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 Silverpop Engage
IBM 使用條款 - SaaS 特定供應項目條款
IBM Silverpop Engage
使用條款 ("ToU") 由本 IBM 使用條款 - SaaS 特定供應項目條款(「SaaS 特定供應項目條款」)及標題為 IBM 使用條款 - 一般條款(「一般條款」)的文件構成,該文件可於下列 URL 取得: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互有牴觸者,前項 SaaS 特定供應項目條款較一般條款優先適用。一經訂購、存取或使用 IBM SaaS,即表示「客戶」同意本使用條款。
「使用條款」受所適用之「IBM International Passport Advantage 合約」、「IBM International Passport Advantage Express 合約」或 IBM International Agreement for Selected IBM SaaS Offerings(視適用情況而定)
(合稱為「合約」)之規範,「合約」與「使用條款」共同構成本完整合約。
1. IBM SaaS
前項 SaaS 特定供應項目條款涵蓋而適用於下列 IBM SaaS 供應項目:
● IBM Silverpop Engage – Message
● IBM Silverpop Engage – Database
● IBM Silverpop Transact for Engage – Database
● IBM Silverpop Multi-Factor Authentication
● IBM Silverpop Social Sign-In
● IBM Silverpop Inbox Monitoring
● IBM Silverpop Universal Behaviors
● IBM Silverpop Universal Behaviors Additional Data History – Less than 1 Million Database Records
● IBM Silverpop Universal Behaviors Additional Data History – Less than 5 Million Database Records
● IBM Silverpop Universal Behaviors Additional Data History – Unlimited Database Records
● IBM Silverpop Mobile Connector
● IBM Silverpop Web Analytics Integration
● IBM Silverpop CRM Integration
● IBM Silverpop Additional IP Address
● IBM Silverpop Additional Domain
● IBM Silverpop Fast Start Enterprise
● IBM Silverpop Customer Enablement
● IBM Silverpop Managed Enablement
● IBM Silverpop Product Consulting – Bronze
● IBM Silverpop Product Consulting – Silver
● IBM Silverpop Product Consulting – Gold
● IBM Silverpop Managed Services – Bronze
● IBM Silverpop Managed Services – Silver
● IBM Silverpop Managed Services – Gold
● IBM Silverpop IP Reputation Warm Up
2. 計 費 度 量
IBM SaaS 係依「交易文件」中指定之下列計費度量而銷售:
a. 「存取權」是取得 IBM SaaS 所需的一種計量單位。「存取權」係指使用 IBM SaaS 的權限。貴客戶應在其「權利證明書 (PoE)」或「訂購文件」中所指定的計量期間,取得單一「存取權」的授權,才能使用 IBM SaaS。
b. 「應用程式實例」是取得 IBM SaaS 所需的一種計量單位。 每一個連接至 IBM SaaS 的「應用程式」實例都需要「應用程式實例」授權。 若「應用程式」具有多重元件,且各元件均提供不同用途及/或
