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外國進口香港的凍肉經深圳前海灣保稅港區暫存然後分批進口香港指引
目 的
食 物 環 境 生 署 ( 食 環 署 ) 與 深 圳 出 入 境 檢 驗 檢疫 局 ( 深 圳 局 )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在 深 圳簽 署 合 作 協 議 , 容 許 外 國 進 口 香 港 的 冷 藏 肉 類 /家 禽 ( 簡 稱 凍 肉 ) 經 深 圳 前 海 灣 保 稅 港 區 暫 存 然後 分 批 進 口 香 港 , 以 配 合 香 港 業 界 的 業 務 發 展 和需 要 。
背 景
2 . 香 港 的 凍 肉 進 口 商 自 二 ○ 一 二 年 起 向 政 府 表 示本 港 的 凍 房 不 敷 應 付 業 界 的 需 要 。 因 應 進 口 凍 肉日 益 增 加 , 有 凍 肉 進 口 商 建 議 容 許 來 自 外 國 擬 進口 香 港 的 凍 肉 暫 存 於 深 圳 前 海 灣 保 稅 港 區 , 然 後分 批 進 口 香 港。 經 與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 一 六 年 四 月 達 成 合 作 協 議 ,在 確 保 食 物 安 全 的 前 提 下 , 容 許 外 國 進 口 香 港 的凍 肉 經 深 圳 前 海 灣 保 稅 港 區 暫 存 , 然 後 分 批 進 口香 港 , 利 用 前 x 的 凍 房 設 施 配 合 香 港 業 界 的 凍 肉業 務 發 展 和 需 要 。
前 x 暫 存 後 分 批 進 口 香 港
3 . 有 關 安 排 為 香 港 業 界 儲 存 凍 肉 提 供 多 一 個 選 擇 ,有 利 營 商 , 亦 能 深 化 內 地 與 香 港 的 檢 驗 檢 疫 合 作
及 商 務 的 發 展 , 但 不 會 影 響 任 何 現 有 規 管 進 口 食物 的 法 定 要 求 或 食 物 安 全 標 準 。 所 有 在 前 x 暫 存的 凍 肉 , 與 其 他 直 接 進 口 的 肉 類 一 樣 , 必 須 隨 貨附 有 食 環 署 署 長 認 可 來 源 地 的 發 證 實 體 所 發 出 的衞 生 證 明 書 , 才 可 進 口 。 業 界 採 用 這 項 安 排 的 程度 乃 個 別 企 業 的 商 業 決 定 , 政 府 不 會 干 預 。
合 作 協 議 資 料 和 法 例 規 定
4 . 根 據 有 關 合 作 協 議 , 中 轉 凍 肉 須 來 自 與 香 港 有出 口 凍 肉 協 議 的 國 家 / 地 區 , 而 該 國 家 / 地 區 同 時 亦須 獲 准 向 中 國 內 地 出 口 相 應 凍 肉 品 種 。 內 地 當 局
會 對 中 轉 凍 肉 實 施 檢 驗 檢 疫 監 督 管 理 , 包 括 存 放凍 肉 備 案 冷 庫 的 設 備 和 溫 度 , 確 保 中 轉 凍 肉 的 衞生 及 安 全 。
5 . 根 據 香 港 法 例 第 1 3 2 A K 章 《 進 口 野 味 、 肉 類 、家 禽 及 蛋 類 規 例 》 的 規 定 , 輸 入 肉 類 / 家 禽 到 香 港時 , 進 口 商 必 須 附 有 食 環 署 署 長 認 可 來 源 地 的 發證 實 體 所 發 出 的 衞 生 證 明 書 。
6 . 為 符 合 香 港 法 例 第 1 3 2 A K 章《 進 口 野 味 、 肉 類 、家 禽 及 蛋 類 規 例 》 對 經 過 轉 運 的 進 口 肉 類 / 家 禽的 規 定 , 每 批 經 暫 存 然 後 進 口 香 港 的 凍 肉 , 除 了必 須 隨 貨 附 有 衞 生 證 明 書 外 , 亦 須 附 有 由 前 x 有關 當 局 簽 發 的 轉 運 證 明 書 , 證 明 該 等 肉 類 / 家 禽 是正 當 地 輸 入 前 x , 並 在 該 地 方 停 留 期 間 沒 有 腐 壞或 變 壞 。 此 外 , 前 x 檢 驗 檢 疫 機 構 人 員 會 核 查 每批 暫 存 然 後 進 口 香 港 的 凍 肉 數 量 和 庫 存 數 量 , 對凍 肉 進 行 核 銷 並 簽 發 核 銷 表 , 相 關 轉 運 證 明 書 及核 銷 表 的 正 本 由 進 口 商 保 留 。
