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2025 年物业服务项目(项目
名称)
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人:xx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3 年 12 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004139
2.项目名称:xx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2025 年物业服务项目
3.项目编号:D6400-20231130000007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元):1355000.00/年
6.最高限价(如有):1355000.00/年
7.采购需求: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2025 年物业服务项目
8.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两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
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 站 ( xxx.xxxxxxxxxxx.xxx.xx ) 及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12-01 至 2023-12-07(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2-25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
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xxxx://000.00.0.000:0000/),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0000000000 按 1 键咨询,办理地点:xxxxxxxxxx 00 xxxxxxxX x 00 x 0000 x。
4.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 1 小时内登入“ 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 系统( 网址: xxxx://000.00.0.00:0000/XxxXxxxxxx_xx/xxxxxxx/xxxxxxx/xxxxx. html)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 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 锁须为同一个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
(解密时间 30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951-6891120、4009980000 或加入技术支持QQ 群 311870151 获得帮
助。
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宁夏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 );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新)
(xxxx://000.00.0.000:0000/)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本项目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期项目,请投标供应商办理二期CA 锁进行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xx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人:xx
地址:xxxxxxxxxxx 000 x联系方式:09532134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xx
地址:xxxxxxx 00 xxxxxxxX x 0 x联系方式:0951-6891031
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
中心
2023-12-01
序号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xx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2025 年物业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两年。 |
2 | 采购人:xx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人:马娇 地 址:xxxxxxxxxxx 000 x 电 话:09532134019 |
3 |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xxxxxxx 00 xxxxxxxX x 0 x项目负责人:xx 电话:0000-0000000 邮箱:/ |
4 | 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1.3、1.4、1.5、1.6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 |
5 |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 |
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xx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 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 |
6 | 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 (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
7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
8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9 | 项目预算金额:1355000.00/年元;最高限价:1355000.00/年元(如有) |
10 | 报价方式 :☑总价 □单价 □费率 □折扣 |
11 | 投标保证金:2000.00 元 |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 号),对在我区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且信用等级为 A 级的投标供应商,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应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展示的 A 级信用等级截图作为信用保证证明;未参与我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在宁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等级可视为A 级,享受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信用等级为 A 级以下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应当以下列方式缴纳: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鼓励使用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电子保函(保单),如使用线下投标保函须在投标文件(电子)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开标现场,并将投标保函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注: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长 于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
12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是☑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不组织 |
13 |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自然日(日历日) |
14 | 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3-12-25 09:0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 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注: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方式递交) |
15 | 开标时间:2023-12-25 09:00 |
开标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系统网 址 : xxxx://000.00.0.00:0000/XxxXxxxxxx_xx/xxxxxxx/xxxxxxx/xxx in.html) | |
16 | 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 |
17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 |
18 |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否 定标原则: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 4 人,评委专家从专 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 1 人。 |
19 |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自然(日历)日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 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
20 |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否 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否招标代理费:/ 收取形式:/ 收取时间: |
21 |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 |
