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金额 5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10 亿元 增信情况 无 发行人 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信评级机构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资信评级结果 主体 AAA,债项 AAA
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 000 xxxxx 00 x)
000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 50 亿元 |
x期发行金额 | 不超过 10 亿元 |
增信情况 | 无 |
发行人 | 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资信评级机构 |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
资信评级结果 | 主体 AAA,债项 AAA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
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1、发行人所从事的电力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存在前期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回收期较长、受宏观经济影响明显等特点。发行人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发行人未来销售资金不能及时回笼、融资渠道不畅或不能合理控制融资成本,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兑付。
2、目前公司电价受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和地方相关主管部门等机构的监督和管理。2014年9月,国家发改委《关于疏导环保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4]1908号)决定在保持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情况下,适当降低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2015年1月,国家发改委正式下发《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降低第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 2015年4月,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公布继续下调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2015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105号),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3分钱(含税,下同),全国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降约3分钱。2015年1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明确针对陆上风电项目上网标杆电价,2016年、2018年前三类资源区分别降低2分钱、3分钱,四类资源区分别降低1分钱、2分钱。该规定适用于2016年1月1日、2018年1月1日以后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以及2016年1月1日前核准但于2017年底前仍未开工建设的陆上风电项目。2016年1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29号),2018年,四类资源区的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下调至 0.40、0.45、0.49和0.57元/千瓦时,下调幅度分别为0.07、0.05、0.05和0.03元/千瓦时,其中一类资源区降幅最大。2019年I~Ⅳ类资源区符合规划、纳入财政补
贴年度规模管理的新核准陆上风电指导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34元、0.39元、 0.43元、0.52元(含税、下同);2020年指导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29元、0.34元、0.38元、0.47元。2019年符合规划、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新核准近海风电指导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8元,2020年调整为每千瓦时0.75元。公司的上网电价如面临下调,或者在燃料成本上升的情况下不能及时上调,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影响。
3、近几年,随着电力投资的迅猛增长,全国电力总装机规模呈持续增长的态势。截至2020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2.01亿千瓦,比上年底增长9.5%。 2020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7.51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3.1%。用电量的增长速度低于全国装机容量的增长速度。受上述电力供求关系影响,公司电力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在未来有可能继续波动,如平均利用小时数有所下降,公司盈利能力和业绩水平将会受到影响。随着国家“西电东送”战略的实施以及电网建设速度的加快,福建电网外来电量的持续增长,福建本地发电机组已投产产能的逐步释放和新投产机组的不断增加,福建地区电量需求增长放缓,发行人面临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未来的发电利用小时存在下降的风险。
4、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率始终保持在高位,2018年末、2019年 末(追溯)、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10%、72.23%、 82.59%和73.23%。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资产负债率仍保持较高水平,公司债 务负担较重,虽然符合电力行业特点,但也面临一定的债务偿还风险。
5、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追溯)、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75、1.09、0.49和0.76,速动比率分别为0.73、1.08、0.49和0.76。发行人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覆盖水平较低,说明短期内债务偿还压力比较大,虽符合电力行业特点,但有可能对流动负债偿付造成一定压力。
6、电力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电厂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较长,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支持。2018年度、2019年度(追溯)、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发行人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712.71万元、-727,209.87万元、
-1,936,036.36万元和-535,289.01万元。公司项目投资资金来源除自有资金外,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大规模的资本支出会加重公司财务负担,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此外,资本投资与固定资产成本直接相关,如相关设备、主要零部件及原材料价格上涨,资本开支可能进一步扩大。
7、发行人是华电集团的清洁能源平台,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发行人部分清洁能源项目符合可再生能源的补贴范围,截至2020年末,累计尚未回收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款173.69亿元。由于相应款项的回收与相关部门审核关联性较大,因此发行人可能面临无法回收相应补贴款项的风险。
8、根据华电集团新能源资产重组方案,2020年6月,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电福新”)与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福瑞”)签订合并协议,华电福瑞作为要约人吸收合并华电福新,并承接华电福新的所有资产、负债、权益、业务、雇员、合约以及所有其他权利及义务,而华电福新最终将注销登记。在此背景下,2020年12月,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和无偿划转两种方式,取得华电福新及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下属的部分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股权,成为华电集团最重要的新能源项目运营主体。
2021年5月24日,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国际”)与发行人及华电福新共同签订《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增资扩股协议》”),华电国际拟出资2,123,741.78万元(其中华电国际出资公司作价不高于1,360,941.78万元、现金出资不低于762,800.00万元),认购福新发展的新增注册资本589,747.35万元,取得其37.19%的股权。本次交易后尚需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该资产重组过程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二、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1、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未经审计净资产为 4,709,698.05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73.23%;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73,692.25 万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追溯)和 2020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算术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
息的 1.5 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2、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因而本期债券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4、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主体的信用评级并不代表其对本期债券的偿还做出了任何保证,也不代表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了任何判断。
5、东方xx将在主体信用等级有效期内密切关注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及可能影响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实施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不定期跟踪评级在东方xx认为可能存在对受评主体信用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启动。
跟踪评级期间,东方xx将向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发送跟踪评级联络函并在必要时实施现场尽职调查,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应按照联络函所附资料清单及时提供财务报告等跟踪评级资料。如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未能提供相关资料导致跟踪评级无法进行时,东方金诚将有权宣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东方xx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将根据监管要求披露和向相关部门报送。
6、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规定。
7、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也将仅限于专业投资者范围内交易和流通。
8、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xx。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9、本期债券主体评级 AAA,债项评级 AAA,符合质押式回购条件。
10、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及其关联方可以通过自主决策、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认购本期债券。
目 录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 101
八、其他合法合规情况 110
九、发行人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情况 111
十、媒体质疑事项 120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情况 121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121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21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 122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会计资料 123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33
六、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142
七、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43
八、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160
九、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161
十、其他重要事项 162
第六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164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164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164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165
第七节 增信情况 168
第八节 税项 169
一、增值税 169
二、所得税 169
三、印花税 169
四、税项抵销 170
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171
一、发行人承诺 171
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容 171
三、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安排 175
四、本期债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 175
五、本期债券还本付息信息披露 177
六、信息披露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177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179
一、偿债计划 179
二、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180
三、偿债保障措施 181
第十一节 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185
一、违约事项 185
二、违约责任 185
三、责任的免除 186
四、争议解决 186
第十二节 持有人会议规则 187
一、总则 187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188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筹备 189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及决议 194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后事项与决议落实 198
六、特别约定 200
七、附则 202
第十三节 受托管理人 204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204
二、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204
第十四节 发行有关机构 225
一、本期发行有关机构 225
二、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227
第十五节 发行人、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228
第十六节 备查文件 245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发行人、福 新发展 | 指 | 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我国、中国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董事会 | 指 | 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
股东、华电福新 | 指 | 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本次发行、本次公开发行 | 指 | 根据发行人股东决定、董事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公司债券的行为 |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 指 | 根据发行人股东决定、董事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 50 亿元公司 债券,即“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 | 指 | 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国务院国资委、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家发改委、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结算机构、债券登记机 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华电集团、中国华电、集团 公司 | 指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华 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东方xx、评级机构 | 指 |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
大信、发行人审计机构、会 计师事务所 | 指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嘉源、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
债券持有人 | 指 | 根据债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期 公司债券的投资者 |
会议召集人 | 指 |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 |
《公司章程》 | 指 | 现行有效的《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章程》 |
元、万元、亿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为保护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
工作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 假日)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报告期内、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 |
华电福瑞 | 指 |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华能集团 | 指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
大唐集团 | 指 |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
国电集团 | 指 | 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 |
国电投集团 | 指 |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即原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 司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合并组建 |
华电国际 | 指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华电能源 | 指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黔源电力 | 指 |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国电南自 | 指 |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金山股份 | 指 | xx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华电重工 | 指 |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龙源电力 | 指 |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华能新能源 | 指 |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大xx能源 | 指 |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千瓦/KW | 指 | 发电机组装机容量的单位 |
千瓦时/KWH | 指 | 1000 瓦的电器 1 小时消耗的电量,也称“度” |
千伏/KV | 指 | 电压的计量单位 |
设备平均利用小时 | 指 | 一定期间发电设备的发电量折合到额定功率的运行小时 数,是用来反映发电设备按铭牌容量计算的设备利用程度的指标 |
装机容量 | 指 | 发电设备的额定功率之和 |
可控装机容量 | 指 | 全资电厂装机容量与控股电厂装机容量之和 |
上网电量 | 指 | 发电厂销售给电网的自发电量 |
上网电价 | 指 | 发电厂销售给电网的单位电力价格 |
CDM、清洁发展机制 | 指 | 《京都议定书》的一项安排,允许工业化国家投资发展中国家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以获取排放额度 |
x瓦 | 指 | 功率单位,缩写为 GW |
太瓦 | 指 | 功率单位,缩写为 TW |
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对部分数据采取了四舍五入处理,因此会出现部分数据计算结果与实际结果存在尾数差异的情况。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审慎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1、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近三年的资产负债率始终保持在高位,2018 年末、2019 年末(追溯)、 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2.10%、72.23%、82.59%和 73.23%。在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将会有所优化,但仍处于较高水平。较高的资产负债率虽然符合电力行业特点,但也说明公司债务负担较重,面临一定的债务偿还风险。
2、流动负债偿付的风险
截至 2018 年末、2019 年末(追溯)、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0.75、1.09、0.49 和 0.76,速动比率分别为 0.73、1.08、0.49 和 0.76。发行人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覆盖水平较低,导致短期内债务偿还压力较大。虽符合电力行业特点,但如果发行人的现金流量及资金来源不足以偿付债务,则有可能对业务前景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3、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截至 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 1,609,833.63 万元
和 124,332.99 万元,应收账款融资分别为 19,253.28 万元和 2,546,518.74 万元,合计分别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13.41%和 15.18%,占总资产比重较高;应收账款主要是应收回的售电收入,应收账款账龄大部分在两年以内(含两年)。发行人已经对应收账款按照单项测试和组合测试分别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但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如发生坏账,将对发行人的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4、可再生能源补贴款回收的风险
发行人是华电集团的清洁能源平台,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发行人部分清洁能源项目符合可再生能源的补贴范围,截至 2020
年末,累计尚未回收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款 173.69 亿元。由于相应款项的回收与相关部门审核关联性较大,因此发行人可能面临无法回收相应补贴款项的风险。
5、有息债务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有息债务总额为 9,233,367.67 万元,有息债务规模较大,且利率随市场变动而变化,可能对发行人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未来有息债务的潜在增加可能会导致发行人利息支出规模的上升,财务负担相应加重,面临一定的财务和经营风险。
6、盈利能力波动的风险
2018 年度、2019 年度(追溯)、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收
入分别为 11,996.09 万元、1,087,236.79 万元、1,192,223.43 万元和 1,087,287.77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3,730.90 万元、228,409.97 万元、311,226.04 万元和 503,049.38万元;净利润率分别为 31.10%、21.01%、26.10%和 46.27%。尽管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保持着增长的态势,但净利润率在报告期内却有所波动。
7、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的风险
2018 年度、2019 年度(追溯)、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8,804.31 万元、772,372.21 万元、753,091.03 万元和 326,966.63 万元,最近三年呈现波动如果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出现较大波动,则会给发行人的资金管理和偿债能力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8、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占比较高,资本支出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分别为 10,556,873.54 万元和 1,190,751.65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0.00%和 6.77%,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占比较高。2018 年度、2019 年度(追溯)、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月,发行人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712.71 万元、-727,209.87
万元、-1,936,036.36 万元和-535,289.01 万元。电力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电厂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较长,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支持。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的主要投向为福建福清海坛海峡海上风电项目、浙江玉环海上风电 1号北区项目等,预计投产后将实现风电多个方面业务的收入,上述项目已部分投产或将于 2021 年下半年陆续投产,目前对发行人本期债券偿债能力未产生不利影响。随着公司区域布局的拓展和新项目的开发,公司未来可能会面临一定的资金需求,为配合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大规模的资本支出会加重公司的财务负担,影响公司盈利能力。此外,资本投资与固定资产成本直接相关,如相关设备、主要零部件及原材料价格上涨,资本开支可能进一步扩大。同时,由于发行人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规模加大,资产减值风险加大,若发行人资本支出继续增加,或将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9、汇率波动的风险
目前我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在资本项下仍处于管制状态,虽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相对稳定,但随着汇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人民币与其它可兑换货币之间的汇率波动将加大。目前公司有部分美元债务,汇率的变动将引起公司未来收益或现金流量的变化。未来汇率如出现不利变动将会给发行人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10、受限资产较大风险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总计