使用者基本程式,並可連接至 IBM SaaS 或由其管理,則各該元件分別視為不同「應用程式」。此外,
「應用程式」之測試、開發、暫置及正式作業環境分別視為不同「應用程式」實例,故各需一份授權。單一環境中之多個「應用程式」實例分別視為不同「應用程式」實例,故各需備有一份授權。「客戶」應在其「權利證明書 (PoE)」或「交易文件」中所指定的計量期間,取得足夠涵蓋連接至 IBM SaaS
之「應用程式實例」數量之授權數。
c. 「授權使用者」(Authorized User) 是取得 IBM SaaS 所依據的一種計量單位。「客戶」應為每一個透過任何方法以任何直接或間接方式(例如:透過多工程式、裝置或應用程式伺服器)存取 IBM SaaS的特定「授權使用者」取得個別的專用授權。「客戶」應在其「權利證明書 (PoE)」或「交易文件」中所指定的計量期間,取得足夠涵蓋可以存取 IBM SaaS 的「授權使用者」數目的授權數。
d. 「數位訊息」是取得 IBM SaaS 所需的一種計量單位。「數位訊息」是指由 IBM SaaS 管理或處理的電子通訊。「客戶」應在其「權利證明書 (PoE)」或「交易文件」中所指定的計量期間,取得足夠涵蓋 IBM SaaS 所處理的「數位訊息」總數的授權。
e. 「約定」是取得 IBM SaaS 所需的一種計量單位。一個「約定」係由有關 IBM SaaS 的專業及/或訓練服務組成。「客戶」應取得足夠的授權,才能涵蓋每一個「約定」。
f. 「事件」是取得 IBM SaaS 所需的一種計量單位。「事件」授權係以有關 IBM SaaS 之使用之特定事件發生次數為基礎。 「事件」授權係 IBM SaaS 之專屬授權,不得與其他 IBM SaaS 或事件類型之其他「事件」授權交換或累計。 「客戶」應在其「權利證明書 (PoE)」或「交易文件」中所指定的計量期間,取得足夠涵蓋所發生之每一事件的授權數。
g. 「實例」是取得 IBM SaaS 所需的一種計量單位。一「實例」是對一 IBM SaaS 特定配置的存取權。
「客戶」應在其「權利證明書 (PoE)」或「訂購文件」中所指定的計量期間,取得足夠讓 IBM SaaS
的每一個實例可供存取及使用的授權數。
h. 「身分識別 (Reputation Identity)」是取得 IBM SaaS 所需的一種計量單位。一個「身分識別」係指由一個網際網路通訊協定 (IP) 位址及/或網域形成之組合,用以改善電子郵件的可遞送性。「客戶」應取得足以涵蓋 IBM SaaS 內針對「客戶」建立的「身分識別」數目的授權。
i. 「千筆資料庫記錄」是取得 IBM SaaS 所需的一種計量單位。「資料庫記錄」係為資料庫中有關單一實體之欄位集合,存取時可將其視為單一單元。每一「千筆資料庫記錄」授權分別代表一千筆資料庫記錄。「客戶」應在其「權利證明書 (PoE)」或「交易文件」中所指定的計量期間,取得足夠涵蓋 IBM SaaS 所處理的「資料庫記錄」總數的「千筆資料庫記錄」授權。
3. 計 費 及 付 款
IBM SaaS 的付款金額明訂於「交易文件」中。
3.1 設定費與隨需應變費用
設定費將明訂於「交易文件」中。IBM 將在初次供應 Set-up 組件時收取設定費。 「隨需應變」選項之發票將於 貴客戶使用之該月,依「交易文件」規定之費率開立。
a. IBM Silverpop Additional Domain Setup 及 IBM Silverpop Additional Domain On Demand Setup
本服務可更新 IBM SaaS 環境,以使用 IBM Silverpop Engage 隨附數量以外之另一「身分識別」。
b. IBM Silverpop CRM Integration Setup
本服務可更新 IBM SaaS 環境,以整合特定 CRM 實例與單一 Silverpop Engage 資料庫。
c. IBM Silverpop Fast Start Enterprise Setup
本服務最多可為加入 Silverpop Engage 之客戶提供 30 小時為上限之遠端產品諮詢。本約定將透過訂 有各種主題之排定會議,提供起始設定及延伸訓練指引,包括:供應、可遞送性/產能提升、起始資料 載入、起始郵寄、現成可用報告,以及其他最能符合用戶端需求之進階 Silverpop Engage 特性啟用。程式時數需於新用戶端約定之前 90 日內使用。
d. IBM Silverpop Customer Enablement Setup