22 |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 |
23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公告: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 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宁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上公告, 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
其他补充事项: | |
1 |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2〕275 号),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加评审。 |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 号),分支机构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6.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 |
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 号),对于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且信用等级为A 级的投标供应商,则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应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展示的 A 级信用等级截图作为信用保证证明;未参与我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在宁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等级可视为 A 级,享受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信用等级为A 级以下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 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
2 | 电子开评标 (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专用版编制,生成 NXTF 以及 nNXTF 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标时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用于标书的远程解密。n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投标文件,中标后向招标人单独提供。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操作手册区的“宁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手册”。 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 以其他方式通知。 |
4.投标供应商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XTF)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上传,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开标解密: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使用 CA 锁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一小时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参与本项目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①登录方式:各投标供应商须使用IE 浏览器(IE11 及以上版本)打开“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页面。 ②系统环境配置:为保障投标活动正常进行,请提前一天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配置,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流程。如出现问题,在“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登录界面,点击右上角的“环境修复”按钮,下载环境修复软件,进行修复。(详见操作手册) ③网上开标签到时间:各投标供应商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至时间前 1 个小时内完成网上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④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发出投标文件解密 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 |
供应商必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 1-3 分钟即可解密成功)。各投标供应商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 ⑤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目,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 致电 0951-6891120 、4009980000 或加入技术支持 QQ311870151 群寻求帮助。 (二)无效投标情形: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XTF)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CA 锁与远程解密使用的CA 锁应一致,否则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因投标供应商 CA 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
1.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CA 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000000000 按 1 号键。 2.根据《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试点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的通知》(宁公资发﹝2022﹞5 号),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手册。 3.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 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3 | 本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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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3 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供应商: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4.2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供应商非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 1.4.1 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8 其他投标无效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9.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9.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9.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9.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9.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9.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
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2.2 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投标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4.6 评标方法和标准
4.7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4.8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
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5.4 其他:无。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6.2 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投标事项
7.1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2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证明投标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0.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0.4 其他: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投标供应商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