为 279.24 亿元,主要是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为取得银行贷款而抵押或质押的风电设备和发电项目电费收费权等。如果发行人发生贷款违约而被银行主张权利,抵押资产的使用将会受限,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11、财务费用支出较高的风险
随着近年来发电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财务费用规模较大。2018 年度、 2019 年度(追溯)、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分别为 1,822.19万元、267,941.42 万元、267,332.68 万元和 190,596.88 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5.19%、24.64%、22.42%和 17.53%。总体来看,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占
营业收入占比较高,存在因费用支出较大而导致发行人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12、集中分红的风险
2018 年末、2019 年末(追溯)、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未分配利润为3,486.38 万元、439,072.41 万元、311,449.31 万元和907,214.16万元。公司近年来持续盈利,且未大规模分红,因此未分配利润保持较大的规模。随着公司进一步发展,不排除未来会有较大金额的分红计划。若有大额分红,则可能会对公司当年现金流及净资产占比产生一定影响。
1、经济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电力企业盈利水平与经济周期波动相关性较高,下游重工业和制造业的用电需求和发电企业自身的上网电量是决定发电企业盈利的重要因素。如果未来经济发展放缓或出现衰退,电力需求相应减少,则可能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所处的福建省是我国经济较发达地区,对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较为敏感,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2020 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7.51 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3.1%。分产业看,
第一产业用电量 859 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10.2%;第二产业用电量 5.12 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2.5%;第三产业用电量 1.21 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1.9%;城乡居民直接用电量 1.09 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6.9%。经济波动将直接影响电力等能源产品的需求情况,尤其在经济下行情况下,发行人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机组利用小时数波动的风险
近几年,随着电力投资的迅猛增长,全国电力总装机规模呈持续增长态势,截至 2020 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 22.01 亿千瓦,比上年底增长 9.5%。
2020 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7.42 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2.7%。用电量的增长速度低于全国装机容量的增长速度。受上述电力供求关系影响,公司电力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在未来有可能继续波动,如平均利用小时数有所下降,公司盈利能力和业绩水平将会受到影响。随着国家“西电东送”战略的实施以及电网建设速度
的加快,福建电网外来电量的持续增长,福建本地发电机组已投产产能的逐步释放和新投产机组的不断增加,福建地区电量需求增长放缓,发行人面临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未来的发电利用小时存在下降的风险。
3、竞争风险
作为五大电力集团之一的华电集团旗下的清洁能源平台,发行人面临着来自其他电力集团旗下清洁能源平台的竞争,如龙源电力、华能新能源、大xx能源等。此外,倘若利用其他清洁能源发电的技术变得更为先进,或中国政府决定加大对其他清洁能源的扶持,则公司可能面临其他清洁能源的竞争风险。
4、新建项目及项目运营的风险
电力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发行人待建的项目具有投资额较大、建设期较长等特点。在项目的建设期间,如出现原材料价格、资金成本、劳动力成本上涨,或者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政府政策、利率政策的改变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困难或情况,都将导致项目总成本的上升,使项目的风险加大。同时,机组的运营也需要较高的维护成本和操作人员技术水平要求。如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遭遇突发事件或资金、人员短缺,公司生产经营将受到影响,并可能影响公司盈利水平及偿债能力。
5、安全生产风险
电力生产安全主要取决于电力设备的安全和可靠运行,如因操作或维护不当而发生运行事故,将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造成不利影响。发行人拓展项目过程中,部分工程施工需要在露天、高空作业,面临建筑施工作业的固有危险,如设备失灵、土方塌陷、工业意外、火灾及爆炸风险;加之技术、操作问题,施工环境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可能出现人身伤害、业务中断、财产及设备损坏、污染及环境破坏事故,从而有可能影响工期、损害发行人的信誉或给发行人造成经济损失,削弱发行人赢得更多项目的能力。
6、突发事件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风险
发行人所经营业务可能受到自然灾害、产业政策调整及媒体负面报道等突发事件影响,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潜在风险。发行人近年来加大了突发事件防范方
面的投入,但突发事件出现的可能性依然存在,一旦防范措施执行不到位,将有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一定风险,进而影响公司财务状况。
7、弃风限电的风险
我国风能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但我国风能资源的分布不均衡。“三北”地区(东北、西北和华北)风能资源丰富,多数地区风功率密度等级达到 3 级及以上,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赤峰塞罕坝和新疆大阪城等地区风功率密度等级接近或超过 5 级,长期以来,“三北”地区是我国风电发展的主要地区。但这些地区对电力的需求往往相对不足,电力基础设施也较为落后,当地电网的消纳能力和输送能力成为制约风电产业大规模发展的瓶颈。尽管发行人将更多的风电项目布局在非限电地区,但是发行人仍有较大规模的风电装机位于“三北”区域。如果该区域的弃风限电情况无法得到好转,发行人的风电经营成果将持续受到影响。
8、风电业务开发的竞争风险
由于行业特性,发展风电受自然条件限制,尤其是风力资源仅存在于有限地理区域及特定地点,因此,风电运营商之间的竞争主要发生在开发阶段,主要竞争点包括选择风力资源的地点、获取相关政府批文、将自身的规划容量纳入地方电网规划以及获取资金来源等方面;除此之外,发行人日常输配电、设备购买等方面也可能面临一定的竞争风险。
9、电网接入的风险
由于电网规划及建设进度滞后问题,发行人部分项目电网建设相对滞后,将影响发行人项目建成后的电网送出。同时,由于受局部地区电网网架结构以及用电负荷地区分布不均等因素影响,发行人甘肃及内蒙地区部分项目的发电送出受到一定限制。发行人已针对此情况采取了相应措施,合理布局新项目,优化风电场运行,加强管理,不断提升公司的运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10、输电限制风险
发行人部分风电项目位于内蒙古、吉林及甘肃等偏远地区,当地部分风电场建设和电网建设速度不匹配,难以传送公司风电场满负荷运转时(尤其是高风速
季节时,如冬天)可能产生的全部潜在发电量,影响公司项目建成后的电量送出。此外,各种输电限制及由系统升级所引起的暂时中断电力传送可能削减公司发电量的产出,不利于公司充分利用个别风电项目的发电潜力。由于发行人的风电场所产生的电力须立即输送或使用而无法被储存或预留,如果风电场满负荷运行时产生的全部发电量无法就地消纳,发行人可能暂停部分运行中的风机,以配合不时的输电限制,可能削减公司的发电量。这些情况可能会对公司的发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11、遭受重大诉讼的风险
发行人的业务涉及多个类型,遍布全国各个地区,因此发行人的经营活动涉及众多利益相关方,包括政府部门、经营地居民、环保组织等。如果以上利益相关方对公司经营或建设的发电项目提起诉讼,公司的经营活动将受到不利影响。
1、大股东控制风险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 100%的股权。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隶属于华电集团,虽然发行人近年来治理结构日益完善,但仍存在华电集团凭借其控股地位对发行人的人事、管理、财务、经营决策施加影响的风险。
2、投资管理风险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228 家。2018 年度、
2019 年度(追溯)、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0.00万元、6,892.38 万元、17,671.24 和 82,534.37 万元,尽管发行人通过委派董事、制定公司章程等措施对下属公司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但随着投资规模的扩大和控股、参股公司数目的增多,增加了发行人对下属公司经营管理的难度,若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对外投资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与完善,将给发行人带来一定的投资管理风险,加大发行人的投资收益波动风险。
3、同业竞争的风险
发行人经营的风电、光伏等多种业务与中国华电及其控制下的其他公司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虽然发行人为中国华电发展清洁能源业务的唯一最终整合平台,但若目前的同业竞争状况不能在短期内消除,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将受到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4、发行人重组整合风险
发行人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和无偿划转两种方式,取得华电福新及华电集团 下属的部分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股权,成为华电集团最重要的新能源项目运营主体。若未来市场环境、宏观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或将对发行人经营活动造成不确定 性影响,进而存在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5、重组过程不确定性风险
发行人及股东华电福新与华电国际共同签订《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华电国际拟出资 2,123,741.78 万元(其中华电国际出资公司作
价不高于 1,360,941.78 万元、现金出资不低于 762,800.00 万元),认购发行人的新增注册资本 589,747.35 万元,取得发行人 37.19%的股权。本次交易后尚需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该资产重组过程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6、控股型公司的风险
公司为控股型集团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母公司有息债务总额为 11,814,130.03 万元。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中未分配利润为 3,486.38 万元、439,072.41 万元、311,449.31万元和 907,214.16 万元。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3,730.90 万元、219,207.16 万元、298,138.69 万元和 464,096.98 万元。公司近年来持续盈利,未分配利润规模较大及子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为发行人母公司偿债能力提供了重要保障。如果子公司经营状况和分红政策发生变化,将对母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偿付能力产生一定影响。此外,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如果发生债务违约事件,将可能影响本公司的还本付息能力和企业形象,进而对债券持有人造成不利影响。
1、电力产品定价的风险
目前公司电价受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和地方相关主管部门等机构的监督和管理。2014 年 9 月,国家发改委《关于疏导环保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4]1908 号)决定在保持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情况下,适当降低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2015 年 1 月,发改委正式下发《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降低第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 2015 年 4 月,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公布继续下调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2015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105 号),决定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全国燃煤
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 3 分钱(含税,下同),全国一般工商业销售
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 3 分钱。2015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明确针对陆上风电项目上网标杆电价,2016 年、2018 年前三类资源区分别降低 2 分钱、3 分钱,四类资源区分别降低 1 分钱、2 分钱。该规定适用于 2016 年 1 月 1 日、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核
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以及 2016 年 1 月 1 日前核准但于 2017 年底前仍未开工建设的陆上风电项目。2016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29 号),2018 年,四类资源区的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下调至 0.40、0.45、0.49 和 0.57 元/千瓦时,下调幅度分别为 0.07、0.05、0.05 和 0.03 元/千瓦时,其中一类资源区降幅最大。2019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将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新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不得高于项目所在资源区指导价。2019 年 I~Ⅳ类资源区符合规划、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新核准陆上风电指导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 0.34 元、
0.39 元、0.43 元、0.52 元(含税、下同);2020 年指导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
0.29 元、0.34 元、0.38 元、0.47 元。2019 年符合规划、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新核准近海风电指导价调整为每千瓦时 0.8 元,2020 年调整为每千瓦时
0.75 元。新核准近海风电项目通过竞争方式确定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上述指导价。2020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 2020 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
项的通知》,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 I~III 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 0.35 元(含税,下同)、0.4 元、0.49 元。2021 年 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 2021 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公司上网电价如继续面临下调,或在燃料成本上升的情况下不能及时上调,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影响。
2、“新电改”政策风险
为促进我国电力行业长期、稳定发展,更好的满足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探索、论证电力体制改革方案。2015 年 3 月 15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9 号文”)。9 号文的核心内容是确立电网企业新的盈利模式,不再以上网及销售电价差作为收入来源,而是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同时,放开配电侧和售电侧的增量部分,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在未来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关键窗口期,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受政策影响的可能性较大,但由于售电垄断的打破,预计各类发电企业将会一定程度受益。
3、税收政策风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人目前经营的业务涉及多项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费、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收政策变化和税率调整,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4、可再生能源补贴风险
发行人是华电集团公司清洁能源平台公司,我国清洁能源的发展及盈利依赖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及法规向风力以及太阳能发电企业提供了经济激励,包括强制性并网及全额收购风电场所产生的所有发电量、上网电价补助(风电的上网电价一般高于同省份火电上网电价),以及对风电征收的增值税退税 50%的税收优惠及其他减税计划。若上述对于清洁能源的政策及激励有任何消减、中止或执行不力,均可能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或
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环境、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x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期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交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而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由于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发生变化,从而影响到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且本期债券未设置担保,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可能存在的偿付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产质量和流动性良好,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且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与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在未来业务经营中,发行人亦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因客观原因导致公司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亦将可能使债券持有人受到不利影响。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发行人无法保证主体信用等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负面变化。如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负面变化,本期债券的市场交易价格将可能发生剧烈波动,甚至有可能导致本期债券无法在上交所进行上市交易。
x公司将根据相关债券偿付保障措施保障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但是,如果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公司自身的经营业绩出现波动,流动资产不能快速变现或者由于金融市场和银企关系的变化导致公司融资能力削弱,且本次发行并未对公司在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或者在本期债券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的利润分配进行限制,将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
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福新发展拟在交易所开展公募公司债券等债券品种注册发行并评级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交易所注册包括但不限于公募公司债券等债券品种,采取公募方式发行的各类债券待偿还余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并向公司股东报批该等债券品种的注册发行事项,及提请股东一般及无条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债券注册发行的相关文件。
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公司在交易所注册包括但不限于公募公司债券等债券品种,采取公募方式发行的各类债券待偿还余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并一般及无条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债券注册发行的相关文件。
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董事长签署了《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董事长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2021 年 9 月 3 日,发行人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50 亿元公司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2863 号)。发行人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本次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注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完成。
发行人全称: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债券全称: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1 年 9 月 3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63 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50 亿元。
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不设置超额配售。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11 月 9 日。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1 年 11 月 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8 日。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4 年间每年的 11 月 9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兑付金额: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
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相应本金及利息。
本金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具体信用评级情况详见“第六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具体募集资金用途详见“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日期:2021 年 11 月 4 日
网下建档簿记日:2021 年 11 月 5 日
发行首日:2021 年 11 月 8 日
发行期限:2021 年 11 月 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9 日
2、登记结算安排
x期公司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并按照规则要求开展相关登记结算安排。
3、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安排
上市交易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公司债券的交易、质押。
4、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缴款等安排详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规定;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四)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一)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二)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状况,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2863 号),本次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含)人民币 10 亿元。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满足公司绿色产业领域业务发展需要。
公司拟将本期债券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该等资金使用计划将有 利于调整并优化公司负债结构。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 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 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 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调整偿还有息负债的具体金额。本期债券拟偿还的有息债务初步范围如下:
图表3-1: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偿还债务明细
单位:万元
借款人 | 贷款方 | 放贷日期 | 到期日期 | 借款金额 | 余额 | 拟使用募集 资金额 |
新疆华电小草湖风力发 电有限责任公司 |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 限公司 | 2019/11/15 | 2022/11/15 | 2,000.00 | 490.00 | 490.00 |
新疆华电小草湖风力发 电有限责任公司 |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 限公司 | 2018/6/29 | 2023/6/29 | 2,800.00 | 840.00 | 840.00 |
新疆华电小草湖风力发 电有限责任公司 |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 限公司 | 2018/7/4 | 2023/7/4 | 1,200.00 | 360.00 | 360.00 |
新疆华电小草湖风力发 电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9/2/27 | 2023/2/26 | 14,300.00 | 1,140.00 | 2,200.00 |
新疆华电草湖风电有限 公司 |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 限公司 | 2018/10/17 | 2023/10/17 | 1,000.00 | 420.00 | 400.00 |
借款人 | 贷款方 | 放贷日期 | 到期日期 | 借款金额 | 余额 | 拟使用募集 资金额 |
新疆华电布尔津风电有 限公司 |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 限公司 | 2018/10/17 | 2023/10/17 | 2,800.00 | 1,176.00 | 1,100.00 |
奇台县新特能源有限责 任公司 |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 限公司 | 2018/6/28 | 2023/6/28 | 1,000.00 | 180.00 | 180.00 |
奇台县新特能源有限责 任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 鲁木齐分行 | 2015/1/9 | 2026/12/20 | 12,500.00 | 3,609.45 | 3,600.00 |
哈巴河吉源风电有限责 任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 | 2018/1/10 | 2036/1/9 | 29,000.00 | 15,100.00 | 15,100.00 |