本服務就 IBM Silverpop Engage 解決方案建議使用方式,最多提供 300 小時為上限之遠端遞送產品及技術諮詢、實作典範及指引。其中包括業經「客戶」同意之下列項目:探索、專案計劃及資源計劃開發、商議、整合規劃與設計、記載及專案管理。本服務另外提供最多 50 小時為上限之遠端管理服務,包括清單與郵寄匯入、區隔管理、評分建模、資產準備/配置、行銷活動部署、報告,以及其他代表「客戶」進行之產品相關活動。
e. IBM Silverpop Managed Enablement Setup
本服務就 IBM Silverpop Engage 建議使用方式,最多提供 150 小時為上限之遠端遞送產品及技術諮詢、實作典範及指引。其中包括業經客戶同意之下列項目:探索、專案計劃及資源計劃開發、商議、整合規劃與設計、記載及專案管理。本服務另外提供最多 250 小時為上限之遠端管理服務,包括清單與郵寄匯入、區隔管理、評分建模、資產準備/配置、行銷活動部署、報告,以及其他代表客戶進行之產品相關活動。
f. IBM Silverpop Product Consulting – Bronze Setup
本服務就 IBM Silverpop Engage 建議使用方式,最多提供 75 小時為上限之遠端遞送產品及技術諮詢、實作典範及指引。其中可能包括業經客戶同意之下列項目:探索、專案計劃及資源計劃開發、商議、
整合規劃與設計、記載及專案管理。
g. IBM Silverpop Product Consulting – Silver Setup
本服務就 IBM Silverpop Engage 建議使用方式,最多提供 175 小時為上限之遠端遞送產品及技術諮詢、實作典範及指引。其中可能包括業經客戶同意之下列項目:探索、專案計劃及資源計劃開發、商議、整合規劃與設計、記載及專案管理。
h. IBM Silverpop Product Consulting – Gold Setup
本服務就 Silverpop Engage 建議使用方式,最多提供 300 小時為上限之遠端遞送產品及技術諮詢、實作典範及指引。其中可能包括業經客戶同意之下列項目:探索、專案計劃及資源計劃開發、商議、整合規劃與設計、記載及專案管理。
i. IBM Silverpop Managed Services – Bronze Setup
本服務提供最多 50 小時為上限之遠端遞送管理服務,包括清單與郵寄匯入、區隔管理、評分建模、資產準備/配置、行銷活動部署、報告,以及其他代表客戶進行之產品相關活動。
j. IBM Silverpop Managed Services – Silver Setup
本服務提供最多 150 小時為上限之遠端遞送管理服務,包括清單與郵寄匯入、區隔管理、評分建模、資產準備/配置、行銷活動部署、報告,以及其他代表客戶進行之產品相關活動。
k. IBM Silverpop Managed Services – Gold Setup
本服務提供最多 250 小時為上限之遠端遞送管理服務,包括清單與郵寄匯入、區隔管理、評分建模、資產準備/配置、行銷活動部署、報告,以及其他代表客戶進行之產品相關活動。
l. IBM Silverpop IP Reputation Warm Up Setup 及 IBM Silverpop IP Reputation Warm Up On Demand Setup
本服務最多提供 35 小時為上限之遠端遞送管理服務,為期 30 日,以執行 IBM Silverpop Engage 所用單一 IP 位址之產能提升。基於建立識別身分之目的,最多可使用二封非重要性質、無時間性之電子郵件(需備有自給自足型 HTML 備妥郵寄內容)。本服務不保證白名單或 IP 產能提升之成功率,因其取決於諸多外在因素。
3.2 局 部 月 計 費
「局部月計費」係向「客戶」收取的按比例每日費用。 「局部月計費」係根據局部月剩餘的天數來計算,從 IBM 通知「客戶」,其可以存取 IBM SaaS 的日期開始起算。
3.3 超額使用計費
x「客戶」在計量期間內的 IBM SaaS 實際使用情形超出權利證明書載明之授權數量,則針對超額使用部分將依「交易文件」之規定開立發票給「客戶」。
4. IBM SaaS 訂用期間展延選項
「客戶」之權利證明書應依下列其中一種方式決定 IBM SaaS 是否於期末時展延:
4.1 自 動 展 x
x「客戶」之權利證明書載明「客戶」採自動展延之方式,「客戶」得於權利證明書所載期間到期日至少
