mm以内的不计 ),合格。 4.3厚度:提供厚度实测值。 5、五金配件 5.1导轨:采用实验室专用三节静音导轨,不用任何工具可自由拆装,导轨的拉动顺畅耐久和高承重需达到以下的要求; ▲5.1.1 参照QB/T 2454-2013检测:滑轨耐久性测试可达60000次;滑轨耐久性测试在载荷 46Kg(包含测试抽屉自重)情况下不得对可延伸零件的前端提供支撑,轻柔打开闭合可延伸零件60000次。【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5.1.2拉出安全性测试可达15次; 在载荷46Kg(包含测试抽屉自重)以0.2m/s的速度将抽屉朝拉出终点挡板拖拉15次,拉力在抽屉导轨移动到终端位置还剩10MM时停止。测试后,可延伸零件及其部位无变形、损坏、拉托和功能丧失; 5.1.3中性盐喷雾测试,48小时,结果达到7级或以上;检测依据参照ISO 9227:2017 人造气氛腐蚀测试—盐雾测试。 以中性盐喷雾测试,盐液浓度为5%氯化钠溶解在95%的蒸馏水中,48小时,基于ISO 10289:2001 的标准,结果达到 7级。 5.2合页:采用模具成型2.0mm厚五节转轴304不锈钢合页,门开启角度达到270°; 5.3拉手:与柜门、抽面板一体折弯成型拉手,xx大方线条感强、牢固耐用。 6、实验室台面: 采用13mm厚实芯理化板台面。 ▲6.1台面板必须以三维木质纤维和热固性树脂为基材,不采用牛皮纸为基材结构,不弯曲不变性,台面表面采用EBC电子束固化技术,表面光滑细腻,抗菌耐磨。台面需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EBC技术的使用证明(检测报告复印件 |
加盖公章); ▲6.2台面板需依据GB/T17657-2013测试标准,提供至少41种化学试剂报告,其中至少包含硫酸98%,硝酸65%,磷酸85%,盐酸37%,氢氧化钠40%,二氯甲烷,甲醇,丙酮等化学物,测试结果为5级(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台面板需提供SEFA3.0测试报告(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3台面按国家标准GB/T17657-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办法进行检测 (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表面耐高温性能为:试件表面无裂纹; 表面耐水蒸气性能 5级,表面耐香烟灼烧性能 5级, 表面耐干热性能5级, 表面耐湿热性能5级,无明显变化; 24h吸水率: 0.1%; 尺寸稳定性:横向和纵向均需一致,0.1%。 ▲6.4为保证实验室空气质量及工作人员安全,台面板TVOC挥发性有机物测试标准最大允许预测浓度为0.22mg/m³,总醛最大允许预测浓度为0.043ppm,4-苯基环己烯最大预测浓度为6.5ug/m³(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5提供中国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甲醛报告,要求采用GB18580-2017 标准,结果为:未检出,即小于0. 01mg/m3,( 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6提供森林认证认可计划PEFC证书(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根据需要配置三抽储物柜或储物柜。 ▲7.1三抽储物柜——检测标准依据GB 24820-2009《实验室家具通用技术条件》、QB/T 4767-2014《家具用钢构件 》,符合以下测试并能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 检测内容包含以下内容:形状位置公差、外观要求、安全要求、(耐腐蚀要求48h乙酸盐雾试验(ASS)不低于7级)、力学性能、柜体厚度:提供厚度实测值。 8、边台(钢铝混合结构)通过第三方检测,检测标准依据:GB 24820-2009《实验室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00 000-0000《绿色产品评价家具》、QB/T 4767-2014《家具用钢构件》,符合以下测试并能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作为产品技术证明文件)。 ▲8.1 形状位置公差、外观要求、安全要求、操作台台面理化性能、 48h乙酸盐雾、操作台力学性能(其中持续垂直静载荷要求2kg/dm2,24h;垂直冲击试验要求200mm)、操作台耐久性(其中水平耐久性要求200N,10000次;垂直耐久性要求400N,10000次); ▲8.2 甲醛释放量、苯、甲苯、二甲苯、TVOC、家具涂层可迁移元素; 8.3 柜体厚度实测值。 |
7 | (二)仪器台 一般的技术要求与边台相同,在边台的基础上,采用斜面设计的水电气功能面板,具有维护方便、外形美观的特点,水 、电、气可独立收纳,水、电、气管道分局,分层布置起到整洁美观、案例;正背面配置可拆装活动检修门,方便维护检修。 具体如下: | |
(三)通风柜通用技术要求 1.1设计制造标准 1.1.1《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325-2008); 1.1.2《实验室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24820-2009); 1.1.3《美国科学设备暨实验室家具国际协会》SEFA 8 M (实验室等级钢制柜体要求); 1.1.4《EN17175》。 1.2承重要求 1.2.1通风柜台面承重≥800kg; 1.2.2下柜箱体承重≥150kg; 2、产品须符合的技术要求 2.1型号:台式。 2.1.1.规格尺寸:1500*1010*2350mm;长、宽、高误差点≤3mm;邻边垂直度:台面对角线、框架对角线1000m m以下≤2mm;1000mm以上≤3mm; 2.2生产工艺及技术要求: 2.2.1铝合金生产工艺技术要求 使用6063-T5国标铝锭经专业模具拉伸成型后,由专用CNC设备进行切、铣、刨、钻孔、攻丝加工后,用环氧树脂喷涂粉末进行喷涂经高温固化,涂层厚度 ≥75μm,满足实验室通风柜度、耐腐蚀、附着力的技术要求,表面光滑均匀、色泽一致、无流挂、皱皮、鼓泡、凹陷、压痕; 2.2.2钢制部件生产工艺技术要求 所有切割、冲压、钻孔件要去披锋平毛刺;表面经脱脂、水洗、酸洗、水洗、中和、磷化、水洗、高压冲洗、烘干后使用环氧树脂喷涂粉末进行喷涂经高温固化,涂层厚度 ≥75μm,满足实验室家具硬度、耐腐蚀、附着力的技术要求,表面光滑均匀、色泽一致、无流挂、皱皮、鼓泡、凹陷、压痕; 2.2.3高压热固树脂板生产工艺技术要求 高压热固树脂板经数控切割、CNC专用刀具开孔、铣槽、修边倒角、所有外露边缘需平整光滑不刮手。 2.3重要组件的相关技术要求: 2.3.1前立柱使用136*200专用模具拉伸成型铝合金制作,型材壁厚>2mm,带可拆装前多功能设备安装面板,拆卸面 |
8 | 板不需要任何工具方便安装维护;立柱中间有足够空间用于水、电、气的管道及控制模块的安装; 2.3.2两侧外侧板为12.7mm高压热固树脂板经CNC加工成型,具有耐酸防腐耐高温功能; 2.3.3移动门模块。 2.3.3.1移动门模块为专用模具成型铝合金边框使用模块化设计可根据需求选配单件或可左右移动的双件6mm夹胶玻璃 ,破裂不飞溅,配置450mm抬起限位,使视窗高度在操作人员的呼吸区以下,建立一个人员与柜体内有害物质的隔离区多方位保障实验操作人员安全; ▲2.3.3.2使用无挡边传动轮设计防止同步带和同步轮的边框摩擦降低同步带寿命,并产生噪音增加门的升降重量,配合静音传动带,单门通风柜手动抬起力<30N,双门通风柜手动抬起力<50N,验收时根据本项要求验收; 2.3.3.3传动机构配备自动锁止装置传动皮带断裂后,移动门不坠落,可停任意位置单门通风柜手动; 2.3.4新理念多路补风进气,避免人员走动紊流,结合空气学设计导流板防止柜内气体产生涡流; 2.3.5所有插座为至少IP44防护等级确保通风柜体内潮湿环境下的用电安全; 2.3.6模块化内胆设计,根据实验需求可选陶瓷、PP、理化板、玻璃等,适用不同实验环境; 2.3.7导流层内设置冷凝水自动收集装置,冷凝水自动排放到下水管道防止滴漏,提供冷凝水自动收集装置的设计方案及相关说明; 2.3.8金属材质机械式设计操作面板,美观、大方,避免电阻触屏按钮因实验操作人员手上带有保护手套时无法操作产生意外; 2.3.9模块化设计具有可扩展多功能接线盒使用航空接线标准所有接头为USB或485标准接头。 2.4风速及烟雾测试要求 2.4.1面风速要求:取柜内(不少于)15个点进行检测,平均面风速要求为0.5m/s±0.02(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风速检测报告); ▲2.4.2烟雾测试:流动视觉-局部视觉:须无溢出,烟雾且排尽。流动视觉-大体积视觉:须无溢出,烟雾且排尽。 示踪气体浓度:浓度控制等级小于0.05ppm。外沿扫描浓度:浓度控制等级小于0.05ppm。视窗移动浓度:浓度控制等级小于0.05ppm。 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风速及烟雾测试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结果符合上述要求。 2.5储物柜: 采用片装组合结构,采用≥1.0mm高品质一级冷轧钢板(SPCCT),表面经酸洗、磷化防锈及静电处理,并喷涂≧75μ m厚环氧树脂粉末。箱体组装用拉铆螺母经19kn以上拉力铆固,配合不锈钢机丝螺丝连接方便现场组装,不破坏防腐涂层,工件所有连接部分经过两次环氧喷涂,避免因水份或者试剂渗漏进接缝后出现腐蚀生锈;门板采用≥1.0mm高品质冷轧钢板(SPCCT),喷涂75μm厚环氧树脂粉末,门面板为凸面双斜边设计,双层结构内外部都经过环氧树脂喷涂中间填充隔音材料;门板内含填充材料起到静音作用;储物柜通过GB 24820-2009《实验室家具通用技术条件》、QB/T 4767-2014《家具用钢构件》检测,检测项目包含:形状位置公差、外观要求、安全要求、耐腐蚀(耐腐蚀要求48h乙酸盐雾试验(ASS)不低于7级)、力学性能、柜体厚度(实测值),提供合格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6台面要求: ▲台面:采用19mm厚度环氧树脂台面为由里到外一体透芯,台面刮花或用久后可打磨修复翻新,而且台面切开断面无分层现象,杜绝表面使用胶衣涂层的假环氧树脂板材,台面厚度偏差不超过正负10%,并可做无缝拼接,验收时根据本项要求验收。 所提供的环氧树脂台面必须不低于以下技术参数性能: A.理化性能: |