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4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 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12.2 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 投标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及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
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
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5.2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
15.3 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
17.2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4 除投标供应商不足 3 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17.5 其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
投标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8.2 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投标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供应商认可开标结果。
18.4 投标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8.5 其他开标要求:无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评标。
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19.2.1 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或在“ 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1.符合性审查
21.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1.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1.1.2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1.1.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1.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1.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1.6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1.1.7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3.比较与评价
23.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3.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
23.2.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3.2.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3.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23.4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废标
24.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24.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4.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1.3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保密要求
25.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中标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6.1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6.1.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评标方法和标准
26.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评标方法和标准
27.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定标
27.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7.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7.3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
28.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告知招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30.签订合同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30.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0.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0.3 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4 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履约保证金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2.履约验收
按照宁财规发〔2022〕10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3.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4.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
35.质疑
(八)质疑和投诉
35.1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5.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35.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35.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36.投诉
36.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6.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
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一、商务部分
项目说明
1、xx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筑面积为 18985.88 平米,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纪检组(监察室)、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立案庭(信访处)、审监庭、行政庭、执行局、法警支队、审管办。本次招标服务内容为综合维修服务、保洁服务、会议接待服务、秩序维护服务、餐厅服务。
2、采购预算:人民币 135.5 万元/年。
3、服务期限:2 年,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质量标准:按采购合同要求,签订具体考评细则,采购方专人监督检查,每季度考核一次。
二、 技术部分
1、标的清单采购服务范围
物业服务范围包括xx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区域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及消防安全管理、环境维护服务(楼宇公共区域、会议室和领导办公室、审判法庭、停车场、外围区域等保洁及楼内外垃圾清运、化粪池污水井隔油池清掏、“四害”的消杀等)、会议接待服务、综合维修服务及职工食堂服务等。
2、标的详细参数:
物业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秩序维护服务
为所属区域提供门岗执勤、安全巡视、消防设施检查、监控值班及交通管理,门岗为 24 小时秩序维护服务,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
一)巡视服务。
1、秩序维护员对特定区域、地段和目标进行巡查、警戒,协助保卫人员、财产安全。
2、通过巡逻,发现可疑人员,对其进行询问,对有嫌疑的,汇报本院法警队或公安机关处理。
3、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即时汇报本院法警队或报警移交公安机关。
4、检查、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防止火灾、爆炸、群体冲突等事故或抢劫、盗窃等不法侵害案件的发生。
5、在巡逻过程中,对已经发生的不法侵害案件或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本院法警队或公安机关,按指示操作并保护现场。
6、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遇有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并报告,如不能排除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保护现场,以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二)门卫服务。
1、秩序维护人员对出入口进行把守、检查,确保办公楼内的公共财产安全及出入口周界的安全秩序。
2、查验出入人员的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非本院工作人员、临时进入办公区域必须报告给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进入。
3、及时发现不法行为人,截获赃物,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4、协助甲方做好来访接待工作。三)其他临时性秩序维护服务。
(二)环境保洁服务