九十日前,以書面要求「客戶」之 IBM 業務代表或 IBM 事業夥伴終止即將到期之「IBM SaaS 訂用期間」。x IBM 或其 IBM 事業夥伴於到期日前未收到前項終止通知,前項即將到期之「訂用期間」將自動展延一年,或視為展延與權利證明書所訂原始「訂用期間」相當之期間。
4.2 持 續 計 費
x權利證明書載明「客戶」係採持續展延之方式,則「客戶」得繼續存取 IBM SaaS,並依持續展延之方式,就 IBM SaaS 之使用情形予以計費。若要中斷使用 IBM SaaS 並停止持續計費程序,「客戶」應於九十
(90) 日前以書面向 IBM 或其 IBM 事業夥伴通知,要求取消其 IBM SaaS。 於「客戶」之前項存取權取消時,
「客戶」應支付之費用包含到取消生效之該月為止,任何尚未結清之存取費用。
4.3 請 求 展 x
x權利證明書載明「客戶」之展延類型為「終止」者,則將於「訂用期間」結束時終止 IBM SaaS,並終止
「客戶」對 IBM SaaS 之存取權。若要在前項終止日後繼續使用 IBM SaaS,「客戶」應向其業務代表或 IBM 事業夥伴下訂單,以購買新「訂用期間」。
5. 技 術 支 援
「訂用期間」會提供 IBM SaaS 供應項目及「啟用軟體」的技術支援。此等技術支援,隨附於 IBM SaaS,不被當作個別供應項目。
「技術支援」資訊及用以提交 IBM Silverpop Engage 要求之鏈結,請參閱下列網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6. IBM SaaS 供應項目附加條款
6.1 啟 用 軟 體
x IBM SaaS 供應項目,可能包括 IBM 或第三人供應商所提供的「啟用軟體」。若「客戶」下載或安裝任何「啟用軟體」,則「客戶」同意除了協助或讓「客戶」存取及使用 IBM SaaS 的目的外,不使用此類
「啟用軟體」。若「啟用軟體」在安裝或下載時呈現出其他個別授權合約(例如,IBM International License Agreement for Non-Warranted Programs ("ILAN") 或其他 IBM 或第三人授權合約),則此等個別
合約將拘束該啟用軟體之使用。「客戶」同意藉由接受本 ToU,或者藉由下載、安裝或使用「啟用軟體」,即被視為接受此類個別合約條款。
6.2 安全港循規準則與歐盟資料保護
IBM 遵照「美國 - 歐盟安全港架構」及「美國 - 瑞士安全港架構」,這是由「美國商務部」所規定有關如何蒐集、使用及保存從歐盟國家和瑞士蒐集到的資訊。如需「安全港」或存取 IBM 認證聲明的相關資訊,請造訪下列網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若「客戶」係因其與 IBM 間之關係而使「個人資料」可供 IBM SaaS 使用,則「客戶」視同該「個人資料」之唯一控制者 (controller),且「客戶」係指定 IBM(作為處理者 (processor))處理該等「個人資料」(該
等名詞定義收錄於 EU Directive 95/46/EC)。IBM 僅限依本「使用條款」之規定,基於使 IBM SaaS 可供使用所需之程度而處理此類「個人資料」。IBM 應於合理範圍內協同「客戶」實現其法律需求,包括允許
「客戶」存取前揭「個人資料」。「客戶」同意 IBM 得跨境至位於美國之 IBM,處理可供 IBM SaaS 使用之「內容」,包括「個人資料」。x IBM 變更其處理或保護「個人資料」之方式,且該項變更致使 貴客戶無法遵循所適用之資料保護法, 貴客戶得於 IBM 為該變更通知後三十日內終止受影響之 IBM SaaS。
6.3 資 料 蒐 集
「客戶」同意 (i) 提供清楚且明顯的鏈結,以鏈結至「客戶」網站使用條款及隱私權政策(包括鏈結至 IBM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及「客戶」的資料蒐集及使用規定、(ii) 提供就 IBM(代表「客戶」)將 Cookie 及明確的 gif/web 引標置於訪客電腦,提供通知的注意
事項,並同時解釋說明使用此等技術的目的及使用,以及 (iii) 在法律許可要求的範圍情況內,取得網站訪
客的同意,再由「客戶」或 IBM(代表「客戶」)將 Cookie 及明確的 gif/web 引標置於網站訪客的裝置上。