進 口 中 轉 凍 肉 的 運 作 安 排
7 . 香 | 港 進 口 商 須 就 每 | 批 經 | 深 | 圳 | 前 海 灣 保 稅 港 區 暫 | ||||||||
存 然 | 後 進 口 香 港 的 凍 | 肉 向 | 食 | 環 | 署 申 領 進 口 許 可 證 | 。 | |||||||
運 送 | 凍 肉 的 貨 車 離 開 | 前 海 | 灣 | 保 | 稅 港 區 後 , 必 須 經 | ||||||||
文 錦 | 渡 口 岸 到 港 及 進 | 入 文 | 錦 | 渡 | 食 品 管 制 辦 事 處 接 | ||||||||
受 食 | 環 署 人 員 檢 查 。 | 食 環 | 署 | 亦 | 可 派 員 到 進 口 商 冷 | ||||||||
庫 檢 | 查 進 口 的 凍 肉 原 | 封 貨 | 櫃 | 。 | 每 批 運 送 回 香 港 的 | ||||||||
凍 肉 | , 須 隨 貨 附 有 相 | 關 進 | 口 | 文 | 件 , 包 括 下 列 文 件 : | ||||||||
( i ) | 食 | 環 | 署 | 署 長 認 可 的 | 來 | 源 | 地 的 發 證 實 體 所 | 發 | |||||
出 | 的 | 衞 | 生 證 明 書 ( 複 | 印 | x | ) * ; | |||||||
( i i ) | 前 | 海 | 檢 | 驗 | 檢 | 疫 | 機 | 構 | 簽 | 發 的 「 轉 運 證 明 書 」 正 | |||
本 | 及 | 核 | 銷 | 表 | ( | 複 | 印 | x | ) * ; | ||||
( i i i ) | 食 | 環 | 署 | 簽 | 發 | 的 | 進 | 口 | 許 | 可 證 ; | |||
( i v ) | 海 | 運 | 提 | 單 | ; |
( v ) 食 環 署 簽 發 的 書 面 准 許 ( 如 適 用 ) 。
* 當 完 成 整 批 凍 肉 輸 港 後 , 進 口 商 x x x x x 證明 書 正 本 及 核 銷 表 正 本 不 少 於 2 個 月
8 . 每 批 轉 運 回 港 的 凍 肉 在 運 輸 過 程 中 須 保 持 在 攝氏 - 1 8 度 或 以 下 的 溫 度 貯 存 。 食 環 署 可 對 抵 港 後 的凍 肉 進 行 檢 驗 , 包 括 抽 取 樣 本 作 化 驗 , 亦 可 扣 檢該 批 凍 肉 , 等 待 化 驗 結 果 。 中 轉 凍 肉 分 批 運 抵 香港 後 , 如 被 食 環 署 查 檢 不 合 格 , 相 關 貨 物 不 得 運返 內 地 。 有 關 凍 肉 將 按 香 港 法 例 處 理 , 食 環 署 會要 求 進 口 商 將 有 關 凍 肉 交 給 食 環 署 監 督 銷 毀 , 或將 其 輸 往 其 來 源 地 。 食 環 署 亦 會 通 報 前 x 檢 驗 檢疫 機 構 採 取 相 應 跟 進 行 動 。
向 | 業 | 界 | 簡 | 介 | 和 | 合 | 作 | 協 | 議 落 | 實 | 日 期 | ||||
9 . | 食 | 環 | 署 | 已 | 於 | 二 | ○ | 一 | 六 年 六 月 二 十 | 及 | 二 | 十 | 三 | 日 | 舉 |
辦 | 簡 | 介 | 會 | 。 | 向 | 業 | 界 | 簡 | 介 合 作 協 議 的 | 內 | 容 | 和 | 開 | 展 | 後 |
的 | 有 | 關 | 安 | 排 | 。 | 食 | 環 | 署 | 與 深 圳 局 就 合 | 作 | 協 | 議 | 落 | 實 | 的 |