▲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按照GB/T17657-2013室温24小时加盖玻片和不加盖玻片检测,其中乙醇(9 9%)、铬酸(60%)、甲醛(40%)、苯酚(10%)、二氯甲烷、氢氟酸(48%)、次氯酸钠(20%)、品红、氯仿 、亚甲蓝、AgNO3溶液(1%)、MgCl2溶液、CuSO4溶液、甲苯、正己烷、高锰酸钾饱和液、氢氧化铵(28%)、柠檬酸(10%)、硝酸(68%)、四氢呋喃、硫酸(77%)、二恶烷、三氯乙烯、可乐、碘酒、三氯甲烷、石脑酒、次氯酸钠、正己烷、重铬酸钾(10%)、氯化锌饱和液、红药水、药膏、汽油、萘测试结果均达到表面无明显变化的最好级别5级。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 B. 物理性能: ▲ 1、热变形温度(0.45MPa)(检验方法:GB/T 1634.2-2004)测试结果:241度。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 ▲2、表面耐干热性能(650°C)(检验方法:GB/T 176572-2013)测试结果:5级无变化。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 3、密度(检验方法:GB/T 17657-2013)测试结果:≧2.00g/cm。 4、压缩强度(检验方法:ASTM D795-10)测试结果:≧230MPa。 5、弯曲强度(检验方法:ASTM D790-15)测试结果:≧78MPa。 ▲6、洛氏硬度(检验方法:ASTM D785-02)测试结果:≧120。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 7、吸水率(检验方法:ASTM D570-98)测试结果:低于0.01%。 8、垂直燃烧(检验方法:GB/T 2408-2008)测试结果:V-0级。 9、挥发物的限量(检测方法:GB 18586-2001)测试结果:未检出。 10、拉伸强度(检测方法:ASTM D638-14)测试结果:≧50Mpa。 11、台面须提供甲醛检测报告, 检测标准参照 GB18580-2001。要求甲醛释放量为未检出。 12、用火燃烧测试样块时无刺激性有毒气味产生, 绿色环保, 对人体的伤害降到最低。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 :提供符合或优于上述台面技术参数指标的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缺一不可;厂家为上述文件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中标出货时需提供生产厂家供货证明函方能验收;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环氧树脂台面厂家针对此项目出具的投标授权书原件和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 | ||
9 | (四)合金试剂架 铝合金多功能组合功能柱试剂架,方形外圆角设计形美观、安装方便、牢固承重性能好单层承达到50kg。 功能立柱(合金理化板结构):采用两支125*50mm专用铝型材加实验室防潮、防腐抗倍特板完美组合,宽度、根据配置水、电、气管线的需求空间调整;,功能柱内部水、电、气等管线采用分隔安装;配置可安装插座、水龙头、气体拷克等终端设备的铝合金功能面板;面板可拆卸(面板与功能柱之间不需用螺丝固定)。 ▲功能主柱(面板)通过GB/T 7911-2013《热固性树脂浸渍纸高压装饰层积板(HPL)》检测,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耐污染、耐划痕(抗倍特普通型板(CGS))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 可调节试剂存放层板,采用12mm钢化喷砂玻璃,两侧为专用铝合金托梁外加椭圆铝合金护栏,托梁配合功能柱上专业 设计的钩槽固定在功能柱上,层板可以无限制任意调整高度;铝型材数控切割、铣、钻、刨后做喷涂处理;每层承重为≥ 50kg。 |
10 | (五)吊柜 结构:全钢结构,玻璃掩门。 柜体:优质1.0mm厚冷轧钢板,表面喷涂环氧树脂。 柜面板:优质1.0mm厚冷轧钢板,表面喷涂环氧树脂。层板:优质1.0mm厚冷轧钢板,表面喷涂环氧树脂。 拉手:一字型暗拉手。 铰链:全开105度铰链。 | |
11 | (六)更衣柜 结构:全钢结构,上下实掩门。 柜体:优质1.0mm厚冷轧钢板,表面喷涂环氧树脂。 柜面板:优质1.0mm厚冷轧钢板,表面喷涂环氧树脂。层板:优质1.0mm厚冷轧钢板,表面喷涂环氧树脂。 拉手:一字型暗拉手。 铰链:全开105度铰链。 挂衣配件:带不锈钢挂衣通条。鞋格:底部带一层鞋格。 | |
12 | (七)资料柜 结构:全钢结构,上玻璃下实掩门。 柜体:优质1.0mm厚冷轧钢板,表面喷涂环氧树脂。 柜面板:优质1.0mm厚冷轧钢板,表面喷涂环氧树脂。层板:优质1.0mm厚冷轧钢板,表面喷涂环氧树脂。 拉手:一字型暗拉手。 铰链:全开105度铰链。 | |
13 | (八)危险品柜结构:全钢结构。 材质:双层优质钢板,双开门,带双锁。 层板:带两层镀锌钢制层板,具有150公斤承重力,钢制内存,防火、防爆性能好。容积:45加仑/170升。 | |
14 | (九)不锈钢台 1、结构:全不锈钢结构。 2、台面:采用304#不锈钢折压成20mm厚台面。 3、下部:采用304#不锈钢框架结构,框架支撑脚。规格为40*40mm,厚度1.0mm。 4、备注:不带柜体。 ▲304#不锈钢板通过耐碱试验和耐污染性试验(参照GB/T 13448-2006《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试验方法》),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
15 | (十)感应水龙头 1、主体:采用黄铜镀铬处理。 2、阀芯:材质为黄铜。 3、外形尺寸:160×320×225mm。 4、给水口径:G1/2”。 5、使用水压:0.05-0.75Mpa。 6、电源电压:DC6V或AC220V。 7、感应时间:0.3秒/1S。 8、消耗电力:四节5#碱性电池,4000次/月,可持续使用3年以上。 9、静态消耗:平均值<0.12MW。 10、人体感应距离:10-15cm。 11、使用环境温度:1-45℃。 12、使用环境湿度:<95%RH。 ▲13、符合CQC节水环保认证,控制盒IPX7级防水等级,提供中国节水产品认证试验报告:产品依据GB 25501、CJ/T 194进行检测,提供合格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检验内容包含以下检验项目: (1)流量均匀性; (2)流量; (3)启闭时间; (4)整机能耗(直流供电); (5)抗干扰性能(直流供电); (6)断电保护; (7)欠压保护; (8)强度性能; (9)密封性能; (10)使用寿命。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 :提供合格的中国节水产品认证试验、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 |
16 | (十一)水龙头(单口、三口水龙头) 1、产品描述 实验室水龙头为保证其使用寿命和实验用水的目的,在龙头进水口装配塑料过滤网,阻止水中杂质进入水龙头,并降低陶瓷阀芯磨损的机率。辅以底部安全紧固结构,避免因台面吸水膨胀而引起龙头断裂;可搭配肘动把手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2、设计参数 环保等级:实验室水龙头获得中国节水产品认证(新版本GB25501-2019),达到国家级的节能环保高标准,节水认证对产品的流量均匀性、抗水压机械性和阀芯密封性等性能进行多维度的检测。 生产工艺:采用锻造工艺(非铸造,俗称翻砂),产品坚固致密,经久耐用。材质:主体材质采用优质铜材,韧性好,不易断裂。 涂层:表面采用高亮度环氧树脂涂层,耐腐蚀,抗紫外线辐射。 过滤装置:为延长水龙头使用寿命和保证实验用水,在水龙头进水口装配有塑料过滤网,阻止水中杂质进入水龙头,降低陶瓷阀芯磨损的机率。 把手:旋钮或者肘动两种开关方式任意选择,材质为高密度PP(HDPP),非ABS,耐强酸碱腐蚀。 可加接与水龙头同品牌的抽真空水嘴或者防溅滤水器。 ▲3、性能参数 阀芯:20万次寿命试验。 把手:有效抵抗实验室细菌。 水嘴:符合GB 25501《水嘴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18145《陶瓷片密封水嘴》,可拆卸材质可选铜或PP带防溅滤水器。检测公司出具的有效的报告。 阀体强度试验:2.5MPa,关闭阀芯,打开出水口,稳压60s,阀体无变形、无渗漏。连接件密封性能:1.6MPa,关闭阀芯,打开出水口,稳压60s,无渗漏。 阀芯密封性能:1.6MPa,关闭阀芯,打开出水口,稳压60s,无渗漏。上密封性能:0.4MPa,打开阀芯,关闭出水口,稳压60s,无渗漏。 盐雾试验:涂镀层按GB/T10125进行24h酸性盐雾试验后,达到GB/T6461标准中10级的要求。 陶瓷片硬度:陶瓷片硬度≧ 1000HV5(综合老化试验:紫外辐射暴露依据ISO4892-3:2016循环1& ISO 105-A02:19 93/Cor.2:2005。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 :提供符合或优于上述性能参数指标的具有CMA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 产厂家公章,缺一不可;厂家为上述文件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中标出货时需提供生产厂家供货证明函方能验收;厂家针对此项目出具的投标授权书原件和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 4、需提供文件 中国节水产品认证试验报告,国家认可的产品责任险保单。 | |
(十二) PP水盆 1、产品描述 实验室水槽/杯槽,作为实验室重要的配件,与水龙头搭配,用于实验室器具的盥洗。水槽边沿平整,契合台面。杯槽可用在实验室通风柜中。鉴于实验试剂的酸碱性质,建议使用自带溢水功能的水槽,可防止在实验过程中无人看管时水漫过台面的情况。水槽/杯槽材质为PP防腐蚀材质。须搭配PP存水器和PP下水软管,防止虹吸现象。 2、设计参数 材质:所有PP制品均采用高品质新材料,绝无回收料。安全环保,无有害物质挥发(无异味),不会对实验环境的空气造成污染,不会危及实验人员的身体健康。 抗老化性能:PP新料抗紫外线辐射,不易老化、脆化,经久耐用。 |
17 | 韧性:PP新料韧性强,弹性好,易于安装。 耐腐蚀性:高密度PP材质浸泡在52种包括王水在内的试剂中,24小时后没有变化,具有超强耐腐蚀性。平整度:采用超大压力机械注塑,工艺精良,产品整体平整度高,与实验台面高度契合,易于安装。 底部:水槽底部排水顺畅,绝无积水困扰。 去水:配置高密度PP去水,包含阻水盖、PP提笼。 槽沿:表面处理为皮纹,耐刻刮,与大部分台面板表面纹理一致。 可配置自带溢水功能的水槽,可防止无人看管实验过程而造成水漫溢台面、进而浸泡地面的情况。 配件:鉴于实验试剂的酸碱性质,搭配使用与水槽同品牌的PP存水器和PP下水软管,防止虹吸现象,以及隐蔽工程的漏水问题。 3、性能参数 ▲化学性能:PP水槽材质通过浸泡试验,在常温下将样块浸泡在下列试剂中24小时后没有变化。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缺一不可;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厂家针对此项目出具的投标授权书原件和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 40%硫酸; 40%硝酸; 40%盐酸;王水; 40%氢氧化钠; 40%氢氧化钾; 10%硫化钠; 99.5%四氯化碳; 99%氯仿; 99%乙醇; 乙醚(分析纯);丙酮(分析纯);甲苯(分析纯); 1%高锰酸钾; 双氧水(分析纯); 2%碘酒; 2%红药水; 福尔xx(分析纯);甘醇(分析纯); 1%硝酸银; 1%酚酞; 1%溴百里香酚兰; 1%甲基橙; 10%硫酸铜。 |
18 | (十三)紧急冲淋洗眼器 1、产品描述 为了有效解决产品关节连接处漏水问题,且方便日后检修,采用插入式管道。紧急冲淋洗眼装置是当眼睛或身体裸露部位接触到有毒有害或腐蚀性化学物质时,工作区域必须配备的快速冲洗的紧急救援设备。紧急冲淋洗眼装置必须按照GB/ T 38144.1-2019《眼面部防护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第1部分:技术要求》标准生产并获得第三方的检测认证。 2、设计参数 2.1管件连接方式:紧急冲淋洗眼装置的管件采用插拔式的连接方式,非传统管件螺纹连接方式,既缩短整个产品的安装工时,又能彻底解决管件连接处的漏水问题,检修及部件更换更加便捷; 2.2安装角度:进排水口能够在安装时达到360度任意定位,冲淋和洗眼也能够在安装时任意选用角度; 2.3材质:主体、底座、冲淋阀、洗眼阀、冲淋头、洗眼盆、拉手、推手和脚踏等部件均采用卫生级304不锈钢无缝钢管 ,镍含量超过8%,耐腐蚀性能出众; 2.4生产工艺:不锈钢管采用冷轧工艺生产,不易变形,同时管壁光滑无油脂,经久耐用; 2.5洗眼喷头:内置减压装置,防止水压过大对眼睛造成二次伤害;配置水压调节装置,可以根据现场实际的水压调节理想的出水高度; 2.6冲淋球阀:采用不锈钢双片式精铸阀门结构,密封性和抗压性能更好,使用寿命更长; 2.7洗眼球阀:采用不锈钢双片式精铸阀门结构,密封性和抗压性能更好,使用寿命更长; 2.8阀门管道:阀门和管道的连接采用由任(即活接头)的设计,可单独拆卸,使维修保养费用极低,避免了由于阀门或部件损坏后无法更换而导致整个洗眼器报废的情况。 3、性能参数 3.1 达到GB/T 38144.1-2019标准; 3.2 在标准水压下,15分钟内冲淋喷头流量可达到80.3升/分钟; 3.3 在标准水压下,15分钟内洗眼喷头流量可达12.7升/分钟; 3.4 冲淋开关能在0.5秒内开启; 3.5洗眼开关能在0.6秒内开启。 4、需提供文件 ▲4.1提供依据GB/T 38144.1-2019的检测报告; ▲4.2提供304不锈钢材质--镍含量报告; 4.3提供国家认可的产品责任险保单; ▲4.4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GB/T 38144.1-2019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厂家为上述文件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中标出货时需提供生产厂家供货证明函方能验收;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厂家针对此项目出具的 投标授权书原件和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 | |
