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垃圾清运服务合同
甲方: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温泉大道882号
乙方:
地址:
甲方同意将自己所管辖的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校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处理工作委托给乙方,甲乙双方秉着遵纪守法、重合同守信用的宗旨,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垃圾清运地点、频次、时间和要求
1.清运地点: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内或甲方指定的垃圾中转站。
2.清运频次:每天2次(垃圾压缩车容量为10吨)。如遇甲方重大活动、新生开学、学生毕业离校、维修、检查等特殊情况,乙方需根据甲方需求配合免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3.清运时间:上午10:30,下午16:30(或根据实际情况由甲方安排调整)。
4.清运要求:
(1)每天按照明确规定的清运频次以及清运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打包垃圾的清运,确保校园垃圾清理及时到位。
(2)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学校交通管理规定,加强垃圾运输车辆管理措施,校内清运车辆运输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
(3)在作业过程中,按照清运垃圾管理规定操作要求作业,对校园所产的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4)每天清洗打扫校园垃圾站区域以及按规定操作要求清洗消毒垃圾桶设备,保证校园垃圾站及其xx区域整洁。
(5)运输校园垃圾时,应符合当地管理部门要求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垃圾。
(6)校园垃圾需运输至合规的垃圾填埋场处理,垃圾车辆离开学校校门后即由承接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 垃圾清运和处理数量
校园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包括甲方校园内所有楼宇以及公共区域产生的生活垃圾清运和处理。垃圾量按8吨/天包干,每月按30天计,每年按12月计。每天按规定运输至有合法资质的垃圾处理场进行焚烧处理。
第三条 合同执行期限
x合同执行期限自2021年5月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
第四条 费用及付款方式
垃圾清运和处理服务费总金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月度垃圾垃圾清运和处理服务费金额为¥ 元/月(大写人民币: ),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乙方实际清运服务量小于约定标准的,服务费用由三方根据实际协商解决。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的xxx履约保证金。
结算付款方式:
(1)按月度支付垃圾清运和处理服务费(寒暑假顺延下个月支付),乙方负责垃圾清运和处理服务费的收取。
(2)每月5号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直至乙方出具合法有效等额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转帐/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结算款项。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户名:
开户账号:
第五条 权利与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有权对乙方在清运垃圾作业内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对乙方违反国家环保法规和甲方垃圾清运的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分。
有权对乙方执行本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如不合格或不按时清运而对甲方造成影响的,则甲方可视情况扣减清运费用。
如遇学校大型活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清运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增派清运车辆及增加清运频次。
负责为乙方的工作人员、生产运输工具等进入校园提供方便,并负责为乙方办理校园内的通行证件。
二、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有权要求甲方为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的工作人员、生产运输工具等进入校园提供方便。
乙方保证其具有合法的分拣场地和垃圾处理资质。
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办理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垃圾运输车驾驶员必须持有驾驶证。做好车辆的检测、保养、维修工作,确保车辆状况良好,清运工作时,至少需提供一台小型三轮车和一台大型垃圾车进行垃圾转运。乙方应为工作人员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并将名单报甲方审核。
乙方工作人员需自行购买工伤、意外保险,乙方对自己员工的安全负责,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做出违法、违章行为,其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乙方遵守清运垃圾的规章制度和接受甲方的管理,约束进入校园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在校内使用的工具和运输车辆必须注意安全,所有车辆垃圾收集时必须采用密封式,外观需保持整洁、定时冲洗,保证行驶过程中无异味,维持现场整洁、场地道路畅通,xx清理,避免垃圾沿路飘落,以保持沿路环境卫生。如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给予处罚。
安排专人专车,采用垃圾人工上车的方式,由垃圾清运单位安排人员完成负责每天按甲方要求到指定的垃圾存放点将垃圾运走。如甲方有临时应急清运,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及时完成。乙方需保证将垃圾运到有合法分拣场地和垃圾处理资质的清洁公司进行处理。
乙方必须爱护甲方辖区内的公共设施,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损失,乙方必须照价赔偿;如有故意情节,甲方有权依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乙方不得转包合同业务,不得将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乙方必须每天按时将甲方垃圾清运完毕,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每次清运时要将垃圾临时存放点的垃圾、竹筐、木头等杂物彻底清理干净并保持四周清洁,否则视为不合格。
学校大型活动期间应按甲方要求随时增派清运车辆及清运频次,不得有异议或拒运。
清运垃圾过程中,维持现场整洁、场地道路畅通,xx清理,确保安全。
乙方保证垃圾清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规定,不给甲方造成任何负面影响。
垃圾清运中发生安全事故(包括对第三方人、物造成伤害)或内部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乙方必须依照合同约定完成任务。如因乙方未能按约定完成任务,甲方有权根据情况临时发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完成,费用由乙方全额现金支付。
如乙方损坏甲方辖区内的公共设施,乙方应照价赔偿。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垃圾清运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合同总金额15 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其它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在承包期内甲方发现乙方没有每天进行清运垃圾或垃圾没有清运干净,每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500元,发现三次以上,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合同总金额15 的违约金。对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乙方在合约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约,并且乙方应赔偿合同总金额2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乙方利用垃圾回收之便进行违法活动。
乙方无法按要求正常完成垃圾清运工作,给甲方造成影响。
不服从甲方管理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若乙方违规进行垃圾清运(包括将垃圾运至政府禁止区域或没有资质的清洁公司)或者乙方运输车辆不符合法律和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产生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此导致相关部门对乙方进行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在承包期内若乙方运送车辆垃圾未采用密封式,行驶过程中有异味或未保持沿路环境卫生,每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500元,发现三次以上,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合同总金额15 的违约金。对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甲方有权在乙方向甲方缴纳的xxx履约保证金直接扣减上述因乙方违约行为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所产生的费用超过甲方应付予乙方的价款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款
因政府政策性关于垃圾清运统一规范要求时等客观因素,按政府的规定执行,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赔偿。
第八条 其他
x合同由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因不可预见因素影响合同履行,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年 月 日
乙方:(xx)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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