新疆华电十三间房风电 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密分行 | 2013/10/1 | 2028/5/16 | 22,100.00 | 12,495.76 | 890.00 |
新疆华电十三间房风电 有限责任公司 | 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18/12/29 | 2021/12/29 | 2,500.00 | 312.50 | 300.00 |
新疆华电淖毛湖风电有 限责任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12/12/18 | 2025/12/17 | 26,000.00 | 12,800.00 | 800.00 |
新疆华电淖毛湖风电有 限责任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13/12/12 | 2028/8/16 | 21,875.50 | 8,075.50 | 1,200.00 |
新疆华电淖毛湖风电有 限责任公司 | 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18/12/29 | 2021/12/29 | 2,000.00 | 250.00 | 250.00 |
新疆华电淖毛湖风电有 限责任公司 | 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18/12/13 | 2022/12/12 | 1,600.00 | 1,000.00 | 1,000.00 |
新疆华电苦水风电有限 责任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密地区分行 | 2012/12/28 | 2023/12/27 | 33,500.00 | 10,800.00 | 2,000.00 |
新疆华电苦水风电有限 责任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13/10/25 | 2031/10/24 | 14,800.00 | 8,650.00 | 350.00 |
新疆华电苦水风电有限 责任公司 | 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16/4/28 | 2026/4/27 | 10,000.00 | 7,000.00 | 7,000.00 |
新疆华电苦水风电有限 责任公司 | 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19/12/26 | 2022/12/26 | 4,000.00 | 2,500.00 | 2,500.00 |
新疆华电苦水风电有限 责任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分行 | 2020/9/28 | 2023/8/26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xx坤东方民生新能源 有限公司 | 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18/12/29 | 2021/12/29 | 10,000.00 | 1,250.00 | 1,250.00 |
xx坤东方民生新能源 有限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分行 | 2020/8/27 | 2023/8/26 | 8,200.00 | 8,200.00 | 8,200.00 |
哈密市东方民生太阳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密分行 | 2014/7/25 | 2028/6/22 | 15,000.00 | 8,000.00 | 500.00 |
哈密市东方民生太阳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密分行 | 2014/5/5 | 2029/7/9 | 18,800.00 | 6,695.00 | 1,500.00 |
哈密市东方民生太阳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16/4/28 | 2026/4/27 | 5,000.00 | 3,500.00 | 3,500.00 |
哈密市东方民生太阳 |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 | 2020/5/29 | 2025/5/28 | 1,000.00 | 600.00 | 600.00 |
借款人 | 贷款方 | 放贷日期 | 到期日期 | 借款金额 | 余额 | 拟使用募集 资金额 |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限公司 | |||||
哈密市东方民生太阳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分行 | 2020/8/27 | 2023/8/26 | 1,200.00 | 1,200.00 | 1,200.00 |
伊吾东方民生新能源有 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密天山西路支行 | 2014/8/6 | 2029/2/5 | 27,900.00 | 22,465.00 | 12,500.00 |
伊吾东方民生新能源有 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密天山西路支行 | 2014/12/10 | 2029/7/9 | 13,850.00 | 13,750.00 | 12,000.00 |
伊吾东方民生新能源有 限公司 | 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 司 | 2020/12/10 | 2021/12/10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伊吾东方民生新能源有 限公司 | 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16/4/28 | 2026/4/27 | 1,000.00 | 700.00 | 700.00 |
哈密力诺太阳能电力有 限公司 | 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 司 | 2020/12/18 | 2021/12/18 | 400.00 | 400.00 | 400.00 |
哈密力诺太阳能电力有 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密分行 | 2014/9/26 | 2028/9/18 | 13,000.00 | 6,389.08 | 490.00 |
哈密力诺太阳能电力有 限公司 | 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16/4/28 | 2026/4/27 | 2,000.00 | 1,400.00 | 1,400.00 |
哈密力诺太阳能电力有 限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分行 | 2020/8/27 | 2023/8/26 | 1,000.00 | 1,000.00 | 1,000.00 |
哈密新特能源有限责任 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分行 | 2020/12/29 | 2021/12/29 | 2,340.00 | 2,340.00 | 2,200.00 |
合计 | - | - | - | 337,665.50 | 177,088.29 | 100,000.00 |
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施
x发行人欲调整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应
履行如下程序:
(一)对于调整拟偿还有息负债明细的,由发行人财务部经理提请总会计师批准后执行,并在当期债券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对于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将当期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单次补充营运资金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由财务部经理报总会计师同意,提请董事长审批后执行,并及时进行临时信息披露;
(三)对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应先由发行人股东审批通过,并召开当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发行人方能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及时进行临时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专项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北京大兴庞各庄支行账号:321660100100021932
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华电集团下属各单位需在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立账户,实现资金的集中归集和统一管理。相关安排不会对发行人自由支配自有资金能力以及自身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参照人民银行、发改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 年版)》,最近一年合并财务报表中绿色产业领域营业收入比重超过 50%(含),可不对应具体绿色项目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但募集资金应用于公司绿色产业领域的业务发展,并在债券存续期间持续披露募
集资金用于绿色项目的相关情况。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以风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风电等业务板块符合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的界定条件,可全部计入绿色业务收入。报告期内,发行人绿色业务收入比重均超过 50%。因此发行人符合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资格条件。
在本期绿色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环境效益等内容。受托管理人将在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上述内容。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73.23%。假设本期债券
全部发行完成且募集资金 10 亿元,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不变,合并报表流动比率增加,资产负债结构更加优化。
本期债券发行是发行人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募集资金,加强资产负债结构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成为发行人中、长期资金的来源之一,使发行人的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和部分偿债能力指标得以优化,降低了发行人流动负债比例,流动比率也得以改善,更加适合业务需求,从而为发行人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的均衡发展以及利润增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转借他人使用,不用于地方融资平台,不用于偿还政府性债务或用于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不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违规占用,不用于二级市场股票投资。
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发行人不涉及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将会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业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将进行严格检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投入、运用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股东决定、董事长决定和本期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确保募集资金不转借他人。此外,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公司股东的监督。
公司名称: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工商注册日期:2009 年 8 月 18 日注册资本:996,000.00 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996,0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xxxxxxxxxxxx 000 xxxxx 00 x
xxxx:xxxxxxxxxxxx 0 xxxxxxx X x 0 x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xx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xx:xxxxxx: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8356757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694368538K
所属行业: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41 电力生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前身为华电(福清)风电有限公司,系由华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新能源”)于 2009 年 8 月出资设立的风电项目公司,初始注册资
本 200 万元。
2010 年 10 月,经公司股东华电新能源作出股东决定,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0.15 亿元。
2010 年 12 月,经公司股东华电新能源作出股东决定,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0.25 亿元。
2011 年 4 月,经公司股东华电新能源作出股东决定,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0.35 亿元。
2011 年 11 月,经公司股东华电新能源作出股东决定,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0.70 亿元。
2012 年 11 月,经公司股东华电新能源作出股东决定,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20 亿元。
2013 年 9 月,经公司股东华电新能源作出股东决定,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40 亿元。
2015 年 10 月,华电新能源将公司全部股权转让至原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华电新能源母公司,已于 2020 年 10 月更名为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福新”)。
2016 年 10 月,经公司股东华电福新作出股东决定,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60
亿元。
2019 年 3 月,经公司股东华电福新作出股东决定,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819
亿元。
2020 年 6 月,经公司股东华电福新作出股东决定,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3.019
亿元。
2020 年 6 月,华电福新与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系华电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福瑞”)签订合并协议,华电福瑞作为要约人吸收合并华电福新,并承接华电福新的所有资产、负债、权益、业务、雇员、合约以及所有其他权利及义务。福新发展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和无偿划转两种方式,取得华电福新及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下属的部分全资及
控股子公司股权,成为华电集团最重要的新能源项目运营主体。
2020 年 11 月,经公司股东华电福新作出股东决定,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3.72
亿元,公司名称变更为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发行人注册资本由 3.72 亿元,增至 99.60 亿元,其中 3.97 亿元为货币资金出资,95.63 亿元为资本公积转增。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动,华电福新为发行人唯一股东1,国务院国资委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4-1:发行人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华电福新 | 996,000 | 100% |
合计 | 996,000 | 100% |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况。
1、已完成的重大资产重组
(1)重组整合方案
①为落实并加快推进发行人未来新能源发电资产的资本运作整体部署,新能源发电资产整合重组方案,通过以股权(资产)划转、协议转(受)让等方式向华电(福清)风电有限公司注入账面价值或对价合计约 387 亿元的新能源发电资
产,拟注入新能源发电资产包括:无偿划转 55 家华电福新控股的新能源股权、
参股的 2 家核电和 1 家风电股权及 2 项分公司风电资产,划转资产账面价值约
197 亿元,其中实收资本部分按照实际划转日账面值拟转增为华电(福清)风电
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按净资产账面审计值协议转让华电福新所属 47 家新能源
企业股权,对价约 82 亿元;按评估值协议受让华电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的 43
1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华电福新持有发行人 62.81%股份,华电国际持有发行人 37.19%股份,发行人控股股东仍为华电福新,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人尚未对上述事项完成工商变更及章程备案。
家新能源企业股权和 10 家分公司新能源项目资产,对价约 108 亿元。
②2021 年 5 月 24 日,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国际”)与福新发展及华电福新共同签订《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
(以下简称“《增资扩股协议》”),华电国际拟出资 2,123,741.78 万元(其中华
电国际出资公司作价不高于 1,360,941.78 万元、现金出资不低于 762,800.00 万元),认购福新发展的新增注册资本 589,747.35 万元,取得其 37.19%的股权;华电国 际出资公司包含华电湖州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华电宁波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河北华电沽源风电有限公司、河北华电康保风电有限公司、华电唐山风电有限公 司、华电张家口塞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华电宁夏宁东尚德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华电河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华电台 前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华电科左中旗风电有限公司、华电翁牛特旗风电有限公司、华电商都风电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更名为华电丰镇市丰地风力发电有 限公司)、华电(正镶白旗)新能源有限公司、华电莱州风电有限公司、华电莱 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电莱州风能发电有限公司、华电龙口风电有限公司、龙 口东宜风电有限公司、华电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华电夏县风电有限公司、山西 华电平鲁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华电应县新能源有限公司、泽州县华电风电有限 公司、华电xx风电有限公司、陕西华电旬邑风电有限公司、重庆新能源发电有 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4 日,华电国际下属子公司与福新发展、福新发展下属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资产及负债转让协议》,出售华电国际间接持有的新能源公司股权、新能源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协议名称 | 转让方 | 受让方 |
1 | 《 河北华电蔚州风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 同》 | 河北华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福新发展 |
2 | 《 湖北华电随县殷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湖北华电武穴新能源有限公司、 湖北华电枣阳 |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 | 福新发展 |
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合同》 | |||
3 | 《 资产及负债转让协议》 |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 公司xx光伏发电分公司 | 湖北xx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福新发展的子公司) |
4 | 《 资产及负债转让协议》 |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武汉光伏发电 分公司 | 湖北xx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福新发展的子公司) |
5 | 《 资产及负债 转让协议》 | 杭州华电半山发电 有限公司 | 长兴和平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福 新发展的子公司) |
6 | 《 资产及负债 转让协议》 | 华电浙江龙游热电 有限公司 | 长兴和平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福 新发展的子公司) |
7 | 《 资产及负债转让协议》 | 河北华电混合蓄能 水电有限公司赞皇新能源分公司 | 康保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福新发展的子公司) |
8 | 《 资产及负债 转让协议》 |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 公司 | 华电山东乳山新能源有限公司(福新 发展的子公司) |
9 | 《 资产及负债 转让协议》 |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 公司 | 华电山东乳山新能源有限公司(福新 发展的子公司) |
10 | 《 资产及负债转让协议》 | xxxxxxxx xxxx(X x)乐昌风电分公司 | 广东华电前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福新发展的子公司) |
③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华电(厦门)能源有限公司光伏发电资产、晋江分公司分布式光伏资产和天津华电北宸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xx庄光伏发电资产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福新发展或其子公司(分支机构)。
④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福新发展。
⑤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五家xx和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木垒县凯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新疆华电火洲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福新发展。
(2)已履行的法律程序及合规性
①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以现 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新能源资产整合重组方案的议案》:为落实并加快推进公司未来新能源发电资产的资本运作整体部署,董事会原则同 意本次新能源发电资产整合重组方案,通过以股权(资产)划转、协议转(受)
让等方式向华电(福清)风电有限公司注入账面价值或对价合计约 387 亿元的新
能源发电资产,并以 2020 年 8 月 31 日作为审计与评估基准日。拟注入新能源发
电资产包括:无偿划转 55 家公司控股的新能源股权、参股的 2 家核电和 1 家风
电股权及 2 项分公司风电资产,划转资产账面价值约 197 亿元,其中实收资本部分按照实际划转日账面值拟转增为华电(福清)风电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按净资产账面审计值协议转让公司所属 47 家新能源企业股权,对价约 82 亿元;按评
估值协议受让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 43 家新能源企业股权和
10 家分公司新能源项目资产,对价约 108 亿元。最终划转账面价值及转让价格以审计报告和经备案的评估报告结果为准。
2020 年 11 月 30 日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同意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无偿划转部分控参股企业股权和分公司资产有关事项的批复》,批复事项如下:鉴于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华电福新”)与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新发展公司”)均为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新能源资产重组方案,并结合标的资产权属规范情况,同意将华电福新持有的湖南华电郴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等 54 家风光电企业控股权、福建福清核电有限
公司等 2 家核电和 1 家风电企业参股权、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连江风电分
公司等 2 家风电分公司资产无偿划转至福新发展公司。
2020 年 12 月 9 日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同意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部分所属企业股权有关事项的批复》,批复事项如下:鉴于华电福新与福新发展均为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新能源资产重组方案,并结合标的资产权属规范等情况,同意将华电福新持有的奇台县新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 45 家风光电企业 10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福新发展。
2020 年 12 月 14 日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同意集团公司所属部分风光电资产内部重组有关事项的批复》,批复事项如下:鉴于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华电广西能源有限公司、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华电陕西能源有限公司、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10 家直属单位”)与福新发展均为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新能源资产重组方案,并结合标的资产权属规范、少数股东
沟通等情况,同意将集团公司和上述 10 家直属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xx坤东
方民生新能源有限公司等 40 家风光电企业全部股权及 9 家分公司或风光电项目资产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福新发展。
发行人于2020 年12 月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和无偿划转两种方式从华电集团和华电福新取得其下属的部分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完成上述资产重组。
②2021 年 5 月 21 日,华电国际召开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能源项目资产出资方案之关联交易议案(关联交易一)》关联董事xxx、xxx、xxxxxxx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均以 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华电国际独立董事经事前审核,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的,符合华电国际的商业利益,符合华电国际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华电国际董事会关于该关联交易行为的表决程序符合华电国际公司章程和上市规则的规定;对华电国际及全体股东均是公平的。
华电国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意见如下:审计委员会认为,上述各项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一般商业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华电国际商业利益;该等关联交易行为对华电国际及全体股东均是公平的。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
2021 年 6 月 30 日,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就《关于新能源项目资产出资方案之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367,055,59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171667%;反对 231,254,07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38661%;弃权 25,818,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9672%。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未计入该项议案表决结果。
③2021 年 6 月 11 日,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同意华电福新非公