19 | (十四)实验圆凳 PU饰面,带滑轮,气动可升降。 | |
(十五)电力导轨 1、母线槽(轨道)、分接单元(电源分配装置)具体技术要求: 1.1母线槽(轨道)水平/垂直安装(嵌入式和外挂式安装),配套带分接单元(适配器)使用; 1.2母线槽(轨道)、分接单元(电源分配装置)符合如下国家标准:试验依据标准:GB/T 7251. 6-2015《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6部分: 母线干线系统(母线槽)》; 1.3电力轨道系统使用环境:户内型。 2、结构特点描述: |
电力轨道系统主要由母线槽、分接单元(电源分配装置)、连接头等组成。母线采用铜导线制成,铜导线由绝缘材料包
裹在母线内。母线槽外壳由铝合金材料组成;分接单元(电源分配装置)为额定电流为10A的插座,插座设计为两孔与三孔共用的模式,两种模式不能同时使用,插座可插接在母线任意位置。
3、母线槽(轨道)技术标准:
3.1、母线槽(轨道):投标产品应对应满足以下所列“技术标准”要求及规范要求:
名称 | 项目 | 技术标准 | GB/T 7251. 6-2015 |
技术标准 | |||
母线槽 (电力轨道) | 额定电压 | 220V | |
额定冲击耐受电压 | 6KV | ||
额定绝缘电压(Ui) | 500V | ||
额定电流 | 32A | ||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 6KA | ||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 10.2KA | ||
爬电距离 | 带电部件与裸露导电部件之间≥8mm 相与相之间≥8mm | ||
电气间隙 | 带电部件与裸露导电部件之间≥5.5mm 相与相之间≥5.5mm |
产品依据GB/T 7251.6-2015进行检测,提供合格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检验内容包含以下检验项目:
(1)布线、操作性能和功能;
(2)绝缘材料性能:外壳热稳定性验证、绝缘材料耐受内部电效应引起的非正常发热和着火的验证;
(3)提升;
(4)耐受机械负载的能力;
(5)热循环试验;
(6)成套设备的防护等级;
(7)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8)电击防护和保护电路完整性;
(9)介电性能;
20 (10)温升验证(水平安装带分接单元);
(11)机械操作。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 :符合或优于上述技术参数指标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缺一不可。厂家为上述文件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中标出货时需提供生产厂家供货证明函方能验收。
4、强制性安全认证(CCC认证):所有产品必须按国家规定要求通过认证并获得证书,提供3C证书。
5、母线槽(轨道)和外壳材料标准
5.1、母线槽(轨道)系列:和外壳投标产品应对应满足以下所列“材料标准”要求及规范要求:
5.2、母线槽(轨道)系列:母线最小截面进线电流要求及规范要求: 6、技术要求: ▲6.1GSS弹簧304材质+黄铜片组合的主动接地系统。(提供电源分配装置专利等证明或者详细的技术证明资料); ▲6.2导体火、零、地采用三点错开结构以及直径3.2紫铜棒高承载40A电流,实现爬电距离≥6.4mm,电气间隙≥5.5,从而达到防护等级IP20。 | ||
21 | (十六)分接单元(电源分配装置): 1、分接单元(适配器):新国标五孔适配器,投标产品应对应满足以下所列“材料标准”要求及规范要求: 2、电源分配装置插头类都设有内置开关,放于火线位置上,材料采用氧化镉银起到屏蔽电弧和开合作用。 3、技术规格:国标五孔;电压范围:110V-250V,电流范围:10A,最高功率:2.5KW。 ▲4、电源分配装置火,零触点采用半球状态,材料采用铍铜镀镍和镀银,这样与导体铜棒接触避免机械损伤,同时适配器触点内置琴线镀银增加触点反方向压力,增加过载能力和有效降低温升。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厂家针对此项目出具的投标授权书原件和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 | |
投标样品要求 1、所有投标人均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以下实物样品,并标明品牌、生产厂家。 2、投标样品按规定标注:样品材料、工艺均与交货产品要求一致:样 序 品 数 单 规格 |
“母线槽及母线”材料标准 | ||
项目 | 材料名称 | 执行标准GB/T 7251. 6-2015 |
型号规格(mm) | ||
相母线 | 铜 | Cl1000 ¢2.3mm |
N母线 | Cl1000 ¢2.3mm | |
PE母线 | Cl1000 1.2mmX9.6mm | |
母线干线单元壳体 | 铝合金 | 6060 T5,厚 1.5mm |
防腐蚀措施 | 阳极氧化 | |
“绝缘支撑件及有关连接件”材料标准 | ||
包覆母线绝缘材料 | 阻燃聚碳酸酯 | Makrolon9415 |
紧固件 | 螺钉 | M2.5 |
电流等级(A) | 32 |
主母线 TMY (mmXmm) | ¢2.3mm |
N 母线 TMY (mmXmm) | ¢2.3mm |
PE 母线 TMY (mmXmm) | 1.2X9.63 |
底壳材料 | 阻燃聚碳酸醋 |
开关触点 | 银/铍铜合金触点 |
插座铜片 | 锡磷青铜 |
指示灯显示 | PCB电路板带LED |
混合玻纤绝缘材料 | PC9415+10% 玻璃纤维增强材料 |
22
号 | 名 称 | 量 | 位 | |
1 | 框门板 | 用于《二、采购项目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序号(5)边台,尺寸:宽497mm *高655 mm *厚26mm,采用≥1.0mm高品质冷轧钢板(SPCCT),喷涂75μm厚环氧树脂粉末,门面板为凸面双斜边设计(具有立体时尚感),双层结构内外部都经过环氧树脂喷涂中间填充隔 音材料;门板内含填充材料起到静音作用。技术要求参照《三、产品技术总体要求》(一)、边台 、中央台、角柜:2.3门板。 | 1 | 套 |
2 | 实芯理化 板 | 用于《二、采购项目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序号(5)边台,尺寸:100mm *100mm * 13mm小样块,技术要求参照《三、产品技术总体要求》(一)、边台、中央台、角柜:6、实验室台面。 | 1 | 块 |
3 | 医用感应水龙 头 | 用于《二、采购项目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序号(57)PP大水槽/感应水龙头,技术要求参照《三、产品技术总体要求》(十)、感应水龙头。 | 1 | 套 |
4 | 环氧树脂台面配套小水 杯 | 用于《二、采购项目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序号(46)通风柜(铝理通风柜),环氧树脂台面与小水杯无缝无痕拼接一体,无可见拼缝。技术要求参照《三、产品技术总体要求》(三 )、通风柜:2.6台面要求。 | 1 | 套 |
5 | 铝型材及插 件 | 用于《二、采购项目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序号(5)边台,铝材长度:300mm长,厚度:1.2mm,实验台横梁承重框架,技术要求参照《三、产品技术总体要求》(一)、边台、中央台、角柜:3、上梁以及4、地围。 | 1 | 套 |
6 | 电力导 轨 | 用于《二、采购项目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序号(33)电力轨道,长度:约800mm,其余技术要求参照《三、产品技术总体要求》(十五)、电力导轨。 | 1 | 套 |
分 |
主要产品示意图(参考): 1、实验边台: 2、中央实验台: 3、通风柜: 4、仪器台: |
7 | 接单元 (适配器 ) | 用于《二、采购项目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序号(34)分接单元(适配器),技术规格 :国标五孔;电压范围:110V-250V,电流范围:10A,最高功率:2.5KW。技术要求要求参照《三、产品技术总体要求》(十六)、分接单元(电源分配装置)。 | 1 | 个 |
23 | 紧急冲淋洗眼器: 6、不锈钢台: 7、资料柜 8、感应水龙头: |
9、电力导轨 10、分接单元(电源分配装置)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说明
附表二:中央台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详见附件1《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实验室家具项目(科研专项)清单》序号50产品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附表三:通风柜 (铝理通风柜)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详见附件1《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实验室家具项目(科研专项)清单》序号46产品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
(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
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
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
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x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包情况 | x项目共1个采购包 |
2 | 开标方式 | 现场电子开标 |
3 | 评标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
4 | 评标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总价 |
6 | 报价要求 |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7 | 现场踏勘 | 否 |
