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计划通常采用固定管理费模式。近期市场发行结构相似投资计划管理费率一般为8- 20BP,该信托计划管理费为15BP,费率处于合理范围内。基于上述信息,平安信托-宏泰五百五十九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收费结构及固定管理费率是公允的。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平安信托宏泰五百五十九号集合资❹信托计划》
信托合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保监发〔2014〕44
号)、相关规定,现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我公司”)与x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我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认购“平安信托发行的平安信托宏泰五百五十九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4 亿元,涉及固定管理费不超过 60.83 万元/年, 若按照信托计划存续 3 年分别
计算,累计关联交易的管理费为 182.50 万元,若按照信托计
划存续 5 年分别计算,累计关联交易的管理费为 304.17 万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平安信托宏泰五百五十九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信托计划类产品,投资投向用于补充融资人流动资金,具体用于
融资人日常运营、归还前手金融机构流贷和支付利息。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我公司投资平安信托发行的金融产品,平安信托是我公司股东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间接或共同控制的法人,构成我公司银保监层面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30亿元
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200095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我公司认购平安信托发行的平安信托宏泰五百五十九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交易定价,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定价依据
信托计划通常采用固定管理费模式。近期市场发行结构相似投资计划管理费率一般为8-20BP,该信托计划管理费为15BP,费率处于合理范围内。基于上述信息,平安信托-宏泰五百五十九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收费结构及固定管理费率是公允的。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我公司与受托人平安信托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签署《平安信托宏泰五百五十九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此次认购该信托计划产品金额为 4 亿元,涉及固定管理费不超
过 60.83 万元/年,若按照信托计划存续 3 年分别计算,累计
关联交易的管理费为 182.50 万元,若按照信托计划存续 5 年
分别计算,累计关联交易的管理费为 304.17 万元。
(二)交易结算方式
按照平安信托缴款通知书的要求,按时、足额划款。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该协议由我公司和平安信托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生效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25 日。该协议履行期限为 3+2 年。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x次交易由我公司另类投决会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决策,平安信托宏泰五百五十九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符合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需求,允许配置。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另类投决会通过线上通讯的方式进行审议,表决意见为同意。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 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监管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