开协议转让所属光伏资产的批复》,批复事项如下:鉴于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电福新)及所属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新发展)均为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第二批新能源资产重组方案,同意将华电福新持有的华电(厦门)能源有限公司光伏发电资产、晋江分公司分布式光伏资产和天津华电北宸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xx庄光伏发电资产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福新发展或其子公司(分支机构),相关资产、负债、人员一并转让。
④2021 年 6 月 11 日,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同意华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的批复》,批复事项如下:鉴于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福新)及所属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新发展)均为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第二批新能源资产重组方案,同意将华电福新持有的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福新发展。
⑤2021 年 6 月 11 日,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新疆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所属新能源股权的批复》,批复事项如下:鉴于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公司)与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新发展)均为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第二批新能源资产重组方案,同意将新疆公司持有的五家xx和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木垒县凯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新疆华电火洲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福新发展。
2、进行中的重大资产重组
(1)重组整合方案
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曲靖华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90%股权和永仁华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福新发展。
(2)所处阶段、已履行的法律程序及合规性
2021 年 6 月 11 日,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同意云南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所属新能源股权的批复》,批复事项如下:鉴于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云南公司)与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新发展)均为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第二批新能源资产重组方案,同意将持有的曲靖华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90%股权和永仁华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
权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福新发展。
3、对发行人的影响
发行人作为华电集团唯一的新能源业务发展与整合平台,可以实现规模化开发、集约化运营、专业化管理,将进一步发挥新能源业务的发展优势、竞争优势,实现规模效应。此外,发行人管理团队在项目选择、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且专业的经验,也有利于资源整合、政策争取、潜力挖掘,能更好地提升新能源业务管理效率和盈利水平。经上述资产重组,发行人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和偿债能力将大幅提升。
上述资产重组对发行人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对发行人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及其决议有效性产生影响,募集说明书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不涉及保密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境外标的资产。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 100%股份2。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图表4-2: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2 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华电福新持有发行人 62.81%股份,华电国际持有发行人 37.19%股份,发行人控股股东仍为华电福新,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人尚未对上述事项完成工商变更及章程备案。
公司建立、健全了治理结构,规范运作,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立运行的、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保障了公司的日常运营。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设立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审计部、计划投资部、财务资产部、证券合规部、内控部、安全与运营管理部、党建部以及纪检办公室,并配备了充足的人员,负责公司整体运作和监控、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反舞弊等具体工作。
公司总经理与各部门直接对接,并能将各部门运作情况及反映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员工发现的重大情况能够被及时、准确、有效的传递到公司管理层;公司管理层的决策能够被正确、及时地贯彻和监督执行。截至 2020 年末,公司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表4-3:发行人组织结构
1、办公室
公司党委和高管层的办事机构,负责公司综合协调、法律事务管理、公关联络、公文与机要管理、督查督办、档案管理、 服务保障、外事管理等。
2、人力资源部
公司人力资源与组织体系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人才队伍建设与发展规划、劳动组织、绩效薪酬、社会保险等。
3、审计部
公司所属基层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集团公司派 驻审计处负责的特别重大战略项目以外的投资项目审计、开展常态化的审计监督。
4、计划投资部
公司战略规划和产业发展的归口管理部门,并统一对外协调有关国家产业主管部门,负责公司战略规划、投资计划与决策、投资监督、投资后评价及综合统计。
5、财务资产部
公司财务资产管理、全面预算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项目并购管理、产权管理、财务会计体系建设等。
6、证券合规部
公司证券事务、法人治理、投资者关系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证券监管机构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的沟通联络、股东会和董事会的会议筹备与事务管理、合规管控等。
7、内控部
公司内控系统建设与评价、风险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内控管理、年度内控评价、内控体系建设、风险控制及授权管理安排等。
8、安全与运营管理部
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科技信息化建设及碳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监督、市场营销、经济运营、产业管理体系建设、碳产品交易等。
9、党建部
公司党建、思想政治、企业文化、工会、群团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党的建设、思想政治、精神xx、企业文化体系建设、民主管理、劳动竞赛、员工权益维护。
10、纪检办公室
公司纪检监察、审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党风建设、反腐倡廉、案件查处、效能监查、内部审计规划与实施等。
1、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有 228 家,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4-4: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序号 | 公司名称 | 取得方式 | 持股比例 | 级别 |
1 | 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原福清分公司更名 | - | 本部 |
2 | 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福 清分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分公司 |
3 | 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漳 平风电分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分公司 |
4 | 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连 x风电分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分公司 |
5 | 福建华电泉惠能源有限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90% | 二级子 公司 |
6 | 华电(安溪)新能源有限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7 | 华电(福建)风电有限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8 | 华电(连城)能源有限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9 | 华电(宁化)新能源有限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0 | 华电福新(尤溪)新能源有限公 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1 | 华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2 | 华电福新安庆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3 | 华电福新池州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4 | 华电福新江西宜春新能源有限 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5 | 安徽索莱泰克太阳能有限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6 | 甘肃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7 | 甘肃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阿 克塞分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分公司 |
18 | 甘肃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民 乐分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分公司 |
19 | 甘肃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景 泰分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分公司 |
20 | 甘肃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玉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分公司 |
门分公司 | ||||
21 | 甘肃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天 合分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分公司 |
22 | 甘肃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民 勤分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分公司 |
23 | 甘肃华电环县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24 | 甘肃华电环县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瓜州分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分公司 |
25 | 甘肃敦煌华电福新太阳能发电 有限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26 | 甘肃华电民勤发电有限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27 | 甘肃华电玉门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28 | 甘肃靖远航天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98% | 二级子 公司 |
29 | 华电格尔木太阳能发电有限公 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30 | 华电嘉峪关新能源有限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80% | 二级子 公司 |
31 | 武威市天合光能发电有限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32 | 武威益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外部收购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33 | 广东华电福新梅州风力发电有 限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34 | 广东华电福新阳江海上风电有 限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35 | 广东华电前山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36 | 海南华电南亚能源发展有限公 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51% | 二级子 公司 |
37 | 华电福新柳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38 | 华电福新马山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39 | 马山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95% | 二级子 公司 |
40 | 南宁华电福新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41 | 钦州华电福新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42 | 融安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95% | 二级子 公司 |
43 | 三江县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95% | 二级子 公司 |
44 | 华电柳州东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51% | 二级子 公司 |
45 | 河北华电尚义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70% | 二级子 公司 |
46 | 华电张家口万全区新能源发电 有限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47 | 康保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48 | 河南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51% | 二级子 公司 |
49 | 宜xxx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50 | 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 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96% | 二级子 公司 |
51 | 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 司哈尔滨分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96% | 分公司 |
52 | 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 司霍林郭勒分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96% | 分公司 |
53 | 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 司依兰分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96% | 分公司 |
54 | 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 司东宁分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96% | 分公司 |
55 | 黑龙江华富风力发电木兰有限 责任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56% | 三级子 公司 |
56 | 黑龙江华富风力发电穆棱有限 责任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58% | 三级子 公司 |
57 | 黑龙江东宁华富风力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76% | 三级子 公司 |
58 | 华电虎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82% | 二级子 公司 |
59 | 七台河宏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60% | 二级子 公司 |
60 | 七台河丰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61 | 七台河丰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宝清分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分公司 |
62 | 七台河丰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汤原分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分公司 |
63 | 湖北xx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二级子 |
公司 | ||||
64 | 湖南华电郴州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65 | 湖南华电郴州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油麻分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分公司 |
66 | 湖南华电郴州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太平里分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分公司 |
67 | 湖南华电永州风电有限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51% | 二级子 公司 |
68 | 华电福新松原光伏发电有限公 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69 | 华电吉林大安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70 | 华电吉林双辽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71 | 乾安华电福新发电有限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72 | 华电兴化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73 | 华电兴化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姜堰分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分公司 |
74 | 华电兴化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华惠分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分公司 |
75 | 华电兴化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如东项目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独立核 算项目 |
76 | 华电兴化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东海项目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独立核 算项目 |
77 | 华电福新宝应新能源有限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78 | 华电福新仪征新能源有限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79 | 华电尚德东台太阳能发电有限 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90% | 二级子 公司 |
80 | 江苏华电滨海风电有限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81 | 江苏华电滨海风电有限公司赣 榆分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分公司 |
82 | 江苏华电灌云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51% | 二级子 公司 |
83 | xx泰兴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60% | 二级子 公司 |
84 | 江苏华电仪征新能源有限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85 | 昌图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60% | 二级子 公司 |
86 | 华电铁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87 | 巴彦淖尔市建技中研风力发电 有限责任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88 | 巴彦淖尔市建技中研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后旗潮格 分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分公司 |
89 | 达茂旗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90 | 华电(正蓝旗)新能源有限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91 | 华电福新察右中旗宏盘风力发 电有限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92 | 内蒙古富丽达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80% | 二级子 公司 |
93 | 内蒙古华电巴音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94 | 内蒙古华电巴音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武川分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分公司 |
95 | 内蒙古华电红泥井风力发电有 限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96 | 内蒙古华电宏图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97 | 内蒙古华电辉腾锡勒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98 | 内蒙古华电辉腾锡勒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土默特左旗分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分公司 |
99 | 内蒙古华电街基风电有限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00 | 内蒙古华电玫瑰营风力发电有 限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01 | 内蒙古华电xx风电有限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90% | 二级子 公司 |
102 | 内蒙古华电乌套海风电有限公 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03 | 内蒙古华电乌套海风电有限公 司正蓝旗分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分公司 |
104 | 内蒙古嘉耀风电有限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05 | 内蒙古三胜风电有限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90% | 二级子 公司 |
106 | 四子王旗协合夏日风力发电有 限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07 | 乌拉特中旗协合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08 | 内蒙古华电二连浩特新能源有 限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09 | 内蒙古华电红xx新能源有限 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10 | 内蒙古华电锡林浩特新能源有 限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11 | 苏尼特左旗华电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90% | 二级子 公司 |
112 | 华电山东乳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13 | 华电山东乳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蒙阴分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分公司 |
114 | 华电山东乳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高唐分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分公司 |
115 | 华电威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98% | 二级子 公司 |
116 | 华电福新山西定襄风力发电有 限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17 | 华电福新山西五寨新能源有限 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18 |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65% | 二级子 公司 |
119 | 山西华电阳高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65% | 二级子 公司 |
120 | 山西芮城华电福新太阳能发电 有限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21 | 山西芮城华电福新太阳能发电 有限公司运城盐湖风电分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分公司 |
122 | 山西芮城华电福新太阳能发电 有限公司石槽沟分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分公司 |
123 | 汾阳市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24 | 华电大同新能源有限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25 | 山西榆社华电中光太阳能有限 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26 | 上海华电福新崇明能源有限公 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27 | 上海华电太阳能发展有限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51% | 二级子 |
公司 | ||||
128 | 天津华电福新滨港光伏发电有 限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29 | 云南华电大黑山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85% | 二级子 公司 |
130 | 云南华电大黑山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黑巴分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85% | 分公司 |
131 | 云南华电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 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32 | 云南华电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 司维的分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分公司 |
133 | 云南华电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 司丽江分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分公司 |