8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9 | 投标保证金 | 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 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 支票提交方式: 无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 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
10 | 投标文件要求 | 一、电子投标文件: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供应商应保证该优先步骤 (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U盘(或光盘) 1 份。 供应商保证该后备步骤。 二、纸质投标文件: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1 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6 份。 供应商须满足上述事项“一、电子投标文件”中(1)或(2)的要求,和“二、纸质投标文件”的要求。请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11 | 中标候选供应商 推荐家数 | 采购包1: 2家 |
12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采购包1: 1家 |
13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3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 评标或直接废标。 |
14 | 项目兼投兼中规 则 | 兼投兼中:本项目兼投兼中。 |
15 | 中标供应商确定 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6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 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 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货物类”计费标准下浮30%计算并缴纳。 |
17 | 代理服务费收取 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18 | 其他 |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 采购包1:否 |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x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x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
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 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
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7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
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 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 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
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
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
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 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
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
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 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
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编制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投标客户端编制同时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
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 0000/18910322960
传真:/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30号富力盈通大厦1001A邮编:510623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财政监督管理处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3楼电 话:020-39078089
邮 编:511455
传 真:020-84986648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广州市规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 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实验室家具):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4.8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实验室家具):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承接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联合体 | |||
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时, | ||||
1 | 投标(响应)产品均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6% | 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为扣除比例,取值范围为6%-10% ),即:评标价=核实价×( 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 | |
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 | ||||
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
。 |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系统抓取并记录到供应商与同项目(采购包)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硬盘
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实验室家具):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4 |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 认定)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 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xx.xxx.xx)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 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8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等。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实验室家具):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报价确定且未超过最高限价的;各项产品均不超过各项产品对应单价限价及 产品总价限价。 |
2 | 签署及盖章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3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 托书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
4 | 投标有效期 | 提供《投标函》,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5 | “★”号条款响应(如有)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技术、商务要求:投标方案不得对实质性技术 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 |
6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7 | 报价合理性 |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 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8 | 其他情形 | 不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
2.投标文件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实验室家具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10.0分 技术部分60.0分报价得分30.0分 | |
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中的响应情况 | ||
由评委进行评议评分: 带▲号的技术条款全部满足的,得30分;每出现一 项带▲号的技术条款负偏离的,扣1分,扣完为止。 备注:根据招标文件 | ||
用户需求书中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的符合性 (30.0分) | 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 时将原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如无提供原件不得分;如无要求则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彩页、产品性能技术参数介绍资料及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 | |