为所属区域提供卫生清洁、垃圾清运、化粪池污水井隔油池清理、环境消杀等工作。
一)常规公共区域保洁服务标准。 1、大厅的保洁
(1)每天在采购人工作人员上班之前进行常规保洁。
(2)每天至少尘推地面 4 次,做到发现污点,随时打扫,不留死角。 (3)正常办公时间根据进出频繁和容易脏污的区域进行重点拖擦,增加拖擦次数。
(4)茶几、台面及摆放、沙发、花盆外表、展品、展柜、展栏及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天清抹至少 1 次。
(5)及时更换有烟头的烟灰缸并清洗干净。
(6)花盆内外每天保洁 1 次,盆内无垃圾,盆外无灰尘,无污迹。
(7)主楼大厅要随时拖擦,遇大风雨雪天气,要及时关闭门窗,铺设地毯、设警示牌做好防滑、防雨工作,保证大厅卫生整洁。
(8)遇下雨或下雪天在大厅门口铺设防滑垫,设警示牌,增加清洁次数,以防人员滑摔或将雨水带进大厅。
2、楼道的保洁
(1)每天在采购人工作人员上班之前进行常规保洁。
(2)每天至少尘推地面 4 次,做到发现污点,随时打扫,不留死角。
(3)在正常办公时间根据进出频繁和容易脏污的区域进行重点拖擦,
增加拖擦次数。
(4)花盆、展品及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天清抹至少 1 次。
(5)及时清理楼梯口处不锈钢垃圾桶设置的烟灰缸内的垃圾和烟头。
(6)各层垃圾桶内垃圾每天清理 2 次,垃圾桶每天擦拭 2 次,内外保持干净。
(7)玻璃窗框、里面玻璃、办公室门应保证每周循环保洁 1 次。
(8)各层和通道的防火门、消火栓柜、墙面、地脚线、窗套、门套等公共设施应保证每月循环保洁 1 次。
(9)各层和通道的墙面应保证每季循环保洁 1 次。 3、楼梯间的保洁
(1)对楼梯间内的扶手、垃圾箱每天擦拭 2 次。
(2)对楼梯间内的窗台、檐口每月清洁 2 次。
(3)对楼梯间内的窗框、里面的玻璃每月擦拭 1 次。
(4)定期对公共部位立体面、墙饰、灯饰、扶手花栏、报警器、通风口、宣传画、引导牌等进行卫生清洁。
4、卫生间的清洁
(1)每日至少对卫生间进行保洁 4 次。
(2)排风口、天花板、墙角、灯具目视无灰尘、无蜘蛛网;
(3)卫生间的门要求洁净,无手印、无污渍、门缝及闭门器无积尘。
(4)玻璃镜面保持光亮、无水渍、无手印。
(5)台面、洗手盆、水龙头等要求无污物、无水迹、无杂物,干净整洁。
(6)大、小便池要求保持干净、无黄垢、无毛发、无污物、光亮xx。
(7)地面要保持干净光洁,边角无杂物、无污迹、无水迹。
(8)地漏要每天冲洗,保证卫生间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9)垃圾及时清倒,不得过夜,垃圾筒内壁及筒后墙面要保持无污迹。
(10)瓷砖墙面、隔断板、隔断门要保证无污迹、无积尘、每周清洁 1 次。
(11)卫生间内各种设备发现损坏及时报修。二)垃圾清运管理。
1、收集清运
(1)收集纸屑类垃圾,收集前要确认是否还有未熄灭的烟头,以防火灾。
(2)收集时对垃圾进行初步分类,对汤汁垃圾做塑料袋密封处理,以防外溢。
(3)清运时,选择适宜的时间和通道运输。
(4)在垃圾存放点周围不可以有散落的垃圾及污水,保持环境卫生。 2、定期对垃圾桶消毒、清洗。
3、保洁标准:做到日产日清。
(三)会议接待服务
1、会议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了解会议类型和人数,制作并标准摆放席签,按标准摆放会议桌椅,做好会议悬挂、电源、灯光、音响、投影、饮水器具、主席台和会议桌上物品摆放、座次排列、空调设备及安全出入等工作。
2、会议服务过程中,要根据需要倒水,解决会议中各类突发事件和临时需要服务。
3、会议结束后,提醒参会人员带好自己物品,检查会场,清洁会场卫生,将会场物品归位并整理清点。
4、院领导和各部门的报刊、杂志、邮件的登记和分发。
5、会务相关的其他临时性保障服务。
6、会议服务纸杯、纸巾、茶叶等耗材费用采购人承担。
(四)综合维修服务一)服务范围
办公区域内设施设备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运行和管理。主要包括:停车场、道路、道砖、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化粪池;院内所有灯具;电梯、消防设施、水电暖系统等正常运行有关项目。
二)综合维修管理要求
1、建章立制。乙方制定设施设备管理规定、维护保养办法、运行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预案等规章制度。 2、资料与标识。建立完整的设施设备资料档案;设施设备标识规范齐全。
3、负责现有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按设备运行制度和运行维护管理要求执行。
4、协助甲方对施工单位保质期内的各类工程问题进行维修。
5、物业区域内各项工程报修维修处理。
6、大中修工程改造及维修的建议和意见上报,待甲方同意后的协商跟进工作。
7、维修日常耗材费用采购人承担。
(五)餐厅服务
1、餐厅服务工作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提供服务时,必须无条件服从。
2、所有餐厅提供餐饮保障均为早、中、晚一日三餐,所有饮食必须做到色、香、味俱全。
3、所有服务人员应奉行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为职工提供优质饭菜和服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明,无任何传染性疾病和皮肤类疾病,并定期参加体检。工作期间统一制式工作衣帽,保持整洁干净,每周换洗一次,要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患有流行性,具一定传播性疾病时应立即报告,暂停接触食物的工作。 4、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餐具必须清洗干净,流水清洗,平时存放在消毒柜中;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操作间每周彻底清理擦洗一次;厨具餐具不得外借;严防食物中毒。
5、餐厅保持整洁、干净。窗明几净,物见本色,无灰尘、无污溃,清扫擦拭及时彻底。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灭鼠灭蝇,保证始终达到灭鼠灭蝇标准。
6、从业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安排,履行职责。
7、从业人员必须加强对餐厅各类用品的保护,非正常原因造成物品损坏的须原价赔偿。
8、餐厅水、电、燃气等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四、人员配置要求
本项目合计人员不少于 25 人,其中,包括项目经理 1 人、工程维修
1 人、会议服务 1 人、环境保洁 8 人(含 1 名洗衣工)、秩序维护 5
人、餐厅服务 7 人,执行基地 2 人。 1、项目经理:1 人。
年龄 40 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 5 年以上办公楼物业管理工作经验,五官端正,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较强,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2、维修人员:1 人。
年龄 40 岁以下,具有 3 年以上办公楼物业综合维修相关工作经验,持有高压电工证,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3、会议接待:1 人。
女性,年龄 35 岁以下,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健康证扫描件及近社保证明。
4、保洁人员:8 人。
女性,年龄 55 岁以下,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5、秩序维护员:5 人。
年龄 55 岁以下,有一定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其中,1 名消防值班员年龄 40 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至少 1人持有中级或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6、厨师和服务人员:7 人。
年龄在 50 岁以下,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投标文件中提供健康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7、执行基地:2 人。
年龄 60 岁以下,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五、费用预算
1、最高限价 135.5 万元/年,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福利费、工会经费、保洁耗材、维修工具配备、秩序维护器材配备、化粪池清掏、绿化养护、办公和服装费、企业利润及法定税费等费用。
2、合同内容双方约定,付款方式由合同约定。六、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标准
物业服务标准实行季度考核,季度最后一个月 25 日前对照双方制定的考核细则,结合日常检查记录,对提供和实施的物业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凡考核低于 90 分的,每低 1 分扣除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500元。
第五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一、 资格审查方法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资格是否合格。
二、 资格审查标准
(一)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资格要求 | 需提供的资料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如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5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7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 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 |
8 | 投标保证金 | 按要求缴纳投标保障金或提供信用等级 A 的截图 |
(二) 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
1. 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依据对各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
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
二、符合性审查工作
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此部分内容需固化到交易系统专家评审环节,对某家投标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时选择以下相应选项,对已标记为无效投标的供应商由交易系统同步至政府采购管理系统)