日 | 期 | 溝 | 通 | 後 | , | 雙 | 方 | 同 | 意 定 於 | 2 0 1 6 年 7 月 1 1 | 日 | 實 | |||
施 | 有 | 關 | 安 | 排 | 。 | ||||||||||
參 | 與 | 進 | 口 | 中 | 轉 | 凍 | 肉 | 的 | 運 作 安 | 排 |
1 0 . 有 興 趣 參 與 進 口 中 轉 冷 藏 肉 類 / 家 禽 的 進 | 口 |
商 , 可 致 電 2 8 6 7 5 5 7 0 向 衞 生 總 督 察 ( 進 / 出 口 | ) 1 |
進 一 步 查 詢 有 關 安 排 及 前 x 檢 驗 檢 疫 機 構 聯 絡 話 。 | 電 |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署食 物 安 全 中 心
容許來自外國擬進口香港的冷藏肉類/家禽(統稱凍肉)
暫存於深圳前海灣保稅港區,然後分批進口香港
1.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與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深圳局)於2016年4月27日
在深圳簽署合作協議,容許來自外國擬進口香港的冷藏肉類/家禽(統稱凍肉)暫存於深圳前海灣保稅港區,然後分批進口香港。這份合作協議在食物安全方面有何安排?
合作協議容許外國進口香港的凍肉經深圳前海保稅港區暫存然後分批進口香港,以配合香港業界的業務發展和需要。在食物安全方面,經與內地有關當局協商後,內地會對中轉凍肉實施檢驗檢疫監督管理,包括存放凍肉備案冷庫的設備和温度,確保中轉凍肉的衞生及安全。所有在前海暫存的凍肉,與其他直接進口的肉類一 樣,必須隨貨附有食環署署長認可來源地的發證實體所發出的衞生證明書,才可 進口。
2. 協議如何便利兩地的貿易交流,本港企業如何受惠? 除經營凍肉的企業外,哪些企業亦有發展空間?
有關安排除便利香港業界營商外,亦能讓前海灣保稅區發揮服務功能,打造中轉凍肉業務的“前店後倉”監管模式,深化內地與香港的檢驗檢疫合作,促進兩地緊密合作與發展,並為香港業界儲存凍肉提供多一個選擇,打造更方便更高效率的營商環境。
3. 當局如何監管前海灣保稅港區內的凍肉倉儲存擬進口香港凍肉的情況,包括抽驗凍肉是否符合香港法例的有關衞生標準?
根據有關合作協議,內地當局會對中轉凍肉實施檢驗檢疫監督管理,包括存放凍肉備案冷庫的設備和溫度,確保中轉凍肉的衞生及安全。此外,為符合香港法例
第132AK章《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對經過轉運的進口肉類/家禽的規定,每批在前海暫存然後進口香港的凍肉,除了必須隨貨附有上文所述的衞生證明書外,亦須附有由前海有關當局簽發的轉運證明書及核銷表。進口商亦須向食環署申領進口許可證。
另外,運送中轉凍肉的貨車離開前海灣保稅港區後,必須經文錦渡口岸到港及進入文錦渡食品管制辦事處接受食環署人員檢查,食環署會按照風險為本的原則抽取凍肉樣本作測試。食環署的恆常食物監察計劃以風險為本,透過進口、批發及零售層面抽取食物樣本(包括凍肉)作測試,確保食物符合本港法例規定和適宜供人食用。
4. 在新安排下這些存放於前海灣保稅港區的凍肉可否在內地銷售?
在新安排下所有暫存於前海的凍肉全部均須送往香港,不得在內地銷售。
5. 有沒有前海灣保稅港區處理暫存進口凍肉的選定或指定冷庫名單?
在新安排下暫存外國凍肉指定的冷庫須與深圳局備案。現時亦只有一個指定凍肉的冷庫。有興趣進口冷藏肉類/ 家禽的進口商, 可致電2 8 6 7 5 5 7 0 向衞生總督察( 進/ 出口) 1進一步查詢有關安排,包括前海檢驗檢疫機構聯絡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