「客戶」知悉並同意,IBM 得就 IBM SaaS 之使用,藉由追蹤及其他技術,蒐集「客戶」(「客戶」之員工及約聘人員)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以作為 IBM SaaS 一般運作及支援之一部分。IBM 蒐集前項資訊之目的,在於蒐集有關 IBM SaaS 效率之使用統計資料與資訊,以改善使用者之使用體驗及/或調整「客戶」與 IBM 間之互動方式。「客戶」確認其將取得或已取得同意,以允許 IBM 於本公司及其承包商執行業務時,得依適用法律,基於前項目的,於 IBM、其他 IBM 公司及其承包商內處理前項所蒐集之個人資訊。IBM 將依 貴客戶之員工及約聘人員之要求,存取、更新、更正或刪除其所蒐集之個人資訊。
6.4 派生受益之位置
在適用情形下,稅金之核算係以「客戶」於其收受 IBM SaaS 之權益時所指明位置為依據。除非「客戶」提供其他資訊予 IBM,否則 IBM 於核算稅金時,將以下列公司地址為依據,該地址係「客戶」訂購 IBM SaaS 時指明為主要受益位置。「客戶」應負責保持最新之前項資訊,並將其變更提供予 IBM。
6.5 發 佈 清 單
「用戶端」不得搭配 IBM SaaS 一併使用內含特定人員之發佈清單,所稱特定人員,係指尚未基於專為從
「用戶端」接收電子郵件通訊之目的而授予權限將其納入該發佈清單之人員,但「用戶端」與該等人員存在現行業務關係或個人關係者,不在此限。「用戶端」必須在各訊息中包含有效之拒絕機制。
6.6 不 得 轉 售
「客戶」之 IBM SaaS 使用權為限「客戶」個人享有之權利。「客戶」未事先取得 IBM 之書面同意,不得轉售 IBM SaaS 或提供第三人(不含代表「客戶」執行工作之員工或承包商)存取 IBM SaaS 之權限。
6.7 資 料 保 留
下列 IBM SaaS 特定資料元素僅限於 IBM SaaS 內部使用:電子郵件訊息與內容、未使用之資料庫與範本
– 450 日;對已知訪客所為 Web 追蹤 – 180 日;對匿名訪客所為 Web 追蹤 – 30 日;以及通用行為 – 180日(「資料保留期間」)。IBM 於「資料保留期間」過期後,可能會從 IBM 之網路與系統移除該等資料元素,且於「訂用期間」終止或過期後三十日,在任何情形下,IBM 均得銷毀該等資料元素之一切複本及其他任何相關「客戶」資料。「客戶」應保留為與 IBM SaaS 搭配使用而提供之一切內容之備份複本。
6.8 第三人程式碼注意事項
IBM SaaS 內含下列軟體,該等軟體不得用於不當用途:janrain4j_1.1.0、JSON、JSON-lib-2.3、JDK15、
flexjson 及 packtag。
IBM 使用條款 - IBM SaaS 說明書
1. IBM Silverpop Engage
附錄 A
IBM Silverpop Engage 係為雲端型數位行銷平台,可支援全通路行銷及潛在顧客管理。Silverpop Engage
使用從各種來源所蒐集之客戶資料與個別行為,以即時方式通知及促進個人化互動。
IBM Silverpop Engage 訂用提供下列功能:
● 訊息建立與遞送:Web 型編輯器可讓使用者建立及編輯訊息內容,並以點按方式存取鏈結追蹤、個人化及動態內容。
● 進階區隔:區隔功能可讓使用者依照接觸對象之行為、設定檔或喜好設定資料鎖定接觸對象。
● 多通路傳訊:透過各種通路傳送整合型行銷活動傳訊,包括電子郵件、社交網站、Web 及行動式裝置。Silverpop Engage 所含特性有助於確保持續整合客戶接觸點,以達成一致及個人化體驗。
● 自動化行銷活動:使用視覺化行銷活動建置器建立各種行銷方案,從簡單的水滴式策略 (drip strategy)行銷活動,到複雜的多接觸點行銷活動均屬於該等行銷方案。依據各潛在顧客之個別動作,於該潛在顧客遞送或執行某動作時,運用教育式行銷活動 (nurture campaign) 傳送自動化訊息。
● 評分:依據購買準則、個人背景資訊及行為(例如:網站造訪次數、表單提交及訊息互動或準時型要素,包括新近性與頻率),對客戶與潛在客戶進行評比。當接觸對象達到某一評分時,行銷自動化特性便會遞送該等接觸對象,以利進行適當之後續處理。
● Web 追蹤:監視接觸對象在線上如何與「客戶」互動(例如:使用計算機、即時會談及社交按鈕),然後依據該等行為,將某接觸對象移至某行銷方案或作為行為評分模型之一部分。
● 登入頁面與 Web 表單:設計及發佈登入頁面與 Web 表單,以擷取查詢資訊,進而利用該等資訊建立自訂頁面。
● 產生報告:提供 80 個包含各種行銷通路之客製化報告 – 包括電子郵件行銷活動、社交網站及行動式裝置。
● 關聯式表格:儲存多行有關購買、事件出席、活動之資料,並將資料對映至單筆記錄,提供整體客戶視圖。此資料可用於訊息中之查詢與區隔、動態內容及個人化。