说明书、质量认可材料等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视相应 | ||
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 | ||
时提供中文版)。 | ||
技术部分
用户需求书中不带“▲”号的一般技术条款的符合性 (8.0分) | 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中的响应情况 由评委进行评议评分: 不带▲号的条款全部满足的,得8分;每出现一项不带▲号的条款负偏离的,扣0.2分,扣完为止。 备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时将原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如无提供原件不得分;如无要求则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彩页、产品性能技术参数介绍资料及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质量认可材料等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附表1-1“2”、“4”点不包含在此扣分项】 |
投标人产品创新能力 (3.0分) | 投标人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每项计1分,本项最多计3分 。 备注:①投标人的发明专利应与本招标项目内容相关,否则不得分; ➁ 须提供发明专利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项目实施方案 (4.0分)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验台工艺平面图、实验台产品单件图和三视图 、家具摆放效果图、实验室彩图等,表示出水、电、气的详细连接情况, 从图纸规范性、合理性、科学先进和可行性进行比较: 1.图纸规范,设计具体合理、先进、可行性强,得2分; 2.图纸较规范,设计较合理、较先进、可行性较强,得1分; 3.图纸不规范,设计合理性较低、可行性较低 ,得0.5分; 4.无方案的不得分。 (2)对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各实施技术方案、安装调试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制造实施方案、各家具交货进度计划 安排(结合自身生产产能制定完成本项目的完整工期)、(制定针对不同家具的详细安装调试计划安排表)、安装调试人员投入】: 1.制造实施方 案计划、安装实施方案计划完整详细、合理、满足或优于采购人实际需求 的得 2分; 2.制造实施方案计划、安装实施方案计划较完整详细、基本合理和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分; 3.制造实施方案、安装实施方案计划计划过于简单,不合理,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0.5分; 4.无方案的不得分。 |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内容-1 ( 3.0分) | (1)对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保期年限、售后服务计划、维护保养方式、保修期外运行与维修成本、应急保障措施等)进 行评审: 1.质保期满足要求,有详细、合理、切合采购人实际的售后服务方案,发生故障响应迅速,保修期外运行与维修成本优惠合理者得3分; 2 . 质保期满足要求,有较详细、基本合理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发生故障响应比较快,保修期外运行与维修成本高者得2分; 3.质保期满足要求,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粗略简单,发生故障响应较慢,保修期外运行与维修 成本极高者得 1 分; 4.质保期不满足要求或无方案的不得分。 |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内容-2 ( 2.0分) | (2)本单位在职售后服务人员具有客户服务管理师三级证书得1分,具有 客户服务管理师二级证书或以上得2分。 备注: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
投标样品 (10.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样品进行评审,样品要求详见第二章“四、投标样品要求”: 1.样品制作符合投标样品描述要求,工艺精细,制作上不具瑕疵 ,符合用户需求及人体工程学标准,且外形美观大方,所用材质耐用坚韧 ,得10分; 2.样品工艺上不具瑕疵,较符合用户需求及人体工程学标准,外形美观较好,所用材质质量良好及较耐用坚韧,得7分; 3.提交的样品工艺及制作上有瑕疵,基本符合用户需求及人体工程学标准,所用材质质量合格,得4分。 4.提交的样品工艺较简陋,制作上有瑕疵,不符合用户需求及人体工程学标准,所用材质质量较低,得1分。 备注:未全部提供样品,或者不提供样品,样品评审得分为0 分。 | |
商务部分 | 投标人的同类项目实施经验 (2. 0分) ) | 根据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签订同类项目情况【同类家具项目:指实验室家具的供货业绩,且供货内容至少 包含实验室台柜类】,每个合同得0.2分;本项总分为2分。(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文件,不提供或者无不得分) 备注:请附上合同关键 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采购内容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作为同类业绩评价证明资料 。 |
整体产品质量保证期 (3.0分) | 整体产品质量保证期满足采购文件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质保年限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无增加质保年限则得0分。 备注:提供承诺函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投标人的体系认证情况 (3.0分) | 投标人获得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或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均须包含实验室家具或实验室设施相关内容),每个证书得1分,最高3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备注: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和xxxx://xxx.xxxx.xxx.xx/网站查询的证书信息截图(证书状态须为“有效”),有效期应以评审当日有效为准,并 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 |
安装与设计能力 (2.0分) | (1)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贰级(或以上)得1分 ; (2)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得1分。 备注:提供评审期内有效的资质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证书处于换证阶段,需提供 相关政策截图作为佐证。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 标的唯一依据。 |
4.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 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实验室家具采购项目(科研专项)合同
(货物类)甲 方(采购人):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
乙 方(中标人):
签署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注:本合同格式仅为中标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不得偏离实质性条款。一、总 则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甲方(采购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乙方(中标人):
甲、乙双方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就甲方采购【】(项目编号:【】)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二条 合同货物
详见合同附件,附件包括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材料及工艺说明、单价、总价等。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货物及负责免费送货、安装、调试。
二、货物要求
第三条 货物要求
(一)本合同包括乙方投标文件中所有符合甲方要求的部分。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在报关、完税、商检等方面无瑕疵、具备合法文件,否则视为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及甲方的制作要求(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标准为准),并提供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原则上一般规格产品由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采购清单中标准规格的产品;定制类产品,经现场测量复核、出效果图交甲方对产品材料、规格、款式、颜色进行书面确认后方可供 货。
(三)乙方须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包括零部件、配件等必须齐全完好。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四)乙方必须在送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产品要求且提供产品或材料的合格证书。本合同涉及纳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乙方须提供3C认证证书。
(五)乙方应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负责,如因产品、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或权利瑕疵,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
全部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退换、维修、维护等费用。
