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轮的国籍证书、船舶的所有权证书、电台执照、船舶签证簿、海关监管簿、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营运证、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造船厂提供的该轮的稳性计算书、船舶防油污计划 和 ISM 文件(如有)等应由甲方收存取回,但乙方有复印的权利(船舶油污计划和 ISM 文件不提供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