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
(培训基地社会化招录学员)
甲方(培训基地):
乙方(培训基地社会化招录学员):
为共同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省有关部门《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人事管理若干意见(试行)》有关要求,现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有关重要事项协议如下:
一、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视为培训暨劳动合同,培训期限为合同期限。
二、甲方有关事项
1、按照国家和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要求,招录乙方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乙方提供住宿、学习等基本条件。
2、对乙方培训全过程实行严格管理,逐月发放乙方基本工资(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指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承担乙方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等支出。
3、乙方培训合格,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甲方协助乙方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项士专业学位。
4、协助乙方办理人事档案委托管理。
三、乙方有关事项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科室轮转,完成公共理论课学习、出科考核和年度考核,通过结业考核,达到培训结业要求的,可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享受《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的假期(科室排班除外)。病假、婚假、产假等遵守甲方规定,影响到培训的须后期补足。每年可额外申请事假最多5天,须征得甲方同意。
四、其他有关事项
1、甲方组织乙方参加国家执业资格考试。乙方执业注册及变更注册手续问题按照《卫生部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医师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政函〔2011)413号)执行,培训期间须将执业地点首次注册或变更注册到甲方。
2、乙方若中途退出培训,除与甲方达成谅解协议的,其退培行为将被纳入我省医务人员诚信系统,且5年内不得再次进入我省培训基地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甲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可申请解除协议,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4、乙方在培期间发生责任赔付,按甲方住院医师身份承担相应责任,该责任不因学员身份而免除。乙方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之前相关问题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执行。乙方在甲方培训工作时间以外的安全由个人负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乙方在培期间引发医疗差错或事故,给甲方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乙方因疾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无法再接受培训的。
3、乙方未能正常完成培训,需延长培训时间的,本协议自原培训结東之日起终止。
六、附则
1、本协议约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有冲突或分歧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终止时,双方劳动关系自然结東。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