(六)货到现场后由于乙方未尽提醒义务,产品因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退换、修理、维护,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乙方应保证施工、作业环保安全。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甲方人员或任何第三方的财产、人身等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八)特殊、应急情况下,甲方要求增购额外品种的产品,乙方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予协助,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三、交货、安装与验收
第四条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按甲方的要求【】个日历日内完成。
第五条乙方需在甲方书面通知后入场安装。免费完成货物的一切送货、安装(含水电接驳等)、调试工作并交付甲方使 用。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货物、设施提供良好保护措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场地及场地内其他货物、设施损坏,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货物试用或调试1个月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应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货物由甲
方与乙方一起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到货验收。产品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体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同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第七条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的家具进行抽检,如抽检不合格,或发现所交付的产品存在短缺、损坏等情况,乙方应于接到
甲方通知后【 3 】小时内修复或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产品存在短缺、损坏等情况,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 3 】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并承担有关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另发包其他人作修复或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乙方出具经环境检测部门对家具苯、甲醛等的检测报告作为验收依据,其提供家具必须符合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
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的环保标准以及厂家出厂标准。乙方家具全部安装前后,甲方将请第三方有资质的空气检测单位对安装家具所在空间环境内的甲醛、苯、TVOC挥发性气体三项指标进行检测,参照国家相关规范为《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如乙方提供的家具检测及格,检测费用由甲方 支付,如存在有害物质超标的情况,其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且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6小时内予以更换完毕后再检测,如检测再不及格,乙方除需承担检测费用外,甲方将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条款进行相关的索赔。
四、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第十一条 合同金额
x合同预估总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整(即:¥ )。该合同预估总价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质保服务及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安装配套项目(包工、包料、包设计优化、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xx实施项目;总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和总包配合费包干)费用;同时包括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并包括任何未明确标出的,但本合同项目货物安装后保证正常安全运行所不可缺少的配件及附件的全部费用,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项目、临时项目、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该等费用已分摊在合同单价中,在结算总价时亦视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数量、规格型号、时间等按时供货,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得随意增加,最终按乙方实际验收通过的供货数量进行结算,各项产品如在安装过程中需要对款式、尺寸或数量进行调整的,按实际款式、尺寸或数量进行最终确定该项价格,结算价不得超过本合同预估总价。
第十二条付款方式
(一)货款分三次付清:
第一期:¥(合同预估总价的50%)于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按合同预估总价的10%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待乙方完成合同50%的供货与安装进度,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无息退回合同预估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剩余履约保证金于最后一批产品的质量保证期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无息退
还;
第二期:¥(合同预估总价的30%)待乙方完成合同80%的供货与安装进度,并经双方验收合格的,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付款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三期:(剩余合同价款)待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且经双方确认总价后扣除已付价款,并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
普通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若甲方已付的第一期、第二期价款总额已达到或超过确认总价,则甲方无需继续支付剩余价款,如有超额部分,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回。
(二)上述支付时间的计算以最后一样付款资料提供时间为起始日,如乙方迟延提交发票或提出付款申请的,或遇节假日或遇甲方财务封账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三)如乙方不履行/不妥善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损失赔偿款项,履约保证金
不足以扣除相应违约金/损失赔偿款项的,乙方应另行向甲方支付不足部分;每次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乙方均应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1)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2)乙方过错致甲方造成损失的;(3)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在提请付款前应该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生产厂家出具的家具有关合格证书、相关检验报告等。
(2)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如款式、尺寸或数量变更的,还需提供经双方确认的变更资料)。
(3)乙方开具的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合法有效的发票。
五、售后服务
第十三条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培训服务(培训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主要部件的构造,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无偿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双方约定。
第十四条整体产品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年,台面板质量保证期为【10】年。质保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
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保费用计入本合同总价。
第十五条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如货物有严重制造质量的问题或质量缺陷,立即予以更换;在质保期内,如同一货物出现二次质量问题,立即予以更换,以保证甲方正常运行,且更换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第十六条货物故障报修4 小时内响应,并在48小时内解决问题。如果需要更换配件的,要求更换的配件跟被更换的品
牌、类型相一致或者是同类同档次的替代品,后者需征得甲方管理人员同意。如果设备故障在检修工作24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设备供甲方使用,直至修复。
第十七条所有货物质保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服务,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
担。
第十八条质保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应负责一次免费全面检查;质保期满后乙方对货物终身负责维修,长期以低于市场行情
价的优惠价提供零配件,终身提供售后服务。
第十九条在质保期内,乙方须每半年对所提供的设备做定期检查和保养。
第二十条本项目包含定制化服务:如甲方在合同中需要增加同类定制化货物,乙方应承诺提供定制供货服务,与甲方友好协商报价,以补充协议形式实施。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方应依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二十二条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经乙方书面催告后无正当理由仍不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的,合理期限届满后每逾期1日,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甲方