● B2B 潛在顧客管理:對潛在顧客進行管理與評分、透過管道使用自動化程序教育潛在顧客,進而達到最大行銷效益。
● 社交網站:組織可於社交網站共用電子郵件行銷訊息及產生有關結果之詳細報告、於傳送電子郵件時
一併貼文或排定貼文,並插入鏈結以連接至轉遞給朋友之網頁,或在訊息內文納入轉遞給朋友之表單。
● 應用程式設計介面 (API):透過 REST、SOAP 及 XML 通訊協定存取 Silverpop Engage API Suite,並採用標準 Web 通訊協定(HTTP POST、HTTPS、FTP、FTPS)及檔案格式(XML、CSV、TSV
、PSV)。透過 HTTP/HTTPS 處理即時要求與回應,並透過 FTP/FTPS 處理批次資料。
Silverpop Engage 訂用包括五 (5) 個傳送網域及一 (1) 個客製品牌主機網域。每年傳送超過三 (3) 百萬則電子郵件訊息之「客戶」,享有專用 IP 位址。
2. 選 用 特 性
選用特性需另外付費才能取得:
● IBM Silverpop Transact for Engage – Database
可遞送電子郵件、Web 表單、登入頁面或電話行銷中之觸發程式所產生之即時、客製品牌一對一交易訊息。Silverpop Engage Transact 是一種專為交易或觸發訊息(例如:接收、通知、警示、路線 等等訊息)之特定需求而設計之傳送架構。它可連接至現行用以觸發訊息之自用系統。本產品提供 IP位址及客製網域、鏈結及訊息遞送追蹤、退件及回覆管理,以及訊息分送、活動及遞送計量等項目之追蹤。
● IBM Silverpop Multi-Factor Authentication
所具備之功能除支援使用者名稱/密碼組合外,亦支援將鑑別碼當作次要登入要件,以透過 Web 瀏覽器授予對 Silverpop Engage 帳戶之存取權。
● IBM Silverpop Social Sign-in
可供公司建置 Web 表單,用於提供社交身分登錄選項,以取代手動填寫表單欄位。Social Sign-In 納併第三人夥伴 Janrain 之技術。使用 Social Sign-In 與基礎 Janrain 技術存取社交登入網路時,對 Social Sign-in 技術之使用,受各該社交登入網路之條款、條件及可用性拘束。
● IBM Silverpop Inbox Monitoring
可讓用戶端測量大型「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 (ISP)」與「收件匣供應商」之多重區域一般收件匣遞送量
● IBM Silverpop Universal Behaviors
提供 Silverpop Engage 與其他技術應用程式間之事件層次整合。蒐集自該等應用程式之行為事件與資料可儲存於 Silverpop Engage,再由特性(例如:程式、評分及查詢)加以運用。包含現有 IBM產品之支援整合、三個用於額外整合之資料串流,以及 180 日之資料儲存期間。
● IBM Silverpop Universal Behaviors Additional Data History
額外提供 180 日之 IBM Silverpop Universal Behaviors 事件資料儲存期間。此為針對所需之 IBM Silverpop Universal Behaviors 資料儲存期間超過 180 日標準期間之用戶端提供之 IBM Silverpop Universal Behaviors 附加服務。
● IBM Silverpop Mobile Connector
提供 Silverpop Engage 與「客戶」自有行動式應用程式間之系統層次之整合。此項整合可將蒐集自行動式應用程式之資料儲存於 Silverpop Engage,再由 Engage 之特性(例如:程式及查詢)予以存取/使用,來自 Silverpop Engage 之資料則將用於行動式應用程式內。
● IBM Silverpop Web Analytics Integrations
提供 Silverpop Engage(一個組織)與下列其中一個 Web 分析系統間之整合:IBM Digital Analytics
或 Adobe Omniture。
● IBM Silverpop CRM Integration
可讓客戶建立若干商用客戶關係管理 (CRM) 系統與 Silverpop Engage 間之資料同步化。此項整合以一個 CRM 系統實例及一個 Silverpop Engage 資料庫為限。
● IBM Silverpop Additional IP Address
