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已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HCNG(天然气掺氢)燃料汽车示范推广,促进汽车节能、实现超低排放(国六排放)。在示范阶段,将由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环保部等部门牵头,选择成都等具备条件的城市(或地区)开展 HCNG(天然气掺氢)燃料公交汽车、HCNG 燃料加气站示范运行,并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包括配套资金),建立和完善 HCNG 燃料汽车相关标准,为大规模推广应用积累经验;在成功示范运行的基础上,在全国推广普及 HCNG(天然气掺氢)混合燃料汽车。