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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1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与深圳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深圳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发的长租公寓项目,如需开展公寓室内装修施工及其他各类装修工程的,将优先考虑由公司来承接。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具体事项公司已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89)。
一、本次关联关系认定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维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控股”)于2018 年2月7日与深圳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智资产”)、深圳和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智置业”,为和智资产的控股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协议约定维业控股以现金方式向和智置业增资,取得和智置业4%的股权,并委派一名董事进入和智置业公司董事会。和智资产旗下的控股子公司和智置业开发的长租公寓室内装修施工由上市公司来承接,上市公司对其提供劳务。
和智置业增资前股权结构如下:
100%
深圳和智置业有限公司
深圳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华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维业控股有限公司
9.60%
86.4%
4.00%
深圳和智置业有限公司
和智置业增资后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投资及交易行为已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深圳和智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xxxxxxxxxxxxxxxxxxx(xx)一栋
503/504/505
法定代表人:xxx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20.83 万元
经营范围:商业信息咨询;房地产项目投资(不含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信息咨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和智置业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基本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拟与和智置业近期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约定2018年公司预计未来将与和智置业发生不超过 1亿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8年预 计金额 | 上年发生 额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和智置业 | 长租公寓装修业务 | 10,000.00 | 0.00 |
四、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公平的市场价格按以下方式确定:
1、公司与和智置业之间发生的装饰装修服务的定价应不偏离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2、公司与和智置业之间发生的各项服务和交易的定价应不偏离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3、公司与和智置业之间发生的日常支付应以实际发生的额度和费用标准进
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xxx、xxx、xxxxx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照公允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是根据经营需要所产生,符合公司实际、有
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8 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维业股份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国海证券对维业股份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