内容
序号
1 | 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
2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3 |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
4 | 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实质性要求; |
5 | 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 |
6 | 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情况; |
三、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五、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六、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小企业: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无
2.同品牌处理办法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
/;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
/。
3.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时的处理方式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
/;
采用综合评标法,则: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仍有并列情况出现,由采购人随机抽取。
七、评审因素和标准
服务类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权重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10.0 |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 进行排序,除低于成本价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示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10。 |
2 | 物业管理思路及目标承诺 | 8.0 | 针对本项目有清晰的管理思路和相关 目标承诺,完全满足需求得 8 分;有相 关服务承诺,基本满足需求得 6 分;该 项内容方案有欠缺、不全面得 2 分;无方案,不得分。 |
3 | 保洁服务方案 | 8.0 | 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洁范围、卫生 管理、作业程序、清洁用品使用程序等。根据以上内容方案提供的保洁服务管 理方案有针对性、可行性、实用性,方案内容全面、合理、详细,完全符合采购人实际情况的得 8 分;方案内容全面、 合理,满足采购人情况的得 6 分;方案 内容完整,基本符合采购人情况的得 2分;没有不得分。 |
4 | 会议服务方案 | 8.0 |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的会议服务 方案全面、合理、科学、可行,根据内容完整情况,全面且有较强操作性得 8 分;方案基本完整、合理得 6 分;方案 有欠缺、不全面得 2 分;无方案,不得分。 |
5 | 秩序维护及消防安全管理方案 | 8.0 |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的秩序维护 及消防安全管理方案全面、合理、科学、可行,有工作流程及标准。根据内容完整情况,全面且有较强操作性得 8 分; 方案基本完整、合理得 6 分;方案有欠 缺、不全面得 2 分;无方案,不得分。 |
6 | 综合维修服务方案 | 8.0 | 综合维修服务方案安排科学合理,根据内容完整情况,全面且有较强操作性得 8 分;方案基本完整、合理得 6 分;方 案有欠缺、不全面得 2 分;无方案,不得分。 |
7 | 餐厅服务方案 | 8.0 | 实施本项目的餐厅服务方案安排科学 合理、人员安排有序,根据内容完整情况,全面且有较强操作性得 8 分;方案 基本完整、合理得 6 分;方案有欠缺、 不全面得 2 分;无方案,不得分。 |
8 | 人员 | 8.0 | 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齐全,培训及考核管理方案完整,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中人员配置要求的得 8 分;不满足采购需求 中人员配置要求的,每出现一个扣 1 分,直至扣完为止。 |
9 | 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 9.0 | 各项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内容全面完 整,流程清晰明确,应急处理得当,能满足项目需求得 9 分;各项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内容基本完整,能满足基本需求得 6 分;有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但不 完善得 3 分,无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不得分。 |
10 | 企业资质 | 10.0 | 投标人提供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在有效期内且齐全的得 10 分,提供两项得 6 分,提供 一项得 3 分。(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
11 | 企业业绩 | 15.0 | 投标单位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正在履行或已完成的类似管理业绩(非住宅类),有一项得 1 分,满分 15 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盖投标人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和服务合同 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一)澄清有关问题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
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报价修正(如有)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
(三)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评审因素详见《评审因素和标准》。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五)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物业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物业服务甲 方:
乙 方:甲 方:地 址:乙 方: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地 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21 年1 月21 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 2021年物业管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活动中,确定乙方为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
1、办公物业:是指区域的物业。
2、直接责任事故:是指因乙方管理不当或乙方人员失职,而造成本项目发生停电、停水、火灾、盗窃、泄密、房屋设施设备非正常损毁等事故。
3、物业服务合同:指包括本合同在内的下列文件组成的有关甲乙双方就办公楼物业服务的全部协议和文件。
3.1、本合同协议书;
3.2、双方就物业服务达成的其他协议等;
3.3、甲方制定的有关物业监管办法、服务质量标准等;
3.4、国家有关物业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等。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2.1、设施设备的管理、保养、维修。
(1)房屋建筑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2)庭院、车库等建筑及水、暖、电项目的小修维护和管理,包括门房、围墙、车库卷闸门、伸缩大门等。
(3)公用区域内设施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小修、维护和管理,包括:道路、道砖、污水井、
化粪池、水、暖、电及院内照明灯、垃圾清运、设备维修、隔油池清掏等。
(4)综合办公楼及副楼内公用部分设施设备的小修、维护和管理,开水间、卫生间、办公室门窗、空调等与大楼正常运行有关的项目。
2.2、综合办公大楼、庭院的卫生保洁。
(1)综合办公楼及副楼的卫生保洁,包括电梯、楼梯、通道、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2)物业服务区域内配套设施及大院等露天场地的卫生保洁及环境维护。
(3)会议室及院领导办公室的卫生清理。
(4)垃圾分类收集、清运。
2.3、楼院安全保卫及公共秩序的维护。
(1)办公区域秩序的维护,包括巡视、门岗执勤、来人登记、协助相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2)负责院内交通疏导、指挥车辆有序停放,做好车辆出入登记和看管,确保车辆安全。
(3)负责对物业服务区域的消防监控、检查。
(4)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处理。
2.4、院内外及办公区域的绿化管理。
(1)院外绿化三包区、院内绿化养护管理。
(2)楼内公共区域花卉的日常养护、管理。
(3)会议室、院领导办公室、接待室花卉的日常养护、管理。
2.5、会议室的会务服务,包括会场准备、茶水、会议室灯光等。
2.6、前厅接待和信件、报刊的分发服务。
2.7、餐厅管理服务
机关餐厅保证 100 人同时就餐,工作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提供服务时,无条件服从(不额外支付加班费用)。餐厅提供餐饮保障均为早、中、晚一日三餐。工作日早餐在 7:30-8:30,午餐在 12:00-13:00,晚餐在 6:30-7:30(夏季)或 6:00-7:00(冬春季)。所有饮食必须做到营养搭配合理、色、香、味俱全。
第三条 物业服务人员配置
1、项目经理 1 人。全面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运行,主要负责与办公室及其他部门领导的对接,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对各项服务标准的建立,日常监督、检查、考评等工作。人员配置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两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客户服务理念。 2、会议服务 1 人。人员配置要求:年龄在 45 岁以下,从事本岗位有 1 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责任心。