134 | 云南华电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 司莲花山分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分公司 |
135 | 云南华电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 司蒙自朵古分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分公司 |
136 | 云南华电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 司安宁风电分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分公司 |
137 | 华电福新浙江长兴风力发电有 限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38 | 长兴和平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39 | 浙江玉环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60% | 二级子 公司 |
140 | 舟山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41 | 舟山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衢 州分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分公司 |
142 | 华电福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43 | ElecdeyBarchin,S.A.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三级子 公司 |
144 | 陕西华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45 | 陕西华电定边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三级子 公司 |
146 | 陕西华电神木新能源有限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三级子 公司 |
147 | 陕西华电榆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三级子 公司 |
148 | 哈巴河吉源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49 | 布尔津吉源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50 | 华电福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51 | 华电福新新疆木垒能源有限公 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52 | 奇台县新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53 | 新疆华电布尔津风电有限公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54 | 新疆华电草湖风电有限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55 | 新疆华电小草湖风力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 | 福新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56 | 新疆华电雪湖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 | 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57 | 新疆华电白杨河风力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58 | 新疆华电达坂城新能源有限公 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59 | 新疆华电和田光伏发电有限责 任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80% | 二级子 公司 |
160 | 新疆华电苦水风电有限责任公 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61 | 新疆华电木垒新能源有限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62 | 新疆华电淖毛湖风电有限责任 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63 | 新疆华电十三间房风电有限责 任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64 | 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 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65 | 新疆华电焉耆太阳能发电有限 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80% | 二级子 公司 |
166 | 新疆华电珍珠泉新能源有限公 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67 | 焉耆县光润新能源发电有限公 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70% | 二级子 公司 |
168 | 伊吾东方民生新能源有限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69 | xx坤东方民生新能源有限公 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70 | 巴州华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
公司 | ||||
171 | 哈密力诺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72 | 哈密市东方民生太阳能源开发 有限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73 | 哈密新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51% | 二级子 公司 |
174 | 特变电工阿瓦提县新能源有限 责任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80% | 二级子 公司 |
175 | 库尔勒新科太阳能发电有限公 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80% | 二级子 公司 |
176 | 四川盐源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77 | 华电德令哈太阳能发电有限公 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80% | 二级子 公司 |
178 | 华电共和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79 | 华电运营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 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80 | 青海华电诺木洪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81 | 华电海南州新能源发电有限公 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82 | 北京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有限 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83 | 北京密云华电太阳能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84 | 河北华电沽源风电有限公司 | 华电国际作价出资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85 | 河北华电康保风电有限公司 | 华电国际作价出资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86 | 河北华电蔚州风电有限公司 | 华电国际下属子公司出 售资产 | 60% | 二级子 公司 |
187 | 湖北华电随县殷店光伏发电有 限公司 | 华电国际下属子公司出 售资产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88 | 湖北华电武穴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华电国际下属子公司出 售资产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89 | 湖北华电枣阳光伏发电有限公 司 | 华电国际下属子公司出 售资产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90 | 华电福新(厦门)新能源有限公 司 | 新设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91 | 华电(正镶白旗)新能源有限公 司 | 华电国际作价出资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92 | 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 公司 | 华电国际作价出资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93 | 华电河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华电国际作价出资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94 | 华电湖州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华电国际作价出资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95 | 华电科左中旗风电有限公司 | 华电国际作价出资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196 | 华电莱州风电有限公司 | 华电国际作价出资 | 55% | 二级子 公司 |
197 | 华电莱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华电国际作价出资 | 55% | 二级子 公司 |
198 | 华电莱州风能发电有限公司 | 华电国际作价出资 | 55% | 二级子 公司 |
199 | 华电龙口风电有限公司 | 华电国际作价出资 | 65% | 二级子 公司 |
200 | 华电宁波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华电国际作价出资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201 | 华电宁夏宁东尚德太阳能发电 有限公司 | 华电国际作价出资 | 60% | 二级子 公司 |
202 | 华电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华电国际作价出资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203 | 华电丰镇市丰地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华电国际作价出资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204 | 华电台前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华电国际作价出资 | 50% | 二级子 公司 |
205 | 华电唐山风电有限公司 | 华电国际作价出资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206 | 华电翁牛特旗风电有限公司 | 华电国际作价出资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207 | 华电夏县风电有限公司 | 华电国际作价出资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208 | 华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华电福新无偿划转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209 | 华电xx风电有限公司 | 华电国际作价出资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210 | 华电张家口塞北新能源发电有 限公司 | 华电国际作价出资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211 | 华电重庆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华电国际作价出资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212 | 木垒县凯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 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213 | 山西华电平鲁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华电国际作价出资 | 100% | 二级子 |
公司 | ||||
214 | 山西华电应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华电国际作价出资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215 | 陕西华电旬邑风电有限公司 | 华电国际作价出资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216 | 五家xx和信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217 | 新疆华电火洲能源有限公司 | 集团协议转让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218 | 泽州县华电风电有限公司 | 华电国际作价出资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219 | 华电福新德惠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 | 新设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220 | 天津华电福新海晶新能源有限 公司 | 新设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221 | 华电福新民权县新能源有限公 司 | 新设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222 | 榆林市榆阳区羊老大新能源有 限公司 | 股权收购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223 | 龙口东宜风电有限公司 | 华电国际作价出资 | 55% | 二级子 公司 |
224 | 西安兴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华电国际作价出资 | 60% | 二级子 公司 |
225 | 武陟县兴武新能源发电有限公 司 | 华电国际作价出资 | 60% | 二级子 公司 |
226 | 西安xxx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华电国际作价出资 | 60% | 二级子 公司 |
227 | 舞阳县兴舞新能源发电有限公 司 | 华电国际作价出资 | 60% | 二级子 公司 |
228 | 海南隆基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股权收购 | 100% | 二级子 公司 |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主要子公司具体信息及财务状况如下:
(1)华电(xx)xxxxxx
xx(xx)风电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8 月 23 日,注册资本 72,836 万元,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项目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风电场的综合利用及经营;电能生产、销售;购售电、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能咨询、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发电物资、设备采购;配电投资业务、配电网运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20 年
末,华电(福建)风电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289,008.38 万元,负债总额 216,171.91万元,所有者权益 72,836.48 万元;2020 年度未实现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主要是由于其名下风电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投入运营。
(2)甘肃华电环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甘肃华电环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8 月 9 日,注册资本 101,700万元,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风电场的综合利用及经营;风力发电技术咨询服务;风力发电物资、设备采购(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经审批前不得经营)。截至 2020 年末,甘肃华电环县风力发电有
限公司资产总额 423,855.15 万元, 负债总额 320,488.00 万元, 所有者权益
103,367.15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5,392.79 万元,净利润 1,369.87 万元。
(3)甘肃华电玉门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甘肃华电玉门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11 月 9 日,注册资本 78,200万元,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风力发电、销售;风电场的综合利用及经营;风力发电技术咨询服务;风力发电物资、设备采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20 年末,
甘肃华电玉门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293,144.61 万元,负债总额 230,187.40
万元,所有者权益 62,957.21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9,957.06 万元,净
利润 678.87 万元。
(4)华电嘉峪关新能源有限公司
华电嘉峪关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5 月 14 日,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能的生产和销售(以上项目均以许可证为准);光伏电站咨询的综合利用;光伏发电项目的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物资、设备采购。截至 2020 年末,华电嘉峪关新能
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84,251.68 万元,负债总额 60,100.15 万元,所有者权益
24,151.53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170.61 万元,净利润 2,166.86 万元。
(5)武威益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武威益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9 月 5 日,注册资本 37,100 万
元,经营范围为从事太阳能电站的建设和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20 年末,武威益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
司资产总额 74,856.41 万元,负债总额 49,865.78 万元,所有者权益 24,990.62 万
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550.51 万元,净利润 2,218.61 万元。
(6)广东华电福新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广东华电福新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注册资本
50,371 万元,经营范围为海上风电、新能源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发电工程的安装、调试、监理、运行服务;发电物资、设备采购;热能生产、供应与销售,电能供应与销售;电力设备维护与检修;电力相关应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20 年末,广东华电福新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161,741.26 万元,
负债总额 111,370.26 万元,所有者权益 50,731.00 万元;2020 年度未实现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主要是由于其名下风电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投入运营。
(7)华电兴化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华电兴化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8 月 21 日,注册资本 42,869万元,经营范围为风力、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站项目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管理;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风力、光伏发电物资、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20 年末,华电兴化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213,289.94 万元,负债
总额 159,781.29 万元,所有者权益 53,508.65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4,718,79 万元,净利润 7,352.39 万元。
(8)内蒙古华电辉腾锡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内蒙古华电辉腾锡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9 月 6 日,注册资本
114,730 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风力发电项目开发、电能生产销售;风力发电技术咨询、服务;风电场综合利用及经营;风力发电物资、设备采购、维护、检修;风电建设和运行方面的培训;风电供热项目开发、建设、经营;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经营;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截至 2020 年末,内蒙古华电辉腾锡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332,948.78
万元,负债总额 223,229.35 万元,所有者权益 109.719.43 万元;2020 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 59,350.01 万元,净利润 10,339.91 万元。
(9)内蒙古华电乌套海风电有限公司
内蒙古华电乌套海风电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4 月 29 日,注册资本 48,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和经营管理;风力发电技术咨询、服务。截至 2020 年末,内蒙古华电乌套海风电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248,770.67 万元,负债总额 166,373.63 万元,所有者权益 82,397.05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4,571.53 万元,净利润 9,682.54 万元。
(10)山西芮城华电福新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山西芮城华电福新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注册资本
38,882 万元,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物质、设备采购;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风力发电技术咨询、服务;风力发电物质、设备采购;新能源项目的运行、检修、维护;电力生产和售电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20 年末,山西芮城华电福新太阳能发电有限
公司资产总额 238,703.47 万元,负债总额 196,081.33 万元,所有者权益 42,622.14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9,003.49 万元,净利润 8,614.53 万元。
(11)华电大同新能源有限公司
华电大同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注册资本 16,639.17 万元,经营范围为新能源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管理及产品销售;与上述经营内容相关的管理咨询、服务等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20 年末,华电大同新能源有限公司资
产总额 106,709.63 万元,负债总额 88,268.42 万元,所有者权益 18.441.21 万元;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215.97 万元,净利润 947.01 万元。
(12)xx坤东方民生新能源有限公司
xx坤东方民生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5 月 9 日,注册资本 23,850
万元,经营范围为风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电能设
备的运行、维护、检修;物资经销,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21 年
6 月末,xx坤东方民生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119,103.72 万元,负债总额
91,990.96 万元,所有者权益 27,112.76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8,419.97
万元,净利润 4,448.28 万元。
2、发行人的参股企业
发行人重要参股企业情况如下:
(1)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5 月 16 日,注册资本 1,765,120 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福清核电资产总额 8,030,228.33 万元,负债总额 5,870,989.87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2,159,238.46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52,887.37 万元,
净利润 187,606.91 万元。
(2)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协合新能源,0000.XX),成立于 2006 年,是一家国际性的可再生能源集团。主营业务为风力和太阳能发电厂投资运营、风力和太阳能发电服务业务。(包括项目前期开发、技术咨询、电厂设计、电厂建设与安装调试、电厂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
截至 2020 年末,协合新能源资产总额 1,952,828.1 万元,负债总额 1,303,377.9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649,450.2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00,075.4 万元,
净利润 124,105.4 万元。
(3)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4 月 17 日,注册资本 1,238,497.00 万元,经营范围为根据国家审批,开发建设三门核电站;核力发电、生产、销售电力电量及相关产品(凭许可证经营);开发和提供核电相关的技术服务;核电技术和技能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项目管理咨询;从事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检测服务;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三门核电资产总额 6,182,257.36 万元,负债总额 4,897,197.83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1,285,059.53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46,601.65 万元,
净利润 139,421.79 万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图3:
图表4-5: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股权结构
3 3 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华电福新持有发行人 62.81%股份,华电国际持有发行人 37.19%股份,发行人控股股东仍为华电福新,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人尚未对上述事项完成工商变更及章程备案。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福新”)直接持有发行人 100%的股份,是发行人的第一大股东。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华电福新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231 号前田大厦 20 层;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金:840,796.15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68574458E;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销售;电力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电力技术、管理咨询,电力资源综合利用,环保及其它xx技术开发;煤炭、矿产品、钢材、电子设备、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销售;对外贸易。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电福新资产总额为 1,607.15 亿元,负债总额
1,210.98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396.17 亿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249.52