係為一個額外 IP 位址 之費用。
IBM 使用條款 – 服務水準承諾
附錄 B
IBM 提供本 IBM SaaS 之下列可用性服務水準協定 ("SLA"):「客戶」瞭解本 SLA 不構成保證。
1. 定 義
a. 「應用程式停機時間」- 係指應用程式介面的 IBM 代管部分的使用者無法使用他們有適當許可權的全方位「服務」的時段。經由說明,如果任何使用者可以使用他們有適當許可權的全方位「服務」,則沒有「停機時間」。
b. 「可用度扣抵」係指 IBM 將針對已驗證之「請求」所提供的補救辦法。「可用度扣抵」將針對 貴客戶未來訂用「服務」之費用發票,以折抵或折扣方式提供之。
c. 「請求」(Claim) 係指 貴客戶由於「合約月份」期間未符合「服務水準」,而根據本 SLA 向 IBM 提交的請求。
d. 「合約月份」係指前項期間的每一個完整月份,從當月第一天的美東時間 (EST) 上午 12:00 算起,直到當月最後一天的美東時間 (EST) 下午 11:59 為止。
e. 「資料處理停機時間」 - 係指「服務」無法透過「服務」的資料處理元素來蒐集資料的時段。
f. 「停機時間」係指「應用程式停機時間」及/或「資料處理停機時間」。「停機時間」並不包括由於下列情況而無法使用「服務」的時段:
(1) 基於維修目的而排定或公佈的停止時間;
(2) 非 IBM 所能掌控的事件或原因(例如:天然災害、網際網路中斷、緊急維修等等);
(3) 貴客戶或第三人之應用程式、設備或資料發生問題;
(4) 貴客戶未遵守存取服務所需的系統配置及支援平台;或
(5) IBM 遵照 貴客戶或代表 貴客戶之第三人提供予 IBM 之任何設計、規格或指示所為者。
g. 「事件」係指一種情況或一組一起發生的情況,導致無法符合「服務水準」。
h. 「服務」係指本 SLA 所適用之 IBM SaaS。
i. 「服務水準」係指如下所述之標準,IBM 依照該標準,來計算其在本 SLA 中所提供的服務水準。
2. 可 用 度 扣 抵
a. 為提交「請求」,「客戶」應在得知「事件」已影響「客戶」使用「服務」的二十四 (24) 小時內,於 IBM 技術支援中心服務台記載各「事件」之「嚴重性層級 1」支援問題單(如以下「技術支援」一節所定義者)。「客戶」應提供有關「事件」的所有必要資訊,並適度地協助 IBM 診斷及解決「事件」。
b. 「客戶」最遲應於發生「請求」之該「合約月份」結束後三 (3) 個營業日內,請求「可用度扣抵」。
c. 「可用度扣抵」所依據之期間為從「客戶」報告第一次受到「停機時間」影響的時間算起的「停機時間」期間。如果「客戶」報告「應用程式停機時間事件」及「資料處理停機時間事件」同時發生,則 IBM 將把重疊的「停機時間」期間視為單一「停機時間」期間,而非視為兩個分別的「停機時間」期間。對於每一個有效的「請求」,IBM 將依每一個「合約月份」期間達成的「服務水準」,選擇最高可適用的「可用度扣抵」,如下表所示。 對相同「合約月份」中之相同「事件」,IBM 將不重複提供「可用度扣抵」。
d. 在任何情況下,於任何「合約月份」中,IBM 所獲得之「可用度扣抵」總計不超過 貴客戶為了取得
「服務」而支付給 IBM 之服務年費的十二分之一 (1/12) 的百分之二十 (20%) 金額。
3. 服 務 水 準
合約月份期間的「雲端服務」可用度
合約月份期間的可用度 | 可用度扣抵 (以「請求」為主旨之「合約月份」的「每月訂用費用」百分比) |
99% - 99.949% | 2% |
98% - 98.999% | 5% |
97% - 97.999% | 10% |
小於 97.000% | 20% |
可用度(以百分比表示)會計算為:(a)「合約月份」中的總分鐘數減去 (b)「合約月份」中「停機時間」的總分鐘數,除以 (c)「合約月份」的總分鐘數。
範例:「合約月份」期間的「關閉時間」總共 50 分鐘
30 天「合約月份」,總共 43,200 分鐘 - 50 分鐘停機時間 = 43,150 分鐘 總共 43,200 分鐘 | = 2% 可用度扣抵,適用於 99.884% 合約月份期間達成的服務水準 |
4. x SLA 之其他相關資訊
x SLA 僅可供 IBM 之「客戶」使用,不適用於由「服務」之使用者、訪客、參與者及獲准受邀者提出之請求,亦不適用於 IBM 提供之測試版或試用版服務。x SLA 僅適用於作為正式作業用途之「服務」,不適用於非正式作業環境,包括且不限於測試、災難回復、品質確保或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