3、综合维修人员 1 人。人员配置要求:年龄在 50 岁以下,具有消防及其他维修专业上岗
证书,从事本岗位有 3 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责任心。
4、保安员 6 人。人员配置要求: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具有安保人员资格证,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个人品行端正,无任何不良社会记录。
5、保洁人员 9 人(含会议接待、洗衣工)。人员配置要求: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身体健
康,品行端正;仪表整洁,礼貌和蔼,有良好素养和职业道德;其中 1 名洗衣工,具有干洗业务技能。
6、院机关炊事员 7 人。年龄在 50 岁以下,身体健康,主厨需持有厨师相关资质。第四条 物业服务要求
(一)办公大楼及设施设备日常维护
1.全部地面(地砖、大理石砖)保持完整,无破损、划痕,完好率 98%以上。每月巡查一次。
2.外墙面保持完整,无破损、脱皮、脱落现象,完好率在 98%以上。发现破损、脱皮、脱落等情况应及时进行维修或上报业主单位,每月巡查一次。
3.天花板保持完整,无变形、破损、污染、脱落现象,完好率 98%以上。天花板出现变形、
破损、污染、脱落时,应及时维修。每月巡查不少于一次。
4.每月巡查屋顶一次,检查屋顶有无破损、裂缝,漏水。若发现及时进行维修。
5.每周巡查办公楼内全部门窗,查看门窗开启是否自如、关闭严紧,玻璃保持完好,无破损、松动现象。若发现问题或接到报修后应及时修理。
6.小五金件的修理、更换,包括门窗把手、锁具、窗帘吊件。
7.物业公司应积极配合我院进行建筑安全、装修工程项目,并能够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8.做好办公大楼给排水、供电、消防等设施维护巡查,确保大楼内部设备正常运行。
9.各种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持有专业证书上岗,并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违规作业,做到全年无责任事故。
10.工程维修人员接到报修后,应在 15 分钟内到达现场,设施设备的事故处理做到急修 1 小
时完成,一般维修 3 小时内完成;12 小时才能完成的重大维修和超过 12 小时才能修复的设备事故,物业公司应向办公室提交事故报告,说明事故原因、事故处理意见等。
(二)办公大楼日常秩序安全管理
1.院机关大门口工作人员 24 小时值班,应做到举止xx、礼仪规范,按时到岗,坚守岗位。
2.做好出入人员登记工作,非本单位人员进入大楼时,要严格落实登记制度,经与被联系人电话确认后,方可放行。
3.大厅安保人员要保持个人仪表整洁、工作区域周围环境清洁,注意观察人员进出情况,发现疑点应当及时询问。
4.对外来人员(施工、送货、参观等)实行进出管理,必须有院机关服务中心或其他部门通知,否则不得进入;对非工作时间进入办公楼的人员应进行详细登记。
5.严禁快递、送餐、推销人员进入办公大楼,取快递的人员一律到楼前门房自行取物。
6.做好上下班人员车辆、来访车辆的登记、有序停放及管理。
7.对于突发性情况,安保人员应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同时配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处理各类上访事件。
8.巡逻。(1)科学、合理安排巡逻路线,重点、要害部位每两小时至少巡逻 1 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2)按规定时间、路线巡回检查,多看、多听、多问,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发现疑点应追查原因,同时通知有关部门。(3)巡视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随时准备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4)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置的消火栓(箱)、下水井盖、安全警示标志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缺失,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记录。
9.安全监控。(1)监控设施应 24 小时开通,保证对安全出入口、内部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控,保持完整的监控记录。(2)收到火情、险情及其他异常情况报警信号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报警,做好相关记录。
10、楼前交通和车辆停放管理。(1)根据实际情况对办公楼前停车区域设置行车指示标志,规定车辆行驶路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2)对进出的各类车辆进行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证车辆便于通行、易于停放;若对进出车辆有疑问,应向驾驶员敬礼后再进行询问。(3)车辆停放有序,场地定期清洁,无易燃、易爆等物品存放;防止漏油、漏气车辆进入停车场。
(4)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明显指示牌,照明、消防设施配置齐全。(5)电动车、自行车应按规定位置有序停放在车棚内,严禁乱停乱放。
(三)会议接待服务内容及标准会议接待服务内容
1.必须负责打扫领导办公室、值班室及会议室。
2.必须按要求着工装,每日领导上班前 30 分完成办公室卫生清洁及打水服务。
3.打扫领导办公室入室前必须轻敲门,确定房间无人的情况下,方可进入。
4.服务过程中不得随意使用办公室内的物品,不得翻阅领导办公室内的书籍、资料;不得使用办公室电话;不得以工作为借口提出各种不合理要求。
5.服务过程中,如需挪动办公室物品,需事先征得使用人的同意;挪动过程中应由使用人现场监督,对物品轻拿轻放,作业完成后,应将物品放回原位置,并请使用人确认。
6.服务过程中应将清洁工具、设备等放置于妥善位置,不得影响其他工作人员;清洁后不得将工具遗落在工作区域。
7.服务过程中,不得大声喧哗,应注意避免产生噪音。
8.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电脑设备、设施干净无灰尘,表面光亮,室内无异味,无污迹,地毯干净无灰尘、污迹。
每天对值班室、会议室卫生进行清扫,要求地面及空间、会议桌椅、窗台、窗框、玻璃、墙面、地角线、门、门框、茶杯清洗消毒、码放整齐、果皮、纸屑、灰尘、垃圾清扫干净,地毯吸尘、清洗无尘土、无污迹、室内空气清新,通风良好、室温适中,无尘土、无印迹、玻璃光亮。(1)活动或会议结束时,立即前往清扫卫生,值班室定期进行卫生打扫。(2)清理桌面、地面、柜面、窗台、烟缸垃圾。(3)擦拭桌面、座椅、柜面、窗台、地面等区域。(4)清除地面污渍、擦拭玻璃柜面等。(5)将茶杯等器具带出清洗、擦干、消毒后摆放到固定区域。(6)茶几、会议室、活动室台面无尘土、无烟灰;茶几、会议桌、沙发等保持整洁、光亮、无污垢;茶几、烟缸无污迹、茶杯无指纹、光洁、无缺口;窗台、地脚线无尘土污迹;地面无垃圾、角落干净、无发丝、无尘土。
会议服务标准
1.会前服务流程标准
(1)根据会议的要求,会议服务员配合工作人员检查并摆好会议的台面及桌面物品(包括桌签、茶杯、笔筒、抽纸、话筒、矿泉水等);
(2)会议接待人员配合技术人员做好会议系统设备调试使用;
(3)会议接待人员配合技术人员与会议前 60 分钟再次对会场进行检查,检查项目主要包括:空调、照明、视频设备、投影设备、xx、音响、钟表、茶杯、纸笔、席签,并调整好室温,注意通风;
(4)文件或稿纸摆放距桌边 2cm、中线和椅子中线重合,稿纸无污渍、无褶皱,矿泉水、杯具标示朝向客人,杯盘摆放在矿泉水右侧,距矿泉水 1cm,茶杯放在杯盘正中,杯把向右(杯把朝向统一,摆台时与桌边平行,倒水后与桌边 45 度角),席签摆放于毛巾托正上方间距 3cm,两中线重合,抽纸盒摆放在两客人中间,抽纸盒和席签中线重合、纸巾叠成三角形,抽纸的数量不得少于三分之二,笔筒紧挨于抽纸盒上方,两中线重合,摆放按顺序铅笔、红蓝铅笔、中性笔,桌面所有物品在一条直线上。
(5)有主席台需要布置其他装饰物的,各个位置根据要求可以摆放席签;
(6)主席台上方或根据与会方要求在合适的位置,由工程部协助挂好横幅;
(7)接待员配备:人员安排到位,告知其负责的区域和服务内容,让其准备好所需的东西,适时提供服务如迎宾、电梯服务、引领服务等;
(8)会场清洁:会场布置结束后清理好会场卫生,会议桌椅、杯具、席签标线。再次检查各领导的杯具、席签、xx等物品设备的摆放与使用情况,等待会议开始。
2.会中服务流程标准
(1)入座后进行茶水服务,期间要随时注意观察用水情况及其它事宜,根据情况及时调整上水时间;
(2)会议休息期间要及时撤换茶水,并简单整理会议桌;
(3)会议结束后引领领导离席并提供电梯服务;清理检查会场;
3.会后服务流程标准
(1)会议结束后,接待人员要检查会场有无业主或客人遗忘的物品。如发现参会人员的遗留物品要及时与会务组联系,尽快转交失主并核实登记;
(2)撤会议物品、桌椅并恢复会场;
(3)清洁会场、关闭电器设备;
(4)杯具洗消,进行卫生细化。
(四)环境维护服务内容及标准
1.负责办公大楼等建筑物的公共区域及室外所有公共面积的清洁服务工作。
2.大门及办公区域的保洁工作时间须在 8:30 分之前完成。
3.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进行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地面保持清洁,定期对垃圾桶进行清洁及消毒,雨雪天清除室外道路的积水及污垢,及时清运垃圾到采购单位指定的地方。
4.车场、台阶、院落、花池等室外物业范围内公共面积所有保洁工作。
5.负责公共区域日常消毒、消杀工作。
6.大院内每日清扫,如遇各种活动需按照要求随时进行清扫。
7.一楼大厅、工作区间门厅、玻璃门窗、机关门牌、电子屏等表面无污迹。
8.办公楼内外门窗玻璃、车道雨棚、办公区门厅雨棚,定期清洁。
9.垃圾收集: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污迹、无异味、干净整洁。垃圾箱:整洁、干净、无异味,灭害措施完善,废弃物收集箱外侧表面光洁、无灰尘,废弃物收集箱内侧干净、无残留物、无异味、定时消毒,废弃物及时收集,不满溢。垃圾桶:桶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
10.“四害”消灭:在楼道、道路、绿化等公共区域,每月定期一次采取措施消灭老鼠、蟑螂、蚊子、苍蝇,配合周围区域对“四害”滋生地消毒处理。
11.电器设施:灯泡、灯管无灰尘,灯罩无灰尘、无污迹,其它装饰件无灰尘、光亮、无污迹。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灰尘、无污迹。
12.负责屋面、平台、地下室定期清洁工作等其他临时工作。
(五)根据季节,乙方负责对室外绿化的种植、日常养护和管理。
1、浇水:生长季节浇水量以保持土壤湿润为宜,不能因浇水过少造成乔木、灌木、花卉、草坪干枯死亡,也不能因浇水过多过勤造成浪费,原则上有喷灌的以每平方米 1.8 吨/年为宜。