亿元,净利润为 25.07 亿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华电福新资产总额为 1,759.41 亿元,负债总额
1,288.45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470.97 亿元;2021 年 1-6 月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108.73
亿元,净利润为 50.30 亿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控股股东华电福新所持有的发行人股权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设立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图表4-6: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xxx | 董事长 | 男 | 59 | 2020 年 11 月 27 日 | 2023 年 11 月 26 日 |
xxx | 董事 | 男 | 47 | 2021 年 5 月 26 日 | 2023 年 11 月 26 日 |
总经理 | 2021 年 5 月 31 日 | 2023 年 11 月 26 日 | |||
xxx | 董事 | 男 | 52 | 2020 年 11 月 27 日 | 2023 年 11 月 26 日 |
xx | 董事 | 男 | 58 | 2020 年 11 月 27 日 | 2023 年 11 月 26 日 |
xxx | 监事 | 男 | 55 | 2020 年 11 月 27 日 | 2023 年 11 月 26 日 |
秦介海 | 副总经理 | 男 | 53 | 2021 年 5 月 31 日 | 2023 年 11 月 26 日 |
xx | 总会计师 | 男 | 43 | 2020 年 11 月 27 日 | 2023 年 11 月 26 日 |
1、董事
xxx先生,59 岁,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起获委任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董 事兼董事长,毕业于福州大学电机系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工学学士,高级工 程师。历任福建安砂水力发电厂电气分场主任、企业管理科科长、副厂长、厂长,福建沙溪口水力发电厂厂长,福建水口水力发电厂厂长,水口发电有限公司总经 理,水口水电站建设公司总经理,福建省尤溪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总经理,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华电招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xxx先生,47 岁,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起获委任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兼总经理,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热能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华电国际邹县发电厂工程部专工、生产技术部主任工程师,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市场处董事会事务科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副主任、计划发展部副主任、市场管理部副主任、证券合规部(内控部)副主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办公厅秘书处正处长级秘书,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与产权管理部副主任、财务资产部副主任。
xxx先生,52 岁,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起获委任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工业工程专业,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湖北青山热电厂副厂长,中国华电集团燃料有限公司计划管理处处长,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组组长,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副主任、火电产业部副主任,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目前担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执行董事。
xx先生,58 岁,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起获本公司董事,历任吐鲁番市电业局生技科科长、副局长、局长,新疆电力公司市场营销部主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新疆公司筹备组副组长,副总经理,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党组书记。目前为本公司专职董事,同时兼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
2、监事
xxx先生,55 岁,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起获本公司监事,毕业于唐山市第五十九中学,在职研究生。历任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副处长级秘书、处长级秘书,乐亭县委副书记(正处级),龙源(北京)风电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纪检办)主任、扶贫办主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3、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xxx先生,53 岁,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起获本公司副总经理,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动力系热能工程专业,研究生工学硕士。历任山东国际电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助理、副经理,华电国际电力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处技术科科长、计划发展处副处长、战略管理处副处长、处长、战略管理部主任、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
xx先生,43 岁,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起获本公司总会计师,毕业于东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历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财务与风险部风险管理处副处长、预算处处长、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预算处处长。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外的兼职情况如下:
图表4-7: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 | 在公司现任职位 | 兼职单位名称 | 在兼职单位 担任的职务 |
xxx | 执行董事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执行董事 |
xx | 专职董事 |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专职董事 |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发行人股权及债券。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发行人所属行业为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41 电力生产。
1、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总体情况
可再生能源发电主要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小型水电、生物质发电、波浪及潮汐等方式。由于对能源短缺、全球气候变暖及温室气体排放引发的环境威胁忧虑日益严重,促使世界各国积极节能减排,并因此令可再生能源的需求增强。
在我国,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温室气体排放量迅速提升。2008 年,中国排放了 6,534 百万吨的二氧化碳,是其 2001 年排放水平的两倍,并占世界 30,377百万吨的总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 21.5%。我国政府已于 2002 年正式核准了《京都议定书》,于 2005 年起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及规例以鼓励开发及利用可再生能
源,并于 2009 年 11 月表示 2020 年每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将较
2005 年减少 40%至 45%。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我国政府相继颁布优化能源结构的法律及规例,包括《可再生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定:截至 2010 年和 2020 年,总装机容量超过 50,000 兆瓦的发电集团,所拥有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应分别达到 3%和 8%以上。此外,根据关于《新兴能源产业振兴规划》的公开信息:截至 2020 年新能源发电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比重达 15%,其中核电装机容量达到 86 吉瓦、太阳能装机容量达到 20 吉瓦、风电装机容量达到 150 吉瓦。
2016 年 1 月,国家能源局就《可再生能源“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提出到 2020 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 15%,2030年达到 20%,“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新增投资约 2.3 万亿元。其中,到 2020
年底水电开发利用目标 3.8 亿千瓦(抽水蓄能约 0.4 亿千瓦),太阳能发电 1.6
亿千瓦(光伏 1.5 亿千瓦),风力发电 2.5 亿千瓦。
根据《可再生能源法》,电网公司必须购买位处其覆盖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生产的全部电力,并提供电网连接服务及相关技术支持。另外,国家电网公司正在积极规划建设由三北地区至华北、华东及华中地区的特高压输电线路,并配合水电、煤电和风电基地开发建设多个直流输电工程。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三北地区风电外送容量的比例,改善限电问题。
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对提高生活质量和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国小水电年发电量 2,173 亿千瓦时,解决了 3 亿多人口的用电问题。2012 年全国
沼气年产量 150 多亿立方米,折合 2,500 多万吨标准煤,相当于年减少二氧化碳
排放 6,000 多万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快速增长,有效降低了建筑能耗。
2017 年 3 月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抓紧解决机制和技术问题,优先保障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
2020 年 1 月 20 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 号),主要明确四方面内容:一是坚持以收定支原则,新增补贴项目规模由新增补贴收入决定,做到新增项目不新欠;二是开源节流,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补贴收入、减少不合规补贴需求,缓解存量项目补贴压力;三是凡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均纳入补贴清单;四是部门间相互配合,增强政策协同性,对不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施分类管理。
2021 年 5 月 11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 2021 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 号),明确提出: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引导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据本区域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目标,积极推动本省
(区、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和跨省区电力交易。同时,建立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多元保障机制,2020 年底前已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2019 年和 2020 年平价风电光伏项目、以及竞价光伏项目直接纳入各省(区、市)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
综上而言,可再生能源行业仍旧是我国政府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主要方式之一,行业发展形势总体向好,业务前景十分广阔。
2、风电行业分析
(1)风电行业概况
风力发电是风能利用的重要形式,风能是可再生、无污染、能量大、前景广的能源,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是世界各国的战略选择。
中国的风电从 20 世纪 80 年代开始发展,尤其是在“十五”期间,风电发展非
常迅速,总装机容量从 2000 年的 35 万千瓦增长到 2006 年的 260 万千瓦,年增长率将近 40%。风电装机容量 2004 年居世界第十位,2006 年居世界第六位,2010年起上升为世界首位,发展迅速。总体来看,中国并网风电场的发展分为初期示范阶段、产业化建立阶段和规模化及国产化阶段三个阶段。目前我国风电行业还在技术、成本、发电并网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制约,主要还依赖于国家政策的支持。
目前,我国风电发展形势良好,正试图开拓海上风电市场。我国电力负荷中心主要在东南沿海,在发展成本(机器费用和人工费用)方面有一定优势,竞争力较强。此外,我国制造船舶、专业设备的能力都达到了一定的技术水平,为海上风电的快速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前景良好。
随着国家一系列调整相关产业政策的相继出台,风电行业准入标准不断得以提升,这势必形成行业的优化和整合,产业集中度会大幅提升,中国风电市场潜力可观,前景依然看好。
(2)风电行业政策导向
由于我国风能资源丰富以及建设运营费用相对低廉,风电被认为是我国最有可能最先实现商业化运营的清洁能源之一,因此从我国近年来的风电产业政策导向来看,一直以鼓励扶持为主,为加快风电行业产业化进程,国家发改委专门先后颁布了《促进风电产业发展实施意见》、《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以及
《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加大对电网对风电场发电量的全额收购要求,并对相关入网电价作出调整以保障风电企业正常利润,保障了风电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为促进风电成本的进一步降低,《关于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中提出了在建风电场中风电设备国产化必须达到 70%以上的要求;而《风电设备
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直接现金补贴风电设备企业的激励措施来增强国内风电设备技术。
此外,《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十一五规划》、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目标继续加大对风电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提升了风电产业发展的战略地位,并为其制定了一系列的指导方针、产业规划布局和建设重点,针对风电产业长远发展制订了清晰的目标。
2009 年 7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 号),对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进行了完善。文件规定,全国按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分为四类风能资源区,相应设定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将对全国风电领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发挥重要的引导作用。它将改变当前风电价格机制不统一的局面,进一步规范风电价格管理,有利于引导投资方向,改变过去以“跑马圈地”为主导思维的盲目投资现象,减少投资的不确定性。2012 年 4 月,为解决风电装机增长过快,局部地区弃风限电日趋严重的问题,国家能源局颁布了《关于加强风电并网和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确保风电特许权项目的并网运行和所发电量的全额收购,不得限制特许权项目和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批复的示范项目的出力。同时,要加强新建风电项目的并网审查工作,不得因新建风电项目限制已建成风电项目的出力。这一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已运行风电项目的出力。
2011 年 10 月 19 日,《中国风电发展路线图 2050》出台,从 2011 年到 2050
年,风电带来的累计投资将达 12 万亿,它描绘了未来风电发展三个阶段的战略目标:
第一个阶段,从 2011 年到 2020 年,风电发展以陆上风电为主、近海(潮间
带)风电示范为辅,每年风电新增装机达到 1,500 万千瓦,累计装机达到 2 亿千瓦,风电占电力总装机的 10%,风电电量满足 5%的电力需求。
第二个阶段,从 2021-2030 年,在不考虑跨省区输电成本的前提下,风电的
成本低于煤电,风电的发展重点是陆海并重,每年新增装机在 2,000 万左右,累计装机达到 4 亿千瓦,在全国发电中的比例达到 8.4%,在电源结构中的比例扩大到 15%左右。
第三个阶段,从 2031 年-2050 年,实现东中西部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的全面发展,每年年新增装机越 3,000 万千瓦,占全国新增装机的一半左右,风电装机总量达 10 亿千瓦,在电源结构中占 26%,风电成为中国主力电源之一。
2014 年年初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国家能源局提出的具体装机目标
是:2014 年新增风电装机 1,800 万千瓦,较 2013 年 1,610 万千瓦增长 11.8%,上
半年风电新增投产 443 万千瓦,全年有较大机率超过既定目标。
2014 年 2 月,国家能源局下发第四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计划中项目总装
机容量 2,760 万千瓦。该数据远超市场预期,显示了国家持续大力推动风电产业健康发展的决心。
2014 年 3 月,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做好 2014 年风电并网消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充分认识风电消纳的重要性,着力保障重点地区的风电消纳,加强风电基地配套送出信道建设,大力推动分散风能资源的开发建设,优化风电并网运行和调度管理,做好风电并网服务。
2014 年 5 月,国家能源局正式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12 条重点输电通道建设的通知》,批复同意 12 条电力外送通道开展前期工作,
其中已明确提出 4 交 4 直合计 8 条特高压工程建设方案,并且首次明确线路建设时间表计划,2017 年年底前全部投产。电网外送通道建设的加快,将大幅缓解我国北方地区限电问题。
2014 年 6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规范了海上风电的上网电价,为我国海上风电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015 年 9 月,为进一步做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工作,加快推动海上风电发展,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海上风电项目进展有关情况的通报》,提出要高度重视海上风电发展工作,建议地方出台配套支持政策,积极协调海洋、海事、环保、军事部门,加快推进配套电网建设进度,落实各项目投资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建设信息报送工作。同月,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以提升新能源行业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管理机制,规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
2016 年 11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规划明确,到 2020 年,全国海上风电开工建设规模达到 1000 万千瓦,力争累计
并网容量达到 500 万千瓦以上。
2017 年 4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
(2016-2030)》。文件指出,到 2030 年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比重力争达到 50%,将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不断提高发电效率,降低发电成本,实现与常规电力同等竞争。
2017 年 11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能源建设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加快推进甘肃通渭风电基地、四川凉山风电基地建设。
2017 年 11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文件指出,要完善可再生能源价格机制。根据技术进步和市场供求,实施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退坡机制,2020 年实现风电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相当、光伏上网电价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
2017 年 11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明确优先选择电力需求量大、电网接入条件好、能够实现就近入网并消纳,且可以达到较大总量规模的市县级区域,或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型城镇化区域等。
2017 年 11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
方案》,明确 2017 年可再生能源电力受限严重地区弃水弃风弃光状况实现明显
缓解。云南、四川水能利用率力争达到 90%左右。甘肃、新疆弃风率降至 30%
左右,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弃风率降至 20%左右。甘肃、新疆弃光率降至 20%左右,陕西、青海弃光率力争控制在 10%以内。确保弃水弃风弃光电量和限电比例逐年下降。到 2020 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
2019 年 5 月 21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9]882 号)。
关于陆上风电上网电价,通知明确:(一)将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
导价。新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不得高于项目所在资源区指导价。(二)2019 年 I~IV 资源区符合规划、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新核准陆上风电指导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 0.34 元、0.39 元、
0.43 元、0.52 元(含税、下同);2020 年指导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 0.29 元、
0.34 元、0.38 元、0.47 元。指导价低于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销、除尘电价,下同)的地区,以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作为指导价。(三)参与分布式市场化交易的分散式风电上网电价由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协商形成,不享受国家补贴。不参与分布式市场化交易的分散式风电项目,执行项目所在资源区指导价。(四)2018 年底之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0 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底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1 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
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通知明确:(一)将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新核准海上风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上网电价。(二)2019 年符合规划、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新核准近海风电指导价调整为每千瓦时
0.8 元,2020 年调整为每千瓦时 0.75 元。新核准近海风电项目通过竞争方式确定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上述指导价。(三)新核准潮间带风电项目通过竞争方式确定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项目所在资源区陆上风电指导价。(四)对 2018 年底前已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如在 2021 年底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执行核准时的上网电价;2022 年及以后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执行并网年份的指导价。
图表4-8:风电行业政策相关政策具体汇总
时间 | 部门 | 政策办法及意见 |
2005 年 7 月 | 国家发改委 | 《关于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
2006 年 11 月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促进风电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
2007 年 7 月 |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 《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
2007 年 8 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 |
2007 年 8 月 | 国家发改委 | 《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 |
2008 年 8 月 | 财政部 | 《风电设备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2009 年 7 月 | 国家发改委 | 《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 |
2011 年 8 月 | 国家能源局 |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 |
2011 年 10 月 |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 | 《中国风电发展路线图 2050》 |
时间 | 部门 | 政策办法及意见 |
2014 年 3 月 | 国家能源局 | 《关于做好 2014 年风电并网消纳工作的通知》 |
2014 年 4 月 | 国家能源局 | 《关于加强风电并网和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
2014 年 5 月 | 国家能源局 | 《关于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12 条重点输电 通道建设的通知》 |
2014 年 6 月 | 国家发改委 | 《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 |
2015 年 9 月 | 国家能源局 | 《关于海上风电项目进展有关情况的通报》 |
2015 年 9 月 | 国家能源局 | 《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 |
2016 年 11 月 | 国家能源局 | 《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 |
2017 年 4 月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 |
2017 年 7 月 | 国家能源局 | 《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 |
2017 年 11 月 | 国家能源局 | 《关于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能源建设助推脱贫攻坚的 实施方案》 |
2017 年 11 月 | 国家发改委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 |
2017 年 11 月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 |
2017 年 11 月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 |
2019 年 5 月 | 国家发改委 | 《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 |
2021 年 5 月 | 国家能源局 | 《国家能源局关于 2021 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 事项的通知》 |
资料来源:根据财政部、国家能源局等相关政府部门网站公开信息整理
(3)风电行业运行情况分析
国家继续鼓励清洁能源发展,电源结构不断优化。2020 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 7167 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 6861 万千瓦、海上风电新增装机