须向乙方支付拒收货物部分总额的5‰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乙方逾期交付全部或部分货物的,乙方须每日以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 5 ‰的标准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乙方逾期30天未交付全部或部分货物视为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预估总价 10 %的违约金,并对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于收到甲方发出的解除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费用。此条款可以与第二十五条同
时执行。
第二十五条乙方所交付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要求乙方限时替换。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批货款总额的 _5 %的违约金。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替换提供符合标准的货物,则甲方有权选择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于收到甲方发出的终止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第二十六条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构成对甲方违约,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的侵权责任与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如果甲方涉入相关纠纷,则乙方同意赔偿甲方因涉入纠纷所承担的所有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纠纷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和解金额、赔偿金额等。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形的,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有效整改。五个工作日内未作出有效整改的,或者在本合同期间甲方累计三次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可另行发包,甲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第二十九条如甲方要求乙方取回不合格设备、清理现场、或配合办理合同解除/终止之相关事宜的,乙方应积极配合,并
于5个日历日内处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置,无论处理方式、结果如何,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条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金额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今后产生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对违约金主张调低。
七、不可抗力
第三十一条 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事故通知另一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三十二条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八、争议及解决办法
第三十三条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 x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争议事项的解决,不影响合同其余部分的履行。
九、索赔
第三十五条 在合同执行期内,产品质量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认同的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一)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在【3】日内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全额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二)甲方不要求退货的,则根据产品实际质量、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乙方需剔除上述损耗数额降低价
格,或由甲方根据需求另行与乙方商定降低价格。
(三)甲方不要求退货而要求用符合规格、质量和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满足甲方一切要求、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四)甲方要求重新安装的,乙方应满足甲方要求并承担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
第三十六条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5 个日历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
十、其他
第三十七条 x合同一式4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八条 x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第三十九条合同组成文件
(一)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相关补充资料)
(三)参考图纸
(四)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及招标文件附件、招标答疑资料、补充通知等第四十条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与生产、经销单位物资购销xx协议书附件二:货物配置清单及详细技术参数
甲方: | (盖章) | 乙方: | (盖章) |
签约代表: | 签约代表: | ||
地址: | 地址: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签约日期: | 年 月 日 | 签约日期: | 年 月 日 |
附件一: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与生产、经销单位物资购销xx协议书
甲方: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刑法修正案(六)》、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广东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实施意见》,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 沙)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与药品、试剂、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及其它相关物资生产、经销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达成以下购销xx协议:
一、甲方严禁其工作人员接受乙方及其销售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商业贿赂,包括“红包”(含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购物卡或其它馈赠,下同)、回扣、提成、物品等不正当利益,以及安排的吃请和其它涉及乙方商业利益的活动邀请。二、乙方及其销售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不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甲方工作人员“红包”、回扣、提成、物品和其
他形式等不正当利益或商业贿赂;不在甲方诊疗时间、诊疗区域进入甲方各医疗科室、诊室进行产品推介活动;不干扰甲方医务人员的医疗活动;未经甲方批准,不在甲方院内召开任何形式的产品宣传、推广活动,不在甲方院内张贴、派发涉及产品的宣传资料和赠品。
三、乙方需要在甲方院内进行产品宣传、推广工作的,必须事先向甲方相关的职能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后,由甲方有组织、有计划地予以安排。
四、甲方与乙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招标采购规定,严格执行合同。乙方不销售假冒伪劣以及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药品、试剂、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同时甲方不购买、不使用此类产品。乙方对提供给甲方发票的真实性负责。
五、乙方属经销单位的,则有义务向相关生产厂家告之本协议的内容,并提醒生产厂家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推销产品,以及给予甲方工作人员“红包”、回扣、提成、物品和其他形式等不正当利益。
六、若违反本协议,乙方自愿接受甲方以下处理:甲方将乙方违规行为予以曝光;停用乙方相关产品,情节严重的断绝与
乙方经济往来;取消乙方参加甲方招标采购资格二年;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在系统内通报、公布乙方违法违规情况及处理结果。乙方向甲方提供假发票的,甲方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若违反本协议,同时甲方有权解除相关合同,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款项并按相关合同标的的10%计收违约金。
七、乙方及其销售人员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索取、收受“红包”、回扣、提成、物品及其他形式等不正当利益行为的,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纪检监察部门将对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八、双方对上述条款均无异议,愿意共同遵守。九、本协议书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
甲方: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 乙方:
(xx) (盖章)
采购科室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货物配置清单及详细技术参数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
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进行查
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
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6.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440115-2022-00040采购项目编号:0747-2261SCCGD028
所投采购包:第 包
(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投标保证金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四、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十八、各类证明材料
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一、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二、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三、附件
格式一:
投标函
致: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你方组织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实验室家具采购项目(科研专项)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0747- 2261SCCGD028],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实验室家具采购项目(科研专项)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
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xx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
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五)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代表姓名: 职 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或服务期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采购包: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品目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 号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 、注册商标) | 制造商(开 发商) | 制造商企 业类型 | 节能 产品 | 环保标志 产品 | 认证证书 编号 |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 占比(%)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五:
(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投标人名称(xx):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x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有效证件号 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实验室家具采购项目(科研专项)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0747-2261SCCGD028]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七:
投标保证金
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格式八: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九: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详见资格性条款要求
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 |||
序号 | 设备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 | 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格式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
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
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格式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格式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
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 (xx) ,乙公司全称: (xx) ,……公司全称: (xx)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格式十四: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签订合同时间 |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 |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及评审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
格式十五: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 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 和服务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的具体内容 | 型号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 位置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说明:
1.“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 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2.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3.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六:
《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 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说明:
1.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2. 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
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
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4.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七: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3 | 月 日— 月 日 | ||
4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格式十八: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各类证明材料
格式十九: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实验室家具采购项目(科研专项)招标中获中标(采购项目编号:0747-2261SCCGD028),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担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担保函开立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保函开立的保险机构应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地址: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格式二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 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
1 | |
2 | |
3 |
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格式二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询问函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实验室家具采购项目(科研专项)项目(采购项目编号:0747- 2261SCCGD028 )的投标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投诉书制作说明: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
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格式二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二十三: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编号:【 】号
(采购人):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
(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
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
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
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