2、施肥:乔木灌木、花卉草坪定期施肥,果树、梧桐及银杏等春秋两季根部深埋农家肥。草坪春季以施氮肥为主 2 次,秋季以施磷、钾肥为主 1 次,以延长草坪寿命。树木尤其是花
卉每年施肥 1-2 次,以磷肥、钾肥为主采用根部埋施。楼内花卉每季度至少施肥 1 次,保证生长叶大旺盛,厅领导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花卉每半月至少要晒阳光一次。
3、修剪:草坪修剪的高度保持在 15-20cm 左右,一般 7-15 天进行一次修剪,树木修剪主要修除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及干枯枝,小灌木绿篱修剪保持造型,在生长季节 15-20 天修剪一次。
4、病虫害防治:大型防治每年春季进行一次预防性喷药,夏季集中喷药两次,易染病虫的花卉或树木根据虫口密度及时喷药。应选择无公害药剂或高效低毒的化学药剂消除病虫草害,喷药注意人身安全。
5、锄草松土:草坪、花卉、树木等生长地与其形态不符的杂草、砖头、石块等杂物,养护人员应及时清除,消除杂草以人工锄草为主,花卉应每月松土一次,并对根部的杂草结合松土进行铲除。
6、越冬保护:草坪冬季水浇足后,月季等小灌木应用草帘、农膜或埋土进行履盖保护。
7、楼内花卉(各部门办公室除外)、院内外绿化草坪、花卉、树木未达到前述管理标准,造
成花卉、树叶掉落、枝杆干枯的乙方及时调换品种,草坪斑秃大于 20cm×20cm 在生长季节应进行补植,选用与原草坪一样的草皮进行补植(费用由乙方承担),保证树木的存活率为 98%。
8、楼内花卉要根据不同品种、季节要求修剪、施肥、晒阳光,满足花卉生长的需求,三个月之内因管护不当造成花卉死亡的,由乙方进行更换。
9、综合办公楼正门前花坛鲜花定期更换,保持鲜艳美观。
10、根据要求做好重大节日院内院外花卉摆放工作。
(六)餐厅管理服务
机关餐厅必须保证 100 人同时就餐,工作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提
供服务时,必须无条件服从(不额外支付加班费用)。机关餐厅从业人员不少于 7 人,主厨必须具有从业证书或培训证书。
餐厅提供餐饮保障均为早、中、晚一日三餐。工作日早餐应在7:30-8:30,午餐应在12:00-13:00,晚餐在 6:30-7:30(夏季)或 6:00-7:00(冬春季)。所有饮食必须做到营养搭配合理、色、香、味俱全。
服务人员应奉行服务第一的宗旨,为干部职工提供优质饭菜和优良服务。从业人员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无任何传染性疾病和皮肤类疾病,并定期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工作期间统一制式工作衣帽,保持整洁干净,每周换洗一次,要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患有流行性,具一定传播性疾病时应立即报告,暂停接触食物的工作。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餐具必须洗涮干净,流水冲刷,平时存放在消毒柜中;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操作间每周彻底清理擦洗一次;厨具餐具不得外借;严防食物中毒。
操作间、储物室及就餐大厅必须保持整洁、干净。窗明几净,物见本色,无灰尘、无污溃,清扫擦拭及时彻底。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灭鼠灭蝇,保证始终达到灭鼠灭蝇标准。
从业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履行全部职责。对违章违规造成不良影响的,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下岗待业。从业人员必须加强对餐厅各种用品的保护,非正常原因造成物品损坏的必须原价赔偿。
机关餐厅由院办公室派专人负责监督管理,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第五条 物业服务计费方式、收费标准和支付管理
1、计费方式:本项目物业管理费用采用包干制,即甲方向乙方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
2、物业服务费用构成:包含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金和物业管理企业利润。
3、收费标准:甲方办公区域物业费为 元/年(大写: ),每月支付物业费元(大写: )。
4、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每月初的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上月付款申请,甲方在收到付款
申请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5、物业费构成:包括服务人员的社保、劳保、及各项保障费用、税金等全额计算。其中物业服务费用涵盖;消防设施的维护、大楼秩序安全及车辆管理;大楼内公共区域整体清洁消杀;会议服务和大厅安保管理;绿化养护费、机关灶人员服务费(不含餐厅食材)等费用。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及本合同内容,制定《物业外包服务监管办法》,并以此为依据对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发现乙方派驻的物业管理的人员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保证不影响对甲方物业的正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及时调离本项目,乙方应及时安排相同资质的人员参与本项目相应工作。
3、甲方应为乙方做好本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提供相应的办公用房、办公用品及通讯设备,
并协助配合乙方工作。
4、甲方有义务协助处理本合同签署前与本物业有关的遗留问题。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物业费。
6、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由甲方享有的其它权利和承担的其它义务。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如期取得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费。
2、乙方有权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物业办公房屋及相关设备。
3、为保证本物业项目高效优质运营,乙方有权提出相应的合理化建议或方案。
4、乙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拟订各项物业管理服务规章制度,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组织执行。
5、乙方保证全面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按照甲方制定的《物业外包服务监管办法》自觉接受检查、监督、考核。
6、乙方应保证物业管理费用的专项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7、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督促对甲方负有保修责任或售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履行保修或售后服务的责任。
8、乙方应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工作,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及时整改。
9、乙方负责建立本物业权属范围内的房屋、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档案。并于本合同终止时,将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档案资料移交给甲方。
10、乙方人员在本项目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11、依据法律规定由乙方享有的其它权利和承担的其它义务。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1、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管理目标、指标,乙方应于 5 个工作日内限期整改。
1.2、泄密:乙方违反其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2、甲方的违约责任:
2.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应付款项的,则每延期 10 天,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 1‰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因本合同的解释、执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吴忠市人民法院诉讼。第十条 其他事项
1、除非双方达成书面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转让、变更、撤消其在本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权利或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以及附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该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在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双方应就续约问题进行协商并办理续约事宜。第十二条 附件
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生效后,双方以前达成的其他任何方案或书面协议、有关函电等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均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宁夏政府采购中心、当地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各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 账号:电话: 电话:税号: 税号:
已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目 录
一、封面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投标价格明细表
五、评审因素和内容响应详情六、资格证明文件
七、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
封面
服务类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标段(包号):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采购计 划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和相关配套的货物( 工程), 我方投标价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
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已提供投标人(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文件 份,电子版(NXTF)文件 份,电子版(nNXTF)文件 份。
五、我方承诺: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不低于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六、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七、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
投标人: (盖公章)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标段(包号) | |
投标价格 | 人民币小写(元): (项目报价方式为总价招标 的填写此栏) |
人民币大写: (项目报价方式为总价招标的同 时填写此栏) | |
单价: (元) (项目报价方式为单价招标的填写此栏) | |
费率: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的 %(项目报价方式为费率招标的填写此栏) | |
折扣: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的 折(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招标的填写此栏) | |
合同履行期限 | |
投标有效期 | |
备 注 | 1.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 2.投标人提出的赠送不作为评标依据。 |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
(此表格需固化在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由投标人逐项填写,并在填写后将中标供应商此表内容同步至政府采购管理系统)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价 (元)/费率(%) /折扣 (折) | 数量 | 总价(元) | 中小 企业(中型 /小型/微型)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
合计 |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四、评审因素和内容响应详情
(一)商务要求响应表
序号 | 商务条款 | 招标文件规定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 情况 | 备注 |
商务条款要求 | 商务条款响应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 | … | … | … |
注:如响应内容较多可在表格中填写基本响应内容,在本表后附件中上传详细响应内容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佐证材料或投标供应商自行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扫描件。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附件:
(二)技术要求响应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标文件规定 |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 情况 | 备注 (页码) |
技术、参数指标要求 | 技术、参数指标响应 |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 … | … | … | … |
注:如响应内容较多可在表格中填写基本响应内容,在本表后附件中上传详细响应内容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佐证材料或投标供应商自行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扫描件。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附件:
(三)企业资质
(四)企业业绩
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评审因素中相关要求提供。
(五)物业管理思路及目标承诺
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评审因素中相关要求提供。
(六)保洁服务方案
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评审因素中相关要求提供。
(七)会议服务方案
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评审因素中相关要求提供。
(八)秩序维护及消防安全管理方案
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评审因素中相关要求提供。
(九)综合维修服务方案
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评审因素中相关要求提供。
(十)餐厅服务方案
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评审因素中相关要求提供。
(十一)人员配备、培训、考核
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评审因素中相关要求提供。
(十二)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评审因素中相关要求提供。
五、资格证明文件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
如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法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明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姓名)现任(投标供应商名称)、(担任)职务,为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 负责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自然人可以只附身份证,不填写本表。
附: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身份证正面
身份证反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采购项目名称)、(标段)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身份证正面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说明: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供应商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三)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良好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说明: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供应商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要求。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说明: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
称)的(项目名称)(标段)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2,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 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
注 2:投标文件项目所属行业应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相一致。
1 投标人需按提供的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 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声明函为资格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及本声明函内容进行价格扣除。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 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
注 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填写。
3、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由
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 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 2:非监狱企业无须填写。
六、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响应性评审内容 |
1 | 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
2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3 |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60 天); |
4 | 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实质性要求;(合同履行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配 置不满足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要求的) |
5 | 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供应商报价时须按单年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 效投标。) |
6 | 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