306 万千瓦。从新增装机分布看,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占比约 40%,“三北”地区
占 60%。到 2020 年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 2.81 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
2.71 亿千瓦、海上风电累计装机约 900 万千瓦。
2020 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 2097 小时,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较高的
省区中,福建 2880 小时、云南 2837 小时、广西 2745 小时、四川 2537 小时。
2020 年,全国平均弃风率 3%,较去年同比下降 1 个百分点,尤其是新疆、甘肃、蒙西,弃风率同比显著下降,新疆弃风率 10.3%、甘肃弃风率 6.4%、蒙西弃风率 7%,同比分别下降 3.7、1.3、1.9 个百分点。
为缓解全国日益严重的“弃风限电”状况,2017 年 2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2017年全国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内蒙古、黑龙江、吉林、宁夏、甘肃等省(区)
为风电开发建设红色预警区域,2017 年内不得核准建设新的风电项目。2017 年 11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印发《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除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输送水平外,还提出通过推行自备电厂参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等途径拓宽电力的本地消纳。
同时,风电行业继续获得较大力度的政策扶持。风电上网电价高于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之间的差额,由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偿,资金来源为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以及在全国范围向电力用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等。税收优惠方面,风电企业因销售风电产生的增值税享受即征即退 50%的优惠政策;新建风电项目投入运营后享受“三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电价方面,根据《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2019 年 I~Ⅳ类资源区符合规划、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新核准陆上风电指导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 0.34 元、0.39 元、0.43 元、0.52 元(含税、); 2020 年指导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 0.29 元、0.34 元、0.38 元、0.47 元。指导价低于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的地区,以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作为指导价。风电上网电价的调低对发电企业的盈利或将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图表4-9: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
单位:元/千瓦时
资源区 | 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 | 各资源区所包括的地区 | |||
2017 年 | 2018 年 | 2019 年 | 2020 年 | ||
I 类资源区 | 0.47 | 0.40 | 0.34 | 0.29 | 内蒙古自治区除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以外的其他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昌吉回族 自治州、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 |
II 类资源区 | 0.50 | 0.45 | 0.39 | 0.34 | 河北省张家口市、承德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甘肃省x x市、嘉峪关市、酒泉市。 |
III 类资源区 | 0.54 | 0.49 | 0.43 | 0.38 | 吉林省白城市、松原市;黑龙江省鸡西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绥化市、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甘肃省除xx市、嘉峪关市、酒泉市以外其他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除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 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其他地区;宁夏回族自 |
治区。 | |||||
IV 类资源区 | 0.60 | 0.57 | 0.52 | 0.47 | 除 I、II、III 类资源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我国风资源的区域分布情况
根据气象局《全国风能资源评估成果(2014)》的评估结果,我国陆地 70
米高度风功率密度达到 150 瓦/平方米以上的风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为 72 亿千瓦,
达到 200 瓦/平方米以上的风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为 50 亿千瓦,同时,评估组推
算出 80 米高度风功率密度达到 150 瓦/平方米以上的风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为
102 亿千瓦,达到 200 瓦/平方米以上的风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为 75 亿千瓦,我国风能资源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我国风能资源丰富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北部、西北和东北的草原、戈壁滩以及东部、东南部的沿海地带和岛屿上。这些地区冬春季节风速高,雨水少;夏季风速小,降雨多,风能和水能具有非常好的季节补偿。另外在中国内陆地区,由于特殊的地理条件,有些地区具有丰富的风能资源,适合发展风电。我国风能资源分布如下图所示:
图表4-10:中国有效风功率密度分布图
资料来源:银行联合信息网
就区域分布来看,我国风能主要分布在以下四个方面:
①“三北”(东北、华北、西北)地区风能丰富带
包括东北三省、河北、内蒙古、甘肃、青海、西藏和新疆等省/自治区近 200
千米宽的地带,风功率密度在 200-300 瓦/平方米以上,有的可达 500 瓦/平方米以上,可开发利用的风能储量约 2 亿千瓦,约占全国可利用储量的 79%。
该地区风电场地形平坦,交通方便,没有破坏性风速,是我国连成一片的最大风能资源区,有利于大规模的开发风电场。但是,建设风电场时应注意低温和沙尘暴的影响,有的地方联网条件差,应与电网统筹规划发展。
②东南沿海地区风能丰富带东南沿海受台湾海峡的影响,每当冷空气南下到达海峡时,由于狭管效应使风速增大。冬春季的冷空气、夏秋的台风,都能影响到沿海及其岛屿,是我国风能最佳丰富区。我国有海岸线约 1,800 千米,岛屿 6,000多个,这是风能大有开发利用前景的地区。
沿海及其岛屿风能丰富带,年有效风功率密度在 200 瓦/平方米以上,风功
率密度线平行于海岸线,沿海岛屿风功率密度在 500 瓦/平方米以上,如台山、平潭、东山、南鹿、大陈、嵊泗、南澳、马祖、马公、东沙等,可利用小时数约在 7,000-8,000 小时。这一地区特别是东南沿海,由海岸向内陆是丘陵连绵,风
能丰富地区仅在距海岸 50 千米之内。
③内陆局部风能丰富地区
在两个风能丰富带之外,风功率密度一般在 100 瓦/平方米以下,可利用小
时数 3,000 小时以下。但是在一些地区由于湖泊和特殊地形的影响,风能也较丰富,如鄱阳湖附近较周围地区风能就大,湖南衡山、湖北的九宫山、河南的嵩山、山西的五台山、安徽的黄山、云南太华山等也较平地风能大。
④海上风能丰富区
我国海上风能资源丰富,10 米高度可利用的风能资源约 7 亿多千瓦。海上风速高,很少有静风期,可以有效利用风电机组发电容量。海水表面粗糙度低,风速随高度的变化小,可以降低塔架高度。海上风的湍流强度低,没有复杂地形对气流的影响,可减少风电机组的疲劳载荷,延长使用寿命。一般估计海上风速比平原沿岸高 20%,发电量增加 70%,在陆上设计寿命 20 年的风电机组在海上可达 25 年到 30 年,且距离电力负荷中心很近。随着海上风电场技术的发展成熟,
经济上可行,将来必然会成为重要的可持续能源。
1、全社会用电量平稳增长
2020 年,全社会用电量 7.51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3.1%,“十三五”时期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 5.7%。2020 年,各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6.5%、 3.9%、5.8%、8.1%,经济运行稳步复苏是用电量增速回升的最主要原因。全社会用电量季度增速变化趋势,反映出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以及国家逆周期调控政策逐步落地,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持续取得明显成效,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
一是第一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 10.2%,连续三个季度增速超过 10%。2020年,第一产业用电量 859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0.2%,各季度增速分别为 4.0%、 11.9%、11.6%和 12.0%。第一产业用电量的快速增长主要是近年来国家加大农网改造升级力度,村村通动力电,乡村用电条件持续改善,电力逐步代替人力和畜力,电动机代替柴油机,以及持续深入推进脱贫攻坚战,带动乡村发展,促进第一产业用电潜力释放。
二是第二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 2.5%,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增速连续两个季度超过 10%。2020 年,第二产业用电量 5.12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2.5%,各季度增速分别为-8.8%、3.3%、5.8%、7.6%,复工复产持续推进拉动各季度增速持续回升。2020 年,制造业用电量增长 2.9%,其中,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四大高载能行业、其他制造业行业、消费品制造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 4.0%、3.6%、 3.3%、-1.8%。三、四季度,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 10.8%、11.9%,是当前工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出来的一大亮点。
三是第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 1.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持续高速增长。2020 年,第三产业用电量 1.21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9%,各季度增速分别为-8.3%、0.5%、5.9%、8.4%,随着复商复市的持续推进,第三产业用电量增速逐季上升。2020 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同比增长 23.9%,得益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快速推广应用,并促进在线办公、生活服务平台、文化娱乐、在线教育等线上产业的高速增长。
四是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增长 6.9%,四季度用电量快速增长。2020 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 1.09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6.9%,各季度增速分别为 3.5%、 10.6%、5.0%、10.0%,四季度居民生活用电量再次实现快速增长,主要是 12 月份低温天气因素拉动采暖负荷及电量快速增长。
五是西部地区用电增速领先,全国有 27 个省份用电量为正增长。2020 年,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 2.1%、2.4%、5.6%、1.6%。全国共有 27 个省份用电量为正增长,其中,云南、四川、甘肃、内蒙古、西藏、广西、江西、安徽等 8 个省份增速超过 5%。
2、电力延续绿色低碳发展趋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和发电量均保持较快增长
截至 2020 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 22.0 亿千瓦,同比增长 9.5%;“十 三五”时期,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长 7.6%,其中非化石能源装机年 均增长 13.1%,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从 2015 年底的 34.8%上升至 2020 年底的 44.8%,提升 10 个百分点;煤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速为 3.7%,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从 2015 年 底的 59.0%下降至 2020 年底的 49.1%。2020 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为 7.62 万亿 千瓦时,同比增长 4.0%;“十三五”时期,全国全口径发电量年均增长 5.8%,其 中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年均增长 10.6%,占总发电量比重从 2015 年的 27.2%上升 至 2020 年的 33.9%,提升 6.7 个百分点;煤电发电量年均增速为 3.5%,占总发电 量比重从 2015 年的 67.9%下降至 2020 年的 60.8%,降低 7.1 个百分点。
一是电力投资同比增长 9.6%,非化石能源投资快速增长。2020 年,纳入行业投资统计体系的主要电力企业合计完成投资 9944 亿元,同比增长 9.6%。电源工程建设完成投资 5244 亿元,同比增长 29.2%,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投资分别增长 70.6%、66.4%、19.0%;电网工程建设完成投资 4699 亿元,同比下降 6.2%,主要因电网企业提前一年完成国家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任务,占电网投资比重达 44.3%的 35 千伏及以下电网投资同比下降 20.2%。
二是煤电装机容量占总装机容量比重首次低于 50%,新增并网风电装机规模创历史新高。2020 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 19087 万千瓦,同比增加 8587 万
千瓦,其中新增并网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分别为 7167 万千瓦和 4820 万千
瓦,新增并网风电装机规模创历史新高。截至 2020 年底,全国全口径水电装机
容量 3.7 亿千瓦、火电 12.5 亿千瓦、核电 4989 万千瓦、并网风电 2.8 亿千瓦、
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 2.5 亿千瓦。全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合计 9.8亿千瓦,占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 44.8%,比上年底提高 2.8 个百分点。全口径煤电装机容量 10.8 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为 49.1%,首次降至 50%以下。
三是并网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快速增长。2020 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同比增长 4.0%。其中,水电发电量为 1.36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4.1%;火电发电量为 5.17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2.5%;核电发电量 3662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5.0%。并网风电和并网太阳能发电量分别为 4665、2611 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 15.1%和 16.6%。全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 2.58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7.9%,占全国全口径发电量的比重为 33.9%,同比提高 1.2 个百分点。全国全口径煤电发电量 4.63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7%,占全国全口径发电量的比重为 60.8%,同比降低 1.4 个百分点。
四是水电、核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提高。2020 年,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 3758 小时,同比降低 70 小时。其中,水电设备利用小时 3827 小时,历年
来首次突破 3800 小时,同比提高 130 小时;核电设备利用小时 7453 小时,同比
提高 59 小时;火电设备利用小时 4216 小时,同比降低 92 小时,其中煤电 4340
小时,同比降低 89 小时;并网风电设备利用小时为 2073 小时,同比降低 10 小时;
太阳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 1281 小时,同比降低 10 小时。
五是跨区送电量同比增长 13.4%。2020 年,全国完成跨区送电量 6130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3.4%,各季度增速分别为 6.8%、11.7%、17.0%、15.3%。全国跨省送电量 15362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6.4%,各季度增速分别为-5.2%、5.9%、 9.9%、12.3%。
六是市场交易电量同比增长 11.7%,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同比提高。 2020 年,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 31663 亿千瓦时,同 比增长 11.7%;其中,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 24760 亿千瓦 时,同比增长 13.7%,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 32.9%,同比提高 2.8 个百分点。
七是四季度电煤供应偏紧,电煤市场价格持续攀升。受经济回暖及低温寒流影响,四季度电煤需求大幅增加,电煤供应偏紧,推高电煤市场价格。根据中国沿海电煤采购价格指数(CECI 沿海指数)显示,10 月份市场电煤价格进入“红色区间”后持续攀升。
3、全国电力供需总体xx,局部地区采取了有序用电措施
2020 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xx,部分地区有余,局部地区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疫情防控期间电力供应充足可靠,为社会疫情防控和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分区域看,东北、西北区域电力供应能力富余,华北、华东、南方区域电力供需总体xx,华中区域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分省份看,迎峰度夏期间,湖南、四川等少数电网用电高峰时段采取了有序用电措施;迎峰度冬期间,湖南、江西、广西以及内蒙古西部电网等少数电网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紧张,采取了有序用电措施。
我国发电环节已经基本实现市场主体多元化,初步形成竞争格局。从整体上来看可以分为国家五大发电集团、非国电系国有发电集团、地方发电集团及民营及外资发电企业。
原五大发电集团是指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国电集团(已与神华集团合并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电集团和中电投集团;非国电系国有发电集团包括中国长江三峡开发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已与国电集团合并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等四小发电集团;地方发电集团包括申能集团、粤电集团、河北建设投资集团等地方拥有的电力集团及两大核电集团;民营及外资发电企业是指外资和民间资本投资的一些电力集团。
1、五大发电集团
原五大发电集团指的是 2002 年从原来国家电力公司拆分出来的一系列有历
史渊源的发电集团。这些发电企业依靠强大的实力,发展十分迅速。在 2016 年
7 月,国务院对外公布了《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规
定石油天然气主干管网、电网等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同时明确表示推进电力行业并购重组,揭开能源领域企业重组大幕。
2017 年 11 月 28 日,由原五大电力集团公司之一的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国内煤炭龙头企业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组而成的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标志着国家能源集团正式成立,为电企重组迈出关键的第一步。现在国内五大发电龙头集团为国家能源集团、华能集团、华电集团、大唐集团、中电投集团。
从五大发电集团自身看,经历十几年的大干快上,五大发电做大做强的同时面临产能过剩、重复建设、恶性竞争、缺乏统一规划的窘境。五大发电集团通过重组合并,将有利于提高其市场竞争力,有助于降低相关大型国企之间的恶性竞争,降低其内耗影响,有效减少近年来的重复建设和无效投资,为走出去战略服务,和国际一流电力集团相抗衡。
在电力销售方面,目前全国电网联网的格局尚未形成,在以区域电网为主的 电力调度方式下,电力企业主要的竞争对手为本区域电网内的其他电力生产企业。在供电形势紧张的情况下,各电力企业不存在竞争;在供电形势缓解、地方电网 发电量出现过剩的情况下,该区域内的电力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但由 于目前各发电企业的电力销售量是以电力企业与电网公司确定的发电计划为主,且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受到安装脱硫装置以及不同发电类型等因素影响各不相 同,因此,在电网公司实际电量调度过程中,区域内电力企业间的竞争并不明显。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电力行业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竞价上网的实施,完成发电侧竞争秩序的建立;建立有效的政府监管体制,促进电网公司逐步实现全国联网,搭建有效、稳定、可靠的竞争平台,规范电力市场运行机制;售电逐步从电网公司分离,引入竞争,通过发输配售的完整分离和发电售电竞争格局的真正建立实现整个电力工业的市场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电力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2、非国电系国有发电集团
(1)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是为建设三峡、开发长江而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集团公司的战略定位是以大型水电开发与运营为主的清洁能源集团,主营业务是水电工程建设与管理、电力生产、相关专业技术服务。
(2)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电力业务是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资产和利润增长的重要支撑,主要由下属子公司国投电力公司和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
(3)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是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的旗舰附属公司,从事电力投资、建设、经营与管理。中国华润总公司通过华润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华润
(集团)有限公司。而中国华润总公司是国资委直属的大型多元化集团。华润电力参股和控股的项目以火电为主。
3、地方发电集团
近年来,我国地方发电集团发展迅速,地方发电企业的装机总量占全国装机容量的比重仅次于五大发电集团,是我国电力行业竞争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4、民营及外资发电企业
外资和民间资本曾经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大举进入过中国的电力行业,1997 年,外资占我国电力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达到最高,至 14.5%。然而由于诸多原因,大部分外资和民资后来都撤出了这一行业。目前外资和民资主要投资于各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资源综合利用类型的机组。
经过近年持续的快速扩张,中国国内的电力供需矛盾已经得到明显改善,电 力行业由早先“硬短缺—电源短缺,发电能力不足”逐步转变为“软短缺-电网不足,电能输送受限”,电源扩张的紧迫性得到缓解。但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先行 行业,具有超前发展的特点,未来国内电力生产行业投资仍有望保持一定增速,但装机规模总体增速将有所放缓,同时电源建设将更多的侧重结构调整,火电新 增装机规模将有所萎缩,核电、水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将获得更好
的发展机遇。
2016 年 11 月,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了《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该规划内容涵盖水电、核电、煤电、气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各类电源和输配电网,重点阐述“十三五”期间中国电力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是“十三五”电力发展的行动纲领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文件、布局重大电力项目的依据。
根据《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的发展目标,供应能力方面:预计 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 6.8-7.2 万亿千瓦时,年均增长 3.6%-4.8%,全国发电装机容量 20 亿千瓦,年均增长 5.5%,人均装机突破 1.4 千瓦,人均用电量 5,000 千瓦时左右,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7%。电源结构方面:按照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15%的要求,到 2020 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 7.7 亿千瓦左右,比 2015 年增加 2.5 亿千瓦左右,占比约 39%,提高 4 个百分
点,发电量占比提高到 31%;气电装机增加 5,000 万千瓦,达到 1.1 亿千瓦以上,占比超过 5%;煤电装机力争控制在 11 亿千瓦以内,占比降至约 55%;电网发展方面:合理布局能源富集地区外送,建设特高压输电和常规输电技术的“西电东送”输电通道,新增规模 1.3 亿千瓦,达到 2.7 亿千瓦左右;电网主网架进一步优化,省间联络线进一步加强,形成规模合理的同步电网。严格控制电网建设成本。全国新增 500 千伏及以上交流线 9.2 万公里,变电容量 9.2 亿千伏安;节能
减排方面:力争淘汰火电落后产能 2,000 万千瓦以上。
伴随着全国环保加压及火电机组淘汰和转备用速度的加快,近年来,我国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行业发展迅猛。2020 年,全国风电和太阳能新增装机容量分别达到 0.7 亿千瓦和 0.5 亿千瓦,合计约占到全部新增装机的 60%,均创 2015 年以来的历史新高;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 15.0%和 16.1%,电源结构占比合计提高至 9.8%。但是,由于风电资源主要分布于电力消纳能力有限的“三北”地区,全国风电企业普遍也面临着弃风限电和补贴款发放滞后等问题。为缓解“弃风”和“弃光”状况,政府不断在项目建设审批、电力输送、拓宽本地消纳等方面出台政策,全国弃风和弃光现象明显好转。同时,受技术进步、规模化经济、供应链竞争日益激烈等因素推动,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急剧下降,使得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项目更具经济效益。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数据显示,在 2019 年所有
新近投产的并网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发电容量中,有 56%的成本都低于最便宜的化石燃料发电。
总体来看,相比于核能、水能等清洁能源过长的筹备、建设期,风光能源将成为最可获得、最便利的绿色能源。风电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成为我国实现碳中和的有效手段,行业前景较为乐观。
发行人所属的华电集团是五大发电集团之一,资本实力较雄厚。华电集团是 2002 年 12 月 29 日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全国五大发电集团之一,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公司是华电集团旗下清洁能源业务的最终整合平台,华电集团强大的行业竞争力,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市场领先优势
根据华电集团新能源资产重组方案,华电集团和华电福新于 2020 年 12 月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和无偿划转两种方式,将其下属的部分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转让至公司;其中,公司通过无偿划转取得 55 家子公司股权,装机容量合计 617.61万千瓦。
公司作为华电集团重要的新能源项目运营主体,近年来总装机容量持续增长,机组构成以风电为主。随着清洁能源项目建成投产以及收购华电集团清洁能源机 组,公司 2020 年末控股装机容量增至 1,297.82 万千瓦。发行人在全国新能源发 电市场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
2、电力资产多元化的优势
发行人定位于新能源企业,电力资产呈现多元化特征。公司还承担华电集团发展核电业务职能,持有福清核电站 39%股权、三门核电站 10%股权,电源结构较为丰富。
3、股东背景强大的优势
发行人所属的华电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的五大综合性发电集团之一,资产规模雄厚,发电实力强大,在全国电力市场具有重要地位。近年来华电集团不断加大电源建设和并购力度,装机规模稳步上升,清洁能源装机比例持续提高,煤电装机结构不断改善,主要发电技术指标持续优化。同时华电集团还不断加强煤炭资源控制力度,“煤电一体、路港配套、产业集群”的发展格局有利于电煤的跨区域调运,降低燃料成本。未来随着多个在建电源项目的投产,华电集团装机规模还将持续提升。
根据华电集团发展规划,华电集团将按照电为主体、煤为基础、产业协同的战略要求,将不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发行人作为华电集团重要的新能源项目运营主体,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风电、光伏、核电等清洁能源项目运营。
发行人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0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 1,192,223.43 万元,其中实现电力销售收入
1,187,478.53 万元,占比 99.60%。截至 2020 年末,公司控股装机容量为 1,297.82
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 1,097.05 万千瓦;2020 年完成发电量 251.28 亿千瓦时。图表4-11:最近三年主要业务运营情况
控股装机容量 (万千瓦)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追溯) | 2018 年 12 月 31 日(追溯) |
风电机组 | 1,758.03 | 1,097.05 | 803.52 | 799.30 |
光伏机组 | 373.02 | 200.77 | 121.47 | 115.56 |
其他清洁能源 | - | - | 2.53 | 2.53 |
合计 | 2,131.05 | 1,297.82 | 927.52 | 917.39 |
总发电量(亿千 瓦时)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追溯) | 2018 年 12 月 31 日(追溯) |
风电 | 197.51 | 221.31 | 169.10 | 168.70 |
太阳能发电 | 26.27 | 29.97 | 17.20 | 16.10 |
合计 | 223.78 | 251.28 | 186.30 | 184.80 |
图表4-12: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收入 |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追溯) | 2018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一、主营业务小计 | 1,083,116.63 | 99.62 | 1,187,589.07 | 99.61 | 1,082,773.84 | 99.59 | 11,984.45 | 99.90 | |
电力销售 | 1,083,083.92 | 99.62 | 1,187,478.53 | 99.60 | 1,082,663.01 | 99.58 | 11,984.45 | 99.90 | |
热力收入 | 32.71 | 0.00 | 30.09 | 0.00 | 31.46 | 0.00 | - | - | |
非热力收入 | - | - | 80.45 | 0.01 | 79.37 | 0.01 | - | - | |
二、其他业务小计 | 4,171.14 | 0.38 | 4,634.36 | 0.39 | 4,462.94 | 0.41 | 11.64 | 0.10 | |
房租收入 | - | - | 1,586.67 | 0.13 | 905.69 | 0.08 | - | - | |
检修维护 | - | - | 1,546.76 | 0.13 | 2,927.45 | 0.27 | - | - | |
物料销售 | - | - | 385.31 | 0.03 | 26.34 | 0.00 | - | - | |
咨询服务 | - | - | 163.93 | 0.01 | 146.27 | 0.01 | - | - | |
其他 | - | - | 951.69 | 0.08 | 457.19 | 0.04 | - | - | |
合计 | 1,087,287.77 | 100.00 | 1,192,223.43 | 100.00 | 1,087,236.79 | 100.00 | 11,996.09 | 100.00 | |
成本 | 一、主营业务小计 | 393,681.96 | 99.52 | 597,313.32 | 99.62 | 554,861.12 | 99.68 | 5,979.16 | 100.00 |
电力销售 | 393,547.33 | 99.49 | 597,084.21 | 99.59 | 554,560.26 | 99.63 | 5,979.16 | 100.00 | |
热力收入 | 134.63 | 0.03 | 215.56 | 0.04 | 239.21 | 0.04 | - | - | |
非热力收入 | - | - | 13.54 | 0.00 | 61.65 | 0.01 | - | - | |
二、其他业务小计 | 1,893.86 | 0.48 | 2,253.36 | 0.38 | 1,784.07 | 0.32 | - | - | |
房租收入 | - | - | 766.36 | 0.13 | 443.33 | 0.08 | - | - | |
检修维护 | - | - | 371.03 | 0.06 | 1,217.23 | 0.22 | - | - | |
物料销售 | - | - | 327.12 | 0.05 | 1.88 | 0.00 | - | - | |
咨询服务 | - | - | 200.32 | 0.03 | 24.16 | 0.00 | - | - | |
其他 | - | - | 588.53 | 0.10 | 97.47 | 0.02 | - | - |
合计 | 395,575.82 | 100.00 | 599,566.67 | 100.00 | 556,645.20 | 100.00 | 5,979.16 | 100.00 | |
xxx | x、主营业务小计 | 689,434.68 | 99.68 | 590,275.75 | 99.60 | 527,912.72 | 99.50 | 6,005.29 | 99.81 |
电力销售 | 689,536.60 | 99.68 | 590,394.32 | 99.62 | 528,102.76 | 99.53 | 6,005.29 | 99.81 | |
热力收入 | -101.92 | 0.00 | -185.48 | -0.03 | -207.76 | -0.04 | - | - | |
非热力收入 | - | - | 66.91 | 0.01 | 17.72 | 0.00 | - | - | |
二、其他业务小计 | 2,277.28 | 0.32 | 2,381.00 | 0.40 | 2,678.87 | 0.50 | 11.64 | 0.19 | |
房租收入 | - | - | 820.31 | 0.14 | 462.37 | 0.09 | - | - | |
检修维护 | - | - | 1,175.73 | 0.20 | 1,710.22 | 0.32 | - | - | |
物料销售 | - | - | 58.19 | 0.01 | 24.46 | 0.00 | - | - | |
咨询服务 | - | - | -36.38 | -0.01 | 122.10 | 0.02 | - | - | |
其他 | - | - | 363.16 | 0.06 | 359.72 | 0.07 | - | - | |
合计 | 691,711.96 | 100.00 | 592,656.76 | 100.00 | 530,591.59 | 100.00 | 6,016.93 | 100.00 | |
xxx | 一、主营业务小计 | 63.65 | 49.70 | 48.76 | 50.11 | ||||
电力销售 | 63.65 | 49.72 | 48.78 | 50.11 | |||||
热力收入 | - | -616.42 | -660.46 | - | |||||
非热力收入 | - | 83.17 | 22.32 | - | |||||
二、其他业务小计 | 54.60 | 51.38 | 60.02 | 100.00 | |||||
房租收入 | - | 51.70 | 51.05 | - | |||||
检修维护 | - | 76.01 | 58.42 | - | |||||
物料销售 | - | 15.10 | 92.86 | - | |||||
咨询服务 | - | -22.19 | 83.48 | - | |||||
其他 | - | 38.16 | 78.68 | - | |||||
合计 | 63.62 | 49.71 | 48.80 | 50.16 |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来源于电力销售板块。2020 年,在发电量及风电平均上网电价增长带动下,公司电力销售收入有所增长,电力销售业务毛利率同步小幅提升。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房租、检修维护等业务,收入规模相对较小。
2018 年度、2019 年度(追溯)、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电力销售板块
的收入分别为 11,984.45 万元、1,082,663.01 万元、1,187,478.53 万元和 1,083,083.9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9.90%、99.58%、99.60%和 99.62%;其他业务
(主要为房租、检修维护、物料销售、咨询服务等)收入分别为 11.64 万元、4,462.94万元、4,634.36 万元和 4,171.1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0.10%、0.41%、 0.39%和 0.38%。
2018 年度、2019 年度(追溯)、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 5,979.16 万元、556,645.20 万元、599,566.67 万元和 395,575.82 万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追溯)、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电力销售业务的营业成本分别为 5,979.16 万元、554,560.26 万元、597,084.21 万元和 393,547.33 万元,
占营业成本比重分别为 100.00%、99.63%、99.59%和 99.49%。风电业务后期运营成本不多,主要来源于风电项目建设时形成的固定资产的年度折旧和一些维修费用,随着公司近年来新项目的陆续投产,金额不断提高。
2018 年度、2019 年度(追溯)、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公司毛利分别为 6,016.93 万元、530,591.59 万元、592,656.76 万元和 691,711.96 万元。2018 年
度、2019 年度(追溯)、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电力销售业务的毛利分别为 6,005.29 万元、528,102.76 万元、590,394.32 万元和 689,536.60 万元,电力销
售业务的毛利比重分别为 99.81%、99.53%、99.62%和 99.68%。
2018 年度、2019 年度(追溯)、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公司其他业务
(主要为房租、检修维护、物料销售、咨询服务等)的毛利分别为 11.64 万元、
2,678.87 万元、2,381.00 万元和 2,277.28 万元,占毛利的比重分别为 0.19%、0.50%、
0.40%和 0.32%。
2018 年度、2019 年度(追溯)、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公司营业毛利率分别为 50.16%、48.80%、49.71%和 63.62%。
公司主要从事全国范围内的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项目运营,营业收入基本来自于电力销售业务。公司作为华电集团重要的新能源项目运营主体,近年来总装机容量持续增长,机组构成以风电为主。随着清洁能源项目建成投产以及收购华电集团清洁能源机组,公司 2020 年末控股装机容量增至 1,297.82 万千瓦。此
外,公司还承担华电集团发展核电业务职能,持有福清核电站 39%股权、三门核电站 10%股权,电源结构较为丰富。
1、电力销售
(1)风电业务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控股装机容量达 1233.96 万千瓦。风电业务占主营业务的 85%。公司的风电项目绝大多数位于我国规划的风资源条件优越的“八大风电基地”,包括新疆、甘肃、蒙西、吉林等资源富集区,风电主要是与项目所在省份电力公司销售电量,公司三北地区风光电 2021 年 1-3 月累计完成市场
化电量 72.93 亿千瓦,国家虽有风电保障性收购政策,但北方大部分省份无法足额落实保障性收购政策。
公司的风电装机总容量在中国排名前列,且拥有丰富的风资源储备,为未来增长奠定扎实的基础。此外,公司还拥有丰富的风电开发、建设、运营经验,专业的人才队伍,以及高科技含量的风机等设备,有助于风电业务增长。
图表4-13: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风电业务情况
指标 |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
期末控股装机容量(万 千瓦) | 1,758.03 | 1,097.05 | 803.52 | 799.30 |
发电量(亿千瓦时) | 197.51 | 221.31 | 169.10 | 168.70 |
平均利用小时数(小 时) | 1,167.22 | 2,148 | 2,099 | 2,128 |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 194.74 | 218.10 | 164.20 | 162.50 |
平均上网电价(不含 税,元/千瓦时) | 0.4628 | 0.44 | 0.42 | 0.43 |
度电成本(元/千瓦时) | 0.2458 | 0.237 | 0.226 | 0.245 |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公司风电业务总发电量分别为 168.70 亿千瓦时、169.10 亿千瓦时、221.31 亿千瓦时和 197.51 亿千瓦时;平均利用小时数分别为 2,128 小时、2,099 小时、2,148 小时和 1,167.22 小时。综合来看,公司风电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盈利能力较强。
公司依靠当地电网公司进行并网、电力传输及调度服务。电网调度量在很大
程度上决定了公司的电力销售额,当地电网公司的调度能力可能受到电网阻塞、输电能力限制、电网连接及电网的稳定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当地电网没有足够容量调度发电公司在其覆盖范围内生产的所有电量,从而未予全额购买其电网覆盖区域内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风电项目所生产的上网电量,容易产生弃风限电的情况。虽然公司正在加快向较少弃风限电的南方等区域发展,但目前三北(华北、东北、西北)是弃风限电比较严重的地区,涉及上述地区的项目容易受到弃风限电问题的影响。受国家消纳政策及电网结构改善等因素影响,限电率有所下降。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重要在建电源项目包括福建福清海坛海峡海上风电项目、广东华电阳江青洲三 500MW 海上风电项目、新疆华电木垒大石头第四风电场 200MW 风力发电项目等,在建装机总容量超过 150 万千瓦。未来随着公司进一步扩充及开发风电项目,公司风电业务仍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其他清洁能源
公司作为华电集团发展清洁能源的重要平台,还布局了光伏及核能等电源项目,电源结构较为丰富,电力业务抗风险能力较强。
具体来看,2021 年 6 月末,在投产及收购光伏项目带动下,公司光伏项目控股装机容量大幅增至 256.36 万千瓦,年内发电量及售电量同步显著增加;同时,平均上网电价(不含税)较稳定。
图表4-14:最近三年公司光伏业务情况
指标 |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
期末控股装机容量(万 千瓦) | 373.02 | 200.77 | 121.47 | 115.56 |
发电量(亿千瓦时) | 26.27 | 29.97 | 17.20 | 16.10 |
售电量(亿千瓦时) | 25.96 | 29.41 | 16.70 | 16.10 |
平均上网电价(不含 税,元/千瓦时) | 0.7179 | 0.7988 | 0.8107 | 0.8040 |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公司光伏业务总发电量分别为 16.10 亿千瓦时、17.20 亿千瓦时、29.97 亿千瓦时和 8.95 亿千瓦时;平均
上网电价分别为 0.8040 元/千瓦时、0.8107 元/千瓦时、0.7988 元/千瓦时和 0.7560
元/千瓦时。
2、可再生能源补贴回收情况
发行人是华电集团的清洁能源平台,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发行人部分清洁能源项目符合可再生能源的补贴范围,由于相应款项的回收与相关部门审核关联性较大,可再生能源补贴仍有部分尚未回收。
截至 2020 年末,尚未回收的可再生能源补贴累计为 173.69 亿元,其中风电
116.87 亿元、光伏 53.99 亿元、线路补贴 2.83 亿元。已纳入清单 157.28 亿元,未纳入清单 17.08 亿元。2020 年新增补贴 76.73 亿元,从电网公司收回 38.71 亿元,净增加欠费 38.02 亿元。
根据财政部官网发布《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 2020 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
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地方电网公司补助资金 56.7542 亿元。财政部正在加紧推进各项财政补贴的拨付流程,在优先保障光伏扶贫、用户光伏项目补贴及时到位之后,也预示拖欠时间较久的第七批可再生能源补贴也很快到位。
发行人依托财政部文件,将积极沟通国资委,争取最优补贴政策,争取尽快落实应收补贴款项。
公司针对电力行业的特点,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分级管理制度,企业一把手承担公司安全管理责任,并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管理原则,做到全体员工人人有责,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出现被安监部门出具处罚的情况。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生产过程中的环保要求,并在公司内部制定严格的安全环保监控指标,各项指标均达到或高于国家、行业颁布的相关监控指标,在日常生
产经营中保持安全环保常抓不懈状态。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环保事故发生,未出现被环保部门出具处罚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主要在建项目如下:
图表4-15:2021年6月末公司主要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批文号 | 在建装机容量 (兆瓦) | 预计投运时间 | 预算投资额 | 2020 年 末已投资金额 | 2021 年 6 月末已投资金额 | 2021 年投资计划 | 发电类型 |
1 | 福建福清海坛 海峡 | 基建工程 | 闽发改网能源函〔2018〕 603 号 | 300 | 2021/12/31 | 599,133 | 285,488 | 387,667 | 167,821 | 海上风电 |
2 | 浙江玉环 1 号 北区 | 基建工程 | 台发改能源 (2019)242 号 | 154 | 2021/12/31 | 262,358 | 87,362 | 159,479 | 102,844 | 海上风电 |
3 | 广东阳江青洲 三 | 基建工程 | 阳发改核准 〔2018〕9 号 | 500 | 2021/12/31 | 1,056,879 | 157,024 | 433,229 | 449,806 | 海上风电 |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为 1,759,055.39 万元,包含大小项目
500 余项,其中 2020 年末账面余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项目明细如下:
图表4-16:2020年末公司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号 | 项目名称 | 装机容量 (万千瓦) | 概算数 (年度预算数) | 完工进度 (%) | 项目累计 投资完成 | 期末余额 |
1 | 华电(福建)风电-福清海坛海峡 海上风电项目 | 30.00 | 595,161.00 | 44 | 264,641.14 | 264,641.14 |
2 | 新疆华电木垒大石头第四风电场 200MW 风力发电项目 | 20.00 | 163,853.63 | 76.05 | 124,610.69 | 124,615.99 |
3 | 江苏华电仪征新能源 100mw 风电 项目 | 9.50 | 84,129.40 | 90 | 87,266.49 | 79,288.71 |
4 | 浙江华电台州玉环一期 300MW 海上风电项目 | 15.40 | 84,821.45 | 32.33 | 83,023.14 | 77,915.91 |
5 | 陕西华电神木高家堡二期 100MW 风电项目-投资计划 | 9.00 | 90,680.00 | 82.68 | 74,971.71 | 74,971.67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装机容量 (万千瓦) | 概算数 (年度预算数) | 完工进度 (%) | 项目累计 投资完成 | 期末余额 |
6 | 山西华电五寨 100MW 风电项目 | 10.00 | 77,358.57 | 96 | 69,394.11 | 69,394.11 |
7 | 广东华电阳江青洲三 500MW 海 上风电项目 | 50.00 | 158,000.00 | 15.19 | 59,174.35 | 59,174.35 |
8 | 内蒙古华电正蓝旗 100MW 特高 压外送风电项目 | 9.90 | 70,148.00 | 80 | 57,458.48 | 57,408.04 |
9 | 满都拉图一期 100MW 风电项目 | 10.00 | 66,618.67 | 80 | 56,132.65 | 56,018.22 |
10 | 老君庙整装 100MW 风电项目 | 10.00 | 80,000.00 | 69.03 | 55,224.70 | 55,224.70 |
11 | 陕西华电榆阳小壕兔 50MW 风电 项目 | 5.00 | 23,500.00 | 100 | 44,044.73 | 44,044.73 |
12 | 广西三江协合八江一期 49.1MW 风电项目 | 4.91 | 48,606.46 | 97.9 | 44,599.57 | 42,822.95 |
13 | 江苏华电仪征陈集 50MW 低风速 项目 | 5.00 | 45,041.48 | 95 | 43,554.28 | 41,761.09 |
14 | 江苏华电兴化沙沟 50MW 风电项 目 | 5.00 | 45,976.98 | 90 | 46,128.20 | 40,635.60 |
15 | 广西华电柳州融水九元山 100MW 风电项目 | 10.00 | 84,526.60 | 95.1 | 51,484.06 | 37,419.82 |
16 | 华电威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苘山 风电项目 | 4.80 | 41,481.00 | 90 | 37,220.67 | 37,220.67 |
17 | 华电福新安庆大观 49.8MW 风电 场项目 | 4.98 | 40,260.84 | 99.59 | 36,154.12 | 36,115.64 |
18 | 陕西华电定边张崾先二期 50MW 风电项目-预投资计划 | 5.00 | 25,000.00 | 100 | 36,103.94 | 36,103.94 |
19 | 陕西华电神木高家堡三期 50MW 风电项目-前期费用 | 5.00 | 25,000.00 | 100 | 35,958.15 | 35,958.15 |
20 | 定襄系舟山 50MW 风电项目 | 5.00 | 38,494.74 | 99 | 35,880.56 | 35,880.56 |
21 | 广东xx三期学田风电场 | 4.95 | 42,757.32 | 93 | 38,069.97 | 35,002.67 |
22 | 永州四海坪二期项目 | 5.00 | 37,100.00 | 90 | 33,786.23 | 33,585.94 |
23 | 四川盐源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牦 牛山风电 | 5.00 | 40,934.60 | 80 | 33,178.50 | 33,025.99 |
24 | 四川盐源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观 塔坡风电 | 5.00 | 41,552.82 | 77 | 31,807.47 | 31,104.26 |
25 | 洛阳宜xx村二期(青龙口) 50MW 风电项目 | 5.00 | 15,600.00 | 91.77 | 31,586.99 | 30,887.94 |
26 | 江西宜春丰顶山 48MW 风电项目 | 4.75 | 22,600.00 | 100 | 30,526.47 | 30,526.47 |
27 | 海南州切吉 50MW 风电项目 | 5.00 | 34,300.00 | 86 | 29,533.82 | 29,528.22 |
28 | 广西华电南宁良庆墰清岭 60MW 风电项目 | 6.00 | 54,156.57 | 95 | 32,703.84 | 25,293.88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装机容量 (万千瓦) | 概算数 (年度预算数) | 完工进度 (%) | 项目累计 投资完成 | 期末余额 |
29 | 广西华电钦州钦南区风门岭 50MW 风电项目 | 5.00 | 44,354.00 | 95 | 28,325.62 | 20,314.45 |
30 | 华电(连城)能源有限公司-连城 石壁山风电 | 4.60 | 41,867.00 | 90 | 37,493.98 | 18,819.20 |
31 | 洛阳宜阳县xx 100MW 风电项 目 | 5.00 | 20,000.00 | 89.6 | 18,181.82 | 18,173.79 |
32 | 哈巴河吉源一期项目 | 4.95 | 38,420.00 | 26.89 | 10,332.85 | 10,332.85 |
33 | 湖南郴州仰天湖二期风电项目 | 5.00 | 41,676.73 | 100 | 39,619.54 | 6,925.99 |
34 | 锡林郭勒盟正蓝旗 100MW 风电 项目 | 9.90 | 6,300.00 | 90 | 6,227.11 | 6,227.11 |
35 | 江苏华电滨海二期 13.2MW 风电 项目 | 0.44 | 6,270.00 | 90 | 6,106.60 | 6,106.60 |
36 | 广东xx二期黄塘风电场 | 4.60 | 39,555.75 | 96 | 37,799.90 | 5,943.09 |
37 | 四川盐源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小 高山风电 | 15.00 | 138,577.88 | 67 | 92,664.79 | 5,586.88 |
38 | 泉惠公司-华电泉惠石化工业区风 电场 50MW | 4.32 | 38,568.52 | 95 | 28,906.37 | 5,185.41 |
39 | 华电福新东至县泥溪风电场项目 | 15.00 | 119,229.96 | 3.43 | 4,090.11 | 4,090.11 |
40 | 永州宁远梅岗项目 | 12.00 | 37,700.00 | 2.09 | 78,920.65 | 3,780.00 |
41 | 长兴和平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和平风电项目 | 7.04 | 59,623.00 | 100 | 59,623.00 | 3,730.17 |
42 | 尤溪能源-尤溪汤川风电项目 | 4.80 | 20,000.00 | 90.5 | 32,342.73 | 3,578.50 |
43 | 华电漳平风电分公司-漳平红尖山 风电场项目 | 4.84 | 38,699.00 | 100 | 37,067.29 | 3,206.29 |
44 | 安溪公司-安溪青洋 48MW 风电 场项目 | 4.84 | 41,736.00 | 99.9 | 35,597.22 | 2,182.49 |
45 | 新疆华电雪湖达坂城四期 49.5MW 风电项目 | 49.50 | 20.00 | 100 | 2,071.64 | 2,071.64 |
46 | 山西华电芮城长坡领跑者 120MWp 光伏发电项目 | 12.00 | 99,565.31 | 100 | 99,565.31 | 1,798.16 |
47 | 华电(宁化)新能源有限公司-福 建宁公鸡公岽 48MW 风电 | 4.80 | 41,247.00 | 99 | 34,476.67 | 1,782.55 |
48 | 湖南郴州油麻风电项目 | 4.60 | 37,989.11 | 86 | 32,658.43 | 1,382.05 |
49 | 华电福新浙江长兴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浙江玉环 400MW 海上风电项目 | 15.40 | 472,487.57 | 65 | 164,244.47 | 1,268.83 |
50 | 砚山黑巴风场项目(大黑山四期) | 3.80 | 31,053.29 | 100 | 27,758.47 | 1,010.12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装机容量 (万千瓦) | 概算数 (年度预算数) | 完工进度 (%) | 项目累计 投资完成 | 期末余额 |
51 | 开远大黑山风电项目-一期 | 4.80 | 46,195.00 | 100 | 40,142.82 | 934.12 |
52 | 陕西定边王盘山洋茆湖风电项目 | 4.95 | 39,903.52 | 100 | 41,983.64 | 875.22 |
53 | 陕西华电神木高家堡一期风电项 目 | 9.90 | 83,390.57 | 100 | 83,310.07 | 851.71 |
54 | 苦水风电项目 | 20.10 | 164,565.39 | 100 | 150,658.32 | 749.34 |
55 | 陕西定边王盘山高伙场风电项目 | 4.95 | 37,737.84 | 100 | 39,899.20 | 746.68 |
56 | 陕西华电榆林小壕兔 50MW 光伏 项目 | 5.00 | 683.84 | 100 | 683.84 | 683.84 |
57 | 安溪公司-安溪青洋二期 20MW 风电项目 | 1.98 | 18,927.00 | 99.9 | 15,734.80 | 584.20 |
58 | 江苏华电大丰 300MW 海上风电 项目 | 30.00 | 569,477.03 | 0.01 | 563.08 | 563.08 |
59 | 十三间房一期 | 4.95 | 525.15 | 100 | 525.15 | 525.15 |
60 | 十三间房二期 | 4.95 | 501.00 | 100 | 501.00 | 501.00 |
61 | 红泥井二期 49.5MW 风电项目 | 4.95 | 45,830.00 | 100 | 35,456.10 | 494.80 |
62 | 四川盐源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长 坪子风电 | 10.00 | 200.00 | 100 | 427.75 | 427.75 |
63 | 四川盐源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大 河风电 | 12.00 | 200.00 | 100 | 341.21 | 341.21 |
64 | 大港xx庄 70M 鱼塘光伏 | 4.00 | 24,387.96 | 100 | 23,633.24 | 294.89 |
65 | 崇明绿华镇渔光互补项目 | 4.40 | 20,478.82 | 1.17 | 239.04 | 239.04 |
合计 | 593.55 | 4,645,603.37 | - | 2,952,392.86 | 1,697,879.67 | |
其他项目 | - | 1,873,662.58 | - | 771,259.64 | 61,175.72 | |
在建工程 | 593.55 | 6,519,265.95 | - | 3,723,652.50 | 1,759,055.39 |
电力工业是生产和输送电能的工业,可以分为发电、输电、配电和供电四个基本环节。公司主要从事发电环节的相关业务,下游主要为负责输电的